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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主人公李千金,是个思想前卫的新新人类,虽然从小受的是闺秀教育,却生就了一颗向往爱情的心。于是在墙头看到骑着白马的裴少俊,立刻一见钟情,甚至等不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与他私奔。 裴少俊将李千金带回家,自然不敢让父母知晓,于是把人藏在自己日常读书的后花园中,整整七年时间,养下一双儿女,父母竟一无所觉。 直到裴尚书意外在花园里撞见了两个孩子,才揭破这一桩大事。 古人有“聘者为妻,奔则为妾”的说法,裴尚书自然不会承认这个没有经过三媒六聘的儿媳妇,甚至嘲讽她“男游九郡,女嫁三夫”。 在李千金的恳求之下,裴尚书先是拿出玉簪要她在石头上磨成针,又叫人取来银瓶,要她用游丝系住,从井中取水。这自然是不可能的,于是簪折瓶坠,裴尚书逼着裴少俊写下了休书,又令人将李千金送走。 应该就是眼下这个场景了。 她这里正琢磨着,就听得那边站在裴少俊身边的张千苦着脸道,“娘子,你去了罢!老相公便着我回话哩。” 李千金又狠狠抱了两个孩子片刻,才直起身来,也不看裴少俊,一边拭泪一边道,“既是瓶坠簪折,从今往后,咱们就义断恩绝!” 说罢提着裙子就往花园外走。 裴少俊立刻着急起来,顿足道,“父亲真是好狠的心,就要拆散我们夫妻母子。也罢,等我上朝取应,再图后世。”说着就忙忙地追了上去,牵住了李千金的衣袖,“小姐莫急,待我叫人套了车马,送你回家去。” 李千金闻声停了脚步,却用力将自己的衣袖扯了回去,自顾着呜咽。 裴少俊赔了许多的小心,好容易才让她收住了眼泪,这才道,“我这就上朝取应去,待我金榜题名,那时节父亲也没甚话可说了,再将你接来,那时节才是咱们合家团聚。” “我也不指望这些了,只可怜我的两个孩儿,骨rou分离,可不痛杀我也!”李千金捂着心口道,“他们是你裴家的枝叶,我却也有母子情肠!” 这件事上,裴少俊毕竟理亏,并不敢说话,讪讪地陪着李千金出去了。 袁宵连忙跟了上去,一面走,一面思量。 裴少俊这个男人,跟其他渣男比起来似乎不那么渣。 他不像李甲逼得杜十娘无处容身只能自沉,不像薛平贵妻子一丢就是十八载,也不像李益背弃承诺,更不像李隆基,一言就定下杨玉环的生死。 他是俊俏的,温柔的,体贴的,心中同样怀想着爱情的这样一个人。七年里,他日日夜夜守着李千金,始终不变,完全满足了她少女时的所有幻想。 话。 但在袁宵看来,这“不说话”,本身就是最耐人寻味之处,可谓是深得那句“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三味。 人是父亲赶走的,休书是被逼着写下的,一切都是“情非得已”,于是他似乎就是可以原谅了。 但是这种“普通的坏”,其实才是最致命的,因为人们会宽容他的一切。错误都是别人的,他却成了最无辜的那一个,就连他自己也不觉得自己有错。 可是“不作为”的恶,有时要比犯错更加恶劣。 也不知道是因为这毕竟是家中丑事,所以裴尚书不准备招摇,屏退了仆人,还是戏曲世界自己根据逻辑演生而成的结果——开场时裴少俊和李千金一见钟情,正是隔着花园短墙,后来两人私会,他也是翻墙进去的。可见这个世界的高门大户,门禁并没有那么严谨。 总之裴少俊陪着李千金在前面引路,一路过来竟没有遇着人。 袁宵跟在两人后面,也顺利地出了花园,来到了后头的巷子里。 张千已经套了马车等在这里,李千金头也不回,就要上车,袁宵连忙上前一步,叫道,“小姐!” 这一声喊,三人都朝她这里看了过来。李千金眼圈儿还红着,见她盯着自己,有些迟疑地问,“姑娘可是在唤我?” “正是来寻小姐。”袁宵道。 “我却不曾见过你来。”李千金疑惑地道。 “小姐虽没见过我,我却识得你。”袁宵道,“我今日特意来寻小姐,是为有一桩十分紧要的大事,要报与小姐知道!” “什么大事?”裴少俊在一旁关切地问。 袁宵看也不看他,只盯着李千金,“事关重大,小姐可能移步?” 她也只是个姑娘家,李千金心里虽然疑惑,倒也不怀疑她要做什么恶事,便微微颔首道,“自然。” 而后便轻移莲步,跟着袁宵走到了一边。袁宵看了一眼距离,确保距离远到裴少俊等人听不见,这才深吸了一口气,肃容道,“小姐这些年藏身尚书府,找得我好苦!你可知你在这里七年时间,家中老爷和夫人为着你的事日夜煎熬不过,已经没了!” “什么?!”李千金本来就正处在与儿女分别的悲痛之中,乍然听闻这个消息,登时脸色一白,整个人摇摇欲坠。 她抓着袁宵的手,似乎要开口询问,但是却说不出话来,半晌,只怔怔地滚下两行热泪。 正是因为刚刚被迫与自己的儿女分离,所以她才越发能够体会到父母为自己担忧时的那种心情,听闻他们已经去世,不由心头大恸,半晌才抖着唇嘶喊出声,“爹,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