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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不尽忙摘下一侧的耳机,听他要说什么。 庄栖想明白了钱不尽刚提的问题,不紧不慢给他解释:“他掰弯了我。” “!!!” 钱不尽庆幸自己没喝水,否则绝对一口喷出去,这太他妈突然了,他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就听到这么劲爆的内容。 他一声不敢吱,怕一打断,难开尊口的庄栖又把小故事收回去了。 “但他告诉我,不想和我谈恋爱,只是享受把不可能变为可能的过程。” 钱不尽拿着手机呆呆站着,回过神,不顾形象的在公共场合进行了素质三连。 庄栖对他进行安抚:“之后,他向我道歉,也把和朋友打赌的来龙去脉告诉我……经历了这件事,让我明白一个道理,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才是正道,毕竟知识是不会骗人的。” 钱不尽:“……” 说得真好,我竟无言以对。 自己当年要是也能在女神们面前,有这一半的骨气,如今也不至于混成这惨样。 钱不尽屈辱地把耳机线卷了几圈,连同手机一起塞进了口袋。 他观察了下庄栖的脸色,发现这人还挺洒脱的,丝毫没有被过去的事影响情绪。 看上去是这样没错,但要真是一点影响没有,也不至于把所有想和自己谈恋爱的人,都打入到“大猪蹄子”行列吧…… 钱不尽小心翼翼试探着问:“你还记得当年那学长什么样吗?” 庄栖绞尽脑汁想了想:“不记得了。” 他现在能想象出的,只有一个脖子以上一片模糊的“无头怪”,别说是脸,连声音都记不清了。 如果不是这件事本身,太令人难以释怀,太过于cao淡,他还不见得能记这么久。 钱不尽放心了,连说两个“那就好”,转脸他又开始好奇:“你喜欢的类型,什么样啊?” 庄栖想都不想:“脸好,长得帅。” 钱不尽差点吐血,七哥怎么连你也这么肤浅!这个看脸的世界,让我们这群老实人怎么活!! “除了脸呢?”钱不尽并不气馁,决定适当引导,“性格有什么要求?喜欢乖巧听话的,热情奔放的,还是话少不粘人的?” 庄栖惊异:“你要给我相亲?” 钱不尽猛掏口袋:“来来来,我这儿有几个漂亮meimei,你要是有看上的,我现在就把联系方式给你。” 庄栖不跟他闹了:“当然要热情主动的,话少还不粘人,来了就只剩大眼瞪小眼。” 钱不尽一听这话,nongnong的危机感涌上心头:“那个金成书,你不会……对他有意思吧?” 那热情主动的劲儿,端茶递水嘘寒问暖,就差打开房门邀请你晚上去他家过夜了。 庄栖开始摇头,摇一两下还不够,频率越来越快,短短的发梢都要摇得飞起来了。 钱不尽看得哈哈哈地笑,庄栖觉得自己的行为有点过分了,对方好歹算是甲方爸爸,面子还是要给的:“他人挺好。” 就是不够清爽,有点油腻。 所以,金成书是不是喜欢男人,都改变不了庄栖对他没有任何非分之想的事实。 真要论起理想型,自己更喜欢开朗,看上去好相处,最好笑起来也好看的…… 庄栖想起阮二少送他蛋糕那天,他吃完所有蛋糕,出门扔包装盒,看到还没走的阮二少,正和他带来的那位朋友在角落里嘀嘀咕咕。 阮二少背对着他,所以看不到正在不远处掀垃圾桶盖的他,二少那位朋友倒是一眼注意到了。 庄栖始终能感觉到对方的目光,如影随形。 真的很奇怪,那目光并不会让他感到半点不自在和厌烦,反而透着说不出的亲切,会让人心底不由自主涌上近乎温暖的情绪。 关于这点,庄栖怎么也想不明白,最后忍不住回头看了那人一眼,想看看他到底要干什么。 阮二少那位朋友,对于自己会突然回头看他,似乎还挺高兴的,笑意从无到有,顺着唇角一直蔓延进眼底。 他还用手指在唇边点了两下,看得庄栖一头雾水。 直到丢完垃圾,绕去洗手间洗手,他才从镜子里,看到自己嘴角沾着没擦干净的巧克力粉。 听到地铁报站,庄栖拉着不知什么时候又塞上耳机的钱不尽,下车换乘。 从人群中挤上楼梯,庄栖中断的思绪又续上了,可他越想越觉得麻烦,于是抬手在额角敲了敲。 那真是一个让庄栖讨厌不起来的人。 只可惜,那也是阮二少的朋友,家世非富即贵。 对出生在那种家庭的人,最正确的做法,就是不去打扰,否则注定不会有什么好结局。 即使是在庄栖很小的时候,他也从来不相信童话故事。 回到出租屋,进了房间,庄栖照例收到了来自喵星人的热烈欢迎。 他把傻猫抱到怀里,抽出湿巾,认真把它的每一只小爪爪擦干净,顺便也对它进行审讯盘问:“我脖子上怎么会有一个猫爪印,是哪个小坏蛋干的?” 当然是我啦。 阮静时早看出来,庄栖没有因为他按了个爪印而生气,现在更多的是在拿他打趣。 擦干净猫爪,庄栖开始检查,还有哪些地方受到了阮静时的祸害。 床单上没有,被子也在幸存名单上,检查完一圈,庄栖发现只在地上有几个颜色浅淡的梅花脚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