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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怎么还不喜欢我 第13节

    沈越觉得很冤枉:“又不是我故意去找易倾的,她自己到我店里,而且也是她先和我打招呼的啊!”

    沈昂冷笑:易倾怎么可能有错,所以全部都是沈越的错。

    在被揍之前,沈越高高举起双手,急中生智地想到了一个借口:“等等等等!明天易倾就要来作客了,我鼻青脸肿的万一被她看到怎么解释?”

    沈昂的动作确实顿了一下。

    沈越松了口气。

    然后沈昂面无表情地说:“你不出现就行了。”

    沈父从自己的工作室里探出头来,观望了一下两个儿子的互殴,觉得战况还不太激烈,遂清清嗓子吸引他们的注意:“你们谁还记得易倾喜欢吃什么?我明天去买新鲜的回来。”

    沈越立刻死死搂住沈昂的肩膀,极力举荐:“沈昂知道,他特别特别知道!”

    沈昂睨了一眼亲哥,一翻手腕轻松地把沈越那不入流的关节锁定技拆了开来。

    “那正好,沈昂你来,来来。”沈父一幅找到了救星的样子朝沈昂招手,“你给我列个单子好了,我明天就照着去买。”

    “我去买。”沈昂拒绝。

    “哦……”沈父松了口气,毫无负担地把这个任务交给了刚刚成年的小儿子,“那你多买点,买好点啊。你们俩狗都嫌的年纪,易倾还那么照顾你们俩,现在长成大姑娘了,脾气肯定也挺好的吧?”

    沈家夫妇对易倾有着奇奇怪怪的滤镜,深究原因大概是因为两夫妻一直想要个女儿,结果连着生了两个都是儿子。

    再加上易倾从小就是个漂亮得特别出挑的小姑娘,又和沈越沈昂走得近,理所当然是沈家夫妇心中“别人家的孩子”。

    沈昂头也不抬地:“挺好。”

    “小时候就漂亮,现在肯定更漂亮!”沈父自信地说。

    沈昂:“漂亮。”

    “不知道有男朋友了没有?”沈父开始忧虑,“她爸爸从小就放养她,也不知道有没有好好把关……”

    沈昂打断他:“没有男朋友。”

    沈父放心了:“也好,我记得易倾比沈越大四岁,那也还很年轻,优秀的人不用急着找对象。”

    过了五秒钟。

    沈父猛地抬头:“沈昂,你怎么都知道得这么清楚?”

    沈昂偏了偏头,一脸“要你管”的态度。

    沈越在旁已经乐得腰都直不起来,在沈昂的死亡视线下才勉勉强强憋住笑意:“爸,你接着回去写你的文章吧,编辑改天又要杀上门来催稿了。”

    沈父“哎”了一声,表情很失落。

    他可怜巴巴地讨价还价:“可明天易倾要来作客了,我就不能稍微休息一下吗……”

    “爸,我们讲道理,你已经休息六个月了。”沈越微微一笑,“今天在里面待四个小时,写几行字了?”

    沈父无法回答这个尖锐的问题,推推眼镜默默缩回房间,悄无声息地关上了门。

    沈母后脚匆匆从衣帽间里走出来,左右手各拿着一套衣服:“我明天穿什么衣服好?是不是要穿得端庄大方一点?”

    沈昂兴致缺缺地抬眼扫过:“随便。”

    沈越的回复就圆滑多了:“妈,你从前刚采访完一身泥浆回家的样子,易倾都见过很多次了。”

    “……”沈母瞪了两个没用的儿子一眼,转身回了衣帽间。

    “你觉不觉得,易倾比我们俩更像爸妈的孩子?”沈越拍拍沈昂的肩膀,问道。

    沈昂的回答是嗤了一声。

    “你要是能得偿所愿,那确实也算是半个女儿。”沈越又若有所思地说。

    “……”沈昂顿了两秒,啪地打开了沈越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

    沈越闪得及时没被完全打着,他以一种完全是找揍的大无畏精神凑到沈昂面前近处:“——哎,你有胆想,你有胆别脸红啊?老在易倾面前脸红的话,她不会怀疑你吗?”

    沈昂冷冷看他一眼。

    “不会,因为我害羞。”他解说。

    原本是想挤兑沈昂的沈越被这七个字激出一身鸡皮疙瘩。

    ……

    易倾一到沈家就受到了热烈欢迎。

    虽然数年不见,她似乎仍然能毫无障碍地融入这个家庭。

    早几年的易倾不明白沈家的这种氛围怎么形容,但现在她知道这就叫“傻白甜”。

    沈父是一名科幻小说家,沈母则是一名体育记者,双方在工作方面都很得心应手,是各自领域里的佼佼者。

    但简直就像是互补一样,这两个人在工作以外的地方非常得过且过、糊弄敷衍。

    想到这里,易倾突然沉默。

    ——难道我一下班就成一条咸鱼的习惯是小时候在沈家受到的影响?

    “哎呀小易,”沈母充满母爱地握住易倾的手,“我从前就说你长大了肯定是个美人,果然没有说错,大学里肯定有很多男孩子追吧?”

    易倾实话实说:“其实没有,我大学比较忙,同专业的人也没认识多少。”

    沈母掩嘴偷笑:“是你没注意吧?大学里的男孩子荷尔蒙最旺盛了,一个个脑袋里想谈恋爱比想学业多多了。”

    她的话音刚落,刚刚端着果盘来到客厅的沈越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又飞快绷紧了脸。

    “你笑什么?”沈母嗔怒道,“还不快去厨房帮忙!”

    沈越捂住疯狂上扬的嘴角,朝易倾点点头就转身去了厨房。

    而沈昂早就在厨房里忙活了。

    易倾顿时觉得有点惭愧:“他们俩都会做饭,我还比他们大,却什么也不会。”

    虽然当个生活废物真的很快乐。

    “女孩子想不学就可以不学啊,”沈母不以为然,“你看我会修空调冰箱洗衣机、还是会换灯泡?反正现在网络和服务业发达,无论需要什么服务,都只要在服务平台找人来修就好了。”

    易倾深感赞同:“只要有钱。”

    沈母握紧她的手,像是找到了知音:“没错,女孩子就是得有钱!”

    “智能家居现在相当发达,”易倾安利自己的懒人之道,“我前几个月刚买了洗地机,拖地干净又没有异味,很方便。”

    “真的啊?”沈母很感兴趣,“哪一个?快让我看看——来来,我们正好先加个好友。”

    在旁的沈父几度张口欲言又止,最后捧着茶决定不发言。

    笑死,根本插不进话。

    易倾和沈母加完好友,打开手机找历史订单:“就这一款,我力气小,但用起来也不觉得累,加一次水差不多可以拖一百五十平的地面……不过最近都是沈昂在用。”

    沈父终于找到了插话的机会,他的诧异发问还抢在了沈母之前:“沈昂在用?”

    易倾也是一愣,没想到沈昂在自己家做兼职的事情没有说给他爸妈听。

    沈昂不在旁边,易倾不知道能透露多少,只好挑着事实真相说了点:“我现在住在从前的房子里,正好是邻居,有时互相串串门什么的。”

    沈昂几乎每天来她家,她也去过一次沈昂家,这是互相串门没错,对吧。

    “他帮你拖地啊?”沈母乐了,“他做饭也是最近才开始学,没想到这才几个月,连大扫除也开始学着自己做了?过了个十八岁生日就跟渡劫似的,真厉害。”

    沈父深感解脱:“以前在家里做饭的都是我,现在可算有个接班的了。”

    易倾觉得沈昂做饭真的好吃,这可能跟遗传和天赋有关系,沈父就是个民间厨神。

    但鉴于刚刚好像就差点揭穿了沈昂的小秘密,易倾没把这话说出口,将话题转向了智能家居。

    易倾从前就和沈父沈母混得好,小时候大多数的时间都是在沈家度过的。

    所以饭菜上桌之前的区区半个小时光景,就足够她飞快重新融入到这个家庭的氛围里。

    饭桌上的沈越和沈昂都很沉默,一个比一个认真干饭;易倾和沈父沈母聊天南地北,莫名有种自己和他们才是一辈人的感觉。

    “说起来,现在很多年轻人都不急着结婚、要么干脆不打算结婚了,”沈母感叹地说罢,又很随和地问,“那易倾呢?以后打算找男朋友吗?”

    沈父对这个话题也感兴趣:“要是你打算的话,喜欢什么类型说给叔叔听听,以后我要是见到的话就帮你留意一下。”

    大概是因为沈家夫妇提起这个话题时的态度很尊重平等,易倾也不觉得不快,把自己的择偶标准归纳了下:“脾气好,喜欢做家务做饭那种吧,我工资还行,所以男方的工资倒是无所谓。”

    沈父一拍大腿,心直口快地说:“脾气好,爱做家务,会做饭,那不就是我们家沈越嘛!”

    沈母举双手赞同:“对啊,正好沈越也没有女朋友,你考虑一下?”

    沈昂:“……”

    感到自己即将大祸临头的沈越缓缓打出一个问号,飞快给自己找补:“没有,我做饭也就是番茄炒蛋的水平,打扫更不用说了,笨手笨脚老是打碎东西……对了,做饭还是沈昂更擅长吧?看这一桌都是他做的!”

    沈父像是被逗乐了似的摆摆手:“沈昂不是在‘脾气好’这一条就被刷掉了吗?”

    易倾对他们的发言感到疑惑:“沈昂脾气很好啊。”

    沈父沈母的脸上同时露出了怜爱的表情。

    沈父摇摇头:“易倾,你别还跟小时候一样惯着他。”

    沈母笑着揪揪易倾的脸颊:“你这张小嘴可真会说好听话。”

    易倾开始觉得这一家人认识的沈昂根本不是自己认识的那个沈昂了。

    ——沈昂脾气如果还不好,这世界上还有人脾气不好吗?

    在易倾再度发问以前,她注意到坐在对面的沈昂扒饭的动作更低了一点,好像对这个话题感到无所适从一般。

    大概是才十八岁,被和大了好几岁的她扯在一起被开玩笑,觉得困窘吧?

    但以他的身材,再怎么蜷也还是很大一团。

    笑死,根本缩小不了存在感。

    易倾友善地替沈昂解围:“沈越沈昂都是我看着带着长大的,就和我亲弟弟一样,不会对他们俩出手的啦。”

    这句话仿佛就像是道防空警报似的,一拉响的瞬间,桌上的其他四个人不约而同地停下手里的动作看向了易倾。

    易倾脚底板顿时漫上一种自己刚开始工作、每一句话都怕得罪别人的紧张感:“……?”

    沈父沈母深表失望。

    “本来还想亲上加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