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页
但在她没有生孩子之前的那一段时间,表面上她把原主当女儿,背地里却将她视为眼中钉,稍不听话,要么就是晒太阳,要么就是关小黑屋,要么就把她的加菲猫或母亲的照片藏起来,听她哭到喉咙发哑……给原主造成了不少阴影。 好在没多久她生了个儿子,从那以后,她就把原主丢给松姐,再无暇多顾。 这些年里,奢靡、虚荣成性的林邻凤差不多已经把她丰厚的嫁妆挥霍殆尽,以乔呈镕的收入根本不足以支撑她铺张的生活方式和高调的行事作风,所以,对于乔孟笛的联姻,她也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 “自己送上门,能解决一个算一个!”乔孟笛坐起来,那双进食之后有了生气、天然带星的美目闪耀着光芒,将这个曾在原主面前张牙舞爪惯了的女人那种盛气凌人的姿态尽收眼底。 她想了想,明白了原主一直以来不怎么抗反抗林邻凤除了她本身性格原因,还有就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我早说了,你根本没有这么强的意志力,绝食就是作死,把自己饿成这副德行,到头来还不是得嫁人,嫁谁不是嫁?!”林邻凤边说边自顾自走到床旁边的包布木椅旁,然后侧身坐下,慢悠悠地点了一根细细的烟,猛地吸了一口,吐出一道nongnong的白雾。 现在,她没多少钱出去挥霍了,在家的时间多了起来,所以又开始以折磨、欺负原主为乐,这个家,就属她和原主在家的时间多。 “你这又是何苦?我们女人啊,最要紧的可不是什么爱情,而是钱,你到底什么时候才会懂?” 乔孟笛懒得理会她那自以为是的劝诫和说教,“我宁愿饿死也不会和女人结婚”又不是她说的,她压根就没被林邻凤刺激到。 “我的事,不要你管。”她也不看林邻凤,只低着头,目光落在自己如玉一般白的手背,一会儿,她的视线又漫不经心地挪到指甲油颜色已经变淡的饱满指甲上,“还有,我这里有一个建议,想要我跟姚池玥结婚,事成之前,你们最好不要继续惹我、刺激我。最近我呢,就想做一个反覆无常的人,不想吃饭就不吃饭,不想结婚,当然,也就绝不会结婚。林女士,如你所知,我没有那么强大的意志力,所以现在想开了,但下一刻,我会怎么想,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会怎么做就更不用说了。” 乔孟笛说话的同时,已经想明白林邻凤为什么会来找她:松姐前脚才离开房间,不多久她就上楼,结合前天中午乔呈镕说过的“什么时候吃饭,什么时候再出这道门”,如果没猜错的话,这对夫妇一定是将她恢复进食视为妥协,自己吃了早餐的消息,想必也传到乔呈镕那儿了吧。 也是,小说里的乔孟笛就是一个对父亲言听计从的乖乖女,对联姻这件事,她的反抗之所以被草草地带过,大概还是因为她性格过于软弱了。 至于她婚后会觉醒、闹死闹活,是因为遇到了爱情。 一旁的林邻凤不由暗暗心惊,怎么回事?!乔孟笛明明还是那道天生微微带嗲、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总爱撒娇的甜音,怎么她说出口的话却好像变了一个人?林女士到底是什么新称呼?之前叫妈一直叫得好好的,绝食几天,难道我就不是她妈了?还有,以前她不是服服帖帖的?现在居然会威胁人,绝食能长这种能耐的? 各种猜想掠过林邻凤的心底,她有些拿不定主意要不要继续刺激床上这个瘦了一圈的温室之花,就想做一个反覆无常的人,听起来还蛮像是恐吓人的,以前的她绝说不出这种轻浮而无礼的话。 不一样了,这个继女哪里变得不一样了!得出这个结论的林邻凤不自觉地夹紧食指和中指间的烟头,暗暗思忖,现在对她说话是否需要小心一点?毕竟,目前去惹恼她确实没什么好处。 以前,林邻凤还有钱的时候,乔呈镕对她颇为尊重,她在这个家的地位很稳,如今,那个全身心地投入仕途中的男人,不知何时已经变得比她更冷血了。 权衡一番,她站了起来说道:“识时务者为俊杰。姚池玥那种对象,整个鹭州也没几个。你最好听你爸的话,别给他在这紧要关头扯后腿。” 乔孟笛知道她所谓的扯后腿是什么,现在乔呈镕在鹭州的呼声很高,很有希望当选下一任行政长官。 可是,她才懒得管他的仕途,她只觉得林邻凤的烟味特别呛人,于是开始不耐烦,“你快走吧,我要休息。” “快走?”林邻凤的声音变得尖锐起来,“你这个不知好歹的小妮子,也不看看你现在睡的是谁的地方?我再提醒你一遍,能把老娘从这个屋子里赶走的人,这个世界上不存在的——”…… 乔孟笛觉得她的声音很烦人,不想再理会她,于是躺了下去,一个翻身,背对了林邻凤,任她继续鬼叫。 她还继续嚷嚷着,就像想挽回一点点颜面。 乔孟笛想堵住她的叫嚣,便倏地拉上棉被,把自己整个儿盖住,毫不掩饰她对林邻凤的嫌恶。 林邻凤觉得独角戏怪没意思,也就停了声。 一会儿之后,乔孟笛听到她离去的脚步声,那脚步声跟来时的抑扬顿挫变得不同,似乎有些摇摇晃晃的不稳当。 关门声落定之后,屋子又恢复了安静,乔孟笛从柔软的棉被里钻了出来。 就算非常急于想确认是不是在做梦,顾及这饿了五天的身体,她还是不敢贸贸然出门,打算先养一天,明天看情况再决定要不要出门,不然,晕倒街头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