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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感情也能当著游戏玩儿一样了,那你也接近成功不远了。身为女强人的儿子,我与有荣焉。第3章一星期後,老妈带了一大堆人马来京,风风火火的像是要大干一场。头般人马弄公司手续,接洽业务,调弄人事,井井有条地各主其位,章女士的文化传播产业在京的分公司不到一个月就办齐,并且现著手於巴黎到北京的一次服装SHOW。跟在老妈屁股後转悠了一个月,我目瞪口呆,马屁连连:“您真是厉害,人长得美,还有本事,这种人几万里也难挑得一个,怎麽著就给我遇上做我妈了呢,真是上辈子修的福气。”我妈嗔怒地瞪了我一眼,然後悠悠地叹了口气:“一直都忙著事业,忽略了你,可我自小就一个人长大的,总觉得这样子没什麽不好,唉,人老了,想亲近一些,可过了那时候,也亲近不起来了。”我妈苦笑。我抱著她,笑:“怎麽这个厉害的女人悲秋伤月起来了,可不像你。”人来人往的机场,看著我抱著一个品味上佳的女人,也投来几枚眼光。章女士不愧为风里来浪里去惯了之人,随即脸色一整:“可你是我儿子,这点可变不了。”摸著我的脸,手里下了死力,掐得我生疼,眯著眼跟我说:“你得做个强者,哪里趴下的就在哪里站起,章家的血脉里没一个孬种。”我懂老妈的意思,经商的姥爷在乱世里屹立不倒,受再多的苦难也让章家留下了可观的财产,到了我妈手里,投入资本市场,也从未让章家的产业少一个子,章家不管在什麽时代那身子不服输的铁骨是从没变过的。“儿子,北京的公司我全交给你了,弄好弄坏全看你的事。”老妈洒脱地扔下这句话,留下一个刚成形的摊子,进关回美国。我家章母留下家训:给你自由,但要对得起自由。远目送她,搔搔头,想起当年我姥爷在医院看著匆匆从美国赶回来的老妈时就一句:“交给你了。”然後,闭上眼睛撒手人寰,章家里没有弱者,我也歹身上也流了一半章家的血,挺挺背,得,那些个骗死人不偿命的所谓爱情老子也玩了一遍了,还是接管正业吧,不管什麽,事业才是最重要的。在我生命里占据时间最少的老妈,却在最短的时间里教会我最多的东西,每每我都能心领神会,果然,流章家血液的人往往都要置之死地才能後生。开车回公司,这个月我睁开眼脑子里就是转著公司里的那些大大小小的事,什麽部门都掺一脚,跟在老妈带来的四个主管後面作“俯首甘为孺子牛”状,虚心好学得就好像我浪子回头一样,这当然是因为以前典型一不问世事的白痴地痞小流氓,耍点酷闹点脾气什麽的,如今老妈晴天劈雷一样弄一个公司砸在头上,万万不敢轻忽,累死累活也得争口气,也不敢让人瞧扁了。一到公司,公司总裁詹姆斯李就让我在旁听他们开会,这也是我的意思,在我摸不上轨道之前,公司的任何事情交给专人打理,我旁听。詹姆斯李是香港人,对於管理很有一套,老妈叮嘱我叫我好好跟他学著,这人可是她花了手腕挖回来的。对於这个老妈赞不绝口的人我客客气气的,笑得还挺是那麽一回事,这人也不愧盛名,八面玲珑,交际手腕特高,大大小小的人脉也不知是哪来的,公司的很快运营有他绝大部分功劳,高深莫测得很。今天的会议是关於巴黎服装SHOW的事,公关部经理吴倩芬亲自去巴黎商谈此事相关细节,初步的展地跟模特方面的事公司则在今天起要解决,以待吴倩芬去巴黎之後上递资料跟对方做决定性的定笃。兵分两路,一散会,公司人员上下全部忙碌,走路都恨不得用飞的,喝杯水都行色匆匆,在这样的环境里,身为身份特殊的打杂人员,我更是血液沸腾,可比拟当年在王府井那一次打得热血朝天的群架之况,身上浑是干劲。这一个月来因为老妈交待的事情实在是多,每天都是睡上四五小时就已是奢侈,这天实在是熬不住,六点下班,打算去随便在外吃点东西就回去狠狠睡上一觉,明天就要在各模特经济公司挑选走秀的模特,詹姆斯李要我跟进这一块。所以,当我一脸憔悴在一家店里狼吞虎咽吃著饭,抬头竟然看见在北京呆了一个多月还是第一次碰到的李越天,他那见鬼的看叫化子似的眼神时,我竟然,无动於衷。原来,再大的伤痛也是可以治愈的,心如死水,何惧波动?看来,再爬起来也不是什麽难事。这家店以前我跟他来吃过,学生时代的时候。他手里牵著一人,我记得,叫温森,学艺术的,长得很像模像样,跟他家是世交,一个院子里长大的,也是我曾撞见的跟他上床的那男孩,说实在的,这人看起来比我还细致,不像是北方长大的孩子,难怪人人都把他当宝。李越天看见我,上挑的眼睛微微眯了一下,也没过来,在另一边的雅座里坐下,只不过那惊愣的神色倒是也掩饰不住。我也知道我有多惨,在公司窝了几天,早不成人形,看见他也就征了一下,继续吃饭填肚子,中午也就喝了几杯咖啡,现饿得能塞下一头牛了。温森扫了几个眼神过来,眼睛里似乎有点愧疚什麽的,我也不愿深究,都过去了的事,没必要见面像个仇似的,太耗精神,我觉得不划算,都拿命消化过,没必要重来一次。等我吃到第三碗饭时,李越天走了过来,修长的手在桌上敲著:“我可以坐下吗?”“请便。”我抬头看了他一眼,没所谓的说。“你现在怎麽样?”他沈声道,声音带点他一惯的漫不经心。“挺好的。”我把那碟红烧牛rou全部倒入碗中,拌著饭吃,太饿,这家的菜也烧得经典,浪费了可惜。“是吗。”他淡淡的应道,点起了烟,看著我。我朝他笑了笑,扒完了饭,在牛仔裤里抽出一根烟,点著火,含糊问他:“有什麽事吗?”那张我曾如痴如醉深爱过的英俊脸孔此时似笑非笑:“你也抽烟了?”以前我不抽烟,总觉得那味道恶心,他抽烟我都躲他。我含糊笑了一下,举了下烟:“这是个好东西。”确实是好东西,现下,我可是拿它跟咖啡用来提神了,要学的东西太多,时间不够啊。第4章估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