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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去省城吗?再不去的话,我恐怕就没有时间陪你了。香港那边近期会有一个单需要我回去谈。” 林枫想了想,在明海确实没什么事要做了。程鱼今天谈的几件事虽然经过初次交涉,但双方看起来都很有诚意,双赢的事没理由拒绝。况且,她也会在近期返回广州和和程家的人汇报事情进展。而风景区的事也基本搞定,唐佳怡带队拍摄的MV会很快在各大电视台播放。而其它的一些广告已经开始投放了。等到开山营业的时候,应该会迎来第一个高峰期。况且,到时候林枫准备把整个千秋娱乐的知名艺人都搬过来。就不信那些家伙不上钩。 林枫决定明天就返回省城,可是想起这段时间一直忙,答应了和李璇共进晚餐的事都没有实现,心里有些愧疚,就打电话约她一起吃饭。李璇在那边爽快的答应了。 第四卷 风流 第714节,摸摸这儿 李泽明对林枫总是单独行动的行为是很鄙视的,见他今天晚上又有约了,郁闷地说道:“晚上又有事?怎么说你也是明海的主人,我们到你家客人,你也应该尽尽地主之谊吧?每到吃饭的时候你人就没影儿了,我们每次吃饭点的菜也不是很高啊?” 林枫从口袋里掏一百块递给李泽明:“行。是你永远的朋友晚上你们自己去吃饭。我埋单。” 李泽明拿着林枫给的一百块钱,和梅心蕊相视苦笑。“他把咱俩当乞丐了?每次给服务生的泊车费也不只一百块啊。” 林枫接到李璇的电话后就和李泽明夫妇说拜拜了,从电梯时出来时,李璇已经等在酒店大厅。看到林枫下来,便满脸笑意地向他打招呼。任凭大厅的前台人员对这边行注目礼也豪不在乎。 “咦,今天没穿职业装吗?”林枫看着李璇身上的衣服问道,记得李璇每次来酒店的时候都会穿工作套装的啊。而现在的她却是一身黑色休闲裤和一条白色的休闲衬衣,外面罩着一件极其时尚的马甲。这样的服饰肯定不适合在五星级酒店里工作,更何况她还是凯旋大酒店的总经理。 “今天下午没什么事,就提前下班回去了。”李璇红着脸说道。其实,她一接到林枫约她晚上一起吃饭的电话后,就立即将手上的工作都交接了,然后回家洗了个澡换了身休闲的衣服。对她来说,林枫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如果穿着一身呆板的职业套装去和他一起吃饭地话,对方可能会不适应。她自己也感觉不舒服。 林枫点点头,只是赞叹身份好的女人穿什么样地衣服都好看。然后问李璇要吃些什么。 李璇想了想。说道:“我们去美食街吃湘菜吧。” 林枫点头。美食街在步行街旁边,两边街是相连着的。原来是莫天青当市长时做的形象过程,那条街的所有店铺几乎都是被他们的内部人给卖出去了,普通人想在哪儿投资如果没有门路根本就拿不到店。莫天青倒台后,那条街上地店铺也重新进行了规划。一些愿意在哪儿投资并且价格比较公道的普通投资者也能拿到店了。失去了垄断地位,那条街也越来越旺。和步行街是明海两条人流量最大地街。 原来林枫还在酒店里工作的时候,就经常被李璇和许含拉来这边吃饭。许含是湖南人,比较能吃辣,李璇跟她在一起的时间久了。也变的能吃辣了。林枫更是甜辣不忌,所以在吃这一块上。三人从来都没过争议。 两人开车到了步行街地路上时。此时已经是华灯初上,正到了吃饭的高峰期,车水马龙,不断有人和车流往这边路赶来。民以食为天。中国人对吃饭一直都很重视。 “以前我们经常过来这边,你走了,许含也经常出差——我就很少再来了——”看着这周围熟悉地场景,李璇感叹地说道。 “不就是去年吗?怎么感觉很久了似地?”林枫在旁边没心没肺地笑。 李璇瞪了林枫一眼,却没有说话,径直向前面一家他们经常光顾的店走去。 吃过饭出来,天色尚早。开着车。李璇却没有说让林枫送她回去的意思。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游荡了一阵子后,李璇说吧:“林枫。我们去咆哮酒吧吧。” 咆哮吧?林枫地眼睛温暖了起来。那儿留下了自己太多的回忆了。 这次和上次来不同。并没有通知酒吧的工作人员他们会来,所以酒吧照样营业。 酒吧里很黑暗。有人在T台上表演节目。现在酒吧成了沈蔓歌全球歌迷会的明海分会的聚集地,所以大部份的音乐都是以沈漫歌的抒情歌为主。和其它地酒吧有很大的区别。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都不可能面面俱倒,让每个人都喜欢。只需要抓住其中地一部份就行了。 两人找了张靠近角落地桌子坐下来,让服务员送来啤酒。直到送酒的服务生认出李璇和林枫时,惊讶地张大着嘴巴。李璇笑着说道:“不用声张。我和林枫过来坐坐就走。” 那个服务生忙不跌地答应着,可一会儿地功夫,整个酒吧的服务人员还是知道老板和林枫过来了,酒店的新任经理和林枫原来工作时的一些老同事就跑过来打招呼。两人本来是想安静地聊会儿天,没想到这 越来越热闹。要是被沈漫歌的粉丝们知道偶像地男酒吧,非要闹翻天不可。 李璇说道:“林枫,我们回酒店里喝酒吧。” 本来酒吧的色彩就很暗,林枫和李璇又坐在阴暗的角落里,林枫看不清李璇说 这句话时脸上地表情,但是考虑到自己的人生安全,还是答应了。 上次李璇拿着酒和食物要来和林枫不醉不归,可惜苏婉在这边,到最后虽然都没有归,但是人也没有醉。今天苏婉不在,两人再次准备不醉不归。 “明天就要走了吗?”李璇打开两瓶啤酒的易拉罐拉环,一瓶递给林枫,一瓶握在自己手里。两人席地而坐,身体整个的放松了下来,李璇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满脸的依依不舍。 等待了那么久,然后才有短暂的相逢。短短几天的开心后,又要陷入漫长地等待中。 想起又要过回原来的那种生活,李璇地心就开始沉重。没有思念过的人,永远不会明白思念的苦处。 “嗯。已经和李泽明说好了。明天就去省城了。在那边还有些事做。”林枫点头,后背靠在沙发上,看着李璇地眼神有些心疼。 — “那——祝你顺利。我们干一杯吧。”李璇说着,端起自己手里的杯子和林枫的酒碰在一起。然后仰起脖子往嘴里灌酒。 因为灌的太急,李璇拼命地咳嗽起来,眼泪也出来了。林枫一把抢下李璇手里的酒,说道:“别喝那么急。” 另外一只手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想帮她缓过气来。而这个时候,李璇的身体已经倒在林枫的怀里,两人不知觉地已经搂抱在一起。 李璇咳嗽了一阵,这才恢复了正常。发现自己依偎在林枫的怀里时,身体猛的一僵。林枫正要考虑着要不要放开她时,她却轻轻地将脑袋搁在林枫的怀里面,紧紧地搂抱着他的腰。 “林枫。”李璇轻声喊道。 “嗯?” “你能告诉我——怎么样才能把你忘记吗?我好累。”李璇语带疲惫地说道。 “——”林枫紧了紧自己搂抱李璇的手题。爱情就是一个纠结的结,有的人能逃出去,有的人却会在上面绕死。 “林枫,我好累。真的好累好累。再这样下去,我都快要疯掉了。父亲一直让我回省城工作,可是我不敢去。我去了,就真的没任何寄托了。在明海——至少,我还有很多回忆。” “我很想把你忘掉。每天都想。只要那样我才能解脱。可越是这样,我越是想你。我掉进自己挖的陷阱里面去了。都说时间可以忘记一个人,可是我想忘记一个人怎么会那么难呢?” 李璇突然间从林枫的怀里直起身体,开始解自己白色衬衣的纽扣。 一颗,两颗—— 林枫偷偷咽了咽口水,下面不自然地就硬了。这个不争气的东西,总是这么没出息。 李璇只解开两颗纽扣后,就没有再往下解下去。而是一把抓住了林枫的手往她的衬衣里面伸。 “你摸摸这儿——“李璇说。 这种事林枫干起来轻车熟路,自然不用李璇再手把手的教下去。李璇把林枫的手伸进衬衣后,林枫同学就无师自通地自己活动开了。 先隔着内衣在李璇饱满地胸部上面轻轻地抚摸了两把,然后伸出一根手指轻轻地从两座山峰之间的沟渠中伸了进去,然后进进出出的活动了几下。 虽然以前没有摸过,但至少林枫同学目测过,李璇的胸部倒是越来越丰满了。一手抓上去,软棉棉的,让人的骨头都酥了起来。 林枫同学有些不满足隔着睡衣摸了,然后两只手里面配合,隔着衬衣就把里面的内衣给解开了。林枫呻吟一声,一把将那两只丰满的蓓蕾给握在手里。 痴愣了半天的李璇这才反应过来,啊地一声大叫了起来。 我让他摸我胸口上的伤疤,他怎么摸我的胸部啊? 第四卷 风流 第715节,我们是相爱的 林枫有些郁闷,摸是你让我摸的,手也是你放进去的,怎么我乖乖听话的时候,你又大呼小叫起来了? “怎么了?”林枫赶紧把手抽出来,看着受惊地像只兔子似的李璇问道。 李璇都快哭了,脸上的表情也像是在滴血。“我让你摸的是我伤口的伤疤,你怎么摸——那里——” 伤疤? 林枫同学想起来了,当年他和李璇一起开车从省城回来的时候,因为赵凯的指使,在公路上受到歹徒的枪击,而李璇在那次枪击事件中胸口受伤。 没想到那么久了,伤口愈合,可伤疤却一直留在哪里。 李璇抓着衣襟掩着胸口,并没有责怪林枫轻浮的意思,平静地对林枫说道:“每当我下定决心要把你忘记的时候,我就会看到胸口的这个伤疤,然后又会想起以前发生的那些事。于是,那好不容易累积起来的决心又在一瞬间崩溃。林枫,你当初为什么让我爱上你?要是不爱上你就好了。我现在一定会过的很幸福。我会回到省城,和其它的那些女孩儿一些,开着漂亮的跑车,享受着男人们的未逢迎和追逐——” “你想忘记?”林枫认真地看着李璇地眼睛。 李璇不知道林枫为什么会问他这个问题,但是,林枫这么认真地表情她很少见到。 “是的。我想忘记。”李璇说道。他身边已经有了别的女人,沈漫歌、唐佳怡、甚至苏婉,她们每一个都非常地优秀。他的身边已经没有自己的位置,如果能结束这样地痛苦。对她来说也是一种解脱。 “好。那我帮你。”林枫说道 。 将手里的酒放在地上,把李璇从地上拉了起来,还在她茫然的时候,去扯她用手抓紧的衣襟。 李璇的力气没有林枫的大,衣襟一下子就被她扯开了,她的内衣早已经被林枫刚才给脱掉,露出大片白哗哗地皮肤和两座还轻轻摇曳着的乳锋。 “林枫,你想干什么?”李璇嘶吼着问道。挣扎着想从桌子上起来。 “帮你忘记我。”林枫手里的动作稍停,对着李璇微笑,然后再次忙乎起来。 他要强jian自己吗? 李璇苦涩地想着。没想到自己的第一次会是在这样地情况下丢失的。 好吧,既然他想要,那就给他吧。算是爱过他的纪念。或许,他说的对,这样就能让自己忘记他。 林枫这是第一次豪无阻隔地看到李璇地胸型,很完美,不是很大,但是却给人很有rou感的感觉。林枫的眼视只是在那上面稍微停留,就开始下移,视线停在那一个圆锥型的伤疤上面去。 那是子弹取出来后的伤口。椭圆型,呈粉红色。和白晢的皮肤相比。非常地显眼。 如果没有这个伤疤,李璇地肌肤是完美无暇的。 既然她想着要忘记,那么自己就帮她一次吧。林枫觉得自己地所作所为太邪恶。 让李璇感到奇怪的是,林枫解开自己地衬衣后,却没有停下面的裤子,也没有亲吻自己,而是停下来开始摸索什么东西。等了一会儿后,看到他从口袋里取出一个小瓶子,对着她的那个伤疤上涂了一层粉末状的东西后,又小心翼翼地把瓶子收起来。开始双手在伤疤上轻轻地有规律地打圈。 “你在干什么?”李璇疑惑地问道。因为太过于好奇,她甚至忘记了羞涩。忘记自己正坦胸露乳地躺在一个男人面前任他在自己身体上施为。 “这是非常有效的去疤药,帮你涂抹后,很快就能把你胸口的伤疤去掉。放心吧。这比动手术效果还好,没有疼痛,没有副作用。三天后,伤疤就会脱落,下面也会长出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