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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锦绣山庄这个名字,沈默曾听人提起过几次。第一次是赵奕,将他误认为了住在锦绣山庄的那个人。第二次是司机老王,说季明轩喝醉后嚷着要去锦绣山庄。不用想也知道,这锦绣山庄的房子,必然是季明轩的金屋藏娇之处了。现在怎么会莫名其妙地到了他的名下?难道是季明轩图方便,一口气买下整栋楼,叫他的情人们比邻而居?无论如何,这锦绣山庄肯定有古怪。沈默转了转手中的笔,对陈律师道:“我想过去看看,能不能给我钥匙?”陈律师一愕,但仍旧维持住专业的微笑:“钥匙不是应该在沈先生手里吗?”沈默这才转过弯来。是,季明轩既然送他一套房子,当然不会不给钥匙,但是他怎么毫无印象?三年前……正是他记忆最为模糊的那段时间,倒不是因为记性不好,而是他当时心灰意冷,对许多事情都不上心。每天看着太阳升起来,一转眼又天黑了,简直不知道日子是怎么过去的。季明轩就是那个时候送他的房子?沈默自己也无法确定。不过他这几年一直住在这幢别墅里,如果真有钥匙,肯定也不会在别的地方,所以等谈话告一段落,送走了陈律师后,他就开始翻箱倒柜地找了起来。他本身是个恋旧的人,许多东西都舍不得扔掉,这么一翻,倒是翻出不少乱七八糟的。比如几年前用过的手机,泛黄的日记本,还有一些信手的涂鸦。最后在抽屉的角落里,发现了一个已经积了灰的盒子。是那种常见的礼物盒,盒盖上还贴了个可笑的蝴蝶结。沈默看到后愣了一秒钟。他对这个盒子有印象,记得是有一次他过生日,季明轩来他住的出租房看他,顺便把这个送给他的。季明轩送的随意,他也收的随意,甚至想不起有没有打开过了。可能随手就塞进了抽屉里,也可能看了却没放在心上。他只记得过后不久,他房租到期被赶了出来,无家可归的时候被季明轩领了回去,然后就有了那份契约。沈默仔细一想,发现时间线有点矛盾。也就是在签约之前,季明轩已先送了他一套房子?这算什么?付的定金吗?他打开盒子一看,里面果然放着一把钥匙。旁边还附了一张纸条,写了锦绣山庄那套房子的地址。字迹他很熟悉,确实是季明轩写的。沈默轻轻捏住那把钥匙,决定这就过去看一看。锦绣山庄的地段极好,虽然是在市中心,但是闹中取静,靠一条林荫大道与市区的繁华隔离开来,别有一种清幽静谧的味道。沈默开车过去,循着地址找到了季明轩那套房子。虽然过了三年之久,不过好在门锁没有换过,沈默开了门进去,见是一套四居室的房子,装修得很精致,到处都干干净净的,像是有人时常在打扫。厨房和客厅的家具一应俱全,主卧和客房也都布置好了,衣柜里有几套衣服,都是季明轩的尺寸,想来他偶尔会在这里过夜。除此之外,并没有其他人生活的痕迹。一切都是再平常不过的。沈默有点泄气。像是一个人等着揭破一个尘封已久的秘密,结果发现自己扑了个空。还剩下书房没有看过,沈默不抱希望地推开那扇门,只看一眼就呆住了。书房被改造成了画室的样子,是整套房子里采光最好的,地上胡乱铺着各种绘画工具,墙上则挂满了各式各样的画。有风景的,有人物的,有随手涂抹的草稿,也有精心装裱过的,但所有的画都是同一种风格,落款处的签名也都是同样的两个字。——沈默。第38章手指钻心地疼。沈默捱不住那种痛,被迫从昏睡中清醒过来。他惶然地睁开眼睛,入目的尽是白惨惨的颜色:白的墙壁,白的床单,白的纱布……他茫然了一会儿,才意识到自己是在医院了。他回想起昏迷前发生的事,身体本能地缩成一团。他在回家路上遭遇绑架。废弃的旧仓库里弥漫着一股霉味,无止尽地毒打与折磨将时间拖得格外漫长,沈默的头被按在地上,透过爬满蜘蛛网的窗子,看着天色一点点暗下去,然后又由那无边的黑暗中透出一丝微光。即使是意识不清的时候,他也一遍遍叫着周扬的名字。但那个人始终没来救他。“周扬……”沈默在被子里瑟缩一下,不自觉地又叫了一声。他的右手缠着厚厚的纱布,痛得几乎要失去知觉,他想起那个脸上带疤的男人一根根踩断他手指时,曾笑着说周扬绝对不可能出现。他跟青梅竹马的女友一起去了国外,因此无论打多少遍电话,也是无人接听。手指被硬生生踩断的声音依然在耳边回荡,沈默闭了闭眼睛,那声响又变作了开门的声音。病房的门推开后,走进来一个高大的男人。沈默以为是周扬,一抬头却看到陌生的一张脸。他心头一空,说不出是种什么滋味,只是突然觉得不再害怕了。有什么比他刚经历过的一切更加可怕呢?那个人年纪很轻,脸孔苍白而英俊,眼神冷得似冬日的夜。他用一种审视的目光打量沈默,道:“醒了?”沈默没有做声。那个人接着道:“医生说你已脱离危险期了,只有右手的伤最严重,以后可能会留下后遗症。”沈默终于有了一丝反应,他嘴唇动了动,却不是关心自己的手,而是吐出两个字:“周扬……”那个人的眼神仿佛更冷了些,“周扬人在国外,跟我meimei在一起。”他顿了一下,说:“我meimei是季安安。”沈默登时明白过来,是跟周扬青梅竹马的季小姐。那么眼前这个人……就是季小姐的哥哥?他不由得朝那人看过去。对方也正静静望着他。“忘了自我介绍,”那人抬手整了整领带,说,“我姓季,季明轩。”沈默一梦而醒。太阳已经快落山了,夕阳的余光暖洋洋地照在身上。他在公园的草坪上睡了个午觉,头发和衣服上都粘了草屑,样子颇有些可笑。路过的人看见了,朝他露出善意的微笑。沈默也不介意,跟着笑了笑,起身捡起扔在地上的画板。他从几年前开始重拾画笔,试着用左手画画,一点一点慢慢练习,虽然还追不上以前的水平,但也算让自己满意了。他今天原本是出来写生的,但太阳实在太好,忍不住就睡了一觉,没想到会梦到这么久以前的事。沈默收拾好画具后,将背包往肩上一背,快步走出了公园。他在永宁路那边有一间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