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都以为我还爱他 [重生] 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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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来的路上云集还为丛烈偷喝药这事跟他吵了两嘴。 云集不明白为什么丛烈这么大人了,怎么会连药是什么味都好奇。 “我早上起来别说饭,连口热乎水都没找到!你在家里怎么过日子的?你胃不好还敢喝凉水?而且那破药我也只喝了你一小口,苦都苦死了!那是给人喝的吗?你每天都得喝那个吗?”丛烈愤愤不平地回嘴。 “我求你住我家了?我欠你的?你一睁眼就得好吃好喝伺候着?缺个人给你换尿介子吗?”云集听他说话就是火上浇油。 结果吵到一半丛烈没声了。 云集还以为他在生闷气,结果一看他是难受得说不了话,整张脸憋得通红,额头上的青筋都冒出来了。 当时云集除了催司机,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两只手像是擦不干,不停地出虚汗。 他从来没觉得医院那么远。 医生跟他解释:“过敏程度可能受很多因素影响,劳累或者着凉,都有可能会加重病情。不过像他这种情况,及时得到处理,基本不会有什么危险,只要日后远离过敏源就行了。” “那他什么时候能醒呢?”云集问道。 “这个不好说,但一般患者都能在两个小时内苏醒。”医生看了一眼表,“应该快了,之后再观察两小时就可以了。” 等医生离开,云集回到病房,站在床边看着昏睡的丛烈。 刚才在车上的时候,他急得感觉心脏都要从嘴里跳出来了。 重生以来他以为的所有不在意,都在那一刻几乎烫得拢不住。 但是他曾经多卑微啊,也曾经多不值得。 他一点也不想再变成那样。 上辈子丛烈也偶尔生病,有一场小感冒,他发烧三十七度一。 这种程度的小毛病放在云集自己身上肯定是不在意。 他烧到三十八度五了还被云世初押着到码头上点货呢。 那时候他一身质地最精良的薄呢西装和手工羊皮鞋,一侧有人举伞,一侧有人点烟。 要是他没在大年初一的鹅毛大雪里冻得脸色泛青,应该也算是有派头的好光景。 云世初是怎么说的?发烧的人就得降温。 所以对于所有的小伤小病,云集的态度都是扛一扛就过去了。 发烧扛一扛就过去了。 胃疼扛一扛就过去了。 他自己扛惯了,逐渐也不觉得有什么。 就像云世初说的:“一个男人喝点酒算什么,发点烧算什么?轻伤不下火线,不然这不舒服要嚎两嗓子,那不舒服要休息几天。说白了什么病,都是懒病!” 但是云集怎么可能用云世初的标准来衡量丛烈? 丛烈发着烧,云集满心满意都是怎么让他稍微舒服点。 他自己几乎不会做饭,印象里丛烈也从来没在家做过饭。 他想丛烈生病的时候,自己能为他做的就是做一餐吃着舒服的饭。 那天他也让阿姨做了些吃的,以防自己翻车了丛烈没饭吃。 他炖了一锅鸡汤,炒了一碟油麦菜一碟小青瓜。 方法都是他从网上现学的,一顿饭做下来切破了两根手指头,手腕上烫出来一溜血泡。 好在他做完一尝,发现很是那么一回事儿。 不咸不淡,所有的菜味道都刚刚好。 他嘴巴极挑,一般来说他觉得可以就一般人都应该觉得难吃不了。 等把菜都摆上桌,他喊丛烈起来吃饭。 丛烈用被子蒙着头,“没胃口,你自己吃吧。” “你起来尝尝,没准儿会觉得好吃呢?”云集摇了摇他的被子。 “别烦我,我不想吃。” 云集只好自己回到外面,把所有菜都用保鲜膜仔细包起来。 他想丛烈应该是不舒服所以不想起来,可以等他想吃的时候再给他热热。 过了没一会儿,他就听见卧室里有动静。 他轻手轻脚地走过去,发现丛烈在换衣服。 “等会要喝药了吧?先吃点东西吗?”云集充满期待地问他。 “不用,我出去吃。”丛烈自顾自地套上卫衣,一眼都没看他。 “出去吃?”云集走过去,“你还在发烧,要去哪儿吃?” “我朋友今天过生日,我过去跟他们热闹一下。”丛烈在衣帽间挑了一块表,戴上了围巾和墨镜。 “欸不是,你等一下。什么朋友啊?非得在你生病的时候喊你喝酒?”云集皱着眉问他。 “我的朋友,你不认识。”丛烈漫不经心地回了他一句。 “那你不能先吃点东西再出门吗?你睡了一下午,还什么都没吃。”云集紧紧跟在他身边。 “不用了。”丛烈已经走到玄关换鞋了,“我吃完饭直接去录音,可能这几天先不回家了。” 云集站在门边,鼓起了一些勇气,“你就不能喝碗汤再走吗?我第一次做汤……” 当时丛烈确实停住了换鞋的动作,直起了身。 所以云集以为他愿意尝尝自己第一次亲手做的汤,甚至已经准备转身去盛。 “你做的汤?”丛烈半笑不笑地看着他。 云集不明所以,点点头。 “那能喝吗?” 云集到现在还能回忆起丛烈的那个口吻。 当时他对丛烈是带着八米滤镜的,绝不会认为那种语气里有半分讥讽。 他把那句话当作是一种友好的戏谑,或者说是对客观事实的合理怀疑。 一个没做过饭的人,别人当然可以质疑他第一次做的东西味道不好。 所以前一世的云集,总会有很多种解释让自己不那么难过。 但是现在的云集只觉得这一切不堪回首。 看见云集,梁超进来的时候舒了一口长气,“云总,都没事儿了吧?” “嗯。”他淡淡地回了一声。 “你俩这,三天两头地跑医院,可把我们给吓死了。”梁超苦笑着看了一眼丛烈的化验单,“柴胡?哪来的柴胡?” “等他醒了直接就可以走,要拿的药都在单子上。我还有事儿,辛苦。”云集冲他点了个头,转身走向门口。 “诶……啊?”梁超没想到他这么快就急着走,“云总你不等烈哥醒吗?” 那人甚至没回个头。 梁超看着他的背影抓了抓头,小声嘀咕了一句:“怎么了这是?” 他印象里云集一向对人很温和,一点世家子的架子都没有。 尤其是对丛烈,那是真好。 而且作为一个旁观者,梁超一直觉得云集要是坚持坚持,可能有希望成为唯一一个牵住丛烈那个狗脾气的人。 可最近他总觉得云集哪里有点不太一样了,不由暗暗替丛烈捏了把汗。 云集走了没五分钟,丛烈就醒了。 他惺忪地辨认了一下眼前的人,立刻瞪大眼睛问:“云集呢?” 梁超坐在一边,像屁股底下有刺似的,不自在地扭了扭,“云总刚走。” “走了?”丛烈气得说话都有点走调,“我还在这躺着昏迷不醒,他就走了?” 换成平常,梁超是不敢对丛烈的私事发表什么评价的。 但是今天他没忍住多了一嘴,“您不也没盼着他在这儿吗?” 丛烈这个恋爱谈得他一个旁观者也很糊涂。 要说云集,真的可以算是万里挑一要哪有哪的一男的。 外形自然不用说,是男的女的看见了都走不动道儿的通杀型。 身家,整个京州能拿出来跟他一较高下的公子哥恐怕也就他自己的亲弟弟,但他弟弟再身价高,也还是个上学的毛头小子。 就算是现在有点和家族闹翻的意思,云集那种气势和教养都是一般人等没有的。 而且就梁超来看,云集的性格也挺好的,要不然怎么走到哪都能吃得开? 他们的合作方里,就没一个人说云集不好的。 但是丛烈对云集那个态度怎么说呢? 多少有点欠抽。 只是没人敢说。 “烈哥,其实我还是挺好奇的……”梁超开了个口子就有些收不住,“你当时,怎么就答应跟云总谈恋爱了呢?” “你这话什么意思?”丛烈把手上还在滴药的输液针一把揪了下来,“我不答应难道天天看着天上飘告白飞艇吗?” 云集追丛烈的第一个月,租了三架商用飞艇。 表白丛烈的彩色横幅每天绕着京州上空飞舞,被无数看热闹的市民合影留念。 “那你……答应他,合着全是图个安生?”梁超小心翼翼地问他。 丛烈“嘶”了一声,脸色迅速冷下来,“你盐吃多了,闲着了?” 梁超赶紧把自己的手机递上去,“热搜,又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