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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留在这儿吃饭好吗?我亲自给你们下厨做好吃的。”秦夫人宠爱地看着林枫说道。 “啊。谢谢伯母,恐怕不行啊。我中午还约了人要谈事情呢。”林枫笑着拒绝了。***,赶紧撤吧。对着这个女人眼睛自己总觉得心里怪怪的。她又那么爱哭,这次是她女儿发现的,要是被她丈夫看到了,指不定会以为自己是色狼呢。 林枫在出门时,正好遇到了刚从外面回来的秦贺。林枫礼貌地和他含蓄了几句就走了,没注意他脸上掩饰不住的激动表情。 第四卷 风流 第278节、女人都是胳膊肘子往里拐 林枫回去时,只有沈漫歌一个人在家。林枫瞅瞅楼上,小声问坐在沙发上左手捧着本右手端着杯拿铁的沈漫歌:“小怡呢?” 沈漫歌笑意盈然地看着林枫,说道:“小怡被林董派人接走了。李老师想和她谈谈专辑的事。可能会很晚回来。” 林枫听到沈漫歌称呼林董,先是一愣,然后想起来那个林董就是自己的林师叔。不由得讶然失笑起来,这称呼别人不觉得有什么问题,自己听着怎么这么怪异啊?自己也算是有点儿家财的人了,怎么就没人称呼自己“林董”“林总”“林百万”之类的啊。看来自己也得掏十几块钱印盒名片,把自己担任的职位都给写上去,见人就派一张——跟保险推销员是的。 听说唐佳怡不在,林枫大大咧咧地坐到沈漫歌旁边的沙发上,一把把她窈窕柔软地身体搂在怀里,笑着说道:“这样也好。咱们就有了一点儿私人空间了。漫歌——” 沈漫歌也觉得两人单独在一起的时间不多,难得的没有反抗,任由林枫搂着,静静地趴在林枫怀里。听到林枫温柔地喊她的名字,轻轻地嗯了一声。 “你说——咱们利用这时间干点儿什么呢?”林枫的手从沈漫歌桃型领的丝绸毛衣前襟伸了进去,在她胸前的丰盈上抚摸着。rutou玫瑰般红的女人温柔体贴善解人意,林枫觉得很幸运,自己的小歌歌就是这样的极品女人。 林枫的手一握住自己胸前的柔软,沈漫歌就觉得呼吸有些急促起来。身体也越来越软,无力地趴在林枫身上。紧紧地搂着林枫地腰部,想用两人的身体夹住林枫在衣服里面作怪的大手。沈漫歌已经不是处子,但是对这种亲密的接触还是有些羞涩。两腮粉红。美如新月的大眼睛瞬间浮出一层雾气,沈漫歌咬紧嘴唇抬头扫了屋子一眼,才想起张妈出去买菜了,这才张开嘴巴轻轻地呻吟一声。 “林枫——我们——哦——你抓疼我了——我们说会儿话吧。好吗?”沈漫歌柔声恳求道。 “好啊。你想谈什么?”林枫很认真地点头答应了。手却仍然停留在沈漫歌的毛衣里做着小动作。 沈漫歌狠狠地在林枫的腰上拧了一把,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道:“你这个样子——让我——怎么和你说话啊?” 林枫知道沈漫歌的身子非常敏感,也不想一回来就把她拖到床上。手留恋地在她的那对丰满上抚摸了一会儿,这才从毛衣里面伸出来。把沈漫歌滑下去的身子抱起来,轻轻地亲吻她地额头,笑着问道:“女神。昨天那么累,今天怎么不多休息会儿?” 沈漫歌笑着捶了林枫一把,说道:“别人这样喊也就算了,你也取笑我。” “我可是真心实意这样称呼的。你本来就是女神啊。大家公认的。”林枫把头埋在沈漫歌的长发里,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满鼻子的清香。嘿,男人和女人的区别还真大,和雷达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大老远的就闻到他们地头油味道,而抱着沈漫歌这么近自己却觉得她的头发很香——人说恋爱中的男女是闻不到对方身体上的怪味的。林枫明白,自己是很爱沈漫歌的。 沈漫歌幽幽叹了口气。“我不在乎别人怎么看。” 林枫眯着眼睛笑了起来。“那你怎么谁的看法啊?” “我谁的看法也不在乎。”沈漫歌白了林枫一眼。这家伙明知故问,太讨厌了。想起昨天晚上因为他没有出现在自己的演唱会自己内心的怀疑和踌躇沈漫歌就有些脸红。关心则乱,她一向以淡雅智慧被人称道,没想到涉及到感情这种事情也会手足无措患得患失。她以为对方不愿意回应自己地爱情,却没想到他是为了守护自己。想起他伤痕累累的站在自己面前,沈漫歌就一阵心痛,着急地扒开林枫的高领毛衣往看他的伤势—— “女人都是心口不一的动物。你说出这样地话我能理解。”林枫笑着反驳。看着沈漫歌突然扒自己的衣服有些奇怪。刚才是她让自己停手的,可自己停手了她却反过来扒自己的衣服——哎呀。自己又禽兽不如了。 “林枫,要过年了。你——要去那儿?”沈漫歌从林枫怀里坐直身体,帮他整理好衣服,笑着问道。 “去那儿?回家啊。”林枫理所当然地答道。 “回家?回哪个家?”沈漫歌轻轻地问道。想起他的身世,心里莫名的疼痛起来。握住林枫地手。紧紧的。 “明海。“林枫黯然地说道。是啊,回哪个家?哪儿才是自己的家啊?小怡对自己很好,而且自己也努力地把她们家当作自己的家,但是那种感觉——也许有父母的感觉是另外一番滋味吧。可惜,自己不曾体会过。 “林枫。我向我父母提起过你。”沈漫歌心疼地握紧林枫地手,故意扯开这个话题。 “是吗?我岳父岳母有没有想见我?”林枫收拾好心情。笑着说道。虽然没有父母,但自己有师门啊。而且自己还答应了照云师姐会在明海买一幢大房子,要把老头子他们都接过来住,还有唐佳怡一家,苏嫁母女。那时候一定很热闹吧,有很多关心自己和爱护自己的人。还有什么理由哀伤? “嗯。”沈漫歌竟然红着脸点头。 “呃——你真地向他们提起过我 枫有些诧异,再次确定地问。 “是啊。他们还邀请你去我们家过年呢。”沈漫歌笑着说道。 林枫的头有些大了。现在他才想起来,只搞定一个女人是不行的,还要想办法搞定这个女人的父母。上了人家的女儿,是要想办法向人家父母交代的。毕竟,他们有责任知道是哪个王八蛋把自己女儿从女孩儿变成了女人。原来以为见女方的家长是遥不可及的一件事,没想到自己很快就要面对这么艰难的问题。林枫很想大骂一声,可惜自己是文明人,想骂人都说不出脏话。真***。 “去你家过年?”林枫有些心虚地问。 “是啊。你不愿意?”沈漫歌美丽地大眼睛在林枫身上打转。仿佛要看穿他的内心深处。当然,她也确实看穿了。 “没有没有。我非常乐意。”林枫笑着摆手。“只是我答应了去唐佳怡家过年。还要请来很多人。” “请来很多人?”沈漫歌疑惑地问。 林枫想了想,知道有些事情也是应该向沈漫歌说明的时候了。她是自己的女人,她有权力了解自己男人的一切。 林枫看着沈漫歌在阳光照耀下仿若镶上一层金色光芒的俏脸,认真地说道:“漫歌,我给你讲个故事好吗?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 沈漫歌看着林枫的表情,感激地点头。自己的感情总算所有回报,这个身世隐密的男人终于愿意向自己敞开心扉。 林枫抬头看着窗外,眼神注视着某一个不存在的焦点。表情木然,仿佛陷入了那段遥远的历史。沉静了一会儿,林枫才理清了故事的头绪,略带沙哑地声音说道:“我是孤儿。也许不是,但我不知道我的父母是谁。我没有父母。但是我有家。它地名字叫做青衣门。里面有个整天板着一张死人脸但却极疼我的老头子——” 这是一个很长很古老的故事,但更像一个传说。沈漫歌看过不少剧本,但没有一个有林枫讲的这个故事这么精彩,这么引人入胜。如果不是因为林枫的表情过于认真,沈漫歌会认为那是一部。但是她知道,那是真的。从林枫脸上的表情可以看出来。 故事讲完了,林枫还没从那段悠远地心灵旅程中归来,眼神仍然注视着窗外,静默无声。沈漫歌却哭的泣不成声,那么多年历炼出来的坚强性格被林枫的故事击地溃不成军。她没想到整天笑脸迎人的林枫会有这么多灾多难的人生。心疼的有些抽搐。沈漫歌站起来走到林枫面前,把林枫的脑袋紧紧地抱在自己的怀里。 林枫这才收回心神,脸上的悲伤和茫然一扫而逝,一脸灿烂地笑起来。抬起头问沈漫歌“这个故事好听吗?” 沈漫歌点点头,又摇摇头。 “哈哈,证明我讲故事的能力太差了。”林枫苦笑着说道。 沈漫歌摇头:“不。是我希望你讲地都是假的。你没有受伤过,你一直都像现在这么开心。” “哈哈,那有什么呢?都过去了。和很多人比。我算很幸运的了。而且,上天也给了我许多补偿啊。英俊的外表、高明的智商、卓越的气质——还把你这样的女人送给我,我很幸运啊。”林枫轻轻擦掉沈漫歌脸上的泪痕。愿意为你流泪的女人一定很爱你。 “林枫,我知道了。你回明海吧。把你家人都接过去一家团聚。见我父母的事可以拖一拖,不急。”沈漫歌笑着说道。 “没有你,那算地上一家团聚?漫歌,要不你也带着你父母去明海过年吧?那儿的环境不错,空气也好,我回去后买一幢大大的别墅,做一张大大的床——我们可以在上面滚来滚去的。多宽敝。”林枫诱惑地说道。 沈漫歌沉吟一会儿,笑着说道:“好。我回去和我爸妈商量一下。对了,中央电视台春晚节目组给我发来邀请——我要不要参加?” 林枫眯着眼睛笑了起来。“这个问题你心中应该早就有答案了吧?” “咯咯,你是我地男人嘛,我当然要询问一下你的意见。要不然你把我休了怎么办?”沈漫歌咯咯地笑起来。难得地用这种小女儿的情态讲话。 “这种傻事我才不会干呢。”林枫笑着说道。“对了,漫歌。明天千秋娱乐有个新闻发布会,会正式向媒体宣布进军娱乐圈。到时候你过去捧捧场吧?” “为何选在这个时候?”沈漫歌疑惑地问。 “先把声势造出来。千秋娱乐虽然规模不小,也签了几个有名的艺人,但是名气太小,只有为数不多的人知道。年前准备大肆炒作一番。年后会连续推出不少艺人,小怡的音乐、萧影地电影——对了,我想找安李导演帮萧影在里面要一个角色,你觉得怎么样?还有几个比较有潜力的新人,也会在明年陆续推出。公司那边商量过。在年前先把千秋的名声打出去吧。要让人知道,香港除了天空娱乐和英皇娱乐外。还有个千秋娱乐——漫歌去会方便吗?同行是怨家,你 可是天空娱乐的一姐——”林枫笑着问道。 沈漫歌妩媚地笑起来。“女人都是胳膊肘子往里拐的。老公开公司,老婆当然要揍场了。” 林枫再也忍不住了,一把抱起还咯咯笑着地沈漫歌往楼上跑去。这个妖精,竟然也会诱惑人了。 第四卷 风流 第279节、千秋盛典 青山环绕,碧水叮噹,在这寒冬腊月,这座南光风光的城市也留得一树绿色。凤凰城是一座古城市,拥有浓厚的文化积淀和悠久的历史背景。而这幢“犹抱半遮面”半遮半掩栖居在这青山绿水之中的古典别墅却极好的体现了这一点。别墅的名字叫抱琴小筑,只一个名字就道尽了主人的生平喜好。 陶渊明嗜酒,饮必醉。朋友来访,无论贵贱,只要家中有酒,必与同饮。他先醉,便对客人说:我醉欲眠卿可去。唐朝诗仙李白补全了下句:明朝有意抱琴来。两位豪放善饮的诗歌大家唱合之作成为世人传颂的千古佳话。 一辆银色的宝马7系驶上那条两边栽满了绿草红花的小道,在抱琴小筑的门口停了下来。车门从里面打开,三个男人依次走了出来。最显眼的就是一个满头红发的男人,这样的男人肯定是性子暴烈桀傲不训之辈,但他一下车便小心翼翼的朝着抱琴小筑的大门瞄了瞄,小声问站在他旁边的一个脸上带一条伤疤但仍然有温柔笑意地男人:“丰雅,你说少主会怎么处置我们?我们香港任务失败,还损失了那么多人,咱们回来了少主都不愿意见我们,今天突然让人叫我们过来——会不会是想?” 红发男人轻声问道,手上做了个下切的手势。 丰雅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少主前两天不见我们是让我们安心养伤。现在伤好了,自然要和我们谈谈了。别担心。” “你当然不担心了。你是少主的心腹,做点儿错事自然无所谓。我和孩子怎么办?”红发男人有些急躁地说道。 “我怎么了?失败的是你们,我的任务完成了。”站在旁边的一个身材短小的小孩儿稚嫩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