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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路滑翔向下,最后来到一条开阔的河流,这便是终点。 此时时间尚不算晚,大概下午3点多钟,太阳在河面上洒下金灿灿的波光。 有几位大爷在岸边站着,专门负责把过来的皮艇往岸边钩。 我们很快也被钩了过去,然后踉踉跄跄地上岸。 这时我再回头看陈先生,他的T恤已经半干不干,总归是可以见人的样子了。 就是脸还板着,用一种“无法理解”的眼神瞅了我一眼,然后抬腿就走。 我赶忙跟上,试图狡辩:“不好意思啊,我只是……” 陈先生伸手像揽兄弟一样把我一揽:“走,去拿衣服。” 第60章 酒场 其实那天陈先生也没揽着我很久,几乎是在气氛开始不对之前就放开了手。 就是那种,既表达了亲昵,又分寸感拿捏得很好的感觉。 而且他不是用手揽的我,是伸长着胳膊,把肘弯搭在我肩膀上。 所以我说是揽兄弟一样的揽法。 这就是我觉得最好的时候了。 一切都很自然,我不必在他面前慌乱。 说着普通朋友之间都会说的话,我不必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但那些话又可以衍生出很多种意思,我可以自由地做出暧昧朦胧的理解。 点到为止的肢体触碰,也令人愉悦,令人心花怒放。 我们在寻龙峡的浪花中浑身湿透,在橘色的皮艇中晃晃悠悠,被夏日的热风吹干头发衣衫,又在放纵之后结伴回宾馆。 我狼狈,他也狼狈;我高兴,他也高兴。 这一天我很坚定地确认了,我对陈先生来说是有些不同的。 在路上跟我分享歌曲,看到我们的大巴会拍下来发给我。 他是他山石那边第一个赶到寻龙峡漂流点的人,他走得也忒快了。 找体重相近的人不找涵涵,单单跑来问我多重。 别人泼他水会挨骂,但我可以泼没有关系。 这样的特殊待遇,哪怕只是针对一个很合得来、很欣赏的异性朋友,都足以让我大呼荣幸。 或者说,也只有身为这样一个特别的异性朋友,才会使我感受到单纯的快乐。 * 我算是最早回到酒店的人之一,我到房间时鑫姐应该还在水里。 群里已经开始有人抱怨鞋子废了、牛仔裤湿了,而我洗了热水澡,一身轻松地换上自己的衣服裤子,打开电脑进行今日份工作。 六点文章发出,之后不久便在群里收到了去七楼礼堂吃晚饭的通知。 结果当我来到礼堂时,好些人问我是不是和楼下他山石的帅哥在一起了。 唉,当然是会有人问的,今天下午往我们这儿瞅的人可不少。 但不管跟我熟还是不熟,都好像我的亲友团一样跟我打听,这就很神奇,咱能稍微有点边界感嘛? 应该是因为我看起来一副很好说话的样子,像陈先生肯定就不用面对这种场面。 我就只能不断解释着:“没有没有,都是误会。” 鑫姐一边忙着张罗晚餐,一边一如既往的热情,拍着我的肩膀说:“哎呀,迟早的事,那帅哥看你眼神都不对!我们小王盘正条顺的,时机一合适添把火就给他拿下了,加油!” 然后她就忙自己的事儿去了。 我看着她离开的方向愣了一会,然后去找营销部的桌子。 * 我知道鑫姐这人向来大大咧咧,她这话说得其实也是正常寒暄。 所以我之所以心里不太舒服,是我自己的问题。 因为我知道我和陈先生的关系只会止步于此,我们是不会恋爱的。 我只想像今天这样陪他一块儿玩,逗他开心,看他难得进入一个完全放松的状态。 我可以每天陪他凑咖啡的单,可以花一千二买他一天时间,可以费尽心机试图制造和他相处的机会。 我愿意听人在我背后笑嘻嘻起哄,愿意让人觉得我是颜狗舔狗,愿意所有人笑话我爱而不得。 但我不想听别人说他“看我的眼神不对”,更不想听人说他“添把火就能拿下”。 我是垂涎于神仙的凡夫俗子,明明被世俗观念缠绕,却还是打从心底里想要染指。 也正因为我对陈先生的心思有如此恶劣的成分,所以才听不得旁人将他描述在我之下。 坐到属于我的位子上,我又进入了每日一度的入定反省时间。 我今天都做了些什么呢? 当他说“到了Z市你跟着我玩”,我说“好啊”。 当他说“140斤”,我说“那差不了多少”。 当他说“还能把你卖了”,我故意撩他说“你狠起来连自己都卖”。 当他被我狼狈的模样逗乐,我进一步展示自己的梗王思维,试图让他更加快乐。 以至于到最后,我能确切地感受到他已经把我当成一个比较特殊的存在。 我在心里祈祷这是友情。 这要万一是爱情,万一他表现出希望这种“纯洁的革命友谊”再升华一下的心思,我是给不了他任何回应的。 到时候这叫什么?叫玩弄感情,叫不娶何撩,叫始乱终弃。 我会成为和他的前女友们一样的人,我的行为会再次提醒他他就是孤独终老的命,他会意识到以他的条件配不上任何一个他喜欢的女孩子,哪怕对方是像我这样的low包和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