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嫁 第22节
“据说是,也不知道这新来的邻居好不好相处。”李嬷嬷有点忧心,她家小姐孤身一人在这偏远的地方住着,要是遇到一个不好相处的邻居,那就难办了。 “能让嬷嬷你借出去人手,想来不是什么不好相处的人。”陆明华却笑了笑。 李嬷嬷看起来很不好相处,可这个来人非但顺利借得了东西,还让嬷嬷差了人去帮忙,想来也不是什么难相处的人。 “小姐,我是担心你,这里到底是太偏了,不如我们回京去住?”李嬷嬷劝道。 陆明华摇了摇头,掩鬂上坠着的白玉珠子轻轻晃动,她拿起手上的玉簪端详片刻插入发间,笑道,“嬷嬷,京中那些人,我不想见。这里很不错,清净。” 李嬷嬷唇角动了动,到底没再说了。 她心里不由忧愁,她家小姐还这样年轻,难道就要在这偏僻的别院,度过余生吗? 她抬眼,镜中的女子肤若凝脂,眼若秋水,只是含笑低眉轻轻一眼,就好像看到了枝头花瓣轻颤的花朵一般,不是她自夸,她家小姐的样貌,在整个上京都是出挑的。 李嬷嬷心中闷气不止,想不明白那些人怎么就瞎了眼,舍得这样对她家小姐。 正月过完,春天就好像来了一般。 隔壁院子收拾了整整半个月,终于在一天早上,一辆马车过来,一个管家模样的人笑呵呵敲响了别院大门,宣告了主人的到来。 不过这跟陆明华没什么关系,隔壁院子的人再知道这个院子中住的是女眷之后,也嫌少再过来打搅,两个别院虽然离得近,却维持住了互不打扰的默契。 枝头的柳枝抽出了新芽,苍翠的山上渐渐覆盖上了淡淡的青色,梅花尚未落尽,山上几株野杏就抢先开了花。 这样满山青翠,白色花枝点缀其间,简直美不胜收。 陆明华早日起来遥遥看着,忽然就生了出去走走的心思,她放下手中的绣架,上面一只漂亮的鸟儿正歪着头梳毛,比起一开始的生疏僵硬,经过她这段时间的练习,绣技已经有了明显的长进。 换下软底绣鞋,陆明华带着下人就出了门,循着山道,不急不缓的闲散走着。 眼下正是上午,春天的日光熹微,清澈而不刺眼,满山的花草香味融合成一股淡淡的清新味道,落在人身上让人整个身心都放松了。 她也不着急,不急不缓的走着,可在离着杏花有一段的地方,陆明华还是不由细细喘起了气,感觉到了久违的疲累。 看来有必要好好养养身体,她若有所思的想着。 遥遥的,已经能看见那几棵生在一起的杏树了,可陆明华却不由驻足,有些迟疑的看着树前站着的那道墨青色背影。 这想必就是隔壁的主人家了?她瞬间回神,莫名觉得这个身影有些眼熟。 那人似乎感觉到了这边的动静,回头看来。 是他?! 陆明华不由惊讶。 那边,燕元华的惊讶不比她少,他没想到,竟然能在这里看到陆明华。 隔壁的女眷竟然是她?她就住在这里? “公子,上次的事,在此谢过。”陆明华忍不住笑起,上前屈膝,深深福了一礼。 自从上元灯节后,她一直有心再见对方一次。 不为别的,只为认真感谢对方。谢谢他,在那个时候愿意伸出援手。 “小姐不必多礼,快快请起,那次的事,我不过是顺手而为罢了。”燕元华侧身避过,面上笑道。 “可也只有公子,顺手而为了。”陆明华笑了,抬眼注视着燕元华认真的说。 燕元华不觉得这有什么,他正好看见了,就也正好解决了。 不欲再多提,他扯开话题,笑道,“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小姐。” “我姓陆,取名明华。公子若是不嫌弃,可以叫我的名字。”陆明华鲜少有被称之为小姐的时候,哪怕对方礼貌又谦和,可很少和男子交谈的她还是有些不习惯,就提了一句。 “原来是陆小姐。”燕元华不动声色,只当做自己之前从不知道对方的姓名般,笑道,“我姓元,名济安。” “元公子。之前没想到隔壁的主人竟是元公子,倒是我怠慢了。”陆明华笑了笑,说,“之前一直想找到你好生致谢,这次遇见,回头我便让家人奉上薄礼聊表谢意,还请公子不要拒绝。” “这倒不用。”燕元华失笑,道,“陆小姐这样,实在是太过郑重了。” “我一条性命,这些薄礼我还嫌不够呢,莫非公子也是这样觉得的?”陆明华不想他再推拒,就抬眼笑了笑,说了句俏皮话。 出一次手而已,燕元华还不曾放在心上,也没太在意,不过看着陆明华执意要送,他也不欲再拒绝,见她这样说就应了下来。 “陆小姐也是来看花的吗?”他后退一步,让出地方,侧眸看了眼旁边的几株梨花弯眸一笑,说,“这梨花倒是开的热闹。” “没错,我晨起就看见了,正好春日和畅,便想着出来走走,结果竟遇到了元公子,真是意外之喜。”说着话,陆明华上前,最后一句时正好走到燕元华让出来的地方,没忍住侧头冲他轻轻一笑。 大概是那夜他出现的时机正好,陆明华明知不对,可一见着这个人,心中还是瞬间就多了许多安定。 大概是今天的日光太亮—— 燕元华眨了眨眼,连着眼前这小女子眼中的星子似乎都更亮了些。 她侧脸去看杏花,露出的那一小片脸颊白皙如美玉般,他的目光不由停驻上去,惊觉自己的意图后骤然收回,没着没落的在空中转了一圈,伸出手随意折了一支杏花。 等花在手,燕元华才回神,捏着花枝的手就顿了片刻。 “元公子很喜欢花?”陆明华转过头看去。 她笑盈盈的,用那双好像含着星子的眼睛看他,燕元华掩下那点莫名的尴尬,点了点头。 见他神情似乎有些僵硬,只当他是不自在了,陆明华体贴的收回目光。 的确,男子很少有爱花—— 尤其是元公子这样一个身材高大,气势洒脱疏朗的人。 “我看看,这支很不错,还有这支,公子可以多带几支回去拿花瓶养着。我那里有一只青瓷,就很适合。”没有多说,陆明华自然的伸手指了指枝头上她觉得更好看的几支给燕元华看,而后又思量道。 她指了,燕元华只好去折了。 这杏花开的实在是热闹,哪怕折了这几支,也依旧熙熙攘攘,看不出什么。 摘完了花,两个人正好结伴回去,陆明华先到家,燕元华却还要再走一段。 目送她回去,燕元华捧着一怀的花无奈的想着,他就这样回去了,那些下属还不知道会怎么想他。 大门甫一打开,赵十一就惊住了,有些傻眼的看着自家王爷怀里的那一捧杏花,再看一眼脸。 没弄错,这就是他家王爷。 燕元华撇了他一眼,有心想扔了花,可想了想刚才陆明华认真的样子,到底把花抱了回去。 刚坐下,赵十一又飞快的跑进来,捧着怀里的花瓶放在了桌上。 他抬眼看去。 青瓷花瓶,敞口,这个…… “隔壁下人送来的,说是她家主人吩咐,送来给主子您养花的。”赵十一看似目不斜视,实际上余光一眼接一眼的扫着,心里好奇的不得了。 到底怎么回事,怎么自家主子出去一趟,不止带回了花,还引得隔壁送来了花瓶? 没想到陆明华动作竟然这样快,燕元华伸手扣了扣花瓶,发出清脆的叮叮声。 他笑了笑,把花放下,给了赵十一一个眼神,“去,把花养上。养不好,就罚你一个月不许喝酒。” 赵十一神情一震,几乎可以说是小心翼翼的拿着花瓶和花下去了,在外面转了一圈,忙找了匠人侍弄,好不容易弄好,本想着找自家主子问问花放哪儿,却没找到人,索性直接放去了卧房。 第二十章 铺天盖地的血色,残垣断壁,尸山血海。 一道人影冲上前挡住了暗处飞来的利箭,吐着血对他说‘王爷,快走。’ 快走! 走啊!!! 走!!! 无数道人声混在一起,拼命呐喊。 燕元华呼吸急促,豁然睁眼,再一次从梦中惊醒。 没错,是梦。 那些已经过去了,燕国大获全胜,他也不再是当初那个见了战场还会整日做噩梦的小王爷了。 可那些人,也永远都回不来了。 燕元华怅惘抬眼,即使回京已有两月,却依旧无法从布满硝烟的边关中回神,每每梦回,都是那些抹不掉的记忆。 眼神一动,他忽然看见了花瓶中养的那一束杏花。 春日的花朵被养在青瓷瓶中,枝头的花瓣娇嫩,他看着,那些仍旧在脑海中翻滚的记忆忽然就淡了。 取而代之的,是杏花树下,含笑为他挑选花枝的女子的容颜。 那小女子生的美,眼若点星,肌肤白皙,是只有在这繁华之地才能养出的娇嫩。 和满目疮痍的边关截然不同。 可他还记得那夜,她攥着簪子的模样。他看过卷宗,那个妇人手背险些都被捅穿了,可见如她当时是如何的果决厉害。 这又是京中很少能养出的性子了。 也不知是怎么养成的。 燕元华嘴角不自觉的就噙起了笑,外面夜色正深,他不知不觉再次入睡,梦中只有枝头热闹的杏花,和杏花下看不清面目的含笑女子。 隔壁,陆明华也在做梦。 上元夜中那些人的面容越发的模糊,却仍旧会让她在梦中惊醒,可今日,梦中多了一个苍青色的身影。她没有惊醒,睡得更沉了。 两人机缘巧合下做了邻居,却也鲜少能碰面。 不知不觉,二月过半,山上的翠色弥漫开,嫩柳新芽初绽,不知名的野花点缀其间,小童儿们放起了纸鸢,在山间欢呼。 院中有一小楼,四面开着窗户,坐在里面,可以将这山间风景尽收眼底。 陆明华平日里最喜欢在这里打发时间,如今见了纸鸢,心中不由微动,竟也有了些许心痒。 她还从未放过纸鸢呢—— 不,幼时似乎放过一次,那时母亲帮她扯着线,耐心的告诉她该如何放,然后,陆明熙就摔了一跤,她母亲失手扯断了线。 纸鸢飞了,母亲带着陆明熙回去,她舍不得想请母亲去找,被母亲斥了一句不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