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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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孩子,谁对他是真心实意的,他是能感受的出来的。 “对。”万幸摸了摸万志高的头,“jiejie也有点事情要和胜利哥哥说。” * 秦家就有电话,但是电话更多是沈荣思用来办公的,万幸想着再带着万志高出去转一转、玩一玩,便直接出去打了。 现在电话费也便宜,加上往万胜利那边打也花不了多少钱,姐弟俩收拾了一下,便出了门。 万志高来北京之后,实打实的,这还是第一次单独跟着万幸出来逛街,当下就开心的不得了。 他是个外向的孩子,但是万中华本身就很忙,陈晓白下了班之后也基本都到了晚上,也基本没时间能聚在一起的。这一次出来,万志高可算是开心坏了。 “jiejiejiejie,风筝!”万志高兴高采烈的指着一旁的风筝说道。 乡下的孩子其实自己就会做风筝,但是他们不知道做风筝用的纸是特殊的纸,用普通的报纸或者是牛皮纸的话,太沉根本就飞不起来,所以往往到最后,都会成为一个质量特别好的纸飞机。 万幸看了一眼,想了想,说道,“现在还没有放暑假,买了风筝的话,咱们不好保存,如果风筝破了,到时候就不能用了,浪费钱的。” 万志高闻言特别上道一点头,煞有介事的说,“那我们就等放暑假的时候再买吧,买一个崭新的。” “弟弟好乖。”万幸笑眯眯的捏了捏万志高的小脸蛋儿。 “对了jiejie,你们是不是马上要期末考了呀。”万志高牵着万幸的手,一边转悠一边问道。 “嗯。”万幸点点头。 万志高眼睛一亮,说,“我们老师说,要是这次能考的很好的话,排名第一的小朋友就能领到一个小红花了。” “那你就加油。”万幸笑了笑。 万志高的成绩特别好,但是据万幸自己观察,发现万志高似乎对理科那一块的东西情有独钟。 文科他也会,但是能考高分几乎都是她在旁边逼着学的——直接死记硬背,并不太懂得转换文字用词,和万志高这本身就很灵光的小脑袋瓜十分不匹配。 想到万志高三四岁的时候,没有老师教就会做加减法的事儿,万幸摸了摸下巴,觉得家里八成要出一个小神童了。 过阵子,要是有机会的话,倒是可以和陈晓白商量着,问问看这年头没有有什么数学竞赛,或者是奥数班之类的东西,可以给万志高上一上。 到了地方,万幸便给了万志高十块钱,让他在邮局对面的,十分钟之后再过去找她,因为和万胜利估计一时半会儿的说不完。 电话那边是打到了万胜利学校去的,他现在是高中老师,直接住在学校分配的教室宿舍,宿舍楼下就接的有电话。 没一会儿,万胜利的声音便从对面响了起来,听起来挺高兴,喊了声,“宝丫?是宝丫吗?” “胜利哥哥是我。”万幸‘嗯’了一声,说道。 万胜利高兴的不得了,一叠声的问万幸在北京过的怎么样,还习不习惯。 万幸好脾气的一一应了,时不时的会分出些目光去看看马路对面的书店里面的万志高,见他沉迷书籍也能放心点。 聊了一会儿,万幸才说道,“对了胜利哥哥,你之前是不是问贺知书这个人呀?” “对,对对,是他。”提起这个名字,万胜利也有点头疼。 他说道,“贺知书和你金凤jiejie现在在一个学校,还在一个班里,听老师的意思是,金凤现在已经不怎么能看得进去书了,上课的时候总开小差,课程落下了好一段,上讲台答题半天也写不出来答案,他担心再这么下去,金凤恐怕都考不上高中了。” 万幸抽了抽唇角,“这么严重?” “可不是吗……”万胜利老深沉的一叹气,“这个贺知书同学,我也去他们学校看过,成绩特别优异,长得也斯文,身上穿的衣服什么的也都很干净,而且还是保姆接送的……咱们镇上也不知道是啥时候来了这么一个孩子。” “不是咱们那的人。”万幸挠了挠脸,乐了,“贺知书是贺知洲同父异母的弟弟,我帮你问过了,他们家的孩子,基本到了岁数之后,都会被丢到乡下或者是军队里头练几年,然后再回家。” 早年间其实基本上是丢军队的,但是最近战事也没那么频繁了,而以贺知书的岁数,也是绝对够不上进军队的年纪的,便只能给扔到乡下去了。 只不过也不知道贺知书他爹是怎么想的,丢了两个儿子,还全都给丢到石桥村去了。 贺知书正是上学的年纪,在村里没住几天便去了镇上的学校,还给配了个保姆,万幸摸了摸下巴,觉得这也不像是常规cao作啊。 ——毕竟当年她看见贺知洲的时候,这人可惨的不得了,绿色军装配着一根吊起来的残废胳膊,还上去跟着人贩子干架,最后掉进湖里被他爹给捞起来,都快没个人形了,惨的简直是不忍直视。 听见万幸这么一说,那边的万胜利了然了,说道,“是知洲哥的弟弟啊?” 他岁数比贺知洲要小一岁,是得喊哥的。 万幸点点头,“嗯呢。” 然而那边,万胜利又重新陷入了新一轮的悲伤,“要是这样,那就怪不到人家小贺身上去了,但你说说,这金凤怎么就上课开始不听讲了呢……” 万幸瞅瞅唇角,心里觉得,有一句话她也不知道当不当讲——怀春的少女,总是容易造成学习退步的啊。 可这话要是她跟万胜利说了,那就没什么意思了。毕竟她也不在那边看着,哪儿会知道两人是怎么相处的? 再说了,降低成绩的就万金凤一个人,人家贺知书成绩可还好好的呢。 半晌,万幸摸了摸鼻子,问道,“那个,哥,你知道,是他们班所有女孩儿成绩都降了,还是就金凤一个人降了吗?” 听万幸提起这个,万胜利还真就想了想,最后认真的说,“听他们老师的那个意思,是所有小姑娘都降低了。那次我过去,也是他们的老师担心是不是上课讲的太难,他们听不懂,这才找我过去想研究一下教材的。” 这样啊。 这万幸就懂了。 镇上上学的小姑娘年纪基本都偏大,本身十二岁初二,但可能十四五岁的都有,一群灰头土脸的孩子们中间,突然出现了一个锦衣玉食,浑身干干净净,连指甲缝都是洁净的一个小公子,任是谁都得多看看,想着做一个飞上枝头的美梦啊。 都怪年代催使人早熟啊,万幸感叹。 “这样就没事儿了,这不,夏天来了,花都开了嘛。”万幸摆摆手,笑眯眯的安慰着那头的万胜利,说道,“你就不用太担心了,过一阵子就正常了,你要是实在担心的话,初三毕业之前,你再给金凤补补课就是了,大不了给她划一下来年的考题,你现在不是也要负责这一块了吗?” 万胜利带的是高中生,所以对初中的题材必须要吃的很透,才能更好的了解学生的基础,划分初中升高中的考题,对他而言也是分内的工作了。 万胜利听见这话,当下就是一愣。 也不知道是怎么的,家里发生点什么事情,他第一个找的,不是他父亲,更不是奶奶和几个叔伯婶子,而是会选择万幸。 冥冥之中,似乎有什么他看不见的东西在影响着他,催眠他说,只有万幸才能给他一个正确的答案一样。 毕竟,万幸也的的确确的,帮他做过人生中几次,于他而言,甚至会改变他一生命运的决定。 比如,破釜沉舟,劝他去上大学。 闻言,万胜利特别郑重的点了点头,沉声说,“好!” 万幸:“?” 她刚才是说什么了吗?怎么万胜利刚才有一瞬间给她了一种即将要慷慨就义的错觉? 作者有话要说: 万宝丫:历尽千帆过,片叶不沾身。 轮到自己:嗯?你说什么?喜欢我?谁?谁喜欢?喜欢谁?我?我谁都不喜欢。(参考马什么梅) 男主:我恨! 第108章 【一更】 满脸疑惑的万幸结束了这么个话题, 继续和电话那头的万胜利聊起了家里的一些事情,并且得知,万忠军居然真的再婚了。 其实从他们自打石桥村离开之前, 村子里就已经有乐些许的风言风语, 说是大队上的一个女知青和万忠军的关系不清不明的,带着些瓜葛和暧昧,但是当时他们已经住在镇上的家里了,平日里也实在是没什么交集。 加上老太太在家里都还没有发话, 自然也轮不到他们去管这事儿。 再者, 万忠军今年好歹也都快四十的人了,自己的什么事儿, 他总得自己能给掂量清楚的。 只是没想到, 万忠军居然和那个女知青在一起了。 万幸不由问道,“是谁啊?” 那头万胜利的话音变的轻了一调度, 支支吾吾了半晌, 才吐出了一个名字,“是于洋洋。” 万幸在脑海之中搜刮了好一会儿这个名字,终于想起来了此人是谁——七八年最后那一批去往石桥村中间的知青当中的一个,岁数好像也就在十四五岁上下, 长得很漂亮, 头发乌黑,脸蛋儿也白。 但是她现在才多大?十九还是二十?嫁给万忠军了? ——再说了,于洋洋当时不是对谭睿有心思的吗?当时几个女知青里头,喜欢谭睿的好像不在少数啊。 说好的这个年代车马邮件都很慢, 一生只够爱一个人呢…… 万幸脸都皱成了一团, 说道,“她的岁数……” 万胜利显得更不好意思了, ‘嗨’了一声过后,说,“这也没办法的事情,于洋洋很得金凤喜欢,金龙又一贯听金凤的,再者说了,她又怀了我爹的孩子……总不能让人家一个姑娘……那啥……” 剩下的万胜利没说,但不用说万幸也大概知道是什么了。 渣了姑娘没法跑,更何况还是个大老爷们,一个村子里的,不娶了她,谁都没面子。 万幸:“……” 这二房一家,可真是上辈子张敏静欠的债啊。 半晌,她揉了揉眉心,说道,“那你是什么意思呀?” “想着让你去和三叔那边说说。”万胜利的声音再电话里听起来有些模糊,这年头的线路并不太好,偶尔会有些‘呲呲啦啦’的声音,万幸仔细的听着,才分辨出了对方是想着,让他们一家,等到了暑假的时候,能回去喝个喜酒。 但是为什么万胜利不直接跟万中华或者是陈晓白说? ——他不敢。 万幸电光火石之间就想到了这其中的关键。 虽说在农村里头,死了爹妈之后,再娶再嫁都是常事,可那更多都是孩子年幼,家里一个大人撑不住,需要两个忍在一起搭伙过日子的情况下。 而现在的万金龙和万金凤也都十几岁了,万胜利更是已经大学毕业,成了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别说是工资丰厚,每个月工资发下来之后,都会上交一半的给家里面,弟妹的功课也都是他一直在辅导着的。 再娶一个,完全就没什么必要。尤其是娶得还是一个经常需要吃同是知青伙伴伙食的,一个干什么什么都不成,空有一张漂亮脸蛋的小知青。 这种情况下,要么就是万忠军人到中年觉得一切都稳妥下来,又开始故态复萌,不想做一个老实人了。 要么,就是万忠军真的和这小知青情投意合,俩人互相看对眼儿真的搅在一起去了。 不过就目前的情况——大概并不是这个样子的。 万幸摸摸下巴,想了想说道,“好吧,等我爸爸回来了,我告诉他。” 万胜利那边终于松了一口气。 把万志高从书店叫 回来和万胜利又继续聊了一会儿之后,小家伙整个人都开心的不行,兴高采烈的和万胜利分享着他在北京之后的所有见闻。 万幸从前是苦过去的,因为自小就在孤儿院长大,没有新衣服,没有新头饰,就连洗澡都可能两三天才能洗上一次,指甲里面也经常有厚厚的泥垢。 而那个时候,两千年城里的小学已经有了相当明显的阶级区分,会根据一个孩子的穿着和整洁程度划分出他们喜欢玩的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