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武者风流在人间
这世上既然有先天造就的洞天福地,自然也有后天开辟的。 而其中最为著名的,是上古遗留,也是山上修士望眼欲穿,却求而不得的秘境。就算是在那些活了千百年的真“神仙”中,那些秘境也是最高,最大,最虚幻的传说。 因为据传那些秘境是曾经修为通天的十二楼的真仙人所遗留的洞天福地,那些洞天福地还是在真仙境陨落后的气府所化。 虽说修士开辟xue窍,体内自成一片内天地,可墨语实在难以想象,修士死后的气府竟然能成为幅员辽阔的洞天福地。 要说他如今的境界,气府中开辟的空间能收纳一两把飞剑都很不错了,那些十二楼的真仙人,修为之高,高到难以想象, 十二楼的真仙,在如今已是千年未见的的传说。就算放在上古之时,那也是如凤毛麟角、吉光片羽一般,更别说是陨落的十二楼真仙。 有记载的真仙秘境,自如今往上追溯万年,也不过两三处而已。秘境中的凶险,更甚九死一生。在其中不仅要提防凶恶的上古异兽,诡秘机巧法宝,还要提防同行的修士。 别看平时相会时大家热络非常,谈笑风生,可在真仙秘藏,仙兵法宝面前,就算是骨rou血亲,八拜之交,当面捅刀子,依旧毫不含糊。甚至有可能在戮杀血亲,得到仙宝秘藏之后,还有闲心说一句“理当如此”。从此道途坦荡,大道可期。 所以高大老人说起修士之争,常常嗤之以鼻,因为在他看来,那些修士活的久了,反而没了“人味”,哪像他,无拘无束,逍遥自在,游戏人间,喝最好的酒,吃最为珍馐的美味,说起来,不比那些神仙人物更潇洒? 至于山上的仙果佳酿,“龙肝凤髓”,老人吃过几次就腻了,说比不上俗世的百席菜肴,甘烈米酒来的荡气回肠。 对于高大老人的自吹自擂,墨语没有打趣自家师傅,反而颇为赞同,竖起大拇指,对师傅说道,“师傅你不仅是武道之巅,也为仙人之最,潇洒风流,威压万里,举世无双。” 这一番话,说的高大老人颇为满意,只当自家小徒弟说的是打心底的真心话,提前将自己压箱底的招式都传授于他。当然,以墨语如今的修为,还差的有点远,虽说没有十万八千里,但大概也就有个八九万里。 ———— 渔河河底,确实别有洞天。 墨语和素聆星在袁志的帮助下,使了个暂时避水的法诀,在水中行了百十来里,至了一处最为宽阔的河段处。 虽说这处河段也宽不过百丈,可河床极深,内有乾坤,因为河伯袁志的府邸就在其中。 在朦胧的一个水泡状的帷幕中,那座较为平常的府邸院落座落在河底。 一眼看去,与俗世人家院落并无不同之处。 如果非要寻个非常之处,大抵就是围绕着朦胧帷幕的湛蓝萦蕴水流,那股水流中似乎还有点点亮白色星辰,如同无月之时,高悬静谧夜晚的星辰光带,煞是动人心弦。 墨语好奇摸了摸,发现那股水流竟然是水精灵气聚集而成。对于修士来说,与“神仙钱”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依照袁志的说法,这股水流名为龙灵水,据传大多是蛟龙龙珠所蕴养的灵气水流,比得上千金万金,除了蛟龙之珠,蛟龙贯穿龙脊的龙筋,就属这龙灵之水,最为珍贵。 这一股水流,是观湖书院与大夏朝“借来”的。所以袁志对于观湖书院,已是达到了“士为知己者死”的地步,因为他欠了书院太多,从观湖书院走出的千千万万个儒生亦欠书院太多。 观湖书院隐隐有第六座儒家学宫的势头,不是因为书院最近出了个媲美儒家圣人的贤人陆子衿,而是其内走出了许许多多如同陆子衿一般的读书人。 一到袁志的府邸中,刚等墨语和素聆星坐下,还不等上盏茶,墨语就见到袁志挥退了一位外貌颇为正常的水鬼,迫不及待问了起来。 第一句话,便是“陆贤人真如传闻中那么好看么?” 这一句真是问的墨语哭笑不得。 怎么说呢……不愧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不过陆子衿在天下儒生眼中,只怕比最美的淑女还要动人。 墨语恰巧瞧了眼素聆星,发现对方紧紧盯着自己,凝脂玉手紧紧拽着裙角,似乎……还有点紧张? 墨语有些奇怪,这有什么好紧张的? 不过他还是对袁志说道“夫子应该是我所见过的女子中最为好看的吧。” “不过,你出自观湖书院,难道没见过夫子么?” 袁志笑了笑,“说来惭愧,我也只是久闻陆贤人的大名,却未尝一见,毕竟我殒命之时,陆贤人还未进书院。” “陆贤人名动九洲之时,我已是一介河伯,并不能随意离开河域百里之外,所以多年来虽是慕名已久,都没能得偿所愿,只是在传讯中听闻过陆贤人的事迹。” “哦,原来是这样。”墨语点点头,恍然道。 一旁的素聆星神游物外。 只言片语中,她得知了墨语心心念念的夫子竟然是名女子,而且是位颇为年轻,学问极大,长的极为好看的女子。 素聆星总有一种最重要的人被夺走的感觉,不对,应该是本来对自己十分重要的人,却发现自己似乎并不是对别人十分重要。 就感觉……有些委屈…… 还有些不甘…… 她微不可查地叹了口气,然后……一只比她稍大的手掌将她的手轻轻拉过去,握在了手中。 “怎么啦?” 素聆星转头,见墨语一脸温柔笑意,一如那日春光明媚,温暖了她的心房。 她的心不争气地急促跳动起来,耳根微红。 墨语从来都只对她一人这般笑,她……特别欢喜,比修行破境还要欣喜百倍。 “没……没怎么,只是有些走神。” 墨语轻轻捏了捏她的手,“竟然敢走神,有些不像话啊。” 素聆星乖巧道“我好好听,不会再走神啦啦。” 墨语满意的点点头,转头继续和袁志交谈起来。 说到对夫子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墨语觉得至今无人能比的漂亮行书了。 袁志也是算是个书法大家,两人用宣纸随手提笔,各展所长。 相较于行书,墨语的楷书算是有些“眉目”,而袁志擅长的则是草书,两人比较一番,觉得对方都有可取之处,算得上是半斤八两。 素聆星只是在墨语手把手的教导下学了一点,勉强看出点意味,不过她还是觉得墨语的字更好看一点,没有理由。 不过墨语说自己的字,和夫子一比,简直是蝇头歪楷,不值一提。 袁志咋舌,说差距真有这么大? 墨语肯定说道“只有更大。” 袁志感叹一声“学无止境,学无止境啊……” 他看了眼墨语的麟角笔,神色不自然,似乎是欲言又止,又有些不好意思。 墨语哈哈一笑,将这只名为“衿眉”的麟角笔递了上去。 袁志面色纠结,犹犹豫豫,“这个……这个太贵重了……” “你倒真敢想,我只是借你一观而已。” 夫子的笔,他自己都宝贝的很,能借给袁志看,已经算是大方的很了。 “哈哈……”袁志丝毫没有不好意思,接过“衿眉”,仔细观赏起来。 袁志眼神迷离,如痴如醉,嘴里念念叨叨“妙,妙,实在是妙啊……” 看到袁志一脸痴迷,爱不释手的样子,墨语鸡皮疙瘩掉了一地,感觉袁志不是在把玩一只墨笔,而是在赞叹一位美貌女子。 而且是读书人露骨的那种赞叹…… 墨语赶忙收回了麟角笔。 袁志有些惋惜,只恨没有多看两眼。要是那位贤人以后成就圣人之位,“衿眉”品秩提升,他也好有一个可以吹嘘的资本。 到时候说什么我也摸过圣人的墨笔啊,那多有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