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归 第6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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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过啊,我上初中的时候。网上觉得那人可好了,懂很多,也很理解我,还给我充q币,简直就是白马王子。结果见面发现是个油腻大叔,发际线都退到后脑勺了,脑门子油得比勺子还亮,吓得我拔腿儿就跑。” 宋书华苦笑:“真有这么可怕?” “真的啊。所以你想想那人为啥连照片都没发过?长得好看的人会忍得住不发自己的照片?你随便打开一个软件,上边晒手、晒腹肌、晒几把的,男人这种东西,但凡有拿得出手的都恨不得亮出来。哪怕一无是处,只有一个身高,也会写明自己180的。” “他应该不是这样的人。” “没见过你怎么知道?感觉这种事不靠谱的,过来人的宝贵经验。” 宋书华低下头,蹙眉想了一会儿:“他说过不会见面的。” “你不试试怎么知道?” 第74章 想见你 宋国强问陆明臣为什么要离婚,是不是宋书华什么地方让他不满意。只要他说出来,他妈会好好跟宋书华沟通,不好的地方都让他改。他们都是大人了,不能像小孩那样任性。 陆明臣听着岳父这番话,心里一阵反感。对于宋书华以往说的那些家庭给他的伤害,突然就有了直观的感受。 陆明臣拒绝了,只说他会和宋书华好好沟通,最后的结果会以他们两人的达成的共识为准。另外,他想辞去资华的总经理的职务。 尽管宋国强还勉强维持着表面的镇定,实际已经因为他后面那句话乱了阵脚。 在得知他并没有投身其他对手单位或者自己另起炉灶的打算后,宋国强便只顾劝他不要一时冲动离婚,即使离婚,这个婚姻和事业也不一定非要绑定。又打亲情牌,即使他不和宋书华在一起了,宋家也早把他当作了一份子,他也把他当作自个孩子,公司的股份也可以给他一些。 但在宋书华坚决要和他离婚那一刻,陆明臣就找不到继续呆在资华的理由。 他这些年作为家庭经济支柱,认为自己最低限度的责任也是为家人提供良好稳定的物质生活。而宋书华的家人也是他自己的家人,所以劳心劳力为他们赚钱,他也没什么怨言。 当离婚摆在面前,他突然变得一无所有。没有责任,没有动力,要实现的都已经实现,得不到的终究无法得到。他需要停下来一段时间,重新想想自己要做什么,要怎么过往后的日子。 见他很坚定,一旦他和宋书华这层关系没有了,宋国强也根本没有办法绑住他,只恳求他不要这么突然就离开资华,给他们一点时间拿出接下来的方案。 最后陆明臣还是答应在宋国强找到合适的总经理的人选之前都会在资华,他也提出条件,无论最后怎样,都希望他们能够尊重他和宋书华的决定。 资华高层即将变动的消息不胫而走,内部都人心惶惶的。新的职业经理人已经来过两批,都因为和下边的销售经理的矛盾,离职了。 宋庆学被安排到了这边做财务总监,成天指手画脚,屁都不懂,搞得财务部乌烟瘴气,苦不堪言。 陆明臣现在是外人,宋家的董事们怎么信得过他。对下边的抱怨,他也只能表示这是董事会的决定,他没办法。 陆明臣本来心情不佳,又走不了人,还得看见他最讨厌的宋庆学,留在资华的每一天对他来说,都是折磨。 他只想尽快离开资华,离开a市,离开这个占据了他人生最重要的时光、最终也让他心灰意冷的地方。 他想先回家乡待一段时间,然后去看看外边的世界。或许在旅途中,他能够抛弃点什么,得到点什么,以及顿悟点什么。或许能治愈自己,或许不能,但总比坐以待毙强。 夜里,陆明臣在床上辗转一阵仍无法入睡,又起来给自己倒了杯红酒。这段时间他一直有点睡眠问题,有时需要靠酒精入眠。 再次躺回床上,手机进来一条信息。他纳闷谁这么晚了还给他信息,拿起手机,只看到一条好友申请。 有那么一瞬间,他脑子有点空白。对方的头像他很熟悉,可是关于这个人的记忆却像是凭空消失了一样,懵了半分钟才反应过来,这是宋书华。 他们离婚了,但电话和好友都没有删除。他们并没有反目成仇,甚至直到最后都体体面面谈得挺好,好像不再是情人,也还能够做朋友,事实上两人都同样默契地不再联系对方。 点进去才发现,不是宋书华发给他这个前夫的,而是发给他这个网友的。 好友申请附带着留言—— 【我们可以见个面吗?】 陆明臣第一反应是宋书华又遇上了什么困难,需要他的帮助。毕竟共同生活这么些年,离了婚也无法做到真的和陌生人一样,陆明臣几乎没有犹豫,便通过了申请。 【遇到麻烦了?】 【不是,我没遇到麻烦。】【只是单纯地想和你见一面,可以吗?】 陆明臣疑惑,单纯地见一面?自从那次把人删掉后,宋书华和他这个网友时隔半年都没有再联系过,对方却突然说要见面。 【我不太明白“单纯地见一面”是什么意思。】 那边沉默良久,一直在输入,陆明臣以为他会发过来一段长篇大论,结果只有一句话—— 【我只是想见见你的真人。】 陆明臣已经感觉到了什么,这让他有些不快。他已经不想再和宋书华产生什么交集,这只会让他更痛苦。再见面又能如何,宋书华只会发现他另一个骗子的身份罢了。 【没什么好见的。】 对面突然有些着急—— 【我知道提出这个要求会让你很为难,我也知道你有爱人,我不是想破坏你们的关系,我也破坏不了,你知道我是什么样子,完全比不上你的爱人不是吗。】 【你也知道我喜欢你吧。很傻对不对,面都没有见过就这样深地陷进去了。你把我删掉后,我就想忘了你,赶紧放下这一切,这些日子一直都在努力。但是我做不到,真的做不到,太难了,太痛苦了。】 看到宋书华对他说出这些话,陆明臣还是整颗心都揪了起来,既五味杂陈,又酸涩难忍。 【我没想让你这么难过。】 网上一时心动而已,陆明臣以为宋书华早应该放下了。而且他们离了婚,他以为宋书华正过着最自由快乐的生活,比如从推送上可以看到他每晚都去queen登台表演。他以为痛苦煎熬的只有自己。 却没想到,宋书华正以另一种方式同样地痛苦煎熬。他也想不明白宋书华对一个网上的陌生人,竟也会如此投入。 【你和我见一面吧,只见一面就好。朋友说我这种感情是建立在幻想上的,打破幻想就不会再这样下去了。哪怕还是不能立刻放下,忘记一个真实的对象也比忘记一个想象的对象容易。无论结果如何,我都再也不会打扰你,请你帮我这最后一次。】 最后一次。 做的孽总要还的, 最后一次,让宋书华摆脱对虚拟恋人无妄想象的煎熬。最后一次,让宋书华彻底恨上他。 好吧,就这样,反正以后的人生都形同陌路,对方恨不恨他的又有什么关系。 【好,我们见一面。】 在等待见面的日子,宋书华总是特别积极主动地来找他说话。 问见面那天,他希望他穿男装还是女装。分享一些日常小事,比如在哪儿看到一则笑话,碰到一件趣事。一天三顿给他发做的美食、甜点,装盘和摆放都很精致,全方位地展示着自己优秀的料理才能。 见面那天是二人心知肚明的最后时刻,在这之前,宋书华十分放纵而不加掩饰地,恨不得把自己全部的感情都塞给他,完全舍弃了矜持和尊严。 陆明臣只是冷漠地回应着。他不觉得宋书华的这些感情都是给他的,不做这种奢望。只是冷静地作为一个旁观的第三者看待这一切,这样的话,真相到来的时候,他自己也会好受一些。 他从来没有见过宋书华的这一面,不知道他还能这么主动积极,哪怕遭到冷遇,也热情不减。 原来所有人都一样,并没有谁比谁更加清高自尊,拥有那种高不可攀的姿态只是因为不爱而已。 只是没想到最后,他用这种方式,见识到了宋书华陷入爱恋时的样子。 挺可悲的。 也很难看。 和他自己一样。 这期间,陆明臣还接到了一通来自珠宝店的电话。 女店员甜腻腻的声音:“陆先生,您上次预定的南洋珍珠项链到货了。很抱歉让您等待这么久,您有时间过来看看吗?” “谢谢,不用了。” 不想就这么失去一个客户,店员并不因为这句拒绝而放弃,而是继续介绍。 “我们这批海水珠的成色比上一批还好,绝对的正圆形,每颗珠子都是从成千上万颗里挑出来的无瑕疵品。而且您看上哪款的款式也有调整,缩短了两颗珠的长度,配您丈夫那样天鹅颈肯定特别漂亮。 “和这批一起到的还有些新款,水滴状的铂金链吊坠也很受年轻人欢迎,您可以和您丈夫一起来看看。如果您没有时间,我们这边也可以派专门的业务员给您送过去试戴。您放心,试戴没有任何费用的,请问您什么时候方便?” 今天的陆明臣对这售货员格外有耐心,一直到她把所有套话都说完才接茬:“我和我丈夫已经离婚了。” “……” “很抱歉,让你特意打电话。” “不,不,该道歉的是我。实在打扰您了。” “没关系。” 挂断电话,陆明臣沉沉吐了一口气。 项链到得太晚了,和人生中很多事情一样,错过了那个时间点,一切都没有意义了。 第75章 你好好的 到了约定那个周日,天刚亮,宋书华就醒了。确切来说,因为今天的见面,他一整晚都兴奋得没怎么睡觉。他们约定的是下午,在queen附近的一家咖啡厅。 是的,这是最后一次了。见了面,也不一定会像小峰说的那样,因为幻想破灭而终结自己暗无天日的爱恋。更可能从虚妄的幻想变成更加牢固的现实,让他这段感情变得越发不可收拾,加倍地痛苦和心碎。 但宋书华也愿意承担这样的结果,只是想要见他一面。 这段时间加回好友,只有和对方聊天时,才让他得到久违的快乐,像是又活过来一样。虽然今天见面后,大概率会“死”得更加彻底,但宋书华不愿意去想之后的事。 他一早就去了老房子,再试穿一次为今天见面准备的连衣裙。这是他前两天刚买的ol风裙子,巴宝莉这个牌子简单的色块和线条,细皮腰带圈出腰线,脖子搭配一条挡住喉结的丝巾也好看。 宋书华看镜子里的自己,头发挽成发髻别在后脑勺,再画上艳丽的妆容,完全就是一个飒爽的气质美女。 他也不知道怎么前几天思来想去,准备以一个女人的面目出现在对方面前,可能是想更戏剧性一些,也可能是希望他能记住自己。 宋书华挑剔地看镜子里的自己,伪装得堪称完美,一点也看不出他是个男人。但马上有个声音在他脑海里发问,这有什么意义?对方对女人、对穿女装的男人都没有兴趣,万一误会你穿成这样是挑衅他? 不知道他最后和他那变性爱人的矛盾怎么解决的。宋书华立马改变了主意,他还是该以男人的姿态出现在那人面前吧。 回屋里翻了翻,这边除了女装就是些很普通的衣服。他立马驱车回去曾经那个家里,他那些高档的、定做的男装都在那里,虽说大都是前夫替他置办的。 屋子里十分安静,什么都没变化,好像时光在这里停滞了,停留在他们离婚的前一刻。宋书华顾不上这些,直接去了试衣间。 他找到了那件华丽丽的深蓝手工刺绣的衬衣,再挑了一条宽松的高腰薄西裤,把衣摆扎进裤腰,扎出细细的腰线和小巧但圆润的屁股,宽松的裤腿堆在休闲鞋上。他把袖子挽到小臂,去饰品柜里拿了那只百达翡丽的手表戴上。 镜子里的自己,精致漂亮而且时尚,像个二十出头、正值青春、没有人会不喜欢的那种年轻人。只是这到了后背心的长发,不太搭,他立马决定去剪个发,反正时间还富余。 从理发店出来,他就有些后悔了,好些年头发都没有这么短过。只能说在男人里边算长的,参差不齐,后脑勺的头发能够盖住后颈,但头顶的头发已经没法和发尾一起扎起来。 和这身衣服倒是还挺搭,镜子里的人不仅精致时尚,短发也让他看起来更加俊秀清爽。 宋书华盯着镜子反复审视,挑不出一点毛病,但他就是不满意。 好一阵才明白过来,不满意不是不够好看,是因为这根本就不是他真实的模样。 不满意是因为他明明知道这应该是个结束,他却忍不住自顾自把这当作开始。他从镜子里看到了口是心非的卑劣自身。 换掉高档的服饰和首饰,穿回了自己的白体恤和浅蓝色的修身牛仔裤,直接开车去了约定的咖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