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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前往云芝县城。走马镇距云芝县城只有两个小时的公交车程,记忆中这里是一个仅有一条小街两条窄巷的荒僻小镇,简陋、而且破败的不成样子,过半的房子都给人一种摇摇欲坠的感觉。但那是半年以前大白天的小镇留给他们的印像,现在是夜里,整个镇子都笼罩在冰雪之中,虽然刚刚才过七点,却看不到一丝亮光,更加听不到半点人声,甚至听不到一声狗叫……很不对劲!许凌风看着眼前在黑夜中闪着雪光的一大片房屋的轮廊,眉头深锁。“我去看看。”洛桑道。他现在是邓安翔的三个徒弟之一,主管情报这一块。他从那个残缺的传承里面学会了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而且相较于正面拼杀,也对这种躲在阴暗处捅刀子的工作更加感兴趣,用邓安翔的话说:这个活简直就是为他量身打造的。所以,整个聚居地,头数他对县城和走马镇的情况最为熟悉,大雪封山后还带着人去过一趟县城,经过镇子的时候没有发现半丝异样。洛桑说完就要往镇里走,却被许凌风叫住:“一起过去。”镇上唯一一家小旅店就在镇口公路边上,占据了一个院子,当中一栋两层楼房有12个房间48个房位,洛桑知道店老板养了两条狗,一公一母,都是看起来有点冷漠的黑背。但是现在,这家小旅馆跟整个镇子一样,寒风灌耳,却听不到半点声音,看不到一丝亮光,更感觉不到任何人气,从内到外透着一股子死气。大门半掩着,积雪已经把三米宽的铁门彻底封死,他们没准备清扫积雪,直接从门上跳了进去。院子里仍然全是雪,积了足足有六七十公分,许凌风简单说了一声“分开行动,小心一点”,八个人立即两人一组直扑底楼四个房间,房间的窗户全都给砸破了,大门也都大开着,走近了才发现不只木板门连门框都不知所踪,屋子里甚至吹进了不少积雪……几分钟后,所有人来到二楼旅店的办公室,全都神情凝重——整个旅店都被洗劫一空了,没留下任何东西,蝗虫过境也不过如此了,好几间屋子里还留有大量血迹。洛桑道:“后院厨房里有一具女尸,没办法检测年龄和身份。“许凌风点头:“估计院子里还有其他死尸,全都被雪埋住了,而且连门框窗框都被人撬走了,看样子是杀人在先,然后发生了大规模轰抢事件。”另外一人叹道:“难怪这个镇子看起来这么邪门,会不会所有人都死了?”“不管怎样,今晚先在这里休息,一切都等到明天白天再说。今天晚上四个人一组守夜,大家都打起精神,务必安全度过这个晚上。”都是些不怕事的家伙,一个个跃跃欲试想要进镇,许凌风立即把他们那些个冒险的念头通通拍死,作为主事者,他不想看到任何伤亡事件。然后他就听到院子外的大树上传来非常细小的声音,抬头看过去,却见是一只俗称鬼冬哥的猫头鹰落在树枝间,旁边洛桑自言自语说了一句:“见鬼,现在连猫头鹰都变异了吗,一点都不怕冷……”第105章死镇(二)第二天早上,许凌风一行人走出小旅店的时候都还有点回不过神,人人都有种“喂,这事儿不对”的感觉——没有袭击,没有灵异事件,一整个晚上就这么平平安安地过来了,甚至连只老鼠都没有撞见。神经崩了整个晚上,随时都准备来一场世纪大战,到最后却这么无惊无险地走了出来……喂,这事儿真的不对!清晨的小镇仍然压在大雪之下,空气清冽,寒风刺骨,四周仍旧是死寂一片,透着铺天盖地的肃杀,就仿佛被人施了魔法,整个小镇都被寒冬给冻住了似的。几个人双脚踩在滑雪板上,手里却端着枪,一步三看小心翼翼地“走”过大街。一条不足一千米的街道很快到了尽头,别说敌人,连个活物的影子都没有见到,倒是街两边的商铺让人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末世的降临——所有店铺的卷帘门都消失了,门面大开,里面空空如也连只货架都没有留下,只有一堆堆的雪,以及墙上那一摊摊的血迹……即使是战争,都不可能把东西卷的如此干净,看起来起码被人清查了三五遍,凡是可吃可用的都被清走了,只可惜他们来的太晚,所有的痕迹都已经被大雪抹去。“进巷子看看。”许凌风当先走近小巷。小巷很长很窄,弯弯拐拐的,房子挨着房子,非常拥挤。不过房子的质量倒是比想象的要好,至少都是砖瓦房,比李拐子村富裕很多,只是貌似在这一两年遭遇过几起天灾人祸,比如风灾冰雹大火之类,灾后的修缮工作做的不好,远远看过来才会给人一种非常破败的感觉。相对于大街,这些房子虽说也都是房门大敞窗户上大大小小的破洞,但至少屋子里面还有一些破家烂俱,不像大街上连张废纸都没有留下。分头把两条巷子快速查看了一遍,汇合后许凌风神色严峻:“这些住户应该都是主动离开的。”洛桑点头:“对。这些人家里凡是有用的东西都没有了,所有的交通工具也都不见了,虽然也有翻动的痕迹,除开几家房子比较好看起来比较富裕的,屋子里的血迹也不是很多……种种迹象表明,他们确实是主动离开的。”刘树林接口:“附近能够去的地方只有县城,所以,这些人应该都在县城。”洛桑冷笑:“对,活着的都在县城,在他们抢劫了邻居并且自相残杀之后。”说完示意大家跟着他走。一行人跟随洛桑走进一户人家,屋子里倒着四具尸体。两大两小,两个孩子小的一个死在桌子下面,大的那个死在通往卧室的房门边,看样子是在往卧室逃跑的时候被人从后面一棍打死。简单查看后有人问:“这是灭门仇杀?”洛桑摇头:“不像仇杀。死者身上的伤口都很干净利落,除了这具男尸全都是一刀或者一棍致命。就算是他,身上也只有两处被棍棒击打的痕迹,一处在肩上,一处在脑袋,脑袋上那处是致命的一击,我的推测是凶手发现第一棍没有把人打死后又补了一棍。由此可见凶手的目的非常简单,就是杀人。仇杀的话,如果恨到要灭门的程度,不可能让他们死的这么痛快,就算拿成年男子没有办法,也很有可能把仇恨发泄到小孩子身上,所以我推测,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性是谋财害命。”谋财……害命?除许凌风外所有人都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