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毒_分节阅读_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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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才猛地回过神,左手惊慌失措地关掉火,右手紧紧捂着起伏不定的胸口。眼中的木然被恐惧取代,瞳仁深处明明应该倒映出吧台边的灯光,却漆黑得如夜色一般。 在咖啡馆点的热牛奶她只喝了一口,虽然是上好的鲜牛奶,却不够甜。 她喝不惯不加糖的牛奶,只得回家自己煮。 可是,就在刚才,她突然意识到一件事——在那个目光锐利的警察面前,自己似乎说错了话。 不习惯吃宵夜…… 居然说了这样的话! 那个问题明明那么突兀,自己居然没能第一时间察觉到不对劲。 她一连做了好几个深呼吸的动作,可心跳仍旧没有平复下去。 几分钟后,她转过身,脚步虚浮地朝楼上走去。 邹鸣不在,这栋房子就像死了一般。 她站在邹鸣的卧室门口,抬手推开门,呆立片刻,突然将所有灯都打开,疯了一般地在柜子、抽屉里翻找。 几天前,她已经将这间卧室以外的房间翻了个遍,可是仍然找不到那个东西。 没有那个东西,自己要怎么让可怜的女孩解脱? 这个世界对女孩糟糕透顶,它配不上她们的美好! 这间卧室是最后的希望了。 可她不愿意相信,那个东西会出现在邹鸣的卧室里。 第94章镜像(28) 重案组几乎没有走得开的人了,个个肩上都扛着任务。花崇只好去法医科“抓壮丁”,逮住徐戡和自己一起去羡城。 “二娃真不像你和柳至秦的狗。”徐戡一边开车一边说:“也不像德牧。胆子小得跟针眼一样,被我家那几只一吓,就夹着尾巴‘逃命’。” “你上次不说它过得挺好的吗?”花崇正拿着手机和曲值发信息,闻言抬起头,“结果被你家那群欺负了?” “是过得挺好啊,不愁吃不愁喝,就是胆子太小了,给人一种老被欺负的假象。”徐戡笑:“其实也没有真的被欺负。我家那几只是什么品种你又不是不知道,谁能欺负大德牧?” 花崇只听了前半截,有些在意徐戡所说的“被欺负的假象”。在一些特定场合,有人嚣张跋扈,有人弱小可怜,那旁观者大多会认为,弱小可怜的那个会被欺负。但事实究竟是怎样,除了当事人,谁也不知道。 “等忙完这几件案子,我就把二娃给你送回去。”徐戡又说:“你救了它,它最喜欢的是你。上次我给你打电话,它像知道电话那头是你似的,一直守在我旁边,特兴奋特激动,蹦蹦跳跳的。后来我都挂掉电话了,它还在原地转圈。” “嗯。”花崇点点头,“这阵子麻烦你了。” 徐戡笑,“客气。” 连接羡城和洛城的是一条近几年才修好的高速公路,路况极好,畅通无阻,不短的路程只开了不到两个小时,连服务站都不用去。 下了高速之后,徐戡直接往城北的殡仪馆开去。 十年前,刘旭晨的遗体在那里被火化,骨灰仅能存放三个月,之后去了哪里? 花崇看着一闪而过的街景,眉心习惯性地微蹙起来。 目前查不到邹鸣到羡城的记录,但如果自己与柳至秦的推测没有错,邹鸣一定多次来到羡城,亲自去过“知识城”,也到过殡仪馆。 最有可能查到邹鸣踪迹的地方是殡仪馆。 殡仪馆门外排着一条长长的车龙。城北是整个羡城最不发达的地方,处处都冷清萧条,但占地不大的殡仪馆却天天热闹非凡,比市中心最繁华的购物中心“人气”还高。 因为它差不多是所有人的归宿。 里面的车不出来,外面的车就开不进去。花崇不想耽误时间,让徐戡找地方停车,自己下车步行。 徐戡却反常地说:“你先别走,等我两分钟,我马上就停好。” 花崇略感不解。 徐戡解释道:“你走了,我就得独自进去找你。我不习惯一个人在这种地方走来走去。” “你一个法医,还怵殡仪馆?”花崇顿觉听到了笑话。 “倒不是怵,就是想着心里不舒服。”徐戡很快停好车,“我们这些当法医的,从业之始就被前辈告诫——尊重逝者,尊重遗体。我不怕看到尸体,也不怕碰触尸体,接触那些死状不堪的人是我的职责。前些年,我去殡仪馆的次数比较多,经常看到一些殡葬师将敛尸袋扔来甩去,就像丢快递似的。那些敛尸袋里装的是逝去不久的人啊……” 徐戡叹了口气,继续道:“其实我也理解他们的做法。你看,规模小一些的城市,一共就只有一个殡仪馆,每天都是人满为患,他们一年到头要烧数不清的尸体,每天都在重复相同的工作,烧到后来,都麻木了,哪里还顾得上‘轻拿轻放’?也就我矫情,看着心里难受。” 花崇抿了抿唇,呼吸间全是纸钱、香烛的熏人气味。 “你见过火化过程吗?”徐戡无奈地摇摇头:“挺残忍的,而且目睹这一过程的都是逝者的至亲——被推车送进锅炉房之前,躺在棺材里的还是完整的人,像睡着了一样。一个小时后,锅炉房的门打开,推车退出,留在上面的就只剩下一堆骨灰,和一些没有彻底烧成灰的骨头,头骨是最大的一块。为了将骨灰、骨头都装进骨灰盒,殡葬师会当着逝者至亲的面,用锤子把头骨敲碎。那个过程,想一想我都觉得不舒服。” 花崇在徐戡肩上拍了拍。 都说医者仁心,法医也是医生,只不过他们面对的是无法被救活的人。大约正是因为这种原因,他们中有的人的心,比救死扶伤的医生更加纤细。 徐戡笑了笑,“我其实挺久没有到过殡仪馆了,让你见笑了。” “抱歉。”花崇说。 “没有的事。”徐戡道:“我也是刑警,陪重案组的老大执行公务是职责所在。” 花崇不再多说,从拥挤的人群中穿过,朝被青山苍松环绕的“长安堂”走去。 ?? 在“长安堂”管理骨灰的是几名四五十岁的人,没穿工作服,看上去不太像专业的殡葬人员。暂放骨灰的架子简陋老旧,很多格子的玻璃都碎了,里面挂着一层蛛网,看上去毫无庄重感可言。 很难想象一个人入土前的最后一站就是这种地方,但事实上,这就是一些小城市殡仪馆的现状。 接待花崇和徐戡的是名中年男人,在一堆纸质资料里翻了半天,也没找到刘旭晨的信息。 “十年前的骨灰,按理说我们是保存三个月的。不过因为有的家庭迟迟确定不了墓地,交钱的话,我们也可以多保存一段时间,但是太长了不行。你们也看到了,我们这个‘长安堂’呢,一共也就这么大块地儿,一天死的人又那么多,还越来越多,不可能一直代为保存。” “最长能够保存多久?”花崇问。 “对外说的是一年,不过一年不来取,我们也不会马上处理掉,毕竟是骨灰对吧?”对方说:“但这其实要看运气,说出来不怕你笑,我们这里过去管理不规范,处理谁的骨灰、不处理谁的骨灰完全看心情,一些骨灰刚过一年就被处理掉了,一些放了好几年也没被发现。所以这个啊,还真说不准。不过领取骨灰就很严格了,必须由至亲带身份证原件领取。” 花崇蹙眉,“那死者的至亲已经全部亡故了呢?” “那就得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应证明了。”男人继续翻着资料,“这种情况其实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哎,以前的信息没有录入内网,不好查啊。” 徐戡低声道:“入学之后,刘旭晨的户口就迁到羡城科技大学了。他应该非常渴望离开洛观村,在城市里立足。” 花崇点头,正想是否去一趟羡城科技大学,就听男人说:“哟,今天运气好,找到了!刘旭晨,骨灰寄存一年零三个月后,被李江、孙强悍接走,喏,有派出所的证明。” 花崇连忙接过登记册,上面的两个名字均有备注,是刘旭晨的同学,而其他信息一栏也已写明,刘旭晨无亲人,安葬在羡城周山公墓。 “啧啧啧,这个周山公墓啊,条件可不怎么好啊,我听说就一户农家在管,管也管不好,离市区远得很,交通很不方便。有的家属把骨灰扔那儿就不管了,坟头给人刨了都说不定。”男人说:“不过价格便宜,穷人也没办法是吧?好的公墓都够得上一套房了,穷人哪里买得起……” 不再??拢?ǔ缌⒓春托礻?坏栏贤??兜闹苌焦?埂B飞希?ǔ缥世蠢罱?退锴亢返牧?捣绞健A饺吮弦岛蠖祭肟?讼鄢牵?罱?壳吧碓诠?猓??锴亢吩诼宄枪ぷ鳌 大约是没想到多年之后还有警察因为刘旭晨的事找到自己,孙强悍的声音听上去有些紧张,但完全没有不耐烦。 花崇得知,买墓的钱是他们几名同学凑的,好一点的墓都太贵,着实买不起,只能买了最差的一处,而花一年多才让刘旭晨入土为安是因为各种手续太过繁杂。 “那个公墓是一次性交二十年的钱,含在买墓费中。超过二十年,如果没有续交,可能就……”孙强悍有些尴尬,“老实说,我们最后一次去看他是大四毕业之前,后来我再也没有去过,其他人走的走,散的散,都没在羡城了,我想他们也没有再去看过他。再过十年,也不知道我们里还有谁记得给他续个费。” 花崇问及刘旭晨出事当天的情况,孙强悍无不感慨,“我当时背着他,等啊等,感觉时间过得真是慢,半天救护车都不来。” “因为堵车?” “是吗?我不记得了,那时我、李江,还有别的兄弟,我们全都慌张得不得了,只想救护车赶紧到。后来车到了,我们松了口气,但没想到旭晨下午就不行了。” 花崇问:“有没有人向你打听过当时的情况?就像我刚才问的那样?” “我想想……”孙强悍顿了顿,“旭晨去世后,很多同学都来问我他出事时的情况。” “只有同学?” “我记得是。” 花崇又问了几个问题,直到手机发出“新来电”提醒,才挂断电话。 “花队,你在哪?”柳至秦问。 “在羡城。正在往刘旭晨的墓地赶。” “我刚到茗省曼奚镇。关于邹媚,我在网上查到一些事情。” 花崇神经绷了一下,将车窗合上去,把呼啸作响的风声挡在窗外,“她有动机?” “她出生在曼奚镇,这个地方非常贫穷,而且落后。”柳至秦说:“17岁时,她参加高考,考上了星城大学,4年后,回到曼奚镇。” 花崇不解,“星大是名校中的名校,星城是一线城市,既然考上了,为什么不留在星城发展?茗省是全国经济发展水平最次的一个省,她……她是什么时候来的洛城?” “25岁来洛城,在这之前,她与老家的亲人断绝了关系。” “为什么?” “她在老家肯定遭遇了什么,但我没有办法通过网络查清楚。”柳至秦说:“目前只能查到她21岁回到曼奚镇,与一个叫梁超的男人结婚,24岁时产下了一个男孩。但在第二年,他们就离婚了,她从曼奚镇离开,来到洛城打拼。” 花崇手里拿着一根未点燃的烟,“我记得最近几年好几起女童被亲人杀死的事件都发生在茗省,那里是重男轻女的重灾区。” “嗯,越是贫穷落后的地方,重男轻女现象就越严重。不过邹媚生下的是男孩,我有点想不通,她既然已经决定从大城市回到出生的乡镇,并结婚生子,为什么会在有了儿子之后,离婚远走,开始自己的事业?” 花崇神情凝重地看着窗外,“这确实很矛盾。从她的现状可以看出,她是个很有本事的女人,当年她放弃前程回到曼奚镇肯定有什么特殊的原因,后来离开则有更特殊的原因。否则她没有理由抛弃家庭。” “我查到她有儿子时想到一个细节。”柳至秦说:“她24岁生育,在她35岁领养邹鸣时,那个孩子应当是11岁。” 花崇立即明白过来,“邹鸣也是11岁!” “她选择邹鸣,是不是因为邹鸣和亲生儿子同岁?这样的话,她亲生儿子身上或许出现了某种变故。这一点我会继续去查。”柳至秦顿了顿,“你那边呢?查得怎么样了?” “九年前,刘旭晨已经被他的同学安葬在公墓。但公墓的位置非常偏,条件也不好。如果我们的推测没有错,公墓上一定会有线索。” ?? 从洛城到羡城、从羡城主城到周山公墓,两截路都是徐戡在开车。前一段明明比后一段长很多,耗时却更少。 “这路可真难走。”徐戡说:“路况差,距离远,难怪周山是羡城所有公墓里收费最低的一个。” “但收费再低,也不便宜。”花崇叹了口气,“同窗几个月,能凑钱让刘旭晨入土为安,那些学生算得上善良。” “难道不是因为刘旭晨人很好吗?”徐戡道:“如果他人品差、人缘坏,再善良的同学也不会愿意凑钱给他买墓吧?” 花崇想要反驳,但一想现在案件还没有到水落石出的地步,便把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刘旭晨到底好不好,在不同的人眼中,必然有不同的注解。 对刘展飞来说,他是天底下最好的兄长,完美无暇。 对孙强悍等人来说,他是好兄弟、好室友,日常生活中,他或许经常给他们帮些小忙。 但对钱毛江来说呢?如果刘旭晨就是村小案的凶手,那么毫无疑问,他是最残忍的刽子手。 颠簸了接近两个小时,周山公墓终于到了。如“长安堂”的工作人员所言,这里的条件确实太糟糕了,一块块墓碑沿着公路边的山坡排列,周围没有围墙,也没有巡视员,对面是一条江,附近农田遍布。 若不是路边立了块破旧的木牌,上面写着“周山公墓”四个大字,花崇简直要以为这里是一片荒郊野墓。 山坡上的墓碑密密麻麻,各自占着一小块地方,因为疏于打理,很多墓碑边已经长满杂草,贴在上面的照片也早已辨不出面目,看着令人颇感唏嘘。 在如此多的墓碑里,想要找到刘旭晨的墓并不容易。花崇和徐戡回到车上,又往前开了一截,才到所谓的“工作处”。 工作处里只有三个人,都是当地的农民,花崇一与他们打交道,就知道从他们口中问不出什么。 过了十来分钟,其中一人找到了刘旭晨的墓碑号码,cao着方言道:“跟我来。” 孙强悍等人凑到的钱,只够在最差的公墓里,买一方风水最差的墓。被带到刘旭晨的墓边,花崇才发现,刘旭晨破旧的墓碑就在公路旁,他们刚才还从这里驶过。 墓碑上写着“刘旭晨”三个字,本该贴有照片的地方却空空如也。 现在很多墓碑都是直接将逝者的照片印上去,但以前的墓碑很多还是采取贴照片的老方法。 “照片呢?”花崇问。 “不知道。”工作人员说:“这里风大,说不定被吹掉了。” 花崇心觉不对,连忙戴上手套,在贴照片的地方摸了摸,又转身看其他墓碑。 风吹日晒,贴上去的照片的确有掉落的可能,但是墓碑上有一些不明显的刮痕,不注意看发现不了,细看的话,有点像锐器留下的痕迹。 “徐戡。”花崇招手,“你来看看。” 徐戡弯下腰,眉间皱起,语气肯定道:“是手工刀。” 说着蹲下,双手按在墓座上。 这种比较简单的单人墓通常由一块墓碑和一个墓座组成,墓座下放骨灰盒,上面盖着一块石板,由水泥封死。 徐戡观察了一会儿,“花队,这个墓有问题。” 一旁站着的工作人员立即紧张起来,“别乱说啊,这墓能有什么问题?” 徐戡没搭理他,手指从溢出的水泥痕迹上摸过,“墓被打开过,现在的石板是后来新盖上去的。” 工作人员横眉竖目,“不可能!” 花崇问:“这附近有监控吗?” 工作人员摇头,“谁在这里装监控啊?装了也不敢看啊!” 花崇又问:“那平时,尤其是晚上,有人在这里守着吗?” “你,你开玩笑吧……”工作人员继续摇头。 花崇眼神一寒,“那你为什么断言这个墓不可能被打开过?” “人讲究入土为安啊!”工作人员急了,“这墓里就一个骨灰盒,又没有金银财宝,谁他妈疯了跑来‘盗墓’?” 花崇垂眸,盯着墓座上的水泥线,半晌道:“打开它!” 工作人员吓傻了,“我cao!” 花崇亮出证件,“有任何问题,由我负责。” 封墓容易,开墓却麻烦,只能用工具一边砸一边撬,弄出的动静不小。 但若是在晚上,再大的动静都不会被听到。因为一到夜晚,这一片山坡就杳无人迹。 半小时后,墓被打开,里面空无一物。 墓地“管理者”们脸都吓白了。花崇从手机里找出一张邹鸣的照片,问:“有没有见过这个人?” 所有人都摇头。 花崇并未感到意外。邹鸣有种与年龄不符的冷静,他计划做一件事,且不想让别人知道的时候,一定会做得神不知鬼不觉。 往洛城赶的路上,花崇不停打电话,安排人手查洛城及周边的公墓。 “如果我是刘展飞,我说不定也会把刘旭晨‘挖’出来。”徐戡说:“那地方条件太糟糕了,如果不是没有钱,谁愿意将自己的至亲葬在那里?虽说人死了就是死了,得相信科学,但是厚葬亲人,其实为的不是死去的人,而是给还活着的自己留一些念想。” 花崇手机快没电了,插在一旁充电,“如果他不是将要做什么事,大可以大大方方地迁墓,没有必要大晚上去偷骨灰盒。他这么做了,恰好说明,他后面有更重要的事要做,他不能暴露自己。” “就是杀人吗?”徐戡是虚鹿山一案的法医,清楚案子的细节,也知道花崇柳至秦“邹鸣就是刘展飞”的推测,“我们现在查的是全城的公墓,但如果他没有将刘旭晨埋在公墓里呢?杀人犯的想法不能以常人的思维去揣摩,我觉得他把骨灰藏在家里都有可能。” 花崇揉着太阳xue,闭眼思索了一会儿,“不,他一定会让刘旭晨入土为安。” “嗯?”徐戡问:“为什么?” “邹媚的家,并不是他的家。他与邹媚之间名义上是母子,其实更像是一种各取所需的关系。”花崇说:“他的亲人只有一个,那就是刘旭晨。他希望刘旭晨能够真正安息。这种安息绝对不是在别人家安息。” 说到这里,花崇瞳孔倏地一紧,仿佛陡然意识到什么。 徐戡往副驾斜了一眼,“你怎么了?” 花崇支住下巴,不言不语地看着前方。 邹鸣出现在纪念品商店这件事,在得知那里原是刘家兄弟的家时,他与柳至秦就有了猜测——邹鸣那天是想去看看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但现在,显然多了一种可能。 他是去探望刘旭晨!他早已将刘旭晨埋在那里!埋在他们的家里! 正在这时,充电的手机响了。 “小柳哥,我……”花崇接起来,正要说出自己的猜测,柳至秦突然打断—— “邹媚24岁时产下的那个男孩,一出生就被人贩子盗走了!” 第95章镜像(29) 在男性占了九成不止的会议中,43岁的邹媚身着修身得体的职业套裙,妆容精致淡雅,发丝分毫不乱,逻辑清晰地侃侃而谈,温和又不失强硬,周身上下似乎笼罩着一层极其迷人的光。 她的装扮与她的实际年龄完全贴合,哪怕是唇色、眉形这些可以下功夫雕琢的地方,都没有刻意往“扮年轻”的方向靠。她的眼角,在笑起来的时候甚至看得见自然显露的皱纹。 但即便如此,她依然是整个会议室最引人注目的存在。 男人们西装革履,目光落在她那张端庄的脸上。有人被她话里的内容所吸引,眼中露出欣赏至极的神色,有人的表情却变得鄙夷而贪婪,侧身与旁边的同伴窃窃私语。 即便是在大谈“男女平等”的现代社会,男人和女人在职场上的差别仍是显而易见的。 比如男人成功了便是成功了,人们会赞美他的魄力、他的坚持、他的才能。如果他生而贫穷,那他的成功便是靠自己的踏实与本事,他会成为无数人奋斗的目标。如果他生而富贵,他的成功仍是靠自己——不骄奢yin逸,具有强大的自制力,还有与生俱来的聪明头脑。 但女人成功了,人们却习惯于窥探站在她背后的人,猜测到底是什么将她引向成功。同样的条件,如果她生而贫穷,人们会说,一定有贵人拉了她一把,说不定这个贵人讨要了她的身体。如果她生而富贵,人们又会说,那她的成功简直太容易了,靠爹嘛,有个富爹,谁不会成功? 靠才华靠坚持靠勤奋的,是男人。 靠身体靠长相靠运气的,是女人。 职场上,外表与能力皆出众的女人,毫无疑问吸引着无数人的目光。 但这些目光,却并非总是带着善意。 邹媚似乎早已习惯了那些或赞赏或亵渎的视线。 她坦然地继续阐述自己的观点,连语气都没有半分改变。言毕,她睨视众人,露出一个从容的、带着些许侵略感的笑。 那是她偶尔才会展露的抗衡。 会议结束后,邹媚踩着高跟鞋,扔下身后的一众视线,快步离开。 社会对男人有种误解,认为他们不像女人那样爱八卦,其实那只是因为他们无时无刻不掌握着话语权。 女人们很少聚众八卦某个男人胯下的尺寸,男人们却可以在大庭广众下议论女人的胸部、大腿、屁股。 无论对方是年轻甜美的前台接待人员,还是身居高位的公司高管。 并把这种行为认为是无伤大雅的玩笑。 更有人说,关注你的身体,你应该感到荣幸与高兴。 对他们来说,女人就是一个“性符号”而已。 他们议论着邹媚,甚至是意yin着邹媚。一方面瞧不起邹媚,一方面又想要征服邹媚,矛盾而不自知,下流而不自知,自我感觉优秀且风流。 他们的八卦始于性,也终于性,他们并不了解真正的邹媚到底是个怎样的女人。 邹媚回到办公室,关上门的一刻,戴在脸上的面具寸寸皲裂,如粉末一般落下。她发抖的双手撑在桌沿,喉咙发出急促的喘息声,梳得熨帖的额发垂了一缕下来,令她显得有些狼狈,不再像在人前展现的那样干练从容。 觊觎者们只看到她外表的光鲜,唯有警察看清了藏在她内心的那个漆黑无光的世界。 ?? 茗省,曼奚镇。 由于地处边陲,这里的建筑带着明显的异国风貌。身材健硕的女人们穿着朴实的衣裳,在街道上穿梭,个个皮肤黝黑,甚至可以用灰头土脸来形容。她们中,有的推着堆满物品的小货车,有的双手提着重量不轻的口袋,目光大多呆滞而茫然。男人们却要闲适许多,有的聚在茶馆里打牌,有的站在路边聊天。 这地方穷,很穷,并且相当落后——这是柳至秦初到之时的认知。 此时,他刚从一户民居院落里出来,一手拿着手机,一手夹着一根没有点着的烟,快步在青石板街道上走着,手机贴在耳边。 电话那头,是花崇。 “邹媚在曼奚镇算是个传奇人物,有关她的事,现在已经被镇民们编了好几个版本。我去过派出所和镇政府,接触了一些镇民,当年的事和曼奚镇的情况了解得差不多了。”柳至秦边走边说:“茗省那几起杀害女童的案件全部发生在曼奚镇。这里已经不是我们理解的那种重男轻女了,简直是‘仇女’。建国以前,曼奚镇的女人等同于牲口,只有义务,没有权利。最近几十年,这边女性的地位虽然在慢慢提高,但是和正常的地方,甚至是偏向重男轻女的地方相比,她们的生活还是相当凄惨,基本上仍然是娘家、夫家的附属物。邹媚本名梅四,梅花的梅,一二三四的四。” 花崇脑子转得很快,“因为她是家里第四个女儿?” “对。除了第一个女儿,梅家的其他女性全都没有一个像样的名字。”柳至秦说:“梅四……不,邹媚是曼奚镇第一位考上大学的女性,也是曼奚镇所有考生中分数最高的一位,但当年,她险些无法前往星城求学。” 花崇问:“被家人和镇民阻拦?” 柳至秦叹气,“还有学校。我现在了解到的事还不算太细,比较清楚的是邹媚家里上面有三个jiejie,下面有一个弟弟,邹媚只比唯一的弟弟大一岁多。作为‘幺女’,邹媚自打出生,就是家中最不受宠、最不被期待的人,但她偏偏非常聪明。曼奚镇这个地方和很多边境乡镇一样,享受国家的教育扶持政策,上学念书不用花钱,但老师的水平、学校的教学质量无法保证,和大城市的重点高中绝对没办法比。不过邹媚成绩出众,考出的分数即便放在整个茗省,都排在靠前的位置。她家另外三个女儿都早早嫁人,不在家里住了。高考之后,她的父母逼她把星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换给弟弟。” “这还能换?”花崇不解:“我从没听说过高考录取名额还能换。而且邹媚不是比她弟弟大一岁吗?两人念书是同一届?” “嗯,他们是同一年入学。曼奚镇对入学年龄卡得不算严。”柳至秦接着说:“至于换名额这种事,落后乡镇的父母,因为没有文化、没有见识,大概什么都能想象出来。邹媚的弟弟成绩很差,考了两百多分,上‘三本’都困难。邹媚的父母愚昧归愚昧,也知道儿子应该多念书,就毫无道理地逼邹媚。花队,你能想象曼奚镇重男轻女的情况已经严重到什么地步了吗?在他们眼里,女大学生就是异类,甚至是‘不洁’的存在。他们疯狂阻止邹媚,邹媚的jiejie们也在其中出了力。” “她的jiejie们?”花崇蹙眉。 “嗯,而且我打听到,逼邹媚逼得最厉害的不是镇里的男人,而是那些已经嫁人,成为家庭妇女的女人。”柳至秦回到车上,“我倒是能想象她们的心理。她们从小被灌输的就是女人应当服从家庭,为家庭付出一切,万万没有离家念书的道理。邹媚成了她们中最特殊的女人,有的人是不理解,有的人在邹媚身上看到了自己曾经想成为的样子。邹媚是她们的眼中钉,rou中刺。她们不能允许自己周围出现这样一个独立而优秀的女人。当年邹媚只有17岁,在家被父母姐弟逼迫,在外被镇民乡亲逼迫,那段时间对她来讲,说是‘水深火热’也不夸张。” 花崇问:“那她最终按时到星大报到了没?” “报到了,学业没有被耽误。在星城大学的四年,她没有缺过课,也没有被老家的人为难。”柳至秦说:“因为镇政府的官员出面协调过很多次。不过这个协调也只是一时之计,解决了迫在眉睫的问题,等于是把难题推给将来。经过协调,邹媚得以去星城大学念书,但前提条件是承诺‘毕业后回到曼奚镇’。邹媚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 花崇想起在咖啡馆里和邹媚见的那一面,心中顿时五味杂陈。 那时,他并未意识到眼前的女人经历过什么。 “四年后,邹媚从星城大学毕业,拒绝了好几个名企的offer,回到曼奚镇。我想,她肯定挣扎过,但那个时候,她的母亲患病即将去世。”柳至秦说:“可能对她来说,亲情虽然淡漠,家庭虽然是个沉重的负担,但还是无法说放就放。回去之后,她在曼奚镇中学教书,接着成婚、生子。如果不是这个孩子被偷走,她这辈子也许就在曼奚镇度过了。” 花崇眼神一紧,“重男轻女的地方,女孩容易被杀害,男孩容易被盗走。” “嗯。邹媚生的是男孩,住院期间,孩子就莫名其妙丢了。别说是那个年代,就是现在,曼奚镇的监控都寥寥无几。孩子一旦丢失,就基本无法找回。”柳至秦平静道:“邹媚的婆家与娘家都将失去孩子归罪于她,她的丈夫梁超对她拳脚相加。出院后不久,他们就逼她备孕,之后重新怀上了孩子。梁超逼她去打B超,就是当年落后地区特别盛行的‘野B超’检查。一查,发现是个女孩。” 花崇觉得血液一阵一阵往头上涌,“孩子被打掉了?” “邹媚是被强行拖去流产的,她似乎拼命想要保住肚子里的孩子。但除了她自己,没有人希望她产下一个女孩。女孩在曼奚镇……”柳至秦顿了顿,咽下带有严重个人情绪的话,道:“镇医院的设备、卫生都存在很大的问题,加上邹媚生产后身体一直不大好,第二个孩子打掉后,她便失去了生育能力。” 花崇倒吸一口凉气,感到愤怒又无力。 柳至秦继续说:“在得知她无法生育之后,梁超和她离了婚,将她赶回娘家。在曼奚镇,女人想离婚是不可能的,会被百般阻挠。但男的想离婚,就非常方便了。女儿被打掉、失去生育能力大概成了邹媚人生中的转折点。几个月之后,她在几名年轻村官的帮助下离开了曼奚镇。” “她的家人呢?”花崇算了算时间,“邹媚离家接近二十年,身上已经完全没有了落后村镇的影子。她的家人同意她离开?从来没有向她索取过什么?还有那个梁超,他没有找过邹媚?” “对于邹媚的父母来说,邹媚是多余的。他们是为了生下儿子,才生下四个女儿,而邹媚是最后一个。用当地人的话来说,她就是最不该存在的一个,如果没有她,家里会少很多负担。”柳至秦把烟点上,“她离开曼奚镇的时候,她的母亲已经病死,父亲和三个jiejie闹了一阵,不是因为舍不得她,而是想让她赚钱养弟弟——那个时候,他弟弟23岁,正忙着娶媳妇。后来仍然是镇政府出面协调,协调的过程我不清楚。总之,邹媚这一走,就彻底断了与老家一众人的联系。” “这有点不合常理啊。”花崇说:“她的家人如果知道她现在过得这么好,一定会来找她要钱。” “花队,你如果现在和我一样,也在曼奚镇,就不会这么想了。”柳至秦抖掉一截烟灰,“这里就像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闭塞的不仅是地理和交通,还有人的思想。他们不信一个女人靠自己能过得很好,也不屑于探听外界的消息。村里甚至有一种说法——梅四早就活不下去,死了。” “这……”花崇捏住眉心,感到难以相信,也难以理解。 然而身为刑警,他却不得不去理解。因为他比很多人都清楚,这个世界上,每天都有匪夷所思的事在发生。 “至于梁超。”柳至秦说:“在邹媚离开曼奚镇不久,他就死了,被人捅了十几刀,好几刀都在内脏上。” 花崇目光一凛,“凶手抓到了吗?和邹媚有没有关系?” “没有。凶器是梁超自己的刀,上面有他的指纹,还有一枚陌生指纹。陌生指纹肯定是凶手留下的。不过当时警方抓的所有人,指纹和那枚陌生指纹都对不上。再加上以前刑事侦查的方法和技术都很落后,凶手一躲就是十九年。能确定的是,案子和邹媚没有关系。不过因为这件事,曼奚镇的镇民又说邹媚克夫,是个祸害。” 花崇感到可笑,“那时他们已经离婚,邹媚都不在曼奚镇了,克哪门子的夫?” “他们总是找得到理由把错误都归结到女人头上。”柳至秦说:“我今天在这里感受最深的,其实不是重男轻女,而是存在于同性之间的鄙视链。这里的男人把邹媚当做一个笑谈,女人却是真恨邹媚,克夫、狐狸精、贱货都是从她们嘴里传出来的。” 花崇沉默了,柳至秦暂时也没有说话。 突然,两人同时开口,又同时打住:“对邹媚来说……” 柳至秦轻咳两声,“你说吧。” “17岁之前,邹媚生活在严重重男轻女的家庭、社会。她能够出生,是因为她的父母想生下一个男孩,生了三次都未能如愿,直到第四次轮到她。她从小就被灌输自己是多余的、女人是为了男人而存在的,她没有一个女孩该有的正常童年。17岁,她差一点没能去星城念大学,即便去了,也时刻担心自己被抓回去。21岁,她迫于我们可能暂时不清楚的压力,放弃前途,回到曼奚镇,等待她的是长达四年的煎熬。之后,儿子被偷,女儿被打掉,再也无法成为母亲……这个过程中还伴有来自家庭的暴力与冷暴力。她彻底认清现实,想要开始一段新的人生。”花崇说着一顿,“但人的每一步都有迹可循,过去的每一段经历都在她心里留下了深刻的烙印。她不可能忘记过去受过的苦,不可能忘记身为女人而受的罪。并且,她所谓的‘新人生’,其实并不美妙。她跟我说过一段话,大意是女人要爬到和男人一样的位置,需要付出更多的东西,需要承受更多的挫折,需要面对更多的冷嘲热讽。25岁到43岁,她从一无所有的乡镇女人变为名企高管,这个过程里她经受的苦痛,其实不难想象。” “嗯。”柳至秦点头,“对她来说,25岁是个转折点,但不管是其前还是其后,生活给予她的都是苦难和折磨。唯一的不同是,25岁之后,她有金钱作为安慰,但金钱似乎没有为她带来幸福。在她的认知里,大概早已形成了一个观念——女孩儿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不幸的,就是受罪。” 花崇默了默,纠正道:“应该是出生在贫穷家庭的女孩儿、被父母利用的女孩儿,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不幸的。生活对她太过糟糕,她将自己代入了……” “王湘美、陈韵。”柳至秦说:“或许还有别的女孩儿。邹媚有对她们下手的动机,她认为自己的杀戮行为不是伤害,而是‘救赎’。王湘美的死因、七氟烷是她行为的佐证!” 车已经开回洛城,花崇捏着发烫的手机,“我们看到她的那一晚,她去‘小韵美食’买烤串,不是自己吃,而是买给陈韵。陈韵还活着,被她藏在某个地方!她没有立即杀了她,很有可能是因为,是因为……” “找不到七氟烷!” 两人几乎异口同声,连心跳的频率都几近一致。 “邹媚不清楚邹鸣的过去,只当他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对于孩子,邹媚可能没有太多戒备心。她失去了已经出生的儿子,也失去尚在腹中的女儿,一生都无法再次生育。领养邹鸣的时候,她也许如她自己所说,只是想有个孩子来陪伴自己。”花崇道:“但邹鸣远没有她以为的那么简单。邹鸣是离她最近的人,说不定是唯一了解她内心的人。邹鸣知道七氟烷的存在,甚至知道她杀了人。但邹鸣没有揭穿,只是偷走了她准备杀陈韵时用的七氟烷,并将七氟烷用在了周良佳等人的身上。” 突然,尖锐的刹车声响起,花崇猛地回神,发现自己和徐戡的车正停在马路中央,险些与另一辆车相撞。 徐戡煞白着一张脸,“抱歉,听入神了,有点胆战心惊。” 周围传来阵阵喇叭声,花崇拍了拍徐戡的肩。徐戡深吸一口气,小声自言自语了几句,尽量平静地向市局的方向开去。 “刚才出什么事了?”柳至秦问。 “没事。咱们徐戡法医有点儿飘,一不小心踩了急刹。” 徐戡瞪了花崇一眼。 柳至秦听两人没大事,松了口气,又道:“没有七氟烷,邹媚不会对小女孩动手。现在对我们来说有两个机会,一是救下陈韵,二是顺藤摸瓜,找到那条七氟烷交易线。” “嗯,已经在查了。”说到这里,花崇突然想起周山公墓那个空无一物的墓坑,说:“我现在先回一趟局里,然后马上去洛观村。刘旭晨的墓被打开过,放在里面的骨灰盒不见了。刑侦一组的兄弟正在市里的公墓排查,暂时没有消息。我怀疑邹鸣早就把骨灰盒埋在洛观村那个红房子下面了。” 柳至秦一惊,“如果真是这样,邹鸣那天去那里,其实就是想看看刘旭晨?可没有必要啊,他是案件相关人员,任何行为都可能被我们分析、解读——他自己不可能意识不到这一点。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冒险去那里?骨灰埋着就是埋着了,又不会自己跑走,换一个时间去不行吗?” 花崇眼前一闪,“等等!刘旭晨的忌日……不,生日是多少号?” “10月15号。”柳至秦说:“对不上。” “农历呢?”花崇说完就开始查新旧历对比,几秒后,听筒里传来柳至秦的声音:“农历8月4号,对应今年,正是邹鸣去红房子的那一天!” 结束与柳至秦的通话,花崇立即给张贸打电话,但直到自动挂断,也无人接听。 他皱了皱眉,准备打给肖诚心,张贸已经回拨过来,语气紧张又兴奋。 “花队,钱闯江招了!” 第96章镜像(30) 钱闯江靠在审问室的椅背上,已经换回了符合他本人风格的衣裤,双手平放在桌上,眼睛一丝光亮都透不出来。 “是我。”他说:“杀死周良佳、盛飞翔、范淼的人是我。” 柳至秦还没来得及从茗省赶回来,花崇和徐戡坐在他的对面。 “为什么?你根本不认识他们。”花崇冷静地问。 “认识不认识有那么重要吗?”钱闯江讷讷地笑了笑,“上次我是不是说过,这个村子里的人‘不配’?他们懦弱胆小、自私自利、唯利是图,连自己的小孩都不肯好好保护,活该穷一辈子。” 徐戡一拍桌子,“你小时候受到欺凌时,他们没有出手相助。这就是你杀人的理由?” 钱闯江瞥了他一眼,“你是法医?” 徐戡被盯得蹙起眉。 “你是在死人身上动刀子的法医,不是救死扶伤的医生。”钱闯江说:“你救不活人,别在这里假慈悲了。” 花崇拍了拍徐戡的腿,示意他不要激动,不要上钱闯江的套,然后眉目冷峻道:“他们不配靠洛观村的自然资源过上富裕的生活,所以你这算是‘替天行道’?残杀三个无关的游客,让洛观村一朝回归贫困?” 钱闯江没有立即回答,似乎正在思考。 “你这手段倒是挺残忍,把大活人丢进篝火里烧。”花崇干笑,“不过我很好奇,你是怎么将他们引到没人看见的地方下手?又是怎样让他们乖乖被你绑起来。他们是三个人,而你,只有一个人。” 钱闯江抿着唇角,下巴的线条紧紧绷着。 花崇一眼就看出,他在紧张,并在努力让自己看上去不紧张。 “你有帮手吧?”花崇手指交叠,支住下巴,“你的那位帮手,和你一道制伏了他们?” “没有!”钱闯江瞳光骤缩,“没有,只有我一个人。我熟悉虚鹿山上的每一个地方,我比他们强壮,制伏他们三个根本不算难事。” “那你倒是说说看,是怎么制伏的?” “这很重要吗?” 花崇往椅背上一靠,“兄弟,你这可是杀了人啊。不是过失杀人,是蓄意谋杀。如果作案过程都交待不清楚,到时候怎么上法庭啊?” 钱闯江拧住眉,别开视线。 花崇轻哼一声,“不交待清楚,法官会怀疑你是不是受了胁迫,不得已替人顶罪。” 钱闯江立即抬眼,木然的眼中终于流露出些许与情绪有关的东西。 “说吧。”花崇敲了敲桌沿,“怎么杀害那三人的?” 短短半分钟的时间,钱闯江额角已经渗出汗水,喉结上下抽动,似乎在忐忑地组织语言。 “说不上来?”花崇挑起一边眉,“你受到什么威胁了?有人逼你替他顶罪?” “不是!”钱闯江脱口而出,“人就是我杀的!袁,袁菲菲可以给我作证!” “袁菲菲?”花崇神色一冷,“你认识她?” “她是住在我家的游客。”钱闯江逐渐平静下来,整个人又恢复了之前的灰败,机械般地说:“我和她之间,有,有一笔交易。” 花崇放在桌下的手颤了颤,突然生出不好的预感。 在他与柳至秦的分析中,杀人的是邹鸣,钱闯江在其中扮演了帮凶的角色。但钱闯江到底帮到了什么程度,这不是能够分析出来的,必须一步一步去调查。而现在,身为帮凶的钱闯江似乎想要替邹鸣顶罪,并且看上去,他参与得非常深。和袁菲菲直接联络的是他,而不是邹鸣。 这就很麻烦了。 “我下面要说的话,你们尽管去核实。”钱闯江睁着那双大多数时候没有任何神采的眼睛,唇角仿佛牵起一个看透一切的笑,“几个月前,袁菲菲到我家里来,向我了解十年前发生在村小的案子。她似乎对‘烧死小孩’非常感兴趣,得知我是钱毛江的弟弟,就不停向我提问。我渐渐发现,她是一名幼师,被几个小孩联合起来整了,她想报复这些小孩——最好是烧死他们。” 钱闯江停顿片刻,继续说:“不过她空有杀人的心,却没有杀人的胆量。她太弱了,嘴上说着想杀人,却连我家后院的鸡都不敢杀。她这样子,还杀什么人?我和她打了个商量——她帮我引几个人到虚鹿山上来,事成之后,我帮她解决那些可恶的孩子。” 花崇盯着钱闯江的眼睛,手紧握成拳头,心中一个声音道:撒谎! “她把她的同学引来了,一共三个,两个是学生时代欺负过她的人,另一个是其中一人的前女友。”钱闯江说:“要说帮手,她就是我的帮手。她是一个一个把他们引来的,我挨个制伏他们不是问题。接着,我让她赶紧离开虚鹿山,去村小等我。” 花崇冷静地问:“她知道你会对他们做什么?” 钱闯江木讷归木讷,此时却反应极快,“不,我没有告诉她。我只说,我想要这三人帮我一个忙,我不会害他们。她这里不太灵光。”钱闯江说着点了点自己的太阳xue,“我一说,她就信了。她不知道我会杀了他们。” 花崇心里骂了声“cao”。钱闯江如果说袁菲菲知道他要杀人,与袁菲菲那边的口供一对比,这一条就可以作为他隐瞒实情的证据。但他偏偏不这么说,如此一来,等于是把罪行全都揽在自己身上。 而真正的凶手,此时仍躲藏在黑暗中。 “我的计划进行得很顺利。”钱闯江说:“那三个人被活生生烧死。你们看网上的评论了吗?很多人都说,洛观村出了这么吓人的事,以后绝对不会来旅游了。呵呵呵,没人来旅游,大家不就没钱赚了吗?我的目的很简单,这里的村民不配过上富裕的生活,他们活该穷一辈子。” 徐戡咬紧后槽牙,完全无法理解这一套“疯子理论”。 花崇思考的却是他和邹鸣已经合作到了什么地步。 “将周良佳三人放置在助燃物里之前,你还做了什么?” 钱闯江沉默片刻,“我给他们打了药。” “什么药?” “麻醉药。” “什么麻醉药?” 钱闯江像个木头人一般坐着,连嘴皮开合的动作都显得毫无生气。 “七氟烷。” 花崇脑中“嗡”一声响,眉心狠狠皱了起来。 钱闯江连七氟烷都知道,并且说了出来,显然是铁了心要给邹鸣顶罪。 “你从哪里拿到七氟烷这种非流通药品?”花崇问。 “想要拿到,总有拿到的办法。”说完,钱闯江食指与拇指碰了碰,“只要有钱,命都能买到,何况是麻醉药。” 花崇沉住气,“那钱毛江的事呢?你恨洛观村的村民恨到这种地步,不惜杀掉三个无辜的人来惩罚他们,你对钱毛江的恨难道不应更深?十年前的事,你参与过?” “那时我还没满10岁。”钱闯江反问:“一个不到10岁的小孩杀了五个比他大的男孩,这符合逻辑吗?” “当然不符合。”花崇冷笑,“不过我以为你既然把杀死周良佳三人的罪行揽在自己肩上了,也会顺便再顶一个锅。杀三个人是死,杀八个人一样是死。” 钱闯江唇角抽了一下,视线向下,含糊道:“钱毛江的死和我没有关系。” “你没有参与,但你看到了,对吗?” 钱闯江摇头,“我没有。” “你看到了。”花崇却像没听到似的,“你看到了!你看到有人将他们五人杀死,然后点燃了村小的木屋。你的身边还站着一个男孩,他比你小一些,个头也比你矮一些。你们一同看着那照亮黑夜的火光,你们靠得很近,双手甚至是牵在一起的。” 钱闯江哑然地张着嘴,像是在花崇的描述中看到了某个难以忘却的画面。 “他们是谁?”花崇问,“点燃木屋的是谁?站在你身边的是谁?” “我……”钱闯江用力闭了闭眼,咬肌在脸颊浮动,像一条条挣扎的蚯蚓,“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钱毛江被杀害的时候,我在家里,我二哥钱锋江和我同在一个房间,他可以给我作证。” 花崇想起钱锋江前两天恐惧至极的眼神,那眼神分明就在说——钱闯江是凶手,你们赶紧把他抓走! “不过我要感谢那个凶手。”钱闯江扯出一个难看的笑容,“他救了我和很多饱受欺凌的人。你们抓不到他,让我给他顶罪也行。你说得对,杀三个人和杀八个人都是死。” “你这是顶罪顶上瘾了?”花崇扬了扬下巴,“当年专案组不作为,放跑了真正的凶手,你便觉得所有警察都没用?” 钱闯江指尖不大明显地动了一下。 “刘展飞你还记得吗?”花崇冷不丁地问。 “他死在河里了。”钱闯江看向下方。 “你亲眼看到他死在河里?” “大家都这么说。” “大家都这么说,所以你就相信了?”花崇抬手在额角摸了摸,“你恨这村里的‘大家’,却对‘大家’说的话深信不疑,这……似乎有点奇怪?” 审讯有很多种方式,最常见的是打乱顺序问相同的问题,还有一种是“诡辩”,在大体正常的逻辑里加入些许不存在必然因果联系的内容,乍一听似乎是那么一回事,其实不然。“诡辩”是为了让嫌疑人掉入逻辑陷阱,拼命让自己说出的话符合逻辑,但这种举动反而会让他们越来越被动,以至于露出越来越多的马脚。 徐戡明白这个道理,钱闯江却是个门外汉,一听花崇说“有点奇怪”,就开始皱着眉思考。 花崇趁机道:“他其实没有死?” “他死了!”钱闯江斩钉截铁道:“他早就死了!” “如果我是你,我会希望他还活着。”花崇说。 “他活着还是死了和我有什么关系?”钱闯江开始变得焦躁。 “他是你的朋友。” “我没有朋友!” 说完这句话,钱闯江便不再回答花崇的问题。 ?? 离开审讯室,花崇神色阴沉,立马叫人带来袁菲菲。 袁菲菲精神萎靡,一副半死不活的模样。 “你和钱闯江是什么关系?”花崇问。 一听这个名字,袁菲菲慌张地张开嘴,眉眼间净是不安。 “他知道你在阳光幼儿园的遭遇?你把什么都告诉他了?” 袁菲菲愣了几分钟后,惨然地笑了笑,颤抖的双手抓住头发,喊道:“他都说了?他承认了?他……他怎么能这样?他答应过我!他答应过我的!” 张贸赶紧上前,将她制住。 花崇厉声问:“他答应帮你烧死陷害过你的小孩?是不是?” 袁菲菲目光空洞,重复自语:“为什么要承认啊?为什么要承认?我不会把你供出来……你说过要帮我的……” 花崇心中发寒,待她情绪稍有缓和时,再问:“除了钱闯江,还有没有其他人和你接触过?” 袁菲菲像听不懂似的,“其他人?没,没有其他人了。” 花崇闭上眼。 毫无疑问,钱闯江承担了所有可能暴露自己的工作,并且愿意为邹鸣顶罪。邹鸣藏在他的身后,根本没有亲自接触过袁菲菲。 “我没有杀人。”袁菲菲抱着双臂,肩膀正在发抖,眼泪涌了出来,“我不知道他会杀了周良佳他们……他只告诉我,把他们三个引到没人的地方,没有说过会杀了他们。我,我真的不知道!” ?? “袁菲菲?”邹鸣语气平平地重复刚听到的名字,“她不是三名死者的朋友吗?抱歉,我听说过她的名字,但并不认识她。” 他事不关己的态度令人窝火,而事实上,与他同在一间警室的刑警们并不能对他做什么。 “我已经说过了,我只是和同学一起来洛观村旅游,我没有想过会发生这样的事。”他缓声说:“也没有想过自己会因为没有不在场证明而成为嫌疑人。我不认识死者,没有杀害他们的动机。” 花崇与他视线相交,他眨了眨眼,却没有撤回目光。 “我向你的母亲了解过,你是她的养子,11岁之前在楚与镇的孤儿院生活?”花崇说。 “嗯。我自幼没有父母。” “你待过的那所孤儿院说,你是10岁才到那里。以前呢?以前你靠什么生活?” “拾荒。”邹鸣说:“太小的事我已经记不得了,不知道亲生父母是谁,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丢弃我。自从记事起,我就和一群拾荒者生活在一起。他们去乞讨,我也去乞讨。” 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眼中毫无波澜,完全不像是在撒谎。 花崇吸了口气,“过惯了拾荒的生活,还会去孤儿院寻找庇护?” 邹鸣笑了,“难道苦日子过久了,就不想过一过好日子?况且我知道,拾荒的孩子永远不会被好心人收养,因为我们看上去太脏了。但孤儿院的孩子就很有可能去一个不错的家庭,要么领养,要么寄养。我运气不错,没在孤儿院待太久,就遇上了我的养母。” 这倒是个没有多少漏洞的回答。 “你去过羡城吗?”花崇又问。 “羡城?”邹鸣想了想,“去过,不过是很久以前了。楚与镇离羡城很近,孤儿院的老师带我们去秋游过一次。” “跟随邹媚一起生活后,就再没去过了吗?” “没有。羡城没什么可去的。” 花崇舌尖不动声色地磨着上齿,心中盘旋着很多问题。 邹鸣显然已经做过无数次自我暗示,才会自然而然地将谎言当做真话说出来。 他与钱闯江是否有某种约定? 钱闯江是不是知道他的全部秘密? 钱闯江为什么愿意帮他? 他知不知道钱闯江的决定? “以前来过洛观村吗?”花崇问。 邹鸣仍是摇头,“这是第一次。” “听说过七氟烷?” “那是什么?” “一种麻醉药。” “抱歉。我不清楚。” 邹鸣就像一座坚固的壁垒。花崇摸了摸下巴,突然道:“上次我们在红房子处遇上时,你买了一个木雕果盘,我听说你想把它送给邹媚?” “嗯。”邹鸣点头,“做工不错,她应该会喜欢。” “我劝你把那玩意儿扔掉。”花崇痞笑一声,露出八卦而市井的一面,“你住的农家乐就有纪念品卖,品种没有红房子多而已,但起码不晦气。” 邹鸣皱了皱眉,“晦气?” “你不知道?”花崇往前一倾,刻意压低声音道:“来洛观村玩了几天,没听说过洛观村十年前发生过的事?” “听说过。”邹鸣说:“村边的小学烧死了几个孩子。” “那红房子和老村小离得不远,你没注意到?” “但也不算太近。”邹鸣似乎不太想聊这个话题,“大家都在红房子买纪念品,说不上晦气不晦气。” “你们啊,年纪小,单纯,最容易被人骗。”花崇“啧”了一声,“你看有中年人上那儿买纪念品吗?全都是你们这些屁大的小孩儿。要我说,那老板也是缺德,专门坑年轻人的钱。那些沾了晦气死气的东西买回去还行?不是祸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