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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街口屠户家的小儿子,都喜欢拿着木棍与家里的大鹅搏斗一番,模仿他斩妖除魔。可以说是无数中二少年的第二偶像。 当然,多年在偶像排行榜上蝉联第一的,还要数云栖君了——他比魏旌好看。 叶怀遥以为容妄看他的传记,最起码应当是对魏旌有些憧憬的,现在听他的口吻居然还很嫌弃似的,奇道:“为什么?” “忠肝义胆,心怀天下,最终带着他的心上人一起殉道而亡。” 容妄眼角弯弯,脸上的笑意却怎么看怎么凉薄:“这种人的心中只有天下公义,‘情’字能占的分量太少,若是他一生专心追求大道,尚可称一句佩服,但若说他真能喜欢上什么人,却是不配了。” 因为哪怕是对再心爱的人,他都注定了不可能一心一意,无论是谁,都要排在他所谓的“正义”之后,迫不得已的时候成为牺牲品。 或者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慷慨热血的大侠,也是个残忍无情之人啊。 “要换了我,就并无那般胸怀了,心中只盛得下一个人一件事。” 容妄笑了笑:“我的心上人,就是将这世上万物加起来,都没半点比得过他,哪怕是杀尽天下人也想要他活下去,怎舍得带他一起死呢。” 他这番言论,只把目前本质上还是风华绝代单身狗的明圣听的一愣一愣,问道:“你有心上人?” 这么小的孩子——他果然没猜错,不是生来奇葩太早慧,就是被人给穿越了。 容妄“嗯”了一声,不动声色地道:“有,还跟他说过这话,但是他不喜欢我,听不进去。” 叶怀遥感觉这话好像在三观上哪里有点问题,但又似乎很有道理的样子,想了想还是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慢慢磨,不用急。” 容妄含笑道:“是这样。我都习惯了,没关系。” 两人一番掰扯,不知道怎么就把话题说到这里来了,叶怀遥还忙着,也就将动员早恋少年习武当大侠的事忘到了脑后,看药被端了过来,便匆匆又去了前厅安排其他事宜。 叶怀遥带回来的那碗草药简直能苦的人撞墙,端碗的小厮屏住呼吸将药碗端进房里,当看着容妄面不改色一饮而尽的时候,简直怀疑对方根本就没有味觉。 他端着碗下去,容妄低头,凝视自己修长的十指,袖口指尖,尤沾着那股清苦的药香。 他轻轻摩挲了一下自己的手腕,回忆那里被叶怀遥握住时的错觉,眼睫垂下,目中漾起柔情,唇边却是一缕苦笑。 他很少这样主动触碰自己——动手过招不算。 穿过将近千年的光阴,多少风雨兼程,血泪分离,兜兜转转,终于又走到了今天。 这无数次在梦境中想象渴盼的场景,虽然是建立在身份的伪装之上,但能稍稍眷顾片刻,也是好的。 他不敢放任自己痴心贪求,但又敌不住心里那一点的念想,因此惶惶不安,患得患失。那人的名字在舌尖心底翻过来调过去的徘徊,剐的胸腔里面抽疼,也舍不得放下。 叶怀遥啊,唉,叶怀遥。 ——被他心心念念的那个叶怀遥,要去逛青楼了。 那胖子所说的青楼就在邻城,名叫花盛芳,在西北一带大大有名。 这个地方民风粗犷,无论男女,大多都身材高大健壮,穿着打扮也较为朴实。街头巷尾的饭庄铁铺不少,娱乐场所就非常有限了。 花盛芳就是方圆百里之内最大的青楼,几位有名的花魁艳姬都在这里挂牌接客,说一句西北边陲的颜值担当聚集地都不为过。 久而久之名声打响,除了当地百姓,也有不少外来的旅人慕名而至。 眼下正是华灯初上之时,花盛芳开门迎客,来来往往英雄侠士、达官贵人络绎不绝,热闹非凡。 叶怀遥穿了身雪青色的江绸夹衫,头发以金冠束起,手持折扇,腰悬玉佩,活脱脱一副纨绔子弟的风流模样。 容妄则做小厮的打扮,跟在他的身后,两人从马车上下来,踏入花盛芳的大门。 叶怀遥这回没带面具,他这般的风姿品貌,自然是甫一露面,就成为了焦点人物。 “快看那位公子!生的好俊!” “啊,他、他是谁?” “以前从未见过,天下竟还有人能生成这样!” “嘘,他走过来了,刚才那一眼,是不是在瞧我?” “我看你是发梦了罢!你站在我身后,又没我个头高,公子怎瞧得见你!” 一传十,十传百,叶怀遥几乎把整楼姑娘们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二楼的众位美姬提着裙子挨挨挤挤地张望,差点掐起来。 终于有人悄声说道:“姐妹们别吵了,那位公子真仿佛在往咱们这边瞧呢!” 这句话让姑娘们静下来,低头一看,却见叶怀遥果然止步,站在一楼厅中煌煌的灯火之下仰起头来,那俊美绝伦的面容更加不可逼视。 他一双春水般的眉目温润含情,顾盼之间粲然一笑,周围的争执笑闹一下子便没了声息。 所有人都觉得对方好像是在看着自己,那笑容中的柔情动人心魄,让一个个见惯了风月的青楼美人竟然都局促起来。 她们不自觉地扯扯裙角,抚抚云鬓,生怕身上的哪处不得体展露在这样一个谪仙般的人物面前。 在一楼迎客的老板娘名叫万娘,三十上下的年纪,想是因为经常在风月场里打滚的缘故,她眉梢眼角浸润一种精明的风情,相貌倒是颇为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