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书迷正在阅读:万人嫌重生后竟成了九爷的金丝雀、伪装系统后我躺赢了[穿书]、念卿卿(重生)、穿成男主炮灰前妻、梦里她乡(短篇合集)、红包游戏群、无限灾难、公理2:正义不朽、黑病群体总想占有你、公主长乐永安【总攻gb】
“那就好,”心理医生松了口气:“听你语气似乎心情不错,遇到什么好事了?” 好事? 高铭舌尖抵了抵压根,想起沈迦回酒店时那趾高气昂的样子,像个斗胜的小公鸡一样,还以为自己掩饰得挺好,忽而笑了,低低的声音在空档的房间回荡:“这次治疗应该花不了多少时间,我觉得,我遇到了自己的良药。” …… 第二天早上。 初阳透过微风带起的窗帘投射到地上,暖意融融。 沈迦在一片安静中,睁开惺忪的双眼,意识不甚清醒地动了动腿。 然而就是这个微小的动作,让他骤然从迷蒙中清醒过来,脸色巨变,差点立即死去。 ……酸酸酸! ……痛痛痛! 爬山的后劲找上门了。 沈迦尝试着动了动腿,便感觉酸痛便尾随而上。 他的整个下半身,从大腿根到脚指头,每一根肌rou每一个细胞都在诉说自己的痛苦,并且把这种绝望同步传输到沈迦大脑皮层,让他发出哭泣的悲鸣。 好痛好酸!妈的! 就像猛地被人塞了口柠檬,沈迦整张脸都皱起来,将自己拖起来一点靠在枕头上,固定住下半身,半身不遂地薅起手机。 早上九点。 手机上有很多短信,小助理被他放了回去,换成尤霏馨亲自跟他对接工作。 熟悉的行文和语气,雷厉风行地要他明天回去参加《疾风劲草》的宣传活动。 时间不多,今晚必须把高铭拿下。 沈迦握拳。 回完消息,沈迦直着两条肿块似的腿,硬邦邦地挺进洗漱间,一手撑着洗漱台边缘,五指泛白。一手刷牙,看着镜子里自己疯狂抽搐的脸,后背出了一层细汗。 好不容易把自己收拾妥当,一步步抬下楼,走进大厅就感觉到一道视线落在身上。 沈迦扭头一看。 ……是高铭。 “等你好久了!” 他端着杯咖啡,坐在绿意点缀的藤椅上,手边放着张报纸,整个人看上去特别帅气精英。 “早上起来是不是浑身酸痛?” 高铭似乎早有预料:“看你憔悴成什么样了,小可怜见的……啧,快过来,我给你买了早餐。” 沈迦也不管他是不是好心了,他眼中现在只有那把看起来就很舒服的椅子,一步步挨过去,为了防止动作太大扯到大腿肌rou,特别小心地把屁股放上去。 早餐上来,沈迦以最慢的速度吃完,又晒了会儿太阳。 高铭默不作声地撑着下巴,欣赏他莹润漂亮的侧脸,觉得岁月静好。 “啾啾啾” 清脆的鸟鸣与四周优雅静谧的环境格格不入,沈迦抬头,熟悉的小白鸥就在他脑袋前方。 似乎注意到沈迦的目光,它叫得更欢了。 沈迦疑惑:“你要把它放到哪儿去?” 高铭喝了口咖啡:“据说曾经有一只海鸥创造了22530公里的飞行路程,也是鸟类世上的最远飞行距离,而绕地球一圈的距离是4万公里,也即是说——即便你逃到地球的另一面,这只鸟还是有可能会找到你。” 沈迦黑线,什么鬼! 高铭这是又在发什么癔症? 这鸟只是中了一种叫“万人迷”的毒,跟动物求偶是一样的,把它远远放了时间一长它自个儿就忘了,怎么会找回来,而且正常人根本不会去设想这种可能吧! “所以我把它锁在身边,”高铭用指尖在空中拉开一点点距离,比了比沈迦和小白鸥的位置,微微一笑:“这才是世界上最安全的距离。” 沈迦嘴角抽搐:“……” 怎么样丧心病狂的人才能无视物种隔离跟一只鸟吃醋,还吃得津津有味觉得自己特英明。 见沈迦满脸呆滞,高铭托腮,另一只手探过餐桌把他吃到嘴角的奶油擦掉。 火热的触感像火一样撩过肌肤。 沈迦抹了把脸,毁灭吧,赶紧的! …… 此时不远处的花坛边。 几个狗仔正交头接耳:“老三,别等了,刚得到消息,人影帝前天就走了,我们在这儿蹲空气呢!” “等等,”狗仔老三耸了耸肩膀,眼睛仍旧专注摄像头:“你看那个人,像不像最近特别火的那个,忧郁王子?” 忧郁王子? 谁他妈这么中二取这名字。 那人探头往屏幕前一看:“虽然娘了点,但是有点眼熟。” 说着掏出手机搜索,一拍大腿:“可不是嘛,这家伙叫沈迦,最近正在上一挡综艺,旁边那个是他相好,在电视上可劲暧昧。没想到私底下居然也在一起。” 老三点头:“蚊子再小也是rou,空着手回去不好交代,就拍他们!” …… 灯火通明的街道上,高铭与沈迦并肩:“这是你第一次约我!” 沈迦戴了个夜视太阳镜,虽然比白天的墨镜清楚,但灯光还是不可避免地被蒙上一层暗淡的滤镜:“高总请我爬山,我请高总吃夜宵,礼尚往来,应该的。” 这是a市的一条夜市,因为旁边网红街吸引了大量人流,热闹程度不比商业街差。 厚重的香味从各个摊位上蔓延开来,弥漫在人群之中,像奔腾的海浪一样推涌着食客的味蕾肠道蠕动,催促人们脚步不停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