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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之燕燕 第408节

    班主的话应了,他是他们这个戏班里活得最久的一个了。

    戏班子不大,没什么好角。班主□□好的丫头,最后都卖给媒婆,不知道沦落到哪个脏地方去了。

    他当时小,没卖上价,班主才把他留下来的。

    戏班子好的时候就在茶馆,会扮丑的几个叔叔婆婆上去说笑话,运景好的时候,能赚不少钱。

    运景不好,就会让人打出来。

    戏班的人被打,是没有公道可讲的,也容不下他们分辨,抱头跑就行了,跑慢了,家伙什都会被人砸光。

    他小时候不明白,只觉得家伙什都是竹篓子、竹板,除了一个大锣值点钱,别的都不值钱,扔就扔呗,扔了,他每回都赶紧跑过去捡,捡晚了就让别人捡走了,还要往回要,也不是每回都能要回来的。

    因为路上的闲人见着他们挨打的时候,不但不会骂,反而会乐!

    乐得高兴的时候,还会上前跟着一起打他们,打得他们落荒而逃,大家伙会跟着一起乐,哈哈的乐。

    等到懂事后,他才明白这其实是不对的。

    小时候不懂,就以为他们就是让人打的东西。

    戏班班主晚上喝浊酒喝醉了就哭,坐在装家伙什的竹篓子前抱着哭。

    “我们都不算人啊,就是给老少爷们取乐的玩意!”

    “挨打挨骂算什么?爷们肯用咱们取乐,那是瞧得上咱们!”

    一边说,一边扇自己巴掌。

    不能去茶馆的时候,他们就在菜市口热闹的地方摆摊,玩杂耍,吞火、吞剑、顶盘子、踩高跷。

    比起茶馆,在菜市口摆摊只能赚个热闹,这里看热闹的都是穷鬼,看完乐完,一哄而散,很少有往箩里扔钱的,还有倒抢钱的,到时又要打一架,唉。

    他小的时候扮成女孩子去要钱,专找那看起来有钱的,穿得漂亮的男人,挤过去的时候,让人搂住摸脸拧屁股都是正常的,他那时也觉得这是正常的。

    戏班的人都没得善终,这是班主自己说的。

    也是他亲眼看到的。

    吞火的汉子是山西逃荒逃来的,没学过,班主教了他几天,就让他上了场。吞火要先在嘴里含一口水,这样火把燎进去的时候才不会烫伤。班主说按说应该让他含冰的,但戏班穷,没有钱买冰,含水也可以。

    这个人演了没几天,嘴里就全是烫得发白的伤口,饼都吃不下去。

    班主给他买了药让他喝,喝了药,不能演吞火了,班主收他就是看他块头大,就让他去演胸口碎大石。

    他演了两场,回来就吐了血,就这么死了。

    班主没老婆没孩子,他倒是想娶,曾经买过一个好看的姑娘,班主大概是动了心,想留下来当妻子,对那个姑娘很好。

    最后五两银子就把她卖了。

    那姑娘被卖主拉走的时候哭得很伤心。

    班主也哭得很伤心,可也没妨着他收钱画押按手印。

    他就知道,班主早晚也会卖了他的。

    别看班主平时挺喜欢他的,跟他一起买来的姑娘小子都卖了,就留了他,但是,班主也不会一直养着他。

    价钱合适就卖了。

    这一天很快就到了。

    他比那姑娘贵点,七两银子一吊钱。

    姑娘小子哪个贵,这个没有定的。

    他自己看下来觉得,戏班里小子比姑娘贵。

    因为小子可以当两种人使。

    用前面是小子。

    用后面是丫头。

    姑娘只能以后老了当奶娘,用处没有小子多。

    卖他的时候,班主哭得特别惨,抱着他哭得像是他亲爹。

    “乖儿,你是去享福的,记住了,你是要去享福的!”

    于英达就记住了班主的话。

    他是要享福的。

    ——不为享福,他为什么要吃这些苦呢?

    他走了以后,就没有人给班主送终了。

    他是这么想的。

    他以为班主留着他,应该是想让他送终的。等班主老得动不了的时候,他还在戏班里,他就能一边表演赚钱,一边养着班主了。

    至少能让他每天吃一碗面条。

    现在他也走了,班主现在已经老得不成样子了,没人给他送终,他能活多久呢。

    于英达觉得自己也挺没良心的。

    离开戏班之后,从没想起过里面的人。每回想起来,都想的是他们还能活多久?去茶馆表演的时候,会不会让人再赶出来?

    打架的时候,会不会打不过,被人砸了头?

    他被卖了之后,戏班里就没有年轻人了,全是一些没用的老头子老太婆,他们没本事没力气,可能最近只能去做乞丐了。

    这样一想,他又觉得他被卖了,可能真的是来享福的。

    因为被卖了之后,他就住进了大房子里。

    有干净的衣服穿,有热呼呼的汤喝。

    虽然也会挨打——可他在戏班里也挨打啊,还没吃的。

    虽然需要做些姑娘的事——可他在戏班里也没少受罪啊。

    虽然不一样,但都是受罪,也是一样的。

    人嘛,就是为了一口吃的,一身穿的。

    吃得好,穿得好,就是享福了。

    总比吃不好,挨饿受冻强吧。

    他从这家,到那家,名字一次次的改,最后他都记不住自己的名字。

    他慢慢长大了,从自己管不了自己去哪家,到后面可以自己挑主家,日子也越过越好了。

    从北京城出来的时候,他想过要重新开始。

    以前认识他的人都在北京,现在到了新地方,没人认识他,他不就可以重新做人了吗。

    但他不会别的营生。

    他发现,还是老本行更好。

    他现在不是小时候了,经验多了,知道避开祸事,专往好事上奔,他的日子就自然而然的越过越好了。

    他始终记得班主的话。

    ——他是要享福的!

    他买了房子,买了下人,买了个女人。

    他曾经想认真娶个老婆,生个好孩子,好好养大的。

    但是他又觉得自己的种不好。

    他见得多了,坏种长不出好苗。

    他不是什么好东西,生出来的孩子估计也不是好东西,要是像自己就更糟心了。

    可是,如果不生孩子,他留在这世上的东西是什么呢?

    能叫人记住的,究竟是班主给他起的“秋虫”。

    还是他自己为了改命,起的“于英达”这个名字呢。

    可笑的是,“于”这个姓氏也不是他自己的。

    他不记事时就被卖给班主了,怎么可能记得住自己的姓?

    这个姓,是他曾经的一个恩主的姓。

    也是对他最好的一个恩主。

    人老了,心不老,仍然想乐呵,就买了他,一半充子侄,服侍他起居,一半做丫头,关起门来陪他乐。

    虽说关着门的时候这个老头有点烦人,但打开门的时候,这个老头还是不错的,正经教了他写字。

    他一个十七八的大小伙子,认认真真学习《千字文》,比什么都认真。

    这个恩主死了之后,他怕他家里的人找来打杀了他,再说是他害了人,他就赶紧收拾了这家里值钱的东西跑了。

    第二个待他好的人就是廖太太了。

    廖老爷学了新鲜玩意,把他买回去乐。廖太太嫌弃得很,可他讨好几回,她也就不烦他了,还说他比女人省事。

    廖老爷只想让他在家里待着服侍,廖太太却愿意让他穿上衣服出门做事。

    他这身衣服,是廖太太让他穿上的。

    他陪廖太太打牌,送她出门吃饭,接小少爷从学校回家,慢慢的,他就算不在床上,也可以做一些事了。

    第三个,就是祝女士了。

    他跟廖老爷、廖太太的事无人不知,廖家的朋友见到他,只有鄙视和调逗两种人,最好的,也不过视而不见,假装没他这个人。

    唯独祝女士。她的目光平平的扫过去,将他与这屋里的人看做一体。她既不觉得这些人比他高贵,也不觉得他比这些人下贱。

    廖老爷、廖太太,在她的眼中,跟他是一样的。

    廖太太是很讨厌祝女士的,她只喜欢祝女士的惨事。她对着祝女士很亲热,背过去却只愿意居高临下的俯视她,将她失亲的事再三的说起,将她被丈夫抛弃的事不停的对人讲。

    廖老爷喜欢祝女士的钱。他也曾经想占祝女士的便宜,但在祝女士成了廖太太的牌友后,他才打消了这个恶心的念头。

    他常常想,他与廖老爷在祝女士眼中只怕是一样的,都是想占她便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