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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好吧”锦觅本想空手套白狼谁知润玉竟油盐不进,她彻底没辙了,将手一摊:“等着shopping呢,先借我点,等我回花界了还你。” 润玉掏出一个锦袋递给锦觅:“你不是常说‘我的就是你的,你的还是你的’,所以尽管用,不用还。” 锦觅接过锦袋打开一看,里面装满了大大小小的灵力珠,她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道:“真的不用还啊,里面好多好多灵力珠呢!” “当然不用,锦觅愿意用是润玉的荣幸!” 锦觅感动极了,目光灼灼的看着润玉,心中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爱我中华,爱我中华! 呸,不对,是润玉爸爸! 她扑上去激动的抱住润玉的手臂道:“金大腿是不能抱了,先抱一下金胳膊吧!大款,请问您还缺会做饭、会手工、会种花养草还长得漂亮的小跟班吗?” 相处多年,润玉早就习惯了自动忽略锦觅话中那些听不懂的话语并从中提取到有用的信息,他装模作样的思考一下点头道:“很缺。” 对方捧场,锦觅演的更来劲了,脸上带笑,摆出一副谄媚嘴脸:“那以后小的就唯夜神大人马首是瞻了!” 润玉笑着点点她的额头:“你呀,顽皮。不是急着买东西吗,快去吧!” ………… “这位妖娘买条尾巴吧,都是新鲜货。”观察了锦觅半天发现锦觅是个有钱的主儿的小商贩将锦觅拦住极力推销自己的商品。 锦觅在货框里翻弄了几下,还别说这些尾巴是挺稀奇的,仿真度极高,不但外形像,还热乎乎的,戴在身上保准让人看不出真身。 锦觅先挑了一对兔子耳朵,准备以后吓吓老胡。又挑了一套狐狸的耳朵和尾巴,准备去逗逗狐狸仙。最后想了想,又拿了一套小猫咪的。 该付账了,她打开锦袋伸手一摸,呀,不会吧,竟然花空了! “润玉仙”她小声叫道,满脸的尴尬:“没灵力珠了,你那儿还有没!” 哎呀,几千年没逛过街了,锦觅也没想到自己的败家能力又提升了,看来还是需要“剁手”啊! “我替这妖娘付了。”一身黑衣的旭凤不知何时走了过来,拿出一颗红色的灵力珠说道。 “咦,小凤儿,你什么时候过来的?”锦觅惊喜道。 在小贩接过红色灵力珠之际,润玉抢先将蓝色灵力珠放到小贩的手中:“锦觅是我带来的,自然由我来付钱,怎能劳烦火神殿下呢!” 旭凤脸色不渝,强行将小贩手中的灵力珠换成自己的,他将蓝色灵力珠抛给润玉道:“锦觅是我栖梧宫的人,自然由我负责。” “我说你们两个有完没完啊!都是自己人,谁付不都一样。”锦觅拿走润玉手中的灵力珠:“反正小凤儿还欠我不少东西呢,这次就让他付,算是利息,至于这颗灵力珠,就给我傍身吧,我身上也不能没有一点灵力珠呀!” “看来你们很熟啊!”锦觅对润玉熟稔的态度令旭凤皱眉问道。 若不是这次撞到两人,他还真不知道两人认识并且关系不错,怪不得之前对战穷奇时,润玉一直将锦觅护在身后。 “对呀,我和润玉仙很早就认识了。” 她不开口还好,一开口旭凤更气了,当即质问道:“你不在栖梧宫好好待着,来魔界做什么?” “你不是来打穷奇嘛,润玉仙说要助你一臂之力,我想咱们都是朋友啊,所以就跟着过来帮忙,顺便见识见识,嘿,我这还是第一次来魔界呢!” “你灵力低微,到底是帮忙还是拖累?穷奇凶猛异常,我可腾不出手保护你们。” 说完锦觅,旭凤又看向润玉,责问道:“锦觅毕竟是我栖梧宫的人,夜神大殿不该不经过我的同意就擅自带她出来。” 一炷香的功夫,旭凤已经第二次宣布主权了,润玉觉得“锦觅是栖梧宫的人”这句话尤为刺耳,他淡淡道:“锦觅虽是你带到天界,但多住在姻缘府,严格来说她应是姻缘府的人。至于捉拿穷奇这件事,你放心,我已应允锦觅,她的安全由我来保护,你只需一心一意对付穷奇即可,我们是不会拖你后腿的。” “润玉仙那么厉害怎么会拖后腿,凤凰你不要小瞧人嘛!再说,我们是真心过来帮忙的,不感谢就算了说什么风凉话!俗话说‘打虎亲兄弟,战场父子兵’,你们两个一起出手,绝对会手到擒来,等打败了穷奇,咱们再逛逛魔界,最后一起凯旋而归岂不美哉!”没感觉出此刻波涛汹涌的气氛,锦觅没心没肺的说道。 兄弟俩被锦觅的迟钝所打败,皆索然无味的暂时停战,三人一同找了一家客栈住下。只是在分配住宿时,又起了争执。 一个说锦觅在魔界的身份是自己的贴身侍女,所以该和自己同住一间套房。 一个说锦觅在天界众所周知是自己宫中的仙侍,所以该和自己同住才对。 陨丹在身的锦觅并未察觉到两人对自己的好感,因而没意识到自己差点成了传说中的红颜祸水,她只觉得这俩兄弟有毛病,住个宿而已又不是定居,争个什么劲啊! “两个选择。”她不耐烦的伸出两根手指:“一,不要套房,咱们三人一人一间;二,干脆要个炕,大家一起睡得了。” “炕是什么东西?” “怎么能睡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