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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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菁菁也轻笑一声:“读书人就有这点好,是褒是贬全靠一张嘴。若你一文不名,自然就是任人践踏的草芥,若你名扬天下,自然是也有人上赶着吹捧,趋之若鹜。” “就如那些花魁一样?”阿红轻声道。 冯菁菁却严肃了起来:“凭自己的手艺吃饭,又岂是以色事人能比的?而且有一点你说错了,书画是能诉心声的,无论嘴上说了什么,落在笔端都不会骗人。” 那画之所以生动,并非是因画工精妙绝伦,只是画者有所思,有所感。不论她是为什么学画,如今都以刻入骨髓,就如她自己辛辛苦苦练的字一般。 阿红的眼皮一下就垂低了,嘴唇抿的死紧,面前这个女子不是何灵,也不是帮主,她就是为官夫人,是个她当年做妾时,见过不知多少的,体面周全的官夫人。然而这样一个女子,说出这番话时,也就格外让她震动,就如同看着当年那些不堪的浮华过往,彻彻底底碎在了面前一般。 见她一副不愿开口的模样,冯菁菁倒也没有等待回答,只是把几个铜板放在桌上,就站起了身:“瓷窑筹备估计还要好久,不急,你可以慢慢考虑。” 说完,她微微颔首,转身而去。阿红一动未动,就如木塑一般呆呆坐在桌前,任身边声音嘈杂,食客往来。 ※ 就算心中清楚帮主不会见怪,冯菁菁还是找了个时间,亲自去禀报了这个人事安排,甚至还拿了对方的画过去。 伏波并没有仔细看画,也没有对这人选发表什么疑问,而是问了个奇怪的问题:“现在裹脚的女子很多吗?” 冯菁菁有些茫然,但想起了对方的天足,还是笑着解释道:“其实也不算多,越是达官贵人,大族世家,越是爱让女子裹脚,以穿些尖头窄面的昂贵鞋履为体面。似我家这种清流门第,就觉得此乃以色事人,反倒严令禁止呢。” 说着,她掀起了裙摆,露出了下面一双天足。等伏波看过了,她才接着道:“不过风尘女子就不同了,裹脚还要折断脚趾,缠成弓足,往往缠个几年脚也就残了。” 伏波的眉头皱的更深了:“那阿红放开脚了吗?” 冯菁菁眨了眨眼,迟疑道:“应当是放了吧,否则是没法寻常走路的。她现在一个人住,也不用取悦旁人了。” 若不是为了夫君,哪个女子会忍着痛束足,穿那些又窄又硬的鞋? 伏波继续道:“那要是番禺的商贾高门送女子过来,会裹脚吗?” 发现她是真看重此事,冯菁菁思索了片刻,才郑重道:“可能不会。真让女儿裹脚的,未必会叫她读书识字,而是要教妇容妇德,这样的女子,怎么敢来赤旗帮?况且南方炎热,长期裹脚可是会生病的,也没听说过有这样的风尚。” 难怪她从来没见过有裹脚的女子,伏波长长呼了口气,不论是她身边这些,还是在番禺、汀州见过的女子,就没看见过裹了脚的,可能此时缠足还属于阶级地位的表象,尚且没有流传开。 但即便如此,也不能视而不见,伏波想了想道:“我会让医院里传出风声,裹脚缠足会使周身气血流转不畅,使得妇人难产,胎儿愚笨。还会让说书先生们编些段子,说给女儿裹脚的,都是想要卖女贪慕虚荣之辈,想要娶小脚女子的,则是不顾子嗣,只贪图声色的浮浪之徒。还有鼓吹小脚的文人雅士,多半是只会欺凌幼童的可耻货色,幼女阴气甚重,沾染多了都是要不能人道的。你在布坊教书,以后也可以跟那些女工们讲讲这些。” 冯菁菁简直要目瞪口呆了,她可没想到还有这样的说辞,这比清流之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论调可是要狠辣多了,道德也比不上子嗣之重啊。还有不能人道的说法,当真是切中了要害,真要是广传天下,恐怕没一个写诗的敢咏金莲了。 然而这些稀奇古怪的说法,确让冯菁菁笑了起来,她虽然没有裹脚,却也有裹脚的闺中密友,也听过她们的抱怨。能让德行俱佳的闺秀在外人面前抱怨的,都是忍无可忍的东西,何况还有那些更受戕害的风尘女子呢。 笑着点了点头,冯菁菁道:“我会记下的。对了,那阿红可能用?” 伏波讶然的看了过来:“当然能啊,人不是你选的吗?而且画的很好啊,这种谈情说爱的调调,西洋人最喜欢了。” 她不但没有反对这个人选,连画的内容也一并称赞了,冯菁菁虽然早早就猜到了这个结果,但是亲耳听到,还是大有不同。 轻轻舒了口气,她笑道:“既然如此,这瓷窑我要有些把握了,还请帮主放心交给我便好。” 比起上次相见,她眉宇中已经多了几分自信,伏波也笑了:“有冯姐相助,我可要轻松多了。” 只凭一个人,是没法改变风气,照顾到方方面面的。志同道合的伙伴,自然是多多益善。 第三百零三章 东林镇里有一座规模不小的高台,搭着简易的棚子,下面还摆了条凳,每到天气晴朗的时候,就会有说书先生在上面讲故事,有前朝的话本也有附近招工的通知,有时候还会说说帮中经历过的大战,以及那些振奋人心的楷模事迹。 不少人下了工,就喜欢围在附近听上个把时辰,也不嫌段子老,只当是打发时间。人一多,附近小摊贩也都凑了过来,时不时还有叫卖茶水的声音,跟寻常的戏台子也没啥两样了。 按理说,众人也该习以为常了,但真碰上讲新鲜玩意的时候,还是能引得一群人兴高采烈,议论纷纷。 “原来裹脚还有这样的坏处啊,我说怎么老听说大户人家的婆娘生孩子不容易,肯定都是裹脚裹出来的祸事!” “就是,人都说了,男子属阳,阳气上发,所以脑袋要紧,那女子属阴,阴气下沉,肯定也是脚更要命。哪有往死里缠的,也不怕坏了根本。” “有些人啊,就惦记着那档子事,连子嗣都不顾了,唉,败家都是这样败的。” 明明是一群穷汉,说起那些高门大户的规矩,倒也头头是道,一副很有见地的模样。当然,缠不缠脚丫子,海边就没人在乎的,谁家婆娘不去赶海?还不是光着脚丫子走来走去,要都裹起来,那多废布料啊。 比起来,还是那些下作的话题更受待见。 “啧啧,三寸的脚,那不是还不到一拃长?我家小子刚会跑,脚就这么大了,哪家闺女能有这么小的脚?” “说不定就是找那些毛丫头呢,听说临县有个张员外,就喜欢四五岁的丫头,那真是禽兽不如,该遭雷劈!” “听说是童女有元阴……” “嚯!人家有元阴,你有元阳吗?这么大的阴气,也不想想能不能受的住!我都听人说了,就是下面不行的才会惦记这些,结果越是碰童女啊,就越是泄的快,没几年人都要不行了。” “你别说,那些常逛窑子的,肯定也是不行的居多,要不怎么夸小脚夸的起劲。” “哈哈哈,老哥说得对,就他娘的不行,才去祸祸别人家的闺女……” 越是奔下三路去的,就越是传的快,传的广,几乎是眨眼的工夫,就从东林镇传去了附近几个郡县。泥腿子说什么,那些大老爷们向来是不会管的,但是耐不住这些说法是从赤旗帮的医院里传出来的啊。 听说那医院可是能起死回生的地方,不少断腿断手,肠穿肚烂的伤员,也能被神医救回来。而且最近已经开始有助产士行走乡间了,听说只要能请到她们,不但胎儿能保全,连产妇们得病的都少了,很是抢手。既然是这么厉害的人物,说话肯定也得有的放矢吧?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事关儿孙子嗣,小心一点总是没有错的。 而一些更聪明的人,则从这些话里嗅出了不一样的味道。赤旗帮的主事之人本就是个女子,还是个能上沙场,练过武艺的狠辣人物,那肯定是未曾裹脚啊。既然她都是一双天足,肯定也看不惯别的女子弄出小脚,这才会派人宣扬这套奇奇怪怪的东西。 话虽如此,今后赤旗帮还不知道要扩张到何种地步,何必因为裹脚这样的小事,就惹得人家不快呢?再者说,赤旗帮也是会招收女子的,各家都打着主意想往里塞人,若是裹了脚,恐怕连念想都没了。哪怕只是为了打通人脉,也不该再传出自家女子裹了脚的风声,自断一条后路,可不是聪明人的做法。 甭管是怎么想的,原本在番禺地界就不怎么常见的裹脚之事,顿时更少了几分,敢在青楼楚馆里“品莲”的更是一个不剩,怎么也要等这风头过去了在吟诗作画,否则暗地里被人笑几声“不行”,脸面还要不要了? 明明是女子裙下的一点小事,却也闹得纷纷扰扰,还是引来了不少侧目,就像面前的老道。 带着一脸的兴味,乐老道直截了当问了出来:“为了裹脚闹出这样大的动静,帮主可是为了自家着想?” 这话旁人就算想到了,也是不敢说的。一是男女有别,说这些太不体面,二也是上下有别,哪有这么诘问上司的?但是乐老道本就上了年纪,又是方外之人,还知道好些伏波大逆不道的心思,问起来也就轻轻松松了。 伏波笑道:“我是个女子,裹脚便一定与我有关,这世间任何可能欺压,贬斥女子的陋习,也都会关乎我的利益,哪能视而不见。” 她这回答可太干脆,也太直白了,饶是乐老道知道她的为人,也不免咋舌,旋即又问道:“那在行善一道里,不可打骂妻子,是否也是为了自己着想?” “若我真结了婚,怕也没有敢对我动手的,但你说的不错,这也是为了我自己,为了我心中的公平。”伏波的话语郑重了些,“自古以来,所有礼教围绕的都不过是‘尊卑’二字,君尊臣卑,父尊子卑,夫尊妻卑。有了尊卑,才有了次序,才有纲常,才有了那些书生们从小学到大的东西。所有这些,其实都是在教人做奴才和主子,和怎么做好奴才和主子,我对夫妻关系下手,自然也就动摇了这一套的根本。” 没想到她竟然把话题扯得这么大,乐老道收起了笑,也难得肃然了起来:“可咱们公善教里,并没有谈及这些啊。” 他们这两天一直在推演教义,关于夫妻的不过是不要随意打骂妻子,因为那是枕边之人,是你朝夕相处的伴侣,也是你儿女的母亲。若是父殴母,子不救母既是不孝,救了母又肯定是不孝于父亲,不论如何,都要陷子女于不孝的境地。连枕边人也不肯放过,你要如何在外行善?如何坚持自己是个善人? 这道理质朴,也很有些劝善的意思,乐老道从没觉得有什么问题,却没想到伏波会看的如此远。 “再蠢的农人,也不会随意打家里的大牲口。嫁作人妇,要生儿育女,cao持家务,侍奉双亲,总比牛马要重要些吧?可他们还是能随意打骂,毫无顾忌,只因他们坚信女人不打不老实,不听话,没能管住妻子的都是废物。而在这些打骂中,才有了尊卑之分。”伏波唇边勾起一抹冷笑,“连枕边人都不当人,自然也不会把自己当成人,如此才能奴颜婢膝的去侍奉上位者,才能卖儿卖女,寡廉鲜耻。现在把打妻儿的人全都论做恶人,必须劝阻呵斥,让他们背上道义上的骂名,你觉得会如何呢?” 乐老道没有作答,只是皱眉看着对方。这能行吗?当然是能的,若别的教派能让旁人一生再也不吃rou,再也不yin乐,自然也能让他们停下打妻儿的手。 “而当把妻子当成人,当成不能打骂的,和外人一样的人,这一重尊卑就要开始动摇了。他会开始也把自己当成人,把儿女也当成人,把世间所有人的都当成人。既然都是人,凭什么你就能骑在别人头上?”伏波顿了顿,“是人,就需要自尊,自尊这东西,可是能让君王血溅五步的。” 明明是个女子,却能说出如此胆大包天的话语,乐老道如此年纪,如此心性,都不免生出了震慑之感。他明白这丫头不是在说大话,也不是什么狂言,她只是一本正经的的说出了心中所愿,动了动嘴唇,老道喃喃道:“可是人人都如此,你要如何统御属下,这岂不是自毁江山?” 伏波笑了:“我是个女人,想要坐稳位子,本就不能靠三纲五常。而百姓们是最能记住什么人曾对自己好的,先父不过扫平了海盗,就能被人奉做正神,香火祭拜,我又有什么好怕的?” 她没有说自己想要怎么办,但是她办的学堂,她立的公善教,她撒出去的那些说书先生,会计、护士,莫不是在说着些什么跟这世间大大不同的东西。而这些,也是她如此坦荡的依仗。 “如此肆意,终归是要千夫指的。”良久,乐老道叹道。 伏波却摇了摇头:“世间的所有思潮,都是规训得来的,然而再怎么驯服,人也是人,总有活不下去,甚至只是咽不下那口气的时候。他们可以有他们的方法,我却也要有我的,而世间最多的终归还是黔首黎民,只要他们能睁开眼,能明白事理,又有什么人能抵挡的住呢?” “这不是你一个人能达成的,也不是三五年就能变化的。”乐老道肃然道。 伏波笑了:“那道长可要好好选几个弟子,百年之后,才有人继承遗志啊。” 看着她那毫无杂质的笑容,乐老道深深叹了口气:“我这是被方天喜那老东西坑了啊。” 这赤旗帮哪里是养老的地方,唉,可惜逃不掉喽。 第三百零四章 “头儿,怎么胡子都剃了,可是为了穿新衣裳?” 见到手下一群家伙嘻嘻哈哈,李浪也不气恼气,还炫耀似的挺了挺胸脯:“可不是嘛,好不容易换了新衣裳,就得好好露出来显摆显摆!” 他身上的衣服的确是新发下来的,而且还改了样式,在前襟处绣了一长两短三条红线,线条曲折,宛如波浪,极易分辨,只是胡子留的长了多半会被盖住,倒闹得军中到有一票人剃了须,怎么也要把这鲜亮亮的标记露出来才是。 “这便是尉官了啊,头儿,你说这中尉和营正有啥区别?”有人挠头问道。 李浪嘿嘿一笑:“你这就不懂了吧,尉官是官职,营正是差遣,你有了带队的本事,却不一定能当官啊。” 一群大老粗有些听明白了,有些却还糊涂着,但是不耽误他们齐齐点头,还有人羡慕道:“这就当了官,以后走到外面,谁瞧见可不都避让三分。” “瞧你说的,咱们可是赤旗军,怎能仗势欺人?平日里学都白上了,书都白听了?”李浪先是义正词严的呵斥了一句,随后又拍了拍胸脯,“就是以后军中见了,旁人也知道老子是个中尉,礼敬三分罢了。” 赤旗帮很长时间以来,所有人都是穿着一样的衣衫,全是一水的灰黑加红色腰带,也只有一条船上的兄弟,才能轻轻松松认出自己的同僚上司,等上了阵,则是依靠身上的盔甲分辨。 然而现在不同了,自从大张旗鼓开始搞赤旗军后,这就成了第一件推广出去的,上到统领十数条船的舰队长,下到带领小队的队率,全都开始在衣襟处有了标记。跟那些真正朝廷官员身上的纹样不同,没有什么花草禽兽,就是简简单单的长短红线和星月标记,分出了九级阶官衔。这些对于早先还是渔民,甚至疍民的家伙来说,可就太不一样了,也正因此,各个都把这点线啊星的看得极重,恨不能天天亮在人前。 对于这些安排,心中嘀咕的也不在少数,虽说跟朝廷的官职大有不同,而且都是尉官、校官,看起来不像朝廷封的将军那么体面,但是这终归也是官啊,将来他们的赤旗军,是不是还要有所壮大,甚至有所图谋呢? 只是这些心中所想,都不会说出口罢了,毕竟谁都听说过现在岸上的乱象,好不容易搞定长鲸帮,还需要安分守己的练一练兵,稳固南海才是。 不过这些粗人猜不透的东西,倒是让几个大头目心中更是有了底。在船上,大家的确不用这些条条框框分辨上司,一条船想要出海,那都得是长久练出来的,不可能出现上下不辩的情形,打仗再怎么激烈,也不会跟别的船搅在一起。可是若到了岸上呢?若是经过大战,甚至被打散了建制呢?到时候只凭前襟画出的几条线,恐怕就能找到队率、营正,重新拉起人马吧?这跟民团一样,还是为了将来打算啊。 这些跃跃欲试的想法还不算什么,也不知是不是赤旗帮真正打出了名头,前来投奔的邱大将军旧部,也渐渐多了起来。 “小姐!属下来迟了!当初就该劫了法场,救出军门的……”一见到人,那五大三粗的大汉就跪倒在地,呜呜的哭了起来。 伏波温声道:“吴参将何必如此,快快请起。” 做戏嘛,总要做的全些,听到邱小姐好生劝慰,吴大全才狠狠磕了几个头,抹着眼泪站了起来。下来不用说,就是询问询问近况,招抚投奔的戏码了,他正组织着言语,想要怎么说得更动情一些,谁料对面那小丫头却突然开了口:“吴参将这是辞了官,还是造了反?” 吴大全都没想到上来就是这么一问,连忙道:“当然是反了!我带来的二百多人都是军门当年的麾下,也是被狗皇帝逼得无法,这才来海上寻条出路。” 二百多人当年的确在邱大将军帐下,但却是他吴家的私兵,也是之前拉起的一队人马被打散了,否则何必到一个丫头面前跪拜。 伏波缓缓点头,又问:“若是起兵造反,不知是在何处,被何人打败的?” 啊?吴大全简直都被问愣了,你到底是不是来招贤纳士的,都不先夸几句忠勇,给个官职吗?然而人家都问了,自己又是自认家臣,就更不能不答,只得半是吹嘘,半是诉苦的说起了他“起兵”的经历。什么朝廷不义,为大将军报仇,什么贪官欺压太过,把他们都给逼到了绝路,什么三五万大军纵横,结果被官军打散了,还有闹旱灾,出了飞蝗致使流民遍地之类。 他说得慷慨激昂,伏波却只是面无表情的听着,许久之后等人住了口,放才微微颔首:“原来吴参将也参与了襄州一战,看来这一仗,梁王损失还是不小啊。” 吴大全脸色顿时有些变化,赶紧垂头掩了下去,他刚才的确是答非所问了,最后战败那一场更是说的含含糊糊,没有提到旁人的名姓。但是这丫头竟然一口就说出了问题所在,他的确参与了襄州之战,还跟在了梁王帐下,这可是最早称王的巨寇之一,谁料跟那群蓑衣帮的泥腿子对上,却被打得落花流水。 没错,他们作战的并非官军,而是之前分裂过一场,元气大伤的蓑衣贼。现在江淮一线,已经成了贼寇乱战的地盘,朝廷还在北方平叛,苦苦压制流民,哪有人管他们。 只是这些说出来,未免就落了下乘,人家严远不远千里来救人,他倒好,直接跟了别的山大王,哪有护主的意思? 干咳一声,吴大全装作愧疚神色:“我原以为那姓王的是个能救天下的豪杰,没料到竟如此不堪。” 伏波饶有兴趣的点了点头:“那你觉得我能救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