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穿到亲子鉴定中心[穿书]在线阅读 - 032 蔷薇

032 蔷薇

    田穗初次来到孙家打工的时候, 就收到了一个干净利落的下马威。

    这是一个少女的闺房, 桌子上摆放着不少插花花瓶, 是日本陶艺的欧式复古树脂花瓶。里面点缀着三色堇,勿忘我, 还有风信子等鲜花。香味很浓烈, 有种醉人的馥郁。

    衣柜里都是漂亮的各种名牌大衣和包包, 光是gucci的斜挎就足足有二十多个。

    田穗从来没见过这样漂亮的房间, 不经看走了神,于是乎……她碰倒了一个花瓶。

    “哗啦……”

    珐琅彩的花瓶碎了一地。

    响声惊动了房间的主人孙蔷,孙蔷提着裙子, 踩着淑女风格的小皮靴跑了上来, 就像一位公主那样——

    哦,请她收回原话, 孙蔷发火的时候根本不像是个公主。

    她抬起了曲线优美的隔壁,用她那高贵的手——狠狠扇了她一巴掌!

    田穗的脸上顿时火辣辣地疼, 浮起了五根手印。

    而孙蔷嫣红的唇, 配上绯红的脸色, 显得桃花般艳丽无比。

    但是这张嘴吐露出来的都是恶毒的字眼:

    “笨蛋,我让你进我的房间了吗?!”

    田穗捂着脸颊, 忍着眼泪,她的牙齿几乎咬破了下巴,这都是屈辱的表现。

    孙蔷看她这副样子, 更加耀武扬威了:

    “去把碎片给我捡起来, 捡不干净就给我舔干净!”

    田穗深深吸了一口气。

    袖子里的手指已经紧紧握成小拳头。

    孙蔷还不依不饶:“愣着干嘛, 去捡啊,别以为你是你妈推荐进来我家的,就能站着不动吃干饭!”

    mama……

    田穗的拳头一节一节松了开来。

    就像一点一滴地抛弃尊严,只剩下赤果果的“苦涩”两个字。

    ——她的mama还在住院化疗,看病需要很多钱的,她,不能丢掉这份工作!

    于是她弯下了腰,去捡地上的碎片。

    却冷不防地,被人从后面踹了一脚……

    ***

    这是a市的一栋别墅里早上发生的事情。

    别墅的主人姓孙,是个跨国企业的ceo,打人的姑娘是他的侄女孙蔷,也是整个孙家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大小姐。

    有一种职业叫做保姆,适合手脚勤快,身家背景干净,又没什么文化的女人做。田穗的母亲就是一个保姆。

    田家母亲年轻的时候,曾在孙家干过八年的保姆,深得孙家人的信任。后来她服侍的那对夫妻因为空难死去了,她还带着主人家的孩子去了另外一个孙家,哺育了那孩子一段时期。

    如今,那个孩子长大了,就是今天扇了田穗巴掌的孙蔷。

    而田穗刚刚从乡下过来,还没找工作呢,母亲就被查出来乳腺癌需要紧急切除。为了给母亲尽快手术,她厚着脸皮向母亲的东家孙家借钱。孙家借是借了五万的手术费,但要求她留下来,继续她母亲之前的保姆工作。

    哪知道田穗的到来彻底惹怒了孙家大小姐孙蔷。

    原因是田穗长得比孙蔷好看。

    孙蔷的性格十分小气量,她讨厌任何长得比自己漂亮的女孩。

    今天这样的“捡碎片”只是田穗受虐的一个片段而已。后来 ,即使田穗离开了孙家,也没能逃过孙蔷的迫害。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这一次,田穗的悲剧止于这个晚上。

    ***

    林玲穿了。

    穿过来的时候,田穗正在发烧。

    白天的事情已经通过田穗的记忆传导了过来。

    其实书中的田穗并不是个受气包子,她十五岁的时候还拒绝过给有钱人站台卖惨呢!只是她把那个母亲看的太重要了,所以母亲一生病,她就愿意卖身进孙家给母亲治病。

    实在是情非得已,出于一片纯孝。

    然而看了看伤口——这就过分了啊。

    孙蔷踹了田穗一脚,玻璃碎片扎进了手掌心里,一片斑斑血迹。

    这丫头实在太清贫了,割破了手,也不知道去医院处理一下。

    看,这下伤口化脓了吧。

    林玲翻下了床,找了找田穗的包包。

    是空的。

    翻来翻去只有几毛钱。

    靠,这林家是喝人血的资本家吗?!一分钱也没有给田穗?!这让她一个孤零零的女孩子怎么过日子?

    林玲丢开了包包,现在不是抱怨的时候,她得赶紧处理一下伤口才是,要不然手上留下难看的疤痕就倒霉了。

    身上没钱,好在田穗还有一部智能手机,她翻出了包包,做了个实名认证,就从借呗里面拿出了一千元。

    就用这笔钱做她的项目启动资金吧!

    ***

    夜晚的寒风刺骨。

    林玲开启了高德导航,沿着绿化带一直往下走。

    这段路不算很长,但是足够她整理一下故事的开头剧情了:

    故事的开始远远不是现在,而是田穗已经无法参与的22年之前。

    事情要从眼前的孙家说起。

    孙家是当地的名门望族,孙老爷子早年开创了孙氏的金融帝国,专门做跨国生意,家中的资产足足有二十个亿,是当地的纳税大户。孙家院子里还停了一辆别克,车牌号是:88888,这是当地政府奖励其纳税政绩所赠。

    孙老爷子六十大寿以后,就携着小儿子孙启农去了美国安享晚年,而国内的生意则丢给了大儿子孙启政照顾,也就是孙蔷的父亲。

    本来孙家诸事顺利,但是一场灾难从天而降——

    22年之前,1994年的一天,孙启政夫妇两个从美国坐飞机回国。飞机在降落的时候遭遇强烈风切,飞机冲出跑道,机毁人亡,孙启政夫妇也不幸罹难。

    孙启政夫妇身后只留下了一个小女儿孙蔷,当时夫妻双双身亡,家里的别墅中只留了一个保姆照顾女儿,这个保姆就是田穗的母亲——李白英。

    东家夫妻身亡,这本是一件很不幸的事情,但是接下来李白英保姆的一系列cao作让人大开眼界。

    说起来,李白英也是个苦命人。

    她的三女儿田穗和孙家的长孙女孙蔷同岁,两个孩子只相差了一个月出生。但是出生条件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李白英是个农村穷苦人家的媳妇,她的三女儿田穗是超生户口,因为田家没有儿子,李白英丈夫就逼着她一直生,直到生下了这第三个女儿。

    这时候,家里养不活这么多女儿了,丈夫就逼着她把小女儿送出去。

    文中有一段话写的很是深刻:

    【……在这些偏远的地方,生儿子,是每个农村家庭的头等大事。没有儿子,你就会被周围的街坊邻居看不起,没有儿子,人家就会欺负你没有后。女儿可以养得不好,反正那也是祸害别家人,儿子不能不养好,因为儿子是自家人。】

    就在这种封建又可笑的观念之下,生儿子几乎成了一种军备竞赛。

    谁家生的儿子多,谁家老子就能抬着头走路。

    谁家生不出儿子,媳妇就是丢人。

    可笑的是,实际上大部分家庭都是儿子生的越多家里越穷,穷的败光了家底。老太老头都活不下去,被“儿子们”丢进山里自生自灭去了。

    他们生的是儿子吗?

    不,他们只是想家里多一个靠谱的劳动力,因为女人干的活没有男人多,所以生女儿也就意味着没有劳动力,这才是“男女不平等”的根本——

    贫困,就用廉价劳动力去脱贫。

    ……好了,歪题了,抨击那些糟粕的事儿留给专业的作者去干,她要做的是弄清楚这掉包女儿的事情怎么发生的:

    话说,李白英的丈夫让她送走小女儿,李白英不敢不送,可是山沟沟里的,除了买不起老婆的光棍,谁愿意要一个别人家的小孩呢?就是送给老光棍,指不定十几年后闺女就被人家糟.蹋了。

    李白英实不忍心送出小孩,就干脆把女儿带到了城市来,一边哺育孙家的孩子,一边干保姆的工作。

    孙家的主母是个厚道的女人,她知道李白英这次带着女儿一起来城里工作的,就说不如把她的孩子也接到家里来住,两个小姑娘也能做个伴。

    哪知道,主母的一番好心思后来就成为了事情的导火索。

    事情发生在孙启政夫妇出事之后。

    忽听闻噩耗,孙老爷子和老太太在美国哭晕了过去,孙家的二儿子孙启农立即赶了过来收拾哥哥的后事。

    到了哥哥的家里,孙启农就听到了孩子的哭声。

    当时沙发上,李白英正在哺乳自己的小女儿田穗,但是孙启农以为这个保姆在给哥哥的女儿孙蔷喂奶。

    孙启农认错了孩子,就一把抱过了田穗哭了起来,说二叔来迟了,让大侄女受苦了。

    ——孙启农上次见到侄女还是她半个月大时候,如今孩子都快半岁大了,他根本没认出来这到底是哪家的娃娃。

    但是看到孙启农痛哭流涕的这一幕,李白英就此生出了别的心思:反正她的小女儿是要送出去的,那么送哪家不是送呢?干脆就将错就错,把自己的女儿伪装成了孙家的孙女儿,任由孙启农抱走了。

    回头,田保姆又把孙家的正牌孙女孙蔷偷偷送了出去,就此完成了“换女成凤”的计划。

    于是,含着金汤勺出生的孙蔷变成了普通的乡下女孩田穗。

    而田保姆的亲生女儿田穗,则成为了高门孙家的掌上明珠——孙蔷。

    这就是故事的开端。一个搭错车的故事,也是田穗的前半生悲剧来源。

    她来到这里的任务,就是要把两个姑娘的身份换回来。

    当然,除了调换身份,这本小说里面还有其他的事情可做的,这个以后再说。

    这么一路思考着,她已经走到了绿化带的尽头。

    路边上停了一辆车,她不自觉多看了一眼,世爵c12嘛,还真够罕见的。

    这时候,车门打了开来,走下来一个男子。一米八五的个头,俊朗过人的颜值,就连她这种看惯了小说中各种逆天俊男美女的人,都情不自禁多看了几眼。

    按照她的工作经验来看,这帅哥应该是小说中某个有名有姓的人物。

    要不然,作者也没必要设置一个开着世爵轿车的男人出现在孙家附近。

    正想着他是男一,男二,还是男三,对方却开了口:“小姑娘,你知道这附近有没有一户姓孙的?”

    声音郎朗,斯人清俊优雅。

    林玲情不自禁带了几分好感:“知道啊,我工作的那户人家就姓孙。”

    但是对方的目光登时变了,不再是硬邦邦的问路语气:

    “那你叫什么名字?”

    林玲忽然察觉到了什么,再看了看他的目光,分明面孔是陌生的,但是这种眼神实在是格外的熟悉。

    来,对个暗号:“拍照怎么拍?”

    男子款款道:“面部,背部,左侧,右侧,正面,反面。”

    很好。

    咱法医的拍照方式就是如此与众不同!(专指……台上。)

    林玲确定了:“师兄?”

    “师妹。”

    他乡遇故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