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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聘礼 伏城上一次是被徐云起带走的, 这一次是被周衡带走的, 他走的那天望了一眼自己住了五年的地方, 家里雕着小黄鸭的大婚床,庙里的断头佛祖, 那个破破烂烂的破庙牌匾, 最后是清晨里的柳荫巷。 伏城走的时候还听到了乌鸦收尸人的铃铛声,兴许又是哪里死人了, 但这些跟他已经没关系了,伏城选了自己的人生。 他以为金铃会多少有点不舍, 没想到她倒是很兴奋。 金铃从小到大都没有离开过白麓城, 路上看上什么都觉得新鲜,唯一不如意的是她不会骑马, 以前在白麓城没有要骑马的时候,伏城也没教过她,于是现在金铃只能缩在马车上。 金铃年纪小, 又是个嘴甜的小姑娘, 走到哪儿都有人喜欢,锦衣卫和东厂难得在这件事上意见一致, 都特别喜欢逗金铃玩。连陆川柏那么严肃的人,都架不住金铃一口一个陆大哥。 金铃跟谁都玩得好, 就是不太待见崔公公。崔公公却特喜欢缠着金铃, 天天要认金铃当徒弟。 “咱家到底哪里不好?”崔公公忍不住问道,他肩膀上停着猫头鹰,猫头鹰的眼睛眯成一条缝, 睡觉的时候脑袋一点点像是个小老太太。金铃坐在崔公公对面,这是东厂的马车,一堆伤员里坐着一个小姑娘乍一看有点突兀。但金铃不想去打扰伏城那一对,又觉得锦衣卫的马车里陆川柏和那个任剑远有点猫腻,只能屈尊进了东厂的马车。 “你变态。”金铃道。 崔公公估计还没被一个小姑娘这样说过,一张小白脸气得更白,道:“咱家哪里变态了?”崔公公扪心自问,他对待金铃这小姑奶奶那是一个言听计从,不知道哪儿来扣的这么大一顶帽子。 金铃看着崔公公,认真道:“我看见你舔手了。”崔公公打伏城的时候,在伏城身上挠出了血爪子,然后顺势舔了一下,没想到此举在小姑娘眼里简直是变态。 …… 金铃此话一出,身边的人倒是率先笑起来,都是一帮太监,被金铃逗得不行,齐声笑起来马车就跟鸡笼一样,而金铃就是掉进鸡窝里那只瑟瑟发抖的小猫。 崔公公黑着一张脸,道:“咱家以后……不舔还不成吗?” 金铃犹犹豫豫的,她的功夫是跟伏城学的,她本想着跟着伏城学功夫总比跟着这不男不女的太监好。但伏城本身练得是刀法,金铃一个女孩子跟着学也学不到伏城那个水平。 崔公公想要收金铃为徒不是心血来潮,是真的难得学断魂爪的好苗子。连伏城都承认,金铃跟着崔公公学比跟着自己更合适。金铃慕强,当然想自己更好,但…… 崔公公道:“你到底在犹豫什么?” 金铃犹豫了半响,心想着有周衡在这个太监也不能把她怎么样,于是说了自己的心里话,道:“我吧,听说你不是好人。” 东厂番子恶名在外,江南儒林天天骂,江湖人人唾弃。金铃诚然也不是什么好人,但认人为师总是要在乎名声。 崔公公还当金铃在顾及什么,听闻此言竟然也没生气,冷哼一声,捏了个兰花指道:“我确实不是什么好东西。” 金铃愣了,主要是没想到对方非但不生气,还就这么大大方方的承认了,金铃长这么大也没见过这种人,不由起了点好奇心。 崔公公人很年轻,长得细皮嫩rou的,是一个标准的太监长相,细挑的眉毛,上挑的眼角,五官都往尖里收,金铃总觉得他变态。崔公公一张巴掌大的小脸甚是精致,但没有一个人敢嘲笑他那娘们兮兮的长相。刀光剑影里是要靠实力说话,崔公公的实力足够让所有人闭嘴,江湖上多少所谓的名门侠客死在他手里。此时崔公公讲话的时候金铃都不敢大声喘气。 崔公公玩着手指,道:“咱家杀人无数,没什么不好认的。东厂残杀东林儒士,迫害清官忠臣,肃清江湖乱党。”金铃没想到崔公公突然开始细数自己的罪状,一条不差,跟旁人唾弃的也差不多。 崔公公突然一顿,道:“复杂的东西跟你这个小女娃讲你也听不懂,我只问你一个问题,东厂如此作恶多端,敢问重用东厂的天子又当如何呢?” 在马车上的都是崔公公的人,此时面带忧色,这话若是传出去那就是惹来灾祸的大罪,提醒道:“崔公公……” 崔公公一抬手,他说话点到为止,道:“你且好好回去想想。” 金铃愣了,她从未这样想过,天子受命于天,应当爱护百姓所做的每个决定都正确。若是天下大乱,史书只会写妖姬祸国,宦官专权,把罪名扣在了一个女人一个太监头上,却不曾想天子本人的差错。 金铃只是白麓城小小的一个丫头,想不来这么深的问题,还好此时小五解救了她。只听马车外一声停,队伍停止向前,马匹该休息了。 小五的声音在外面响起,道:“殿下请小姐过去。” 金铃掀开帘子之前崔公公还笑盈盈的看着她,大约是让她再想想。金铃飞快的跳下马车,突然之间就对京都没有那么大的兴趣了,金铃第一次意识到,他们要去的京都原来是这样的一个地方。 伏城和周衡在等着金铃,金铃跑过去的时候没有笑脸,伏城道:“那太监又要收你为徒了?” 金铃嗯了一声,伏城又道:“他那套功夫确实适合你,不过你不想学就算了。”学武功要看天赋,若是伏城去学断魂爪也能学,但一辈子的造诣也就在那儿学不出什么名堂,伏城更适合练刀剑。然而断魂爪又讲究飘逸灵动又要兼具狠辣,金铃确实是合适的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