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厉少,别捧了,夫人是顶流!在线阅读 - 第134章 婚礼和葬礼,在同一天

第134章 婚礼和葬礼,在同一天

    “妈!”

    楼梯上传来千穗的声音,众人抬眸望去。

    看见千穗的那一刻,所有人都仿佛失去了呼吸,呆呆地看着她。

    清晨的阳光透过落地窗的玻璃,投射到站在楼梯上的女人身上。

    她穿着那件洁白且纯净的婚纱,就这样优雅恬静的站在那里。

    婚纱是由国外最出名的设计师设计的,白色的裙角层层叠叠,轻纱弥漫,裙摆腰身缀满了宝石和钻石。一串祖母绿的项链戴在她白嫩的脖颈上,耳垂和手腕,纷纷是价值不菲首饰。

    此刻的千穗,的确是最美的新娘。

    “我的妈呀!”林瑶惊讶的捂住双唇,泪水溢出眼眶,“千穗,你今天,真的是太美了!”

    “妈!哪有那么夸张!”

    千穗在化妆师和造型师的搀扶下,从楼梯上缓缓走了下来。

    看见林瑶哭了,她就知道今天自己绝对是最美的那一个。

    她真的很开心,终于可以实现自己的愿望了。

    “妈没有夸张,meimei,你今天真的很漂亮。”

    千河说漂亮,就是真的漂亮,因为他从来不会骗自己。

    千穗低下头,嘴角幸福的笑容根本藏不住。

    “我现在有点紧张!”

    “傻瓜,紧张什么?你要不要吃点东西?待会儿去教堂,要好一会儿才有东西吃了。”林瑶体贴的让佣人端来点心,可是千穗却不想吃。

    “我不敢吃,会不会弄坏我的唇妆啊啊!”

    好不容易打扮的这么漂亮,她不能毁了。

    “怕什么?我们都在,毁了就再化好了!”

    有了化妆师的这番话,千穗才放下心来,走到沙发上吃了起来。

    而这个时候的厉家大宅里,厉江川迟迟没有换好衣服。

    他坐在轮椅上,看着窗外的风景,不知道在想什么。

    身后三个男人早就已经换好衣服了,现在正在彼此调侃。

    “你看这身衣服,我穿上,是不是很帅气?”沈清风正站在镜子面前臭屁,这几天发生了很多事情,但是他几乎一无所知,还在为厉江川要结婚的事情感到开心呢。

    相比之下,颜牧为和楚河显得十分冷静。

    “这衣服,你穿了没有我穿的帅!”

    颜牧为瞥了一眼镜子里的自己,说实话,今天的自己也很帅。

    “你个自恋狂,明明是我比较帅好不好?”

    沈清风和颜牧为被迫打闹起来,楚河走到厉江川身旁。

    “时间差不多了,你该换衣服了。”

    “你说,她在干什么?”

    “她?”

    楚河眨了眨眼睛,不知道厉江川口中的“她”是黎漾,还是千穗。

    “是啊,她现在在干什么呢?”

    “应该在试婚纱吧。”

    楚河随口说了一句。

    厉江川苦笑一声,“我倒真希望今天试婚纱的人,是她。”

    楚河终于明白,原来厉江川口中的“她”,是指黎漾。

    “我听说,今天是黎丞举办葬礼的日子,她现在应该正在准备。”

    消息是他派人打探来的,他还知道黎漾此刻住在简一家里,黎家人似乎并不打算让黎漾回到黎家了。

    “葬礼。”厉江川握紧把手,眸子陡然冷了下去,“真是挺可笑的,我的婚礼居然选在她弟弟葬礼的这一天。”

    “江川,别这样!”

    颜牧为知道厉江川现在的心情很不好,他走过来,拍了拍厉江川的肩膀。“事情都发生了,也改变不了,等婚礼结束之后,你拿到了股份,就可以跟千穗离婚了!”

    “离婚?”沈清风终于听见动静了,他咻的跑过来,一脸迷茫,“谁要离婚?我怎么不知道?颜牧为,你要离婚啊!”

    “去你大爷的!”颜牧为抬脚,狠狠踹了沈清风一下,“我还没结婚,离什么婚?”

    “那我们这里也没人结婚啊!”沈清风愣了愣,总算反应过来,他惊叫一声,“江川,你要离婚啊,你不是今天才要跟千穗结婚吗?”

    “我真是搞不懂,我们三个这么聪明,怎么会有你这么个笨的兄弟呢?”颜牧为扶额,“算了算了,你也不需要知道,你今天就做全场最帅的那个男人就行了。”

    “那不行,我怎么能抢江川的风头呢?”

    “沈清风,你怎么——”

    颜牧为简直要被沈清风气死,这个白痴,永远都跟个傻子似的。

    “算了,你怎么说他都不会明白的,让他做个傻子吧。”

    楚河打断颜牧为,他看了一下时间,真的该准备准备出发了。

    “江川,既然你已经决定结婚,就干脆一点!换好衣服,我们该出发了!”

    “是啊!”颜牧为沉声道:“早点开始婚礼,也可以早点结束,到时候你想做什么,我们都不会阻止你!”

    “你们在说什么——”

    “闭嘴!”

    沈清风还是一副傻乎乎的模样,楚河和颜牧为同时瞪了他一眼。

    沈清风瞬间闭嘴,不敢再说话。

    此刻,楼下。

    厉云一早已经换好衣服,今天他穿了件唐装,特地打扮了一番,整个人看起来神采奕奕。

    阿福接到佣人的电话,连夜就赶回来了。

    厉云好像真的不记得他说过,让自己离开厉家的事情了。

    而且,阿福发现,厉云说过的话,经常会不记得,同样的事情要做两遍。

    他开始怀疑,厉云真的得了老年痴呆症。

    “阿福,你说我今天这样穿,好看吗?”

    “好看。”

    阿福点点头,又替厉云理了理衣领,“老爷,您今天的精神很好,我很久没看过你这么开心的样子了!”

    “是啊,今天我孙子结婚!是个大日子,我是很开心的!”厉云笑的很开心,突然又想到什么,连忙拉住阿福的胳膊,小声说道:“还有,我之前要你办的那件事情,你找人办了吗?一定要把那个女人的弟弟从医院转走,让她知道,我们厉家的人不是好惹的!”

    “老爷!”

    阿福震惊,这件事已经过去了,而且还害死了一个人,为什么厉云就像是毫无印象一样。

    “您已经让我们做过了,您不记得了吗?”

    跟在厉云后面这么多年,阿福还是第一次感到如此恐慌。

    “是吗?做过了吗?”厉云眨了眨眼睛,蹙眉道:“那成功了吧?”

    “成功了。”

    阿福不想让厉云伤心,所以并没有说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