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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春酒(美食) 第39节

    桃枝和珠梨光在旁听着就口齿生津。绝口不提煮粥和米浆的事,只催促她动作快些。

    说话间炉火已烧得极旺,窜出红焰。小块白得晃眼的猪油润锅,“刺啦”一声,鸡蛋打着旋儿滑进油锅,米粒很快蹦起老高。

    锅里“噼里啪啦”一阵乱响,飘出小葱的焦香。接下来就是重复几百次的击勺和颠锅。

    林绣曾经见过一位名厨,颠勺快的都有了残影。自己和这位比还是差点火候,不过糊弄下古人应该绰绰有余。

    长把大铁勺,和碳黑锅底同色,显得炒饭白得晃眼。从浅黄到金黄一气呵成,虎虎生风。

    隔夜的米饭干爽分明,并不抱作一团,圆盘里小山一样堆起。可惜无技可炫,不然要是来个泡沫饭盒,肯定一勺不多一勺不少。

    小葱焦脆,还有昨日炸剩下的脆果篦也碾碎加进去。桃枝塞的嘴巴鼓鼓囊囊,不住点头。

    林绣托着下巴看她,“要是有根焦脆的淀粉肠,再挖一大勺辣椒酱拌饭,简直绝配。”

    自从喝过茶汤,她发觉出苏柔的厨艺。剩下的米饭交给苏柔,又加rou丝豌豆以及各种丁,旺火爆炒。

    经自己略一点拨,苏柔做出的炒饭也有模有样,除了实在举不动大铁锅。又不是拍视频,不颠勺就不颠吧。林绣眯起眼睛笑得开心,说不定哪天她就可以退居二线,当个躺着数钱的老板了。

    此朝还没有扬州炒饭,干脆抢得先机,就叫盛京炒饭。然后开遍全京乃至全国指日可待。

    事业蓝图规划的完美,快要成为每日必修,几人都笑着听她画大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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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朝食的最后一批客人才走,碗筷还没全数洗干净。宋长史就翩然而至,只是身侧不见另一位。

    不等林绣开口问,他先自顾答道,“前些日子下雨,伤了风,正喝清粥小菜。”

    宋正甫对这小店比官府的路还熟悉。捡张靠窗木桌坐下,自己从天青色的小缸里捞出五香酱丁和辣花生米。

    边探头向林老板吩咐着,“上碗酒就好。林小娘子先忙活着,不必管我。”

    林绣很干脆地应答一声,掀起帘子端出碗桂花醪糟。糯米加甜酒曲,里头放了不少粉白珍珠似的小圆子。

    宋正甫瞧着新鲜,浅浅尝一小口。

    小圆子比豆腐脑还嫩,比蒸蛋羹还滑,可含进嘴中却不失咯吱咯吱的嚼劲。桂花酱里偶尔有几朵完整的,被打湿后在碗面徐徐展开,和鲜红枸杞相映成趣。

    再凑近一闻,酒的酸泛和桂花的甜蜜融合为一体,好喝的就像就像在舌尖绽开一朵花。

    他再饮几口,鼻尖萦绕的甜味越来越重。

    是很熟悉的味道。

    林绣从里间捧出兜栗子。从捡回来就让庄娴放铁锅里烘着,到底火力不如外边旺盛,熟度正好的栗子只挑出来几把。

    “宜自采,慢蒸黄。”熟栗子外皮硬挺,油黑发亮。顺着裂缝剥开,是有些黯淡发皱的黄色,以及柔和的可触摸的实感。

    宋正甫举着个小碟慢慢剥。暖融融的香甜把整个人都裹挟进去,同周遭秋风隔绝开。

    反正这会也没什么人来,林绣拉把椅子坐下。几人各有一把捧着吃,比赛起剥板栗。

    正面划开,两侧往中间一挤,啵声就跳出来。林绣指甲光秃秃的,修得极短,没剥一会就吹着指头喊疼。

    她放下盘子,先吃起来,“难怪陆翁半夜也要吃几个炒栗疗饥。”

    到了珠梨这边,吃后感只余“嘎嘣脆”三个字。

    桃枝边剥边吃,末了把空壳往前一推,“我剥得最快。”

    “只有完整的栗子仁才算呢,吃了的不作数。”

    几人吵吵嚷嚷的,不约而同看向林绣。她正享受“嗟来之食”,嘴里占着说不出话,很愿意当个和事佬。

    桃枝面前的栗子壳快要堆成小丘。苏柔收走她的盘子,“吃多容易涨肚。”

    她拈起最后一个,自己从前也吃过炒栗子,都没这么干脆又软糯的。

    再加之上次的事情,不由提心吊胆,“若是又被别人偷学了怎么办?”

    林绣笑着看她,“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

    “也是。”桃枝信服地点头,未来的事想那么多干嘛。

    吃饱后才有功夫想东想西。从前总看有人把熟栗和红薯相互比喻,同样的油光锃亮,同样的粉粉糯糯甜如蜜,吃起来口感却完全不同。

    林绣还没参透栗与芋的哲学,就先迎来几个好奇的客人。

    门口路人纷纷驻足,揉着鼻子看向食店里,“什么如此香?”

    第34章 铜锅桑柴红藕稀饭   想见的人和喜欢的香

    林绣和苏柔对视一眼, 面上俱是喜色。或许这就是无心插柳柳成荫?

    来不及多想,她捧出几兜纸袋装好的栗子,向门外招呼着, “新鲜出锅的糖炒栗子”旋即笑得灿烂, “大家都来尝一尝。”

    初秋说冷不冷,忽的起一阵小风钻进衣袖里,也有点讨厌, 让人抱紧臂膀加快步伐。但边走边吃就又不一样。踩在路边松软的枯枝上, 捏着纸袋一角,栗子爆开的缝隙正适合一手捏开, 热乎乎很舒服。

    在没什么推广的背景下, 如意馆糖炒栗子算是一炮而红,连带着酒肆的名气也传遍京城。甚至不少人进店并不要别的菜, 就专为吃上热喷喷的栗子。

    门口支起的大铁锅前排起长队。有小孩仰起头问,“真是糖炒的吗?”

    旁边大人心疼地附和,“这得用多少糖啊。”边剥好一个吹吹气放入嘴中。别说,还真甜。

    林绣掀开厚厚白棉布, 一层熟透的栗子下,是亮锃锃的黑铁砂子。“并不全是糖呀。”

    她蹲下身递给小孩子,“但是也不能多吃, 不然就没胃口用暮食了。

    送走了纷至沓来又满意而去的食客,林绣没功夫停下来休息, 转而研发起新品。

    把毛栗子细细磨成粉,涂上桂花酱,如意馆趁热打铁,推出最新款桂花乳酪栗子蛋糕。

    乳酪轻盈又扎实,中间几层夹心极湿润细腻。蛋糕体冰冰凉凉, 栗子的甜蜜中还有点微咸。

    吃惯炒栗子的食客慕名而来,看到价格不免咋舌。凭什么一小块就这么贵?

    苏柔笑容不减,“贵有贵的道理。我们店全用的好材料呢。”

    和便宜大碗的炒货不同,栗子蛋糕主要打感情牌。

    前些日子炒栗子风头无量,可惜牙口不好的老人难以享受这嘎嘣脆。好在最近儿孙们纷纷买来栗子蛋糕,此刻终于能大饱口福。

    其余消费主力则是京中少女们。一到秋天总容易嘴馋,果脯糖糕少不了,可都已经吃腻。和边走边吃灌一肚子风、容易糊嘴的烤蜜薯比,还是小叉子挖着慢慢吃的蛋糕更优雅。

    如此时兴的点心,咬咬牙买一大块,送给眉来眼去的姑娘正好。

    糯米纸围了一圈,最外层硬壳又严严实实包起来,绸带别出心裁地在顶上扎朵大花。

    年轻公子捧上一块包装精美的糕点,羞涩笑容中微微带着得意,“很难买到的。”又邀功似的端到面前,“你看这绸花多好看。”

    满面通红的女子纠正他,“这叫蝴蝶结。”

    店门口每天上演着类似的甜蜜日常。林绣对这不要钱的秋日文艺片很感兴趣,看热闹同时,顺便赚了个盆满钵满。

    如此没过几天,一到饭点店里就一座难寻,稍带移观道一条街的食店都结结实实火了一把。

    闲下来时,林绣给邻里街坊都送上几块。有眼热她生意好的,这回捧着蛋糕无从下口,也彻底没了别的心思。这么金贵都舍得送,活该人家生意红火。

    送出去的东西就当是顺流淌走的小河。没想到两天之后,返潮还冲回岸上不少。

    rou铺的张屠户前来回礼两只紧实的小鸡。林绣拎在手里左瞧右瞧,细皮嫩rou,炖了肯定美味。她舔舔嘴唇,刷层蜂蜜烤着吃也不错。

    眼前如意馆的规模甚大,张屠户感慨之余又很欣慰。几个月前日日上店里买rou的小娘子,现在都变成大老板了。

    “以后小娘子不必亲自来买。有新鲜的吩咐一声,我给送家来。”

    林绣自然求之不得,连忙道谢。客套半晌,她又笑着回厨房端出两杯饮子,“金栗奶茶,郎君和夫人试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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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到栗子的这波热潮稍稍褪去,林绣又琢磨起其他时令菜。秋藕养人,红花藕尤甚。不论当成甜品还是炒菜,色香味都不错。

    水淋淋采上来一大筐,淘尽塘泥后,越发显得白净可爱。

    莲子嫩,藕丝香。

    苏柔的刀工越发精进,声音清脆,如刀裁玉。“唰唰”几道闪着白影,嫩藕立即服服帖帖码成一列薄片。

    “这是备战,”林绣满意点头,又撒下一把糖渍桂花,“这是练兵。”

    她顺手捻起一片,rou脆浆甜,像凝着一汪夏天残留下的雨水。

    桃枝两颊塞得鼓鼓,说话都含糊不清,“报告长官,全歼敌人。”

    大铁锅会给藕染色,林绣端出许久没用过的一整套锅具。铜锅桑柴,小火慢煨,熟藕拉出细长的银白丝。

    把从前摆摊的破板车寻出来,磨磨细刺,擦了亮油,倒是也能入眼。

    车和锅都推到门口,林绣身兼数职,既是老板,又当跑堂的和卖货郎。桃枝在她身边负责打下手,用小碗装着送给路人品尝。

    有说着一口南边话的女子驻足,很欣喜地拉同伴来看,“是藕稀饭。”

    同行的姑娘投去好奇目光,“倒是和京城吃的红稠饭有点像呢。”

    林绣笑着介绍,“红绸饭多是趁热吃,藕稀饭需放温了,一口一口吹着来。”

    铜叉子捞起整根熟透的藕,切成薄薄几片,铺在黏黏软软的粥上。桃枝往浮头铺一层白糖,笑着递上调羹,“姑娘来一碗吧,不要钱的。”

    糖霜被热气熏得将化不化,含进嘴里还有颗粒感。再搭配汁水丰盈的嫩藕,清爽的像嘴里含了一团云雾。

    吃了一小碗免费藕稀饭的人,往往不够饱肚子,不免要走进来吃饭。

    转身回店里招呼,林绣顺手给自己泡上一壶热茶。粗枝大叶在茶碗中浮沉,要是叫懂行的人看了肯定发笑。她倒是不在意,有好茶时细品,没有时喝粗茶解渴也挺好。

    林绣端起茶杯踱至门口,上下一打量,进门处似乎有点空,还是添些小摆设才好看。之前她打算养一尾锦鲤,又不愿成猫之美,最终作罢。

    来福玩着几个生栗子,圆球一样骨碌碌从脚下滑走。猫消化不了栗子,林绣准备抱开它去别的地儿扑腾。

    身边伸过只芊芊玉手,也来给它顺毛。

    “好可爱的狸奴。”林绣闻言看向身侧,这位姑娘好眼熟。她回忆着,突然愣住。似乎自己在哪里看过,关于眼角一滴小痣的外貌描写

    此朝女子讲究“内秀”,要清丽可人、薄施粉黛,最好是素雅出尘的美,譬如书里正牌女主白静疏那样的。

    林来福扭着腰逃走,把她的面纱勾起一角。对着这张和自己有些相似的娇怯面庞,林绣总算反应过来。连她自己都忍不住感叹,怪不得小说里原主被当成替身。

    果真冤家路窄啊

    对面重新系上面纱,也在不动声色打量着自己。“小娘子同我好投缘。”

    “是啊。”林绣露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