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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神的夜宵店[美食] 第31节

    其他室友也都还没睡,有的在玩手机,有的在看电视剧。

    “伊然,大半夜的换衣服去哪?”

    “有朋友过来找我,我去外面看看。”

    刘伊然换好衣服就立刻下楼,她看到蔡景天发来的信息,停下来回复:【没事,你站在校门口等着,我现在就过去。】

    “阿姨,我有朋友从外地过来给我送东西,我出去拿一下东西就回来。”

    刘伊然平时乖巧,跟宿管阿姨关系还不错,宿管阿姨允许她出去半个小时。

    “小伙子,你是来找女朋友的吗?”校门口的保安问蔡景天。

    蔡景天害羞地摇摇头,说:“不是,是来找朋友的。”

    看到刘伊然小跑过来,蔡景天连忙招招手:“伊然,我在这里。”

    刘伊然气喘吁吁地跑过去,“你怎么这么晚跑过来?”

    从江市到吉市坐车要两个多小时,她真的想不到蔡景天会那么晚大老远跑过来找她。

    “我看到你朋友圈说心情不好想吃猪蹄,刚好知道有一家特别好吃的卤猪蹄,就给你送过来。”蔡景天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此时,李伊然觉得心里暖暖的,有人关心自己、在意自己的感觉真好。

    “你为什么对我那么好?”刘伊然突然开口问。

    蔡景天脸一红,讪讪地说:“因为你是我的好朋友啊!”

    为了转移话题,蔡景天把卤猪蹄递给刘伊然,说:“这是给你买的卤猪蹄,听说这家店的卤猪蹄非常的好吃。”

    刘伊然接过袋子,拿出袋子里的包装盒,还没打开包装盒,就已经闻到迷人的卤香味。

    “哇!这个卤猪蹄好香!”

    本来刘伊然肚子就有点饿,现在更饿了。

    迫不及待地打开包装盒,两个又肥又大的卤猪蹄躺在里面。在黑夜里,焦糖色的卤猪蹄显得更油亮、更诱人。

    “我们去那边坐着吃。”刘伊然指着花坛旁边的石凳。

    蔡景天想不到刘伊然现在就要吃,还以为她要拿回寝室再吃。

    “我在这里吃完再回去,这么香的东西拿回寝室吃,会被室友骂大半夜放毒的。”刘伊然说。

    两人坐在石凳上,刘伊然递一只一次性手套给蔡景天。

    蔡景天摇摇头,说:“我不吃,这全是买给你吃的。”

    “让我一个人吃两个,你打算让我胖死吗?”

    其实刘伊然一个人吃两个是没问题的,但是她觉得蔡景天大老远赶过来,应该也饿了。

    “让你吃,你就吃。”刘伊然硬塞给蔡景天。

    蔡景天没有再拒绝。

    “我要开动咯!”说着,刘伊然就一手抓起猪蹄,大大地咬了一口。

    卤猪蹄又软又糯,入口即化,咬到蹄筋部分又非常地弹牙有劲道。

    细细咀嚼,卤猪蹄的rou质让人赞不绝口,鲜香嫩滑,卤香味中夹杂着一份猪rou的鲜香,一口咬下去让人有一种满足感。

    刘伊然第一次吃猪蹄是因为看到说猪蹄含有丰富的胶原蛋白质,吃了对皮肤好。然后吃着吃着,就爱上了猪蹄。她喜欢啃猪蹄时的爽感,里面的筋rou又糯又有劲道,咀嚼的时候与牙齿相较劲,让人很愉悦。

    以前在首市生活的时候,她经常吃猪蹄,但到吉市上学后,发现吉市没有好吃的猪蹄,她只有偶尔回首市的时候才能吃上一口好吃的猪蹄。

    想不到蔡景天从江市带来的卤猪蹄更加地好吃。

    在她吃过的猪蹄里,多多少少都会有一点腥味。但蔡景天带来的卤猪蹄完全没有一点腥味,它的卤汁非常与众不同,有些清爽,清爽的卤汁压制住了猪rou的腥味,显得不油腻。

    吃完卤猪蹄,刘伊然觉得整个人神清气爽的,转头看到蔡景天也快吃完了,“谢谢你送来的卤猪蹄,非常好吃,我现在心情好多了。”

    看到刘伊然吃得很开心,蔡景天也很开心。

    刘伊然:“真的好好吃,这个卤猪蹄是在哪家店买的?”

    “是在江市的一家夜宵店买的,这家夜宵店很出名,听说店里所有的东西都很好吃。”

    刘伊然突然想起一件事,拿出手机看了看,连忙站起来,说:“我要回寝室了,宿管阿姨只让出来半个小时。”

    “嗯,你回去早点睡觉,不要熬夜。”蔡景天傻傻地招手。

    刘伊然跑了一小段,突然停一下,转头说:“再见!下次我去江市,你可以带我去夜宵店吃卤猪蹄吗?”

    “可以,只要你过来,我就带你去吃。”蔡景天笑呵呵的。

    这一晚虽然很累,但他觉得非常幸福。

    ——

    因为宝宝夜宵店,朱琳跟儿子的关系亲近了很多。

    最近只要有时间,她就会去宝宝夜宵店吃宵夜。

    夜宵店拉近了他们的距离,他们不再是聊两句就无话可聊的母子。

    吃生煎包的时候,她会跟儿子聊生煎包的味道,儿子会跟她讲生煎包的做法,要怎么做才好吃。

    有时候儿子可以连续跟她聊半个小时,只要聊关于吃的,儿子话就特别多。

    今晚,她收到儿子发来的信息的,儿子给她发了一张卤猪蹄的照片。

    顾牧野:【妈,我们夜宵店又出新品,卤猪蹄。】

    朱琳想不到儿子会主动给她发信息,突然好感动,她要感谢宝宝夜宵店,感谢宝宝夜宵店的美食,搭建了他们母子俩沟通的桥梁。

    朱琳:【这个卤猪蹄的颜色好好看,一看就很好吃的样子。】

    顾牧野:【非常好吃,你有空的话,可以过来尝一下。】

    但是,今晚她真的没空,她在由义区那边的超市视察工作。

    朱琳:【好,一会儿mama让工作人员去买。】

    儿子好容易主动找她聊天,主动邀请她品尝新品,她怎么可能不吃。

    朱琳打算找跑腿的帮忙买。

    金韵如是超市的卖场经理,今晚朱琳在超市视察,由她陪同。

    “金经理,跑腿的帮我买了两个卤猪蹄,现在刚送到超市门口,可以帮我去超市门口拿一下吗?”朱琳在看报表,暂时走不开。

    卤猪蹄?

    金韵如从跑腿的那里接过袋子,袋子上印着“宝宝夜宵店”。她知道宝宝夜宵店,最近她那个在理工大学读书的meimei经常发朋友圈夸这家夜宵店的东西好吃。

    她想不到朱琳也会吃夜市小店的东西,她以为像朱琳这种精致的女强人只会在高档饭店吃牛排。

    第26章 卤猪蹄(2)

    “我买了两个卤猪蹄, 我吃一个,一个给你吃。”朱琳从袋子里拿出一个卤猪蹄,剩下一个递给金韵如。

    金韵如接过卤猪蹄, 心里有点发难。大晚上的让人吃猪蹄, 非常注重保养身材的金韵如是吃不下去的。

    但是上司给的东西,又不敢不要。

    她把卤猪蹄放一边,假装在忙工作没空吃, 留着一会儿拿回去给家人吃。

    突然一股浓郁的卤香味飘过来, 她抬头看到朱琳已经在啃猪蹄。

    朱琳边吃边夸:“好好吃,怎么会那么好吃。”

    猪蹄入口之后,一股浓郁的rou香味在嘴里弥漫开来,筋rou的软度刚刚好,软中带着一点劲道,口感不会软趴趴的, 也不会嚼不动, 就是刚刚好。

    宝宝夜宵店的东西,果然都是绝味。

    金韵如看朱琳吃得很香的样子, 她轻轻扒开包装盒, 看一眼自己的卤猪蹄。

    猝不及防的,一股更加浓郁的卤香味钻进鼻子, 瞬间拨动了她的味蕾。

    这也太香了!

    这个卤香味不像别的卤香味会有一股味精的味道,这个卤香味特别的清爽,闻起来非常的舒服。

    金韵如自认为自己的自控能力很强, 但是面对这个喷香的卤猪蹄,她的心动摇了。

    “金经理, 你怎么不吃?这个卤猪蹄很好吃的。”朱琳抬头看到金韵如没有在吃猪蹄, 就随口问了一句。

    只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 就攻破了金韵如最后的防线。

    “我现在吃。”

    说着,就戴上一次性手套,用手从骨头上扒拉下一块rou,明显看到汁水在筋rou之间流淌着,越看越馋。

    金韵如毫不犹豫地一口咬下去,猪皮十分软烂,入口即化,猪皮底下的油脂不是很厚,油脂在卤汁的浸泡下,吃起来也丝毫不油腻。

    这个卤汁的味道真的很勾人,让人吃一口就想吃第二口,金韵如也不顾形象地开始大啃起来。

    有个食客说过:“在宝宝夜宵店的卤猪蹄面前,没人会矜持。”

    吃完后,金韵如拍了一张猪骨头的照片,然后发了朋友圈。

    【今天的宵夜:卤猪蹄,非常好吃。】

    刚发出去,她meimei就评论了。

    【老姐,你晚上不是不吃宵夜的嘛。】

    金韵如:【偶尔吃一下没事的。】

    meimei:【宵夜只要有一次,就会有无数次。】

    金韵如竟然觉得meimei说的蛮有道理的,因为她已经在想明天要自己去夜宵店买卤猪蹄。

    ——

    卤猪蹄刚上市不久,就成了宝宝夜宵店的新宠,超越生煎包成为新科销售冠军。

    这两天在宝宝夜宵店里,十个客人里就有五个人是在啃卤猪蹄的。

    现在宝宝夜宵店里大多数都是老顾客,大家边吃边说说笑笑的,气氛非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