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百年之计
笑着笑着,他慢慢停了下来,缓缓闭上眼睛,好像陷入了回忆当中,用呓语一般的声音说道:“一百多年啊,一百多年前的那场战斗,到现在还记忆尤新;那时候的我,还只是一个年幼而弱小的魔族王子。” “我清楚的记得那一天,我正在外面练习,那个太监生物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他的后面还跟着一辆车子,那个车被一种叫驽马的生物拉着。” 羊角大王平时是个很冷酷的魔,但今天他变得特别的话多。或许,压抑了一百年,让身为恶魔的他也难以忍受吧。 “我第一次见到驽马啊!那种四条腿的强壮生物,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把我吓了一大跳,我当场就拔出剑跟它搏斗,没想到它是那么的脆弱,一剑就被砍死了。他的死亡,吓得那个太监生物立刻就跪倒在地,身体瑟瑟发抖,口中高喊着:‘阎王老爷不要杀我,我是太监,我是老佛爷身边的太监,你不要杀我’。” “当时我听不懂他的话,但是我知道他是一种名叫太监的生物,而且他特别害怕我!于是他就成了我生涯里的第一个战利品,连同他那辆车上的所有物品,都成了我的战利品。” 跪趴在下首的小恶魔同样瑟瑟发抖的听着羊角魔王讲述着那些过去的秘辛,他不知道自己听到这些话,事后会不会被魔王大人灭口,但他不敢打断魔王的话;听魔王的秘辛不一定会死,可是打扰了魔王的兴致,那就马上必死无疑。 “后来,通过法师的灵魂交流,我才知道,这种太监生物来自一个叫清的地方,那里地大物博,物产丰足,同时生活着几万万跟他一样的太监生物,几万万啊!想我魔界诸族加起来才多少生灵,哪怕再算上地面上的精灵族还有他们的诸多奴隶种族也没有这么多啊;这个清,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 “更神奇的是这几万万太监生物的主人,他们的主人是一个叫老佛爷的雌性生物,这个雌性生物非常霸气,同时向诸天万界宣战,有八个强大的敌人集成联军进攻清,清虽然一开始战败了,但依然不放弃,不远万里退守到了一个叫西安的大后方,继续指挥前线战斗。作为一个雌性生物,哪怕她只是弱小的太监,这种霸气都是值得我们尊敬的。” “可惜,这个太监通过时空漏d来到我们这边时,他们的战争还没打完,太监不知道他的主人老佛爷有没有取得战争的胜利。” 说到这里,羊角大王笑了,睁开双眼咧着大嘴又道: “不过不要紧,不管他们是赢是输,只要我们能能打开时空漏d,我都将率领我的军队去会一会那个老佛爷,率领我的军队去统治他们!这奇迹之地,只有我魔族才配拥有;被这群弱小的太监占据,实在是糟蹋了。” 又有些遗憾的道: “可惜啊,我的法师团用尽办法,也没办法构筑起连同那边的空间之门,甚至连当初太监穿过来的时空漏d也找不到,只能被动的等待着那边再次开启时空漏d。这么多年来,一年年的失望,我以为有生之年再也等不到了,没想到魔神有眼,居然在我正值壮年时再次遇到……” 说完,做了一个祈祷的姿势,似乎在感谢魔神的恩赐。魔族的寿命长达三百年,遇到太监时,他才是个二十多岁的小魔,如今一百多年过去,他的魔生才堪堪走了一半。 祈祷了一会,才又继续说道: “看看这些精美的瓷,还有这些漂亮的丝,以及这些线条优美的画;太监真是一种神奇的生物啊!他们战斗力比最纤细的恶魔还要弱小,寿命比地精还要短,却能创造出跟精灵一样美的物事;真是太神奇了。就是靠着这个太监和他的这些战利品,我才交得了不少高阶魔将,才讨了父王的欢心,才笑到最后得到了这片土地的统治权。” “一百年多年了,我终于有机会获得那片特产丰饶的土地,终于有机会将太监这个种群归于我魔族的统治之下,为我魔族创造出瑰丽辉煌的艺术品;让地面上那群自以为优雅实际上高傲无比的精灵们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艺术。”就像一个二十年前的馒头能引发二十年后一场血案,羊角大王似乎小时候被精灵的艺术品刺激过一般。 荒诞而漫长的独角戏唱完,趴在下面的小恶魔已经汗流狭背了,轻声说道:“不敢有瞒主人,新的这具尸体跟主人珍藏的尸体基本一样,只是只是……” 羊角大王不耐烦的道:“只是什么?还不快快说来。” 那小恶魔不敢再纠结,连忙说道:“只是新的这具尸体两腿之间有生殖器,跟主人珍藏的那个稍微有一点不同。” 羊角大王一看,果然如此,不过旋即又摇摇头,道:“都是太监,有没有生殖器,对我们威胁都不大,就算加上生殖器,这种太监的生物战斗力依旧弱得一踏糊涂。” 或许是讲出了深藏在心中多年的秘密,又或许是终于等到了期望多年的时空漏d,羊角大王的这会心情不错,都没有急着灭小恶魔的口;而是命令道:“传令,让法师团进驻发现尸体的地点,一旦时空漏d再次出现,立刻进行解析;既然这次漏d那边的太监丢下一具死尸,相信很快就会有下次。法师团三班连作必须日夜盯紧。” 没想到在羊角大王手上逃得一命,小恶魔连忙抹了把额头上的汗,领命离开了。 看着小恶魔仓惶的背影,羊角大王喃喃的说道: “我已经等了一百多年,不想再继续等下去了。” …… 叶谨瑜再次回到外面时,隔壁理发店,还有旁边眼镜店的人都在他门口窜头窜脑向里面张望。 看到叶谨瑜出现,他们立刻就走了进来,一边四处打量,一边问道:“叶老板,你这里发生什么事了,好像发生了大爆炸!” 叶谨瑜满脸吃惊的道:“是呀?刚才在隔间里面搬东西,就是听到外面爆了什么,吓了我一跳。”人生如戏,全靠演技。大家都知道是自己店里发生了爆炸,想瞒也瞒不过去,只能装糊涂,看能不能糊弄过去了。 “别是有人往你家丢雷管了吧!我早上看那胖子,不像是什么好人。”有人看到了叶谨瑜和恒盛老板的争执,所以好心提醒叶谨瑜,并且问他:“叶老板,要不要我帮你报警。” “依我看,八成是前几天那个叫警察来叶老板店里的人干的好事。”又有一个名侦探翻出了一条线索,这一带人都互相认识,平日里街坊邻居和和睦睦也出不了什么大新闻,前几天马志兵叫来警察一事,让左右邻居津津乐道了好几天;现在一出状况,立刻就有人将马志兵给挑了出来。 “那个人我知道一些,好像是涉黑的,并不是什么好人。叶老板,我看你还是报警吧,居然有人往你店里扔雷管,实在是太可恶了;这次还算好扔对了,下次要是万一没扔好,或者扔错了,扔到我们的店里怎么办?” 几人七嘴八舌的出着主意,门外看热烈的人越来越多,外面还有说喊道:“不要担心,我已经报警了。” 在市区发生了雷管爆炸这样的恶**件,警察很重视,不得来得很快,甚至还带了防暴和拆弹的专家。 带队的依旧是刘警官,一看到叶谨瑜,他就嚷嚷开了。 “小伙子,又是你;你自己说说,这是你这个星期第几次搞事情了?” 看着满脸嫌弃的刘警官,叶谨瑜不知怎么的,想到了上学时学过的一篇课文《警察与赞美诗》; 课文里的主人公苏比是纽约城里一个无依无靠、以天地为家的流浪汉。为了度过寒冷的严冬,苏比每年都会在最后几个月选择去蹲监狱,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犯罪,他不想去杀人抢劫或者犯情节比较严重的罪,所以他选择了混吃混喝、损坏橱窗、调戏妇女、扰乱治安、小偷小摸等情节轻微但又足以满足自己坐监狱的要求的行为;结果他都没有成功。最后,当苏比在看到别人弹音乐时,深受感动,决定重振自我时,却毫无理由地被捕,被判刑三个月监禁。 叶谨瑜跟课文里的主人公很是类似,想当初自己刚被骗时,一天都要跑好几次派出所,希望警察能注意到自己,然后帮自己找回那个坑人的老乡,但是警察却完全没当回事,每次都是态度和蔼的告诉自己已经记录在案,然后就没有了下文,甚至连自己的长相警察都没记住。现在自己意外发现了时空门,只想安安静静的闷声发财,没想到却接二连三的招来警察上门。 尽管一再表示自己是无辜的,但在闹市区发生爆炸事件这个事情太严重了;刘警官还是将叶谨瑜带到了警察局,爆炸事件必须要调查个水落石出,不然再自己辖区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刘警官也得吃不了兜着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