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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2

    行人绝迹,连车都没有。

槐树路很有些年头了,路边围墙都长满厚厚的青苔,颇有几分沧桑沉郁。

一个穿西服的男人单手撑墙,左手死死压住腹部,喘着气,吃力地往前走着,脚步艰难得仿佛在泥泞中跋涉。

他走过的破碎地砖上,留下了一个个湿润黏腻的脚印,黑暗里看不出颜色,却散发着浓郁的血腥味。

人行道右边是围墙,左边每隔一米左右就栽种着一株槐树,有个年轻的长发姑娘从一株槐树下走到另一株槐树下,每次走过都要伸手摸摸树干,偶尔还勾住树干绕着转一圈。

她就跟在男人身边,男人走她也走,男人停她也跟着停,然后绕着树转圈圈。大学生的年纪,却活泼得像个小学生,可见心中实在是相当开心。

男人伤得很重,坚持走了几米就撑不住,跌跪在地上,捂不住的鲜血跟一些不能去细想的滑腻物体从指缝里流了出来。

年轻姑娘就只是笑嘻嘻地蹲在旁边看着,蹲下的时候长裙裙摆大半搭在地上,她也毫不在乎,“你说你,咋这么蠢呢?为什么不放宝具?”

男人视线模糊,呼吸越来越凌乱微弱,生机微弱如风中残烛,随时可能熄灭,完全没有回答她的余力。

那姑娘接着啧啧地摇头叹息,“你那个英灵还骑着马呢,看起来就是指挥千军万马的武将,肯定持有的是个对城宝具,刚才要是放出来,别说我家那疯子,连我自己也多半逃不掉。为什么要犹豫呢?你死我活的战斗里,哪来让你犹豫的时间,真是太蠢了,唉,我运气真好。”

男人半个身子斜靠着围墙,完全没有听身边那女人唠唠叨叨,意识渐渐模糊的脑海里,只是在失望地想着,赶不回去了,妻子和女儿会很难过吧?真是让人放心不下啊。

他没有让英灵展开宝具,一点也不后悔。

他召唤出的英灵,是一名战死在边关的将领,死后统领十万阴兵,是连仙人面对都要胆寒的恐怖战力。

英灵的宝具就是十万阴兵冲锋,如果之前的战斗力不顾一切展开宝具攻击,偷袭他的那个御主,就会如同遭遇浩荡洪水的小蝼蚁一样被碾压干净。

但是,洪水是不会对挡路生灵进行区别对待的,英灵对他坦言,至少方圆两公里内的所有活物,都会受到阴兵影响,死亡殆尽。

他的家就在身边围墙的另一侧,距离不过几百米,家里有新婚不到两年的妻子,还有刚刚出世的小女儿,和一锅炖得清香可口的羊肚菌响螺汤。

更何况,如果他们这边展开宝具,对面势必也要展开宝具还击。

对面那个狂战士实在是个让人觉得恐怖的存在,光是看一眼就会被他的杀气所压制,心生畏惧。男人和他的从者都有同样的直觉,如果让他展开宝具,会造成比阴兵冲锋严重许多的后果。

这里是他的家乡,在被卷入这场莫名其妙的争斗之前,他有着心满意足的人生。他有安稳体面、收入理想的工作;他和高中开始就一直喜欢的女孩子结了婚;他还有很好的父母、很好的朋友、以及从来不搞幺蛾子的出色上司。

他的从者被狂战士打得几近崩溃时,问他可不可以展开宝具,他犹豫了。

机会稍纵即逝,随后骑兵从者被彻底击溃,继而他自己也被刺伤。

对面那个身为御主的年轻姑娘从头到尾笑吟吟看着,只在狂战士差点拧下男人头的时候出手阻拦,理由仅仅是因为:“死得太快了不好看,反正周围没人,让我多欣赏一会儿吧。”

姑娘还在对他说话,男人已经什么都听不清了,他轻轻呼出最后一口气,身躯僵直地靠着围墙,被那姑娘轻轻一戳就正面朝下倒在地上。

“这就死了啊……”姑娘意犹未尽地叹息着,两手扶着膝盖站起来,手中凭空出现一把砍柴刀,对着空气里说:“要不要一起干活?嗯?哎呀那还用问?当然是把这玩意分解了藏起来呀,太早被发现就没意思了。”

隐身的从者显然没给她好脸色,姑娘皱了皱眉,沉下脸开始自己干活,一边骂骂咧咧,“什么berserker,简直就是个疯狗,没脑子的傻缺!”

给自己干的坏事扫了尾后,姑娘背起个比自己个头还大的沉重袋子,接着眼尖地从围墙根的杂草中捡起一个皮夹。

皮夹里有男人的证件、还有一家三口的合影,还算得上儒雅英俊的丈夫、秀丽温和的妻子,以及一个圆滚粉白的小团子。证件的名字写的是:刘建。

姑娘噗地喷笑,将皮夹也塞进散发浓厚腥臭味的大口袋里,颇为嫌弃地摇摇头,“去哪儿都只想着老婆孩子热炕头,没出息,真丢人,还高级NPC呢,明明就是个辣鸡炮灰,这么轻松就被宰了。”

她的长发和黑裙上都沾满了血污,她却毫不在意地扛着袋子,一路哼着铃儿响叮当跑出了槐树街。

长生市被夜色温柔笼罩,静谧沉睡,没有任何人被这场仓促短暂的战斗给惊动。

清晨六点半,手机闹钟跟床头电话同时响了。

安歌最近晚上睡眠都不好,怕早上起不来,又设闹钟,又让总台打电话叫醒,上了双重保险。

不过迷糊醒过来的那一瞬,他还是以为自己在做梦。

就像从前很多次醒来时一样,他被越子墨抱在怀里。

男孩身上有股微苦的松木香,手臂环绕着他的腰身,绵长和缓的呼吸吹拂着他的头发。

一条黑色鹿皮绳制的项链垂在他的锁骨边,项链坠是颗六棱柱形的深红色晶体,当初崔大童送的防御道具。因为携带不方便,安歌询问过专家后,给晶体打孔,用银线缠绕固定好一端,做成了个风格粗犷的项链坠子。

当初留下纪念品,越子墨选择松仁火腿饼,而不是这个坠子,多半是因为这是安歌唯一动手做给他的东西吧。

安歌关闭手机闹钟,又伸长手去接了电话,那个如今叫利夫的男孩子从头到尾没清醒,牛皮糖似的黏在他背后,跟着他的动作移动,甚至还用男孩特有的朝气蓬勃,以最不见外、最不客气的方式蹭蹭问早安。

安歌黑了脸,一手肘撞在男孩侧腹。

利夫吃痛,终于清醒过来,低头看了自己怀里的人几秒钟,突然惊恐万状地松开手,一个劲后退,直到摔到了床底下,“对对对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