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页
这些年来,绥西国卡死了马匹流入大燕国,大燕国本就以农为本,缺乏优质的良马,这么一来,马匹就严重不足,从整个大燕倾尽所有才组建出区区五千人的红袍铁骑,就已经说明了这一点。 所以明钰从根源上考虑,那就得将畜牧业慢慢发展壮大起来,必须要有养马之地,有好的马种,最好的办法就是形成一条产业链。夷人不就是胜在马匹精良数量又多,要是这些优势都没了,那么他们还能像如今这般耀武扬威么? “……这怎么可能?”布阿檀无语,这马儿还能跟人一样伪装起来吗?怎么听起来就是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情呢。 明钰看穿了他的想法,“怎么不可能?古有千里马遇伯乐,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不是每个人都能一眼看出马儿的好坏的。” 布阿檀目瞪口呆的样子逗乐了明钰,索性将话说开了,“咱们商队车马怎么也有好几十上百驾,去的时候一般的马匹拉货物就行了,等交易到良驹,便用良驹替换掉一些。虽说宝马良驹皮毛骨架会有些差别,但是只要将光鲜亮丽的外表遮掩住,谁还会识得是好马劣马?” 布阿檀眼角抽了抽,听王爷的意思是用交换到的良驹去拉车,以达到混淆视听的目的,这样便不会有人注意到这些马匹,那就没有任何的风险了。 当今世上,世人皆爱良驹宝马,能有一匹好马也有了向人炫耀的资本。试问,任谁得到一匹良驹不是好吃好喝伺候着?只怕没有人会想到居然用这样的好马来拉车载货吧? 光是想想就让人心疼啊! “你想想看,只要用泥灰浆水将马身上原本的皮毛掩盖起来,不仔细看的话,能够被人认出来吗?”明钰撑着下巴,将自己的想法毫无保留的说了出来,“至于绥西国,商队载货物的马匹,他们会截留下吗?” 布阿檀仔细想着明钰的话,越想越觉着可行性很高,这样一来,说不定真能平平安安将马儿给送回来呢。 看他想的入神,明钰也没有打扰,只是静静地喝了一口茶,唇边挂着一抹笑意,在烛火照映之下,白皙的脸庞染上一层朦胧温和的光晕。 布阿檀醒过神来才发觉自己失礼了,正想起身告罪,却被明钰拦住了,“你觉得这法子如何?能够成事么?” 布阿檀点点头,“可以一试,只不过要得到宝马良驹,花费的价钱不可谓不大,王爷,您真这么决定了?” 明钰是知道这一点的,他早就深思熟虑过了,他想要最好的马,基因的强大会让它们孕育出更好的后代。他会选择适合的品种配对,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只要成功带回来一匹,以后就会有更多的良驹。 至于价钱,明钰相信太子殿下送过来的货品在遥远的西方,定能掀起一场风暴。他要将大燕国的茶叶瓷器丝绸打响知名度,让西方各国趋之若鹜。得好好计划一番,拿出后世推销手段出来,让布阿檀好好在西域布局。 等到了那个时候,在利益的驱使下,总有那么一部分逐利的商人会不顾艰难险阻前来凉城,那时的凉城又会是什么样的呢?真令人向往,希望那一天能早日到来啊! 见明钰不打算更改主意,布阿檀只得领命,“小人此行定会尽全力替王爷办妥此事。” 夜已经深了,布阿檀准备告辞,这才想起了他特意带来的青布小包,于是将它拿了出来,呈给明钰,“王爷,这是这些日子以来,小人特地在胡人当中淘换来的种子。小人也认不太完全,也不知道于王爷是否有用,还请王爷过目。” 自从明钰交代了让他收集种子的任务后,他就留了心思,一边组建商队,一边在胡人当中收集种子。王爷郑重其事的交待他这样做,想来是很重要的事情,早点着手开始收集,不管有没有用,也能让王爷看到自己的办事能力。 他本来是没报什么希望的,将消息传出去之后,没想到第二天就有人专程上门来,拿了自己家乡的种子过来。 后来他才知道,大家都背井离乡,也有舍不得故土的,也就带上些故乡的泥土种子,算是个念想。所以这布包中的种子不算多,却是五花八门,常见的,不常见的零零总总加起来也有十来种。 对明钰来说,这是个不错的开端,勉励夸奖了几句,让布阿檀再接再厉,等到将来定会替他表功。 布阿檀喜滋滋的乐的找不着北,发誓肝脑涂地表忠心之后,才离开了。 明钰打开布包,很多都不认得,看来还得找专业之人来辨识讲解才是。他漫不经心的用手指轻轻拨弄着布包里的种子,突然眼前一亮,一个熟悉的黑色颗粒静静地躺在那里。 这是——西瓜籽? 他在后世之时,每到夏天总爱抱着半边瓜用勺子挖着吃,又甜又解渴,是他的最爱。来到这里之后,他的记忆里并没有这种物品,还遗憾了好久。 没想到今儿个他竟然出乎意料的得到了西瓜种子,只要将它培育出来,以后他总算能够解解馋了。 今儿个真是好日子啊!所有的好事都集齐了。明钰心花怒放,笑的嘴角都咧到耳朵根了。 好心情维持到了三日后,明钰见到谢宜修时,这才被他冷脸给冻结了。 没办法,谢宜修谢将军天生冷脸一张,出来之际,却碰到参军文玉昭死活拉着他神叨叨说了一通,什么红鸾星,什么姻缘缘分,简直不知所谓。若不是顾念着多年情谊,只怕当场就会将他给一掌拍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