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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里,那年轻男子也只是惋惜地摇了摇头,在那女子手腕上扎了几针,又让人吞了颗小药丸,等待那颗象征着女子贞洁的红豆消失,才起了身,从屏风后头退了出去。 太子的要求自然不只是让守宫砂被遮掩这么简单,他喂得这颗药并不只是针对守宫砂研制的,而是能够让身体呈现出女子破身的形态,就算是这药效解了,那颗消失的守宫砂也不会自己回来。 能够嫁给太子的女人自然不可能再另寻良缘,为了杜绝所有的后患,在这男子看来,太子虽然做的确实狠心,却也无可厚非。 太过心慈手软的人可做不成什么好皇帝,而在这位好太子眼里,也没有男人和女人之分,只有可以利用和不能利用的分别,他刚好属于前者,所以还能在得知了如此多的秘密之后活下来。 走在长长的密道里,那年轻男子脑海里突然浮现出另一张年轻的面孔。那位资质平庸爱好花草的安亲王和太子一样无所出,做兄长的妻妾都全了,为人弟的却连个房里人也没有。以那对最尊贵的夫妻的性子,长子没有所出,幼子膝下绝不会有儿女承欢。 照现在的情况下去,没有个三年五载的太子府里绝不会有新生儿的诞生。只是可惜了那位安亲王和这东宫的众多美人,这般叹息着,漆黑的路也走到了尽头,某无良药师毫不费力地推开头顶上的石盖,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然后从京城郊区某传说闹鬼的庄子里大摇大摆地走了出来。 美人和安亲王虽然看起来可怜,他也没那么多怜悯心去分给他们,他本就不是什么心地良善的存在,哪怕是太子要把这个江山给折腾没那也和他无关,只要他的命还在,没什么东西是不可以放弃的。 安王府和太子东宫隔得并不算远,因为皇宫需要绝对的安全和清静,安王府离繁华热闹的街市还是很有一段距离。 当某人从庄子里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三更,街道上静悄悄的,更夫刚刚歇了,鲜少能够看到行走的路人。 有的也大多数是往家里方向赶,何药眠骑着太子殿下为他备好的小毛驴慢悠悠的在官道上走,手里还提着一盏荷花灯,照着毛驴前进的路,那诡异的样子,叫人瞧见了还真以为老宅子里闹鬼。 等近了安王府,便看到有人从王府里头出来,微抬着头和停在王府外头的马车里的人低声交谈。男人立刻把手里的荷花灯给熄了,胯`下的小毛驴也被强制停了蹄子,瞪着一双大眼和在它身上的人一起望着安王府那两个大灯笼。 何药眠瞧的自然不是那灯,而是三更半夜还出来“面情郎” 的女人。 天空是墨晕开来的颜色,银色的月光洒落下来,并不甚明亮,一旦距离远了便朦朦胧胧的教人瞧着不太真切。 故而何药眠之前点着灯,就怕自己笨笨傻傻的坐骑给走错路,一头栽进沟里拔不出来。 不过作为一个医毒双绝风流债一身的男人,具备一双慧眼是行走江湖必要的条件。在这样朦胧的月光下,何药眠并不大费劲就瞧清了那个梳着少妇发型私会情郎的女子的脸。对方的妆容很是素雅,但细看还是能够在眼角看到浅浅的纹路,那张可以衬得上是俏丽的脸蛋上并没有什么表情,看起来就像太子书房里那本画册上的一样严肃。 而坐在马车里伸出手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太子太傅夏铭安。 何药眠饶有兴味地摸了摸自己的下巴,那里原本沾着大胡子,此刻却是滑溜溜的一片。 他想起无意间窥视过的太子私藏的画册,面前的这个女人就被放在第一页,如果有可能,他一辈子都不想要让自己的画像出现在那本珍贵的画册里头。因为里面记录着的,都是那位太子殿下最想要杀死的人。 ☆、十二章 礼部温尚书家的公子昨夜在青楼买醉,一掷千金,不但没能够抱得美人归,最后被温家的家丁拎着回了温府。据说啊,那天晚上温亦韶跟个小鸡崽似的被人拎在半空中,美人的滋味没尝到不说,还出尽了洋相。 这个人们话后闲聊的笑谈传进慕白的耳朵里时,他刚好收笔完成了“静”字的最后一笔。他一抬手,刚刚还幸灾乐祸的书童便忙帮他压着宣纸的一角,看着那只修长如玉的手在这幅字的右下角戳了个小红章。小小的圆圈里头是小篆,圆转匀称的四个小字——庆安居士。 昨天他睡得实在有些晚,今天起来的时候还有些头疼,但是想着允诺给他人的那副字,还是睡到了正午,便起来写字。 纸篓里都丢了十几个纸团,刚才书童跑过来的时候差点害得他毁了这副字,不过幸好他手纹,终于把这副能拿出手的字完成了。 “不过就算买醉不成,这有什么值得好取笑的,你再取笑,人家也是京城四公子之一,还不如跟着锦绣多识几个字,省的我带你出去都嫌丢人。” 慕白说的这个是他三年前招进府的书童,对方是他刚建府时苏嬷嬷从信得过的人牙子手里买下来的,今年刚满十二岁,只有个乳名,唤作吉祥。 慕白把这个孩子招进来,半是当玩物半是当孩子养的,也没让他学太多的规矩,平常对人也放纵几分。 吉祥平日里就喜欢待在茶楼酒肆去听那些八卦闲话,这京都有什么趣闻丑事他几乎都是第一个知道。等到回了府,他就兴冲冲地跑回去当作笑话一样地讲给自己温柔又高贵的主子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