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明朝小仵作在线阅读 - 第4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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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司法摆手道:“不必了,直接把犯妇提到这里来问就行了。”

    秦元只能照办。

    在提人的这段空闲时间里,曹司法竟然跟秦元寒喧了起来。问他在县衙的感受什么的。私下提审,他曹司法可以这样。秦元却不敢托大,所以只是简单回答了几句。

    那曹司法知道秦元的曹忌。所以很快转开了话题,说起来孟武,说孟武大将军是他平生最佩服的人之一。是所有人学习的对象。

    他这么说,自己没有人有不同意见。听他在秦元等人面前,一付教训的口吻说这些,让秦元很不舒服,虽然他朝着自己说的,可是秦元却没有回应半句。

    终于,案犯白氏被提押到了花厅,带着重重的枷锁。跪在地上。

    曹司法面露不悦,道:“对一个女流之辈,也用得着戴这样的枷锁吗?”

    秦元赶紧吩咐皂隶把白氏身上的枷锁取下。白氏显得很吃惊,望向曹司法。

    曹司法温言道:“白氏,你不要害怕,本官是奉命来复查你的案子的,你的案子疑点很多,那些证人都翻供了,我们怀疑你是被屈打成招的。所以,今天审讯你,不会用刑。你要如实回答,黄氏的儿子,是不是你杀的?”

    秦元等人都面面相觑,曹司法这么说,不是明着提醒白氏这个案子现在证据不足,让她翻供吗?他这么一说,白氏还认罪那就奇了怪了。

    果然,白氏立即哭泣着磕头道:“大老爷,民妇是冤枉的啊。民妇没有杀那孩子,他是民妇的侄儿,民妇平时最疼爱这个孩子了,怎么会杀他呢?民妇是被屈打成招的啊……”

    秦元怒道:“大胆……!”

    他刚说了这两句话,曹司法便摆手制止了,道:“让她说完!不要打断她的话!”

    秦元只好闭嘴,按理说,这个案子现在是县衙的,应该由县衙的县令来审理,可是现在,这个口口声声说是来听案子的曹司法,却成了主审官了。他声称是代表的刺史,秦元哪里敢跟他较真。

    白氏于是声泪俱下地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先说她如何对这个孩子好,又说两家如何的好,再说她在村里是多么的守妇道,这次是有人故意整她,她根本没有杀那孩子,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便被皂隶抓了起来。她不认罪,于是便被用大刑,被整得死去活来。只能招认。说着,还拿出自己的双手,让曹司法他们看她被用刑的手指,肿得跟一根根萝卜似的。

    她这番哭诉,那曹司法听得是连连点头,不停地叹息,似乎非常的同情。

    等白氏说完,曹司法转头看了看他带来的执衣:“都记下来了吗?”

    “记下来了。”

    “好!让她画押!”

    等白氏画押之后,曹司法直接下令把白氏送回大牢,并说不准再给她用刑。甚至也不能带枷锁。

    白氏被皂隶带走之后,曹司法拿过那份口供。瞧着秦元等人,道:“现在。你们告诉我,这个案子还能定罪吗?”

    秦元道:“我个人意见,这个案子已经没有了有罪口供和证言证据,唯一的分尸的凶器刀子又与案情有重大矛盾,所以,根据现有证据,这个案子不能定案。应该无罪释放。”

    曹司法嘴角露出了一丝得意的微笑,道:“秦大人不愧是大将军看中的人,果然对刑律非常的精通。佩服佩服!——好了,这个案子是你们县衙的案子,你们处理吧。本官这就回去复命去了。”说罢起身,朝秦元拱手告辞,却不看秦元等人,带着手下,捧着胖肚子,扬长而去。

    秦元等人垂头丧气地一直送他到了衙门口,望着他上了马车远去。这才回到了花厅。

    吴雄道:“大人,这个案子不能这样啊!那犯妇以前也翻供,现在不用刑,她自然还要翻供。要不,咱们再提讯她一次?”

    秦元有些犹豫,望向秦元。

    秦元叹了一口气。道:“不能这样。就算我们用刑获取到了她的有罪供述,这个案子还是要上报到府衙审理。最后还要保送大理寺和刑部,最后要报到皇帝那里的。这些程序可不是我们能掌控的。那时候她要再翻供怎么办?这个案子证人已经全部翻供,而刀子又有重大矛盾无法排除,也就是说,这案子除了案犯的供述,已经没有了其他证据。这样的案子报送上去,不会得到核准的。反而还会惹怒州府。要是那个时候,当真追究起责任来,只怕就更被动了。相比而言,由我们自己改判,州府说不定也就不追究错案的问题。”

    “秦大人深谋远虑,看得很清楚啊。”邓县尉嘴角露出一抹不经意的微笑,“这个案子恐怕还只能这样了。”说罢,望向秦元。

    秦元又瞧了瞧廉县丞、文主簿还有另一个县尉温有德。连邓县尉这样分管司法的官儿都是个法盲,更不用说他们三个了。他们自然是听从懂法的秦元的意见。所以他们三个便跟着点头。

    秦元长叹一声,道:“也只能这样了。把白氏放了……!”

    他对县衙很熟悉,知道开会的地方,径直到了花厅,也不等秦元安排,便大刺刺地坐在了首位。秦元只好在他身边坐下。其他人也都按照座次坐下了。秦元和曹司法的那个执衣两个人分别坐在两个头的身侧的几案坐榻后面。跟着来的两个书吏,显然是府衙刑房的具体承办案件的书吏。坐在了下首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