第228页
但实际上——他不过是认清了一个早就认清的事实,他的老板并不是哈尔·史密斯。 他的老板是纽黑文第一大黑帮邓洛普先生,他要做的,是在哥谭的法庭上,维护那位邓洛普先生的权益,而在一开始,弗里斯就知道这个案子很难做到无罪辩护,他真正达成的目的,是让哈尔·史密斯以及其家人没法离开哥谭市,也没法指认邓洛普。 本来,弗里斯以为警方没有充足的证据,结果当他和哈尔交谈过后,才发现,这位在里世界一向嘴很严的老先生把什么都交代出去了,弗里斯一边怀疑哈尔是不是受不了刑,另一边怀疑黑门监狱究竟是什么可怕的地方——但,好在还可以在法庭上翻供。 他计划证明哈尔·史密斯拥有精神疾病问题,因此他的证词不能做数,但如果这次庭审不出结果,对方又一次被贝蒂文奇怪的刑讯方式给审问出别的什么,那哈尔和弗里斯就都不用活了,弗里斯现在就买票去非洲,从此以后远离纽黑文,说不定还能留下一条命。 而哈尔·史密斯这位老人,前镇长在于弗里斯交谈中,要求对方想尽一切办法把他送进本地精神病院,然后他会想办法,从本地精神病院移交到杰克逊,这两个城市都没有死刑。 至于为什么一定要走……阿卡姆疯人院那不是正常人能待的地方。 审讯一分一秒过去,对面律师又一次站起来,而弗里斯决定干脆牺牲掉哈尔·史密斯的侄子罗伯特,想办法推诿罪行算了,在此时,那位流泪的被告人开口了: “目前所有证据都没法直接证明我有罪,”这个已经衰老了的男人有着一张慈祥的脸,不胖不瘦,看上去像是会哄孙女睡觉,也会带着儿子去钓鱼,就像是你周围的普通邻居一样亲切,尤其是他那双浑浊的褐色眼睛,他说,“法官阁下,我想要为我,也为我无辜的家人辩护。” “南欣克利并不是一座糟糕的镇子,但我的确是一位糟糕的镇长,我在发现家人做出错事时,却没有选择去制止他,而是想尽办法带着他们逃跑,我的确不是一个合格的长官,只是一个普通的祖父,外祖与父亲罢了……” 他看向诉讼方律师:“女士,你指控我烧毁了账本,并取出来自于夜总会的新账本,然而那份账本上并没有我的签名与指纹,至于人证与录音,你提供的所有录音中都没有我的声音,全都是由‘我的属下’对我发出指控,但事实上真的是这样吗?三年前,我还记得在越南战争时发生的一切,一年前,我已经记不得妻子的中间名,可那些年轻人,他们可以把责任推诿给上司,因为只要上司承担最大的罪责,那么作为下属的他们就能够从轻发落,比如说……污点证人?” 他微笑着看向急冻人:“先生,我还记得你来到这个镇子时的模样,你病得已经不像个人了,但现在你看上去好极了,和网络上的形象也没有任何相似之处,我几乎要忘记曾经见过你了。” “那看样子你的记性还不赖。”急冻人冷淡地回复他。 哈尔笑着摇摇头,抹了把自己的眼泪,这位老人的笑声越来越大,然后他说:“我已经很老了,我几乎要老年痴呆了,而即使我定罪,最终会获得什么结果?” 整个法庭安静极了,只有机器运转声与记者端着相机拍摄的声音。 他自问自答道:“终生监禁?就算我进入了黑门监狱,以我的年纪,也没办法去干其他重活,没办法为这个城市再奉献什么了,我的确很抱歉,在我管理的小镇里发生了这种事,而我却一无所知,但我愿意为无知犯错的年轻人们承担责任,也希望南欣克利不再是一座自治的、封闭的镇子……” 他转过头,看向听众席上的市长,又转回来,看向诉讼人律师:“但我拒不承认警方提供的证词,这段时间我精神一直不清醒,每天都需要吃药。” 哈尔的这段自白其实没什么问题—— 美国的法律是有很大的通融余地的,他正在想办法自救。 就比如,曾经有一位杀人犯年轻而英俊,法院收到了数千人的请愿,要求不要杀死这个“帅气的人”,即使是在进入监狱后,那位犯人的刑期也一变再变,最终短短几年就完成了他的“终生监禁”。 而哈尔这般声泪俱下的表演,无外乎表达了几项观点“贩毒贩人的确有”“但我很无辜,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年龄大了,就算真的知道也忘记了”“我年龄大了,怎么可能为了多活两年就拒不承认呢,何况哥谭市根本没有死刑,在这种情况下我依旧选择拒不承认,只能说明我是真的无辜”,其实他真正想要做的,还是推翻他曾经的提供给警方的证词—— 与哥谭黑帮老大黑面具,和纽黑文黑帮老大邓洛普有关系的证词。 他真的是脑袋有病才会说出来……所以哈尔·史密斯是真的觉得贝拉·贝蒂文这个女人,她有问题!她怎么可能没有问题? “我对那些受害者感到非常抱歉,但即使他们站在我面前,我依旧能够说……”老人叹气道,“我对此一无所知。” “您看上去可不像是记忆有问题,”女律师道,“真正判决你是否有罪的是法律,与你单方面的说法无关。” “法官阁下,我想请我方证人,珍·梅洛普出席。” 她说完之后,看向证人上台的方向,然后等待了一会儿,法院里的杂音慢慢变多,女律师的眉头皱了起来,她看向手机屏幕,又等了几分钟,她小跑着上台,半晌,艾米·希斯特法官敲下了法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