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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活一天就快活一天,等到没有路走的时候再说。这才是一个金手指的生活方式,大不了找点由头到牢里去吃住,虽然差了点,但也不见得就会饿死。 “站住,你这个小混蛋!”摇摇晃晃的走过了几条街,鲍姆忽然觉得有点儿不对头——还没等到他转身,一个刺耳的喊声就在不远的地方响了起来。 坏了! 鲍姆缩了缩脖子,注意到那个刚刚钻出了街角,一脸狰狞地大个子,那不到冬天不穿上衣,只为了露出身上刺青的身影,不用看也知道是南城的混混头子巴腊旺,这个家伙跟老头子不大对付,前一阵子经常在街上围堵金手指们,不过最近几天听说他得罪了什么人跑路了,但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没时间想了,鲍姆撒腿就跑。 可惜,今天幸运女神实在是不大照顾小贼,刚钻出七八步,一只手就猛地揪住了他的背心,一甩就把他给扔到身后的地上,还没等到七晕八素的小贼抬起头,肋骨上就吃了重重的一脚!然后又是几个拳头和脚掌雨点般地砸了下来。 虽然是个不错的金手指,但打架可从来不是鲍姆的专长,面对着四面八方飞过来的拳头他只能尽力缩起身子,把双手藏在怀里——对于一个金手指来说,双手可是唯一能够用来混饭吃的东西。 “呸!小混蛋,回去告诉你们那个老不死的家伙,再不把位置让出来,老子就把你们这些小蟾蜍的卵蛋一个个打爆!”一只手伸过来在身上摸索了几把,把小贼的收入通通敛走,然后那个刺耳的声音咒骂道:“小蠢蛋,身上竟然只有铜字儿!这也能出来混?今天老爷心情好,聪明的就别再在麦里乱晃,否则再碰上你就把你那两只爪子给剁了!” “去死吧你们!” 那些人逐渐消失在视野的尽头,鲍姆才慢慢爬起身,他揉了揉青肿的脸颊,看着那些人的背影吐出一口带血的口水,含混地低声诅咒,然后赶在几个巡兵走过来之前爬起身,晃晃荡荡地拐进了身后的一条巷子。 他倒是不怕这些巡兵们来抓他,打小偷这种事情在城市里实在是太过常见了,那些懒洋洋的巡兵老爷们根本就不会在乎这种小小的纷争,只要不闹出人命,没什么利益,不惹上什么大人物,他们才懒得管这些下贱的小乞丐们到底干了些什么,当然,碰上心情不好的时候,他们也会出手维持一下秩序——通常来说,就是找个跑得最慢的倒霉蛋来发泄一下心理的愤怒,所以,留在这里很可能会惹来麻烦。 脑袋上挨的几下重的让耳朵里面一直嗡嗡响个不停,肚子里也开始火烧火燎的疼了,小贼一步三摇地晃荡了一阵,忽然发现耳边的声音变得动听了些,他抬起视线,注意到一片金光闪闪的颜色,还有那些应和着七弦琴的优美歌声。 “伟大的晨曦之神赐福大地上众生,在他的光辉之下,所有的贫苦、饥寒、困惑与忧伤,都离我们远去,世间的众人都滞留在您的光辉之下,感受您的仁慈与温暖,让灵魂得到寄讬。” 自己迷迷糊糊的竟然走错了路,跑到了晨曦神殿的街上来了? 猛然醒悟的小贼咧了咧嘴。 他最不喜欢的地方,无疑就是晨曦神殿和渥金女神的神殿——晨曦神殿尤其如此,它的外表装饰着的各色宝石,琉璃块还有几百磅的黄金,几乎堪比传说中城主大人的宝库,但这满地黄金宝石却又有很多魔法防护,任何金手指都没法弄到什么油水,光看不能伸手,这对于一个金手指简直是最大的折磨。 不过想了想,他也没转身,就径直朝那边走了过去,因为他曾经听说兰森德尔最擅长救助他人,而那些温暖的阳光照在身上,似乎疼痛也减少了一点儿——更何况眼珠转了转,鲍姆就看见不远处那神殿的门口,正站着一小群人。 那七八个一身洁白神官袍的女孩们,笑得可真甜啊,小贼咕哝了一句,发现自己有事没事其实来看看也不错——反正可比兰草街的那些婊子们好多了,至少白看不花钱,也不会找来几个看场子的家伙拎着棍子来赶人。 “让快乐、幸福都聚集在我们身边,最终回到喜悦之野,在那里寻找到我们真正的极乐!赞美仁慈的晨曦之神!” 小贼咽了口唾沫,狠狠地在那个语声清脆的女子身上盯了几眼,心里又有点怨恨为什么晨曦之神的牧师们都喜欢里一层外一层地在身上包那么多白布。 “如果真的保佑起的话,神官大姊,我刚刚不小心跌了一跤,现在身上还很疼,能不能给我施展一个治疗术?”鲍姆走上前,笑嘻嘻地向那个漂亮的牧师小姐问道。 但这贱兮兮的模样,不如出意外的换来了对方一个白眼。 “晨曦陛下热爱每一个生命,所有人都可以得到他圣光的温暖,治疗一次,仅仅需要一个金币作为酬劳。” “不好意思今天没带……” “请抬起头,你就会发现,晨曦无时无刻都在照耀着你,它会护佑你不受邪恶的伤害,治疗你所有的伤痛,净化你身上所有的罪恶。” 晨曦照耀?见了鬼了! 女孩子公式化的回答,让鲍姆小声嘀咕了一句。 因为他忽然想起自己为何如此讨厌晨曦神殿了。 小贼恍惚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