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天才女友在线阅读 - 第100节

第100节

    谭千澈!

    听到他的名字,林知夏伸出右手:“我初一就知道你!谭千澈学长!你拿到了国际奥林匹克竞赛的奖牌,你是我们省立一中培养过的最优秀的学生之一,你的名字,被放在了省立一中档案馆的优秀校友名单上。”

    谭千澈和林知夏握手。他回答了林知夏的几个疑问,还说:“你要不要找个笔记本,记一下?”

    林知夏摇头:“不,我一般不记笔记。”

    谷老师正在泡茶。他听见林知夏的话,若有所思,随即笑了笑:“哦,沈昭华同我提过,你的记忆力特别好啊。”

    热气蒸发,茶香四溢,谷老师端着茶杯,坐回他的座位。他让林知夏留下来,确定一个大致的研究课题。

    其他几位博士生相继离开了办公室。

    杨术文临走之前,顺手关上了办公室的门,谷老师却喊了他一声:“杨术文,你把我的门打开……”

    谭千澈小声提醒杨术文:“谷老师很注意避嫌。只要他的办公室有学生,他必定要开着门。”

    杨术文喃喃自语:“好老师啊。”又说:“你的学妹,林知夏,真的来了。”

    谭千澈忽然伸出手,搂住杨术文的肩膀。他们并排前行,漫长的走廊仿佛没有尽头。

    *

    这天中午,林知夏见完谷立凯,就抱着文件袋,高高兴兴地走回寝室。

    校园的景色比平时更美。林知夏一边赏景,一边回想谷老师的话。谷老师博学多识,思维敏捷,简短的交流都让她获益匪浅。

    想当年,沈昭华曾经对林知夏说过“学术需要交流,学术思维需要锻炼”。如今,五年过去了,林知夏十四岁了,她终于明白了沈昭华的深意。

    林知夏花了几天的时间,读完谷老师交给她的资料,又上网找了一些相关的专著。整个九月份,她都在认真学习,为即将到来的实验工作做准备。

    林知夏在省城的时候,已经跟着沈昭华学习了三年。沈昭华被她的学生们尊称为“大老板”,组里还有一名学术成果丰富的年轻女老师,被大家尊称为“小老板”。这名小老板,以及组内的朱婵学姐,经常手把手地辅导林知夏。

    这一路走来,林知夏收到了好多人的帮助。

    林知夏不会辜负他们的期待。

    她一定会开创自己的领域。

    在积极心态的影响下,林知夏的日常生活极有规律。她每天早起,坚持锻炼身体,完成学习任务,晚上八点给爸爸mama打电话,九点给江逾白打电话,十一点前熄灯睡觉。

    九月底的某一天夜里,林知夏躺在宿舍的床上,怀里抱着小企鹅玩具,身上盖着柔软的被子,握着手机和江逾白进行通话。

    他们聊了一会儿,谈到了即将到来的国庆假期,江逾白随口问她:“国庆节快到了,你想去哪里玩?”

    林知夏反问:“你想去哪里玩?”

    江逾白思考两秒,答道:“暂时没有计划。”

    “我们去故宫好不好?”林知夏兴冲冲地提议,“我从来没有去过故宫,我还想看一下颐和园。”

    江逾白说:“假期的游客太多,不用等到十一,我们可以明天去。”

    明天是礼拜六。林知夏没课。她开心地钻进被子里,用被子蒙住自己的脑袋,悄悄地说:“好的,明天早晨,我去你家门口找你,然后我们一起游览故宫、颐和园。”

    江逾白告诉她:“明天上午九点到十点,我们学校有个讲座。讲座结束以后,我……”

    江逾白还没讲完,林知夏就坚定地说:“好的!明天上午十点,我在你们学校门口等你。”

    林知夏等了一会儿,江逾白仍然没有做声。

    江逾白就读的这一所国际高中,管理严格,老师负责,但是,学校并不在意学生的“早恋问题”。

    因此,江逾白认识的同学里,差不多有三分之一正在谈恋爱。他在国际高中的这一年多来,收到过一些女同学或委婉或直接的表情达意,全部被他当场拒绝。

    如果林知夏跑到江逾白的校门口,等着他放学……江逾白怀疑,林知夏和他的关系会被一小部分同学误解。但他说不出拒绝林知夏的话,因为林知夏的语气很高兴,而他作为林知夏最好的朋友,绝不应该让她感到失落。

    于是,他说:“可以。”

    林知夏点头:“嗯嗯!明天见!”

    江逾白回答:“明天见。”

    天公作美,礼拜六是个阳光明媚的晴朗日子。上午十点左右,林知夏准时出现在江逾白的学校门口。她背着双肩包,站在国际高中的校门外,耐心地等候江逾白。

    第68章 游记(上)

    林知夏今天穿了一条月白色的长袖连衣裙,裙摆如荷叶,衣领带着花瓣扣,风格清新又雅致,格外合衬她的气质。

    她还特意做了个发型。她从发鬓的左右两侧各取一缕长发,编成一束麻花辫,轻轻地固定到脑后,再绑上一朵深蓝色的绸缎蝴蝶结。她的发丝浓密又柔顺,在太阳的照耀下,绽放出乌黑的光泽。

    林知夏的肤质白皙,五官精致,看起来非常漂亮清纯。她在路边站了一会儿,经常有路人回头看她,而她完全不介意,满心都在想着量子纠错的稳定子编码和表面编码。稳定子编码受限于类似“经典线性编码”的简单结构,需要高精度的量子逻辑门[1],表面编码的精度要求低于稳定子编码,大概是目前量子计算进化方向的最优选。

    路边长着几棵粗壮的梧桐树,树影正在风中摇曳,林知夏踩着影子,来回走了几步,忽然听见有人和她说:“哎?你好,方便交个朋友吗”

    林知夏转过身,见到一位肤色偏黑的男生。这名男生年约十六七岁,穿着国际高中的校服,他的发顶堆得很高,抹了定型啫喱,浑身洋溢着一种像是杜松子酒一样的男士香水味。

    他靠得太近了,林知夏被他呛得打了一个喷嚏。

    他笑着说:“我叫刘蒲,蒲公英的那个蒲。”

    刘蒲的背后还站着两个男同学。那两人喊了刘蒲一声,刘蒲却冲他们摆了摆手:“没见我在这儿聊着吗?”

    林知夏皱了一下眉头:“我不认识你。”

    不少学生陆续走出校门,附近响起吵闹的交谈声,混杂着英语、韩语、泰语和中文。刘蒲环视四周,向后退了一步,搓了搓手掌,又问:“你在等人?你是我们学校的吗?我怎么没见过你。”

    刘蒲暗暗地猜测,林知夏是刚入学不久的新生。她的普通话很标准,没有一丁点本地口音,很可能来自外地。他单手揣进校服裤子,很友善地建议道:“你刚转过来吧?留个手机号,有事儿找我你就打……”

    刘蒲还没说完,江逾白的声音从他背后传来:“刘蒲。”

    刘蒲穿着一件校服衬衫,外套原本被他搁在胳膊上。当他见到江逾白,他很自觉地退到一旁,还用校服搭住了肩膀。他问:“你们认识?”

    江逾白直接从他面前走过。

    说来惭愧,刘蒲的年纪比江逾白大了两岁,但他的身高却比不上江逾白。江逾白高达一米八一,刘蒲约有一米六八。刘蒲倔强地扬起下巴,默默地仰视着江逾白。

    江逾白告诉林知夏:“刘蒲是我隔壁班的同学。”

    林知夏没有反应。

    刘蒲出声问道:“她是你家的亲戚?她好美啊,在咱们学校上学?”

    江逾白的神色如常,话却说得不耐烦:“她和我一样大,刚满十四岁,你放尊重点,别乱打主意。”

    刘蒲面露惊讶之色:“十四岁?你表妹?”随后又轻笑道:“正式介绍一下?”

    江逾白忽然靠近刘蒲,两人间隔二十厘米的距离,江逾白压低嗓音问他:“我刚才那句话,讲得不够清楚吗?”

    但凡一个长了耳朵的人都能听出来,江逾白的每一个字里都暗含一股威胁的意味。

    刘蒲局促地“哈”了一口气。他伸出左右手的拇指,手掌的虎口卡在裤兜的边上,往后退了一步。他和江逾白对视片刻,又往后退了一步。

    林知夏好奇地观望着他们僵持的战局。她注意到,刘蒲根本没有一丝斗志。他渐渐融入了涌动的人群。他张开双臂,搂住了两位男生的肩膀,三人说说笑笑地离开了此地。

    这个时候,江逾白拉住林知夏的书包带子,牵了不到两秒钟,他就松开手,低声说:“跟我来。”

    林知夏兴高采烈地跟着江逾白。她扯了扯江逾白的袖子,他没回头。她觉得好玩,又扯了他一下,他开口说:“司机给我打过电话,车停在对面,我们先过马路。”

    “你能不能回头看我,”林知夏问他,“我今天好看吗?”

    正如她预料的那样,江逾白闷不吭声。

    林知夏又说:“今天早晨,我花了半个小时编头发。”

    江逾白背对着林知夏,林知夏见不到他的表情。她只能根据细节来推敲他的心理活动。比如,她发现,他的双手原本处于完全放松的状态,可是现在,他的手指虚握在掌中,显出手背上的青筋。

    林知夏低着头,审视他的左手。

    她鬼使神差的探出指尖,按住他拳峰处凸起的骨节。

    这一回,江逾白终于不再沉默。他拉长袖子,挡住自己的手背,才说:“林知夏……”

    林知夏理直气壮地问他:“我怎么了?”

    江逾白像是刚刚完成了自我突破。他克服一切约束感,勇敢地宣告:“你很好看。”

    林知夏愣了一瞬。她垂首盯着地面,脸颊涨红,脑袋有些空白。为了尽快冷静下来,她开始思考量子场论,然而,她的脑海里始终飘浮着江逾白的那句“你很好看”,这使得她无论如何也摆脱不掉江逾白的声音。

    江逾白还提醒她:“绿灯了,我们走吧。”

    林知夏和江逾白沿着斑马线走到对面。他们坐上同一辆汽车,司机和林知夏打了个招呼:“你好,林同学。”

    林知夏把书包放到腿上。她抱紧书包,回应道:“你好,司机叔叔。”

    司机握着方向盘,兢兢业业地工作。

    这辆轿车稳稳当当地奔驰在宽阔的路面上,直达北京故宫博物院的附近——那是林知夏第一次亲眼见到大名鼎鼎的故宫。她看到巍峨宫阙拔地而起,红墙黄瓦,华伟壮观,她不禁催促道:“快点,我们下车,我想进去玩。”

    江逾白拿出两张门票,其中一张被他递到了林知夏的手中。

    林知夏立刻说:“我带了零钱,你等我一下,我把门票的钱还给你。”

    林知夏向江逾白展示了她的粉红色塑料钱夹。钱夹的侧边印着两颗草莓,草莓的色泽鲜亮、形状饱满,还带着翠绿的萼片,江逾白就问她:“你到底有多喜欢草莓?”

    林知夏简短地概括:“很喜欢很喜欢。”

    江逾白深入挖掘她的喜好:“为什么?”

    她还没回答,江逾白帮她想出一个理由:“草莓的味道挺不错。”

    “可能不只是这个原因,”林知夏思考道,“我四五岁的时候,爸爸mama工作最辛苦。我家的超市卖水果……有时候,mama会多进一些货,在小区门口摆摊,那样卖得更快。如果那一天的生意很好,mama挣得钱比较多,她就会给我买草莓。”

    江逾白看着她:“原来是这样。”

    林知夏回忆往昔:“mama会把草莓洗得干干净净,揪掉每一颗草莓的萼片,再把一整盘都端给我。哥哥总是说他讨厌草莓,我以前不懂,后来,我知道了,从小到大,他一直让着我,凡是我喜欢的,他会假装不喜欢。”

    在江逾白看来,林泽秋的形象忽然变好了一点——但也只有那么一点,大部分还是负面的。毕竟,林泽秋不能控制他的脾气,他的性格不够成熟稳重,可能会在家里对林知夏大呼小叫。

    江逾白甚至可以想象,年仅四岁的林知夏端着一盘草莓找到林泽秋,奶声奶气地问他,哥哥,吃草莓吗?林泽秋恶声恶气地吼她一句:我不吃!你快滚!我讨厌草莓!

    诸如此类的情景。

    江逾白有所触动。他不假思索道:“以后,你的草莓,我全包了。”

    林知夏有些惊讶:“你全包了?”

    江逾白刚才没有细想,直接讲出了大脑中的原话。他觉得有些不妥,还有些唐突和冒犯,但他更不愿意收回那句话……他干脆找了个理由:“我是你永远的最好的朋友,请你吃点水果,很正常。”接着,又举了一个类似的例子:“我去你家做客,你会用一盆水果招待我。”

    林知夏没有被他绕进去。她说:“我总觉得哪里不对。”

    江逾白转移话题:“走吧,先进故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