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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人生就像一本精彩的活页本

    回到家,晏冬径自回了自己的房间,连坐在院内的方怀瑾也没注意到,谁叫他背对着晏冬坐着呢。

    小姑娘见自家老板回家,颠颠跑过去献宝似的把鲜花糕捧到她面前:“老板你看!”

    晏冬停下来仔细打量着盘里有些散开的糕点,从馅的颜色判断出到底是什么:“鲜花糕?”

    小姑娘激动的点点头:“嗯嗯嗯嗯!老板,我是不是比上次进步了?”

    晏冬摸了摸她的头,笑着道:“进步啦,要再接再厉啊。”

    小姑娘高兴的点头,端着鲜花饼转身离开。

    晏冬见她朝客人走过去,一把拉下她:“阿珠,我突然…有点饿了,把这盘鲜花糕给我吧。”

    “啊?可以啊。”说着把盘子放到她的手上:“屋里还有呢,我再去给客人们拿。”

    晏冬忙喊下人:“阿珠!”

    “怎么啦?”

    “厨房还有酸角糕和一些果脯,先拿那些招待客人,鲜花糕啊等以后再拿出来。”她并没有把话挑开说,毕竟是要拿给客人食用的,外形上总得工整好看。

    阿珠顿时心领神会,比了个ok的手势。

    这时听到有踩踏银杏叶的声音,不看也知道是一直跟着她过来的莫玦青。

    晏冬背对着莫玦青,对阿珠说:“有点累了,我想休息会儿,这里就辛苦交给你了。”

    阿珠爽快答应:“包在我身上!”说罢去厨房拿了糕点和果脯。

    莫玦青一路跟着晏冬回的农家乐,见她进屋,也跟着要进去。

    阿珠伸出胳膊拦下莫玦青:“这位客人,您这是要干什么?”

    “我找她。”

    然而阿珠并没有让他进去:“找我们老板有什么事吗?”

    莫玦青讶异道:“你们老板?”

    “对啊。”

    “这家店是歌儿开的?!”

    阿珠用一种莫名其妙的眼神看着莫玦青,嫌弃道:“什么歌儿?我们老板叫晏冬。而且我们老板在休息,请客人自重,不要来打扰。”

    原来是这家农家乐的老板,他还以为她是来旅游的。

    阿珠端着托盘朝着方怀瑾所在的小桌走过去,莫玦青见状跟上去坐到方怀瑾对面。

    方怀瑾见他回来,问:“这么快就回来了?欸?眼睛怎么红了?”

    然而莫玦青并没有搭理他,而是继续抓着阿珠问:“你们老板一直都住在这儿吗?”

    “是啊,我们老板是本地人,说是没有出过省呢。”

    “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我们老板的身份证上可是写得清清楚楚的。”说着把酸角糕和果脯放到桌上:“快尝尝,这是我们老板亲手做的,比外面卖的那些不知道好吃多少倍。”

    方怀瑾尝了尝,突然眼前一亮:“哇!好吃啊!”

    阿珠听到自家老板被夸,眼睛都笑弯了:“是叭~”说着突然叹了口气:“不过真是可惜啊。”

    方怀瑾咽下嘴里的酸角糕,问:“可惜什么?”

    “可惜老板长得这么好看、手又巧,去大城市开个美食店肯定会生意爆棚。我跟你说啊,网上的那些网红美食店,说什么全网最美老板娘,都没有我家老板好看就说全网最美。我们老板要是肯露脸,肯定能把那些人分分钟秒下去!不过我们老板就算不露脸,光凭一手好厨艺就能留得住人。”阿珠可真是妥妥的晏冬唯粉,还是毒唯。

    方怀瑾犹豫了几秒,道:“如果真的如你所说,我倒是可以投资给你家老板开个店。”这是看到了商机啊。

    阿珠听罢眼冒金光:“真的啊!”

    方怀瑾笑着点点头。

    然而没高兴多久,阿珠突然又耷拉着脑袋,沮丧道:“不过我们老板肯定不愿意。”

    “怎么说?”

    “以前有个很厉害的电视台导演来我们这儿旅游,看中了我们老板的厨艺和漂亮的外形,说想给我们老板专门开一档美食类的节目。但是我们老板听完直接回绝了,说是比起繁华热闹的大城市,更喜欢安静悠闲的小村庄。我们老板很佛系的,说金钱是身外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余下的日子只想过得平淡如水。”

    方怀瑾一挑眉,来了兴趣:“你这么说,我倒是更好奇你们老板长什么样子了。”听她说的应该没有多大年纪,可对生活却没了半点野心,到底是经历了什么才会有这样心如止水的心态?

    阿珠嘿嘿一笑,痴汉道:“我们老板长得可好看了!而且还特别温柔!简直就是温婉贤淑,贤妻良母的代表!来过我们家的男客人想尽办法想要到老板的手机号和微信,但是一个都没成功。”

    沉默许久的莫玦青突然开口:“为什么没成功。”

    “当然是我们老板洁身自好啊!”

    “为谁洁身自好。”

    “为自己洁身自好不行吗?”

    莫玦青低着头,沉声道:“结婚了吗?有丈夫孩子吗?”

    两个人说话都不带有间隔的,方怀瑾的视线在俩人之间流窜着,不知道怎么插嘴。

    “关你什么事啊!你这人说话怎么这么没礼貌!我们老板结不结婚、有没有小孩,跟你有什么关系啊!”说实话,她看莫玦青早就不顺眼了,天天冷着张脸装什么高冷啊!而且还对老板问东问西的,不怀好意,登徒子一个!

    莫玦青抬头,认真道:“因为她是我妻子,我找了她三年。”

    阿珠一脸嫌弃的看着莫玦青,显然不相信他的话,甚至觉得他的脑子有点问题,转而看向方怀瑾:“客人,您的朋友…”说着指了指自己的头,没再说话。

    方怀瑾尴尬的笑着点点头:“见谅,他之前受到过刺激。”

    阿珠一脸原来如此的表情,我就说嘛。

    方怀瑾以为他又在发神经,没好气道:“莫玦青,你又发什么疯呢!”

    莫玦青沉默了好一会儿,抬头看着方怀瑾:“刚刚出去,我见过她,跟歌儿长得一模一样,是她。”

    方怀瑾微怔,转头看向阿珠:“小姑娘,能不能帮我们沏一壶茶?”

    “可以啊。”

    等到阿珠离开,方怀瑾收起玩笑的表情,严肃道:“确定不是你看错了?”

    莫玦青摇摇头:“不会,我不可能看错。可是…”

    “可是什么?”

    “可是她说不是。我觉得她在骗我,她一定还在生我的气,所以才不肯跟我相认。”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总感觉他在一瞬间苍老了许多,就像是xiele气的气球,皱皱巴巴。

    “阿玦,你我当时是亲眼看着她的尸体被推进火化室的。会不会只是长得有点像,其实是另一个人。”安歌明明已经死了,用骨灰栽种的小树苗都长到了三米高。

    方怀瑾显然是不信的。

    “不,她没死。我能感觉到,她没死。”说着捂着胸口,这里能感觉到。

    看他坚持,方怀瑾也不忍多说。她走的这三年,莫玦青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他在一旁看得太清楚,以至于在他发疯说安歌没死的时候,也只能附和。

    方怀瑾想,如果让他以为安歌还活着能让他好过一点,这样也没什么不好。

    …………

    穿着白色长裙的女人躺在摇椅上,闭着眼,好似睡着了般。

    前后晃动的摇椅,屋子外微风拂过银杏叶发出的簌簌声,一切都是岁月静好的模样。

    独自一人的时候,她总是放空自己,任自己陷入空白消磨时间。

    她并不是时常都会在家,很多时候都是拿着相机在云南的各个角落拍照,有时候一拍就会忘了时间。

    然而在云南三年,还是没能把这座城市的美丽全部记录下来,所以她只能不停流浪。

    这次在银杏村遇见他,在她意料之外,却在情理之中。毕竟身在中国,虽地大,但各种可能性都会发生,所以这次的相遇可以理解。

    缓缓睁开眼,一瞬不瞬盯着窗外金灿灿的银杏,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她的眉头突然一皱,正在轻轻拍打着摇椅扶手的手指一停,似是碰到了烫伤的地方。

    缠着丝带的手举到身前解开,手腕一翻上面有一块红红的烫伤印子,因为体质原因,身上的淤青或是伤疤总是好得很慢,烫伤也是。

    久久盯着手腕没能回神,突然伸手去碰,然而还没碰到烫伤的地方就突然像是被什么刺痛般收手。

    本以为那些年的经历早让痛觉麻木,但真的伤到皮rou,还是会觉得疼。也是,毕竟以前最怕疼了。

    她的眼眸半垂,眼里除了空洞与暗淡,并没有刚才与阿珠交谈时的温柔。

    什么晏冬,什么假的,她就是如假包换的梁安歌。

    至于是怎么活下来的,就要从三年前婚礼前一周开始说起。

    当时拜托乌贝帮她找一具与自己身高体型相仿的尸体蒙混过关让所有人都认为她死了,但一方面她确实是抱着必死的决心跳的海,寻求乌贝托的帮忙是为了死后不被莫玦青找到尸体,因为她不想连死都要被他囚禁着。

    当时她对乌贝托说的是假死,所以才得到了他的帮助,又怕他会起疑心,特意把时间延后了一小时说的。

    只是没想到乌贝托会比约定的时间早来守株待兔救下了她,因此才让她保住了一条命,然而当时的她已是万念俱灰,更没有活下去的动力。

    乌贝托做得很好,好到骗过了所有人的眼睛,那些摘下来的首饰都是她曾经不离身的最珍视的东西。然而为了摆脱莫玦青,为了让尸体更真实的证明就是“梁安歌”,所以她放手了。

    这一放手,就真的再也不会和他有半分关系。

    那之后乌贝托想带她回意大利,可她更想留在国内,过去的十年她不得已离开祖国远走异国,但现在她想在自己的家安静的过完余下的时光。

    她知道乌贝托担心的是什么,无非就是怕她在他不知道的时候自杀。可他错了,她不会再寻死的,因为已经死过一次,剩下的日子她会安静的把阿爸mama哥哥孩子的份一起活下去。

    所以在她的再三保证下,最后以每一个月汇报行踪、每一年见一次面为条件,乌贝托放她在国内待着。

    那时怕有一天会遇见莫玦青,所以特意把手腕上的疤痕去掉,身份证也是悄悄托局长帮忙办的,毕竟梁安歌这个身份在中国应该属于身亡,可她总要有个正当身份才能留下来。

    至于为什么会来这个村子,其实当时去过大半个中国就为了看漂亮的银杏。后来到了这里,喜欢上了这里安逸宁静的生活,所以就成了旅途的最后一站并永久定居下来。

    刚开始的时候有太多问题,听不懂方言、害怕热心的村民是对自己有所企图,更不知道自己要怎么在这里生存下去。

    但现在再来想想,其实那些都不是问题,只不过就是内心的恐惧限制了自我。

    当时打工的那家农家乐老板娘是北京人,见她自己孤苦伶仃一个人,就让她在那里吃住顺便看着家。

    后来因为老板娘有事要回北京,所以就忍痛把那家农家乐卖给了她,也就是现在她在经营的这家。

    刚接手的时候什么都不懂到现在有了自己的特色,她用了三年时间一点点试出来,现在的她已经可以没有压力的养活自己。倒不是没有钱,当时乌贝托给她留了很多钱,但终归那不是自己的,她也没有动一直存着,毕竟总有一天要全数还给他。

    这三年,来银杏村旅游的游客只多不少,她也见过形形色色的人,听过他们各式各样或悲或喜的故事。

    这才发现,其实这世上所有人的人生都是一本精彩的活页书,每当你又经历生活有了新的体验与感受时,人生这本活页书上又会夹进新的一页,而这些经历会慢慢填充你的人生。

    这次再见到莫玦青,能镇定自若的面对他,其实也多亏了这三年在银杏村的沉淀。她发现时间真的是治愈所有伤痛的最佳良药,时间会让人淡忘过去,学会释然那些曾经的悲痛万分,放下执念。

    过去的就该让它过去,现在她是晏冬,不是梁安歌。

    还有一天,只要以晏冬的身份把今天过好,等他们明天离开,一切都会归于平静。

    今天一过,今后就不会再有相见的必要。

    只是她现在最想念小念,她的小侄子,他现在应该又长高了吧?不知道小念过得好不好,方怀瑾有没有填满缺失的那部分亲情。当时应该把小念一起带过来的,是我没有考虑清楚。

    但是她明白,即便再想念也只能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