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小说网 - 修真小说 - 关于我和我的沙雕恶魔室友在线阅读 - 第147节

第147节

    恶魔小姐被从宅邸里冲出来的陌生侏儒猛地撞倒在地——那个侏儒同样是裹在袍子里,凭借自己矮小的体格溜出来的——

    恶魔小姐当作披风裹紧的制服稍稍往下松脱了一点,脑袋上的一对羊角暴露在空气中——

    亚巴顿指着她的羊角抖了片刻,又看到小恶魔分外眼熟的五官,标志性的焦糖色卷发,不禁倒吸一口凉气:“你没死?你也在这个世界复生了?”

    他惊怒交加地压低了音量:“达特妮斯?你怎么敢再出现在我们面前?”

    “你搞什么?”没有完整记忆的恶魔小姐只觉得莫名其妙,“别挡路!让我进去!我要去找达特妮斯大人!”

    【宅邸后方,隐秘出口处】

    伊莉雅开口,想嘲笑他如今虚弱可笑,被肮脏污染的黑色形象——呵,就连羽毛都在脆弱地晃动着,仿佛随时会掉落一般——

    但她几乎是瞬间就发现了,晃动的不是安格尔的羽毛。而是自己。

    她在无法抑制地发抖。

    是的,是的,聪明如伊莉雅自然明白,从她还没觉醒记忆时就明白,眼前的这个天使,他几乎没有任何弱点,也绝不可能被自己柔弱的外表所蛊惑——

    他是伊莉雅一系列称霸计划里,必须抹杀的最危险因素。

    伊莉雅太了解他了。她和天使先生从幼崽期时就一起接受教育,熟悉他的一举一动,直到后者被加百列招入了人间的近卫部才逐渐拉远距离。

    伊莉雅清楚,这只天使最可怕的,就是他什么都不在乎。

    他没有私心……他没有弱点。他的眼睛从来是透明的。他像是被世界隔离的影子。

    但这一次,堵在她面前的黑色天使却冷声说:“我有私心。”

    “据说,法则唯一无法容忍的罪过,就是背叛。而我必须把它逼出来。”天使先生慢慢凑近,手中的纯洁长剑仿佛闪着血光,“天使屠戮同族,应该算是背叛吧。”

    “……你要做什么……不,不不不不,你不能这么做!”

    伊莉雅一咬牙,就准备往回跑,她浑身颤抖,还试图用恐惧的眼泪去打动他:“你不能这样!我们——我们是同族!你疯了!”

    天使先生面无表情地挥下长剑。

    【警告,警告,天使安格尔】

    【请停止你的背叛行为……嘶……嘶嘶……】

    天使先生却一剑斩穿了伊莉雅的后背,剑痕穿破了血rou,从她的颈骨瞬间开裂到尾椎,大片大片的金色血液喷薄而出,像是在半空绽放的可怕鲜花。

    伊莉雅:“救……魔鬼……救……”

    她瘫倒在地。

    【警告……嘶嘶……警告……】

    天使先生踩住了伊莉雅的后背。后者身上的伤痕正因为智天使惊人的复原力而愈合。

    他再次举剑,剑尖在对方迅速的骨头上轻轻滑动。

    “法则,惩罚我啊?你该怎么惩罚?那我再划一次好了。”

    伊莉雅在他的脚下尖叫:“啊啊啊啊啊!”

    天使先生面无表情:“哦,难道必须要彻底杀了她,你才能想好你的惩罚措施?”

    【天使安格尔……嘶嘶……】

    “我挺好奇的。毕竟,我已经被你剥夺过一次姓名了。”

    天使先生话音刚落,就感到了一股极强大的阻力——他半插在倒地的伊莉雅伤口里的剑尖,被什么东西握住了。

    “够了。天使安格尔。说出你的目的。”

    伊莉雅之前趴伏在地,扣着砂石地面的右臂,突然以一个极为诡异的角度折叠过来,反手向上,握住了插在后背上的审判之剑。

    而脸朝地瘫在地上的金发女天使,她的头慢慢转过来,以肩膀依旧松垮着贴紧地面的姿势,像猫头鹰那样将自己单独的脸部对准了后背的敌人。

    那感觉像是个□□控的木制傀儡。

    转过来的脸孔依旧姣好,只不过那双眼睛只有眼白。

    法则又机械重复了一遍:“你逼我出来,有什么目的?”

    天使先生挑了挑眉,丝毫没有手软地将剑送得更深,直接扎穿了她的胸口,把这具属于伊莉雅的身体固定在地面上——反正有法则cao控,如今也死不了。

    法则继续用无动于衷的脸孔对着天使先生。

    “原来你的形象是《咒怨》啊。”他突然“啧”了一声,“咔咔转头不转身体什么的,你闲的时候看了多少日本恐怖片?”

    法则:“……”

    “请说重点,天使安格尔。”

    “重点就是——我在梦里和你谈过。”天使先生把剑固定好,又俯身去掐它的脖子,“为什么,要引起那些伪神明的a世界记忆?”

    法则面无表情。

    “这就是你的筹谋?天使安格尔?你要把我逼出来,因为我的错误而惩罚我?”

    天使先生同样面无表情地用了一句脏话打断它:“放|屁。”

    “我他|妈只是想和我的女朋友做|爱。所以你最好搞快点。”

    法则:“……”

    它木然的眼白动了动:“天使安格尔,你就是因为这样低俗而失格的原因,扬言要毁灭我……”

    “毁灭你?毁灭你轻而易举。”天使先生——嗯,作为一个冷漠的执法人员,他此时又掐脖子又拿脚踹还不忘补刀,远看就像一只在虐待无辜尸体的邪恶反派,“你在我的身上,已经形成了一套悖论吧?所以你出错了。”

    “你唯一的惩罚手段,就是剥夺存在。”他收紧了掐住法则脖子的手,“可我,从诞生之初,就没有名字,没有意义,没有存在——没有的东西,你根本无法剥夺。”

    从那个唤起他记忆的梦境开始,天使先生就隐约明白了什么。

    既然《世界起源纪实》是法则规定,可以唤醒世界a记忆的唯一媒介,为什么又有那么多根本没接触过这本书的异族觉醒?

    耶和华是因为神座的力量,苏珊是因为成为黑暗神明报复他的执念,但其他真正意义上被重置、新生后的神明们……

    呵。

    规定看书才能想起来的,不就是法则吗。

    当年,依照世界a的时间线,如果自己没有遇见恶魔小姐,一直躲在那个冰封的山谷里——自相残杀的神明们互相消耗,而赢得神座的,只会是真正意义上中立的自己。

    他本就是圣战的倒影。他也应是法则为新世界所准备的创世神。战争的影响愈大,他所拥有的力量就越强。

    然而,正因为是“倒影”这种极模糊的象征物,所以天使先生自诞生起就没有名字,没有名字,他隐藏的力量就永远不可能被那些神明们所觉察——也不可能被他自己觉察。

    天使先生猜,他本来就不可能拥有名字,法则只是需要一个与它性质相同的无机质观测存在,一个没有生命,存在透明,近乎虚无的创世神。

    但恶魔小姐是个变数。她给了他一个名字,于是影子有了生命。

    那之后,法则就在极力地抹除恶魔小姐这个变数——但很明显的,他失败了。

    影子不再是透明者。

    奉献出心的安格尔也不再符合它心目中的创世神定位。

    而对方说干就干,转瞬间杀遍所有残余神明的行为——令法则只能向耶和华奉上神座,介于安格尔做得太狠了,他把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神明全部杀光了,耶和华是唯一一个活着的。

    而等到了世界b即将接近世界a那个毁灭的结点,看着已经强大的天使先生,法则又试图去唤醒他曾经作为创世神的预备神力——远在爆发出恶魔小姐被绑架事件之前,天使先生每晚开始关于之前记忆的混乱梦境,就是它搞的鬼。

    然而,介于本世界的天使先生意志太过坚定(我只想上班摸鱼,被女朋友喂成猪,和女朋友谈恋爱,掌握世界关我p事),通过“做噩梦而已我吃点零食就全部忘光”的可怕排解方式,完全抵抗了法则的拼命暗示——

    而法则夜复一夜的梦境记忆提示,在没被天使先生理睬半点的情况下,阴差阳错地接连激起了一个个被安格尔斩杀时心有怨气的神明们记忆……

    再加上一开始就拥有记忆,耐心在布局的苏珊一番刻意拉拢诱导,《世界起源纪实》又在她的手上,自然聚拢了一批复苏的伪神明。

    可以说,全是法则的锅。

    “我不明白。天使安格尔……不,影子。”

    法则冷静地叙述:“你本能成为创世神的。”

    天使先生回答:“我不在乎。”

    “耶和华的行为是偷窃。”

    “我不在乎。”

    “……你现在的行事目的真的很低俗。”

    天使先生:“我是个正常的雄性天使。你不懂。搞快点。”

    法则:“……”

    虽然它是冷漠无机质的观测者,但今天已经的的确确,感受到三次类似被噎住嗓子的奇怪憋闷感——那大概不是因为附身的这个身体正被天使先生掐着脖子。

    法则不喜欢犯错,它的确想纠正自己的错误。

    但这种感觉很不爽。

    法则:“为什么我要听你的命令?你不是创世神,天使安格尔。”

    “哦。”可怕的行动派黑天使说,“我在魅魔宅邸里提前埋了致命的法阵,就是上个世界我信徒用来谋杀黑暗阵营的法阵。近卫部的天使们已经全部冲进去了,你不纠正,我就唤起那个法阵。”

    法则:“……”

    “这是背叛你的同族。”

    “是啊。”

    冷漠的天使难得勾起了嘴角——恶魔的笑容:“我会炸死我所有的同族,但因为悖论,你根本没办法惩罚我。法则,你本身就是一套观测的逻辑体系……你会陷入悖论崩溃,所以到时候我们可以同归于尽。”

    法则:“……”

    “那里面都是你的同事。”

    “我不管。”

    “那里面还有你的战友。”

    “我不管。”

    “那里面有你的女朋友。”

    “她不在那儿。”

    可怕的深渊级领主眼睛都不眨一下:“刚刚我们说话的时候,她已经在门口撞到了我特意安排的亚巴顿——我把其中一张关于魅魔宅邸内部的地图透露给了他,亚巴顿会在这个时间顺着这个路线逃窜回自己的宅邸——而现在,他应该正愤怒地和我女朋友扭打在一起,责怪她上辈子的背叛。”

    “但亚巴顿只是个不足一米三的年迈侏儒,扭打地点又是大门口,撒旦办公室会及时派出人手把他和穿着天使制服的我女朋友都带走调查。”

    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