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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辰,你快走,先报警再找人帮忙。快点。”姜暮云悄声说,然后用力推了辛辰一把。 辛辰被推得跑出几步,心一横,顺势拔腿朝前跑了起来。 有一个混混想追,姜暮云却拦在他们面前,挑衅道:“怎么,四个大男人没信心能迅速制服我,怕我让他搬救兵?” 刀疤男哈哈大笑,抬手制止了那个混混,“这个社会,有几个人敢多管闲事的,就算报警,警察半小时内过来已经算是神速了。小美人,你还当真胆大!” “你上次不是说要再陪我玩玩吗?我看择日就不如撞日吧。如何?”姜暮云双手抱臂,脚尖轻踢了下面前的落叶,看着刀疤男,勾唇一笑。 刀疤男遇美无数,但姜暮云这样有胆识,长相漂亮又不艳俗的女人,还是第一次遇到,心里格外痒,便问:“好,你说要如何玩一玩?” “我单挑你们三个,如果我输了,我做你女朋友一个月;如果你们输了,以后不要出现在我面前!敢答应吗?”姜暮云微扬起下巴,直视着刀疤男的眼睛,慢条斯理地道。 “好,说定了。输了的话,你可就是我女朋友了!”刀疤男兴奋得搓搓掌,笑得猥琐。 姜暮云从手腕上取下橡皮筋,把长发高高束起,做出备战的姿势,冷哼一声,“先赢了我再说吧。” 刀疤男抬手作了个手势,指挥三个手下先上,自己后退一步,在旁观战。 三个混混虽然之前被刀疤男叮嘱,这丫头有两下子,但看着她如花似玉的模样、单薄纤瘦的身形,心里根本不以为然。 “小姑娘,劝你还是乖乖从了我们大哥,省得我们动粗。”略瘦的混混起了怜香惜玉之心,边劝边伸手来拽她的胳膊。 姜暮云冷睨着眼懒得说话,就在那人伸手来拽她胳膊时,倏然出手,她扳住他腕子反手一拧,那人杀猪介嚎叫起来,接着按肩反剪他胳膊,飞起一脚踹他后腰上,那人蹬蹬蹬地向前直跌出七八步远。 另两个混混知道自己大意了,忙要振作起来,姜暮云却抢先出手,一记凌厉的拳头已砸向一个混混的右脸,他被打得嘴角流了血。 又飞踢起一脚,踢在冲过来的混混脸上,他的脸一下子就肿了起来。 刀疤男忍不住骂骂咧咧,“你们三个废物!一起上!” 他们四个大男人一起团团围住了姜暮云,姜暮云心里冷笑一声,呵,几个男人欺负她一个姑娘家,就别怪老娘我不客气。 一场混战开始,大概许久没动手了,姜暮云觉得自己手生了些,预计两三分钟能搞定的打斗,居然持续了五分钟了,才反倒三个。 刀疤男眼见三个弟兄被反倒,恼羞成怒,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根棍棒来,吐了一口血,恶狠狠地道:“敬酒不吃,吃罚酒,就别怪我不心疼人了!” “卑鄙无耻!”姜暮云骂道,却也压根不害怕,漂亮的月牙眼里满是嘲讽。 刀疤男拎着棒子就冲了上来,同时啪的一声,江畔的所有路灯忽然熄灭了,周遭一片黑暗。 姜暮云瞬间懵了,呆滞地站在原地,感受到一股疾风袭来,她本能偏头躲开了,但无边的黑暗笼罩着她,黑暗中似乎桀桀桀恐怖的笑声,有魔抓伸向她,她恐惧极了,不由自主地蹲在了地上,双手紧抱着双腿,就像婴儿在母亲子、宫里的形态,眼睛紧闭,嘴里呢喃了句:“mama。” 忽然一个人影冲了上来,扑向她,把她紧紧地抱在怀里,他一手抱着她的头,一手环抱住她的肩膀,他的侧脸紧紧贴着她的发顶,温热的温度传来,微苦清香的药草味萦绕在鼻尖,让她慌乱不安的心渐渐安宁。 她也不自觉地伸手抱住了他的胳膊。 第三十章 分手 孟朝晖从KTV出来, 随意进了一家咖啡馆,选了个靠窗边的位置坐下。 他的眼前总浮现出姜暮云躺在沙发上妩媚娇俏的样子,却是对着另一男人, 他简直要气得头顶冒青烟,他怕自己在那里再待下去, 不知道会作出什么疯狂举动来。 “阿晖!”肩膀被人重重地拍了一下。 孟朝晖抬起头, 舒展了眉眼,“阿亮。” “你想什么呢?我叫你好几声了。”梁亮在他斜对面坐下, 又转过身,朝门口方向招招手。 “你看看是谁来了。”梁亮神秘兮兮地道。 孟朝晖抬眼看去, 女孩子戴着白色鸭舌帽, 身形高挑, 快步朝他们走来。 女孩走到孟朝晖面前,摘下鸭舌帽,一张妩媚娇俏的漂亮脸蛋显露出来。 “宝莉?”孟朝晖讶然道, 然后看向梁亮, 颇替好友欢喜, “你们俩在一起了?” “当然不是!”梁亮吓了一大跳。 崔宝莉把帽子重新戴好, 笑道:“我听阿亮说国庆要来找你, 我死皮赖脸跟着来的。我是专程来看你的。怎么, 不欢迎我?” 孟朝晖淡淡一笑, “那倒没有。” 他们三人自小认识,算是发小了,孟朝晖身边朋友不多,崔宝莉是唯一走得较近的异性朋友。不过崔宝莉12岁开始就踏入了演艺圈,成为家喻户晓的童星,日程繁忙, 孟朝晖又是高冷的性子,俩人渐渐就疏远了。而且他知道梁亮自小就喜欢崔宝莉,所以他也刻意与她保持着一定距离。 三人点了咖啡,边喝边聊。 不过孟朝晖始终有些心不在焉,他很少说话,只是“嗯”“哦”“这样啊”应付两句,目光总是落在外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