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沉醉不知归路在线阅读 - 第82节

第82节

    “如果咱们现在抓紧时间回京,去见一见这位师爷,并将他带回陇西。趁着李淳佑还在这里,一定要让他把事情闹大。这可是送给太子的一份大礼,保准杀他个措手不及。”他越说越兴奋,眉飞色舞,“你且等着吧,这次我非得让太子付出点代价不可!”

    ***

    过两日就要启程回京了。说实话叶世歆还有些不舍。在陇西的这段时间她虽然很忙碌,昼夜颠倒,难得才有得休息。可忙碌带给她巨大的充实感,救治病患,帮着晋王殿下治理瘟疫,她能找到自己存在的价值。

    京城的日子太过压抑了,终日里无所事事。她空有一身的好医术,却毫无用武之地。

    在这里能救治百姓,施展医术,和这些病患待在一起,她才觉得自己是个有用的人。

    可她知道这只是暂时的。一旦回到京城,她又会变成那个衣食无忧的晋王妃。她是叶世歆。而不是柳星叶。

    柳传言此番带领流沙谷众人为陇西的旱灾和瘟疫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晋王殿下知道柳传言不屑于朝廷的嘉奖。于是他打算等回京以后找机会特意宴请理柳传言,感谢他和谷内众人对陇西的贡献。

    叶世歆听说了他的想法,笑着说:“我师兄那人行事随性,从不整这些虚头巴脑的,殿下怕是请不到他的。”

    晋王殿下倒是不甚在意,悠悠道:“他来不来是他的事,可本王的礼数却不能少。”

    叶世歆:“殿下设家宴他或许还能卖你个面子来王府赴宴,可你一旦大张旗鼓宴请他,他是绝对不会来的。有这功夫,他还不如找姑娘喝酒来得自在。”

    林木森:“那就设家宴,我亲自去请,不信他不来。到时候你随我一同前去。”

    “既然是殿下要请的客人,殿下去请才显得有诚意,我可不想去凑热闹。”

    林木森:“……”

    “我又没说不去,咱俩一起去,胜算大一点嘛!他不卖我这个王爷的面子,好歹也会卖你这个师妹面子吧?”

    “那殿下可就想错了,我和我师兄从小就不对盘,打架打到大。”

    林木森:“……”

    “你师兄大你几岁?”

    “他大我四岁。”

    “那也到了婚配的年龄了。”

    “年龄是到了。不过寻常女子哪里入得了我师兄的眼。”

    那样谪仙一般的人物,世间寻常女子自然配不上他。

    “都说近水楼台先得月,你们这对师兄妹从小一起长大,你俩竟然没成。”

    “我俩天生相冲,一见面就插架。每次他要是不数落我一番,他绝对不会罢休。别说我对师兄无意,他也压根儿看不上我。”叶世歆想起柳传言之前的话就格外气愤,“殿下请旨赐婚之时,你猜我师兄当时怎么说的?”

    晋王殿下抬了抬眼,“怎么说?”

    叶世歆:“他说你是因为眼神不好使才会看上我的。”

    林木森:“……”

    “胡说!”男人当即板起脸,“我家歆儿明明这么好。”

    她那么好,好到他都忍不住将她藏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双十一快到了,你们的购物车都屯了神马?

    第82章 暗杀

    柳传言历来就喜欢当一个闲散子弟,陇西的灾情一得到控制,他就提前走了。连道别都来不及道别。

    晋王殿下一行人随后也启程返京。

    怕被太子的人追杀,他们悄悄走了水路。

    比起陇西,京城的冬天似乎要来得更早一些。十二月一到,京城就已经下了两场雪了。

    纷飞大雪迎接他们回城。白雪皑皑,京城一片沉寂。

    阔别一个多月再回京,叶世歆突然有一种难以名状的熟悉感。好像对京中的一草一木都生出了异样的情感来。

    她明明是不怎么喜欢这座皇城的,繁华热闹,寸土寸金只是它的表象,事实上它充满了算计和争斗,惹人厌恶。离开陇西之前她还觉得可惜,又要回京城做她的晋王妃,整日无所事事了。

    然而当她真切地踏入城门,她对周遭的一切又感到无比熟悉。像是回归到一个自己生活了几十年的地方,莫名多出了一种神奇的归宿感。

    少时读书常听夫子提到京城,天子脚下,皇城巍峨,满城的红墙绿瓦和才子佳人,好不气派。

    后来因缘际会,她亲自入了那座皇城。

    他说:“京城固然繁华,不过那里的人追名逐利,尔虞我诈,很多人一生都困在里头出不来。我怕你会失望。”

    她开始还不信,慢慢的她就见到了它的本来面目。她这样随性而为的人,一生渴望自由,厌弃勾心斗角,她觉得自己不适合待在京城。她只想快一点逃离。

    一边讨厌着京城,一边又不得不待在这里。然后她一步一步走到了现在。

    她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竟然会对京城产生归宿感。命运的安排从来就让人意想不到。

    人真的会因为一个人而停留在某个地方。京城是晋王殿下的战场,是他永远都无法逃避的地方。他必须留在这里。为了他,为了自己所爱之人,她也甘愿留在京城,陪他一同面对这些刀光剑影和猜忌争斗。

    叶世歆悄悄掀开马车帘子,外头夜色浓沉,光束之下,雪花乱舞。

    皇城巍峨,城墙之上白雪覆盖,苍莽一片。雪片打着卷儿从高处落下,无声无息,愣是没惊起半点声响。

    这一刻她突然意识到终其一生,她或许都绕不开这座皇城了。

    车轮滚滚,马车疾驰,碾碎了地上无数雪沫子。

    叶世歆伸手探到那车外,摊开掌心,那些晶莹俏皮的小东西悄然落入她手中,转瞬间便化为点点雪水。

    “南境四季如春,我也是到了京城才见过雪。我回京那天,京城也像现在这样在下雪。漫天的雪花,纷飞起舞,特别的漂亮。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雪,心里觉得十分的兴奋。还让画眠装了一罐子的雪放在房中。”她回忆着过往,脸上不知不觉就露出了笑意。

    真快啊!不知不知中一年的时间就已经过去了。

    林木森往车帘外瞥一眼,对外头的雪生不出任何欣赏之意。

    比起塞北大漠,这京城的雪也似乎变得斯文秀气了许多。即便是大雪,雪片飘落的也格外温柔缠绵,似鹅毛,更像极了京城阳春三月的柳絮,细细软软。

    而北境的雪却是狂野的。北风卷地,扬起滚滚黄沙,雪花在风中乱舞,张扬跋扈。

    林木森不喜欢京城的雪。它太软,难免失了风骨。他独独偏爱北境的雪,肆意飞扬,颇有个性。

    他轻声告诉叶世歆:“你是没见过北境的雪,你若是见过北境的雪,你绝对瞧不上这京城的雪。京城的雪太软,难免失了风骨。北境的雪狂野跋扈,张扬热烈。”

    叶世歆是去年六月入的北境军营,当时临危受命替晋王殿下解毒。那时北境正值炎炎夏日,还未入冬,自然是看不到雪的。

    “以后若是有机会,真该去看看北境的雪。”

    “快了,等我处理完了京城的这些污糟事儿,我就带你去北境看雪。若虚湖的雪景乃北境一绝,你定会喜欢的。”

    叶世歆憧憬着,憧憬看一场若虚湖的雪景。

    马车左拐进了长兴街。再穿过两条长街就是晋王府了。他们离家越来越尽了。

    出了长兴街年轻的男人却突然吩咐:“松露,走寒门街。”

    白松露驾着马车,麻利地应一声:“好的殿下。”

    叶世歆收起马车帘子,看着身侧的男人,“殿下是怕太子的人埋伏?”

    林木森:“这一路咱们走水路,且行踪隐秘,太子的人根本就找不到机会下手。我那位二哥肯定坐不住了。他肯定不会放过这最后的机会。”

    京城守卫森严,在天子眼皮子底下杀人这分明是不明智的选择。可太子心狠手辣,又急于杀人灭口,他很有可能会在这周边设埋伏。

    如此雪夜最适合杀人了。大雪下一整夜,任何痕迹都会被彻底掩盖。

    马车刚入寒门街,二十几个黑衣人从天而降。

    马受到惊吓,发出一声嘶鸣。

    白松露拼命拉紧缰绳,这才稳住马车。

    “殿下,他们来了。”他对着车里说。

    林木森与叶世歆对视一眼,问:“来了几个?”

    “二十多个。”

    他勾了勾唇,轻蔑一笑,“看来太子是想让本王今夜葬身此地。”

    穆迟冷静地说:“殿下,你带王妃和公主先走,我和谢砺来解决掉他们。”

    画眠对着叶世歆说:“小姐快走,我留下帮穆军师。”

    流沙谷的人从小习武,个个都武艺超群。画眠的功夫丝毫不亚于穆迟等人。

    叶世歆是谷内唯一不会武功的人。因为师父不让她学功夫。就连傍身的三脚猫功夫也不教给她。师父说她生来就是行医救人的,应当潜心专研医术,不该花费心思去学别的。再者师父也不喜欢女孩子整日里打打杀杀的。

    她傻傻的听了师父的话,以至于一招半式都没学过。如果她学了功夫傍身,现在也不至于这般惊慌失措。

    经过陇西一行,长公主似乎长进了不少,人也变得稳重了。若是搁到以前碰到这种情况,她肯定会大惊失色,哭爹喊娘的。可这次她非但没哭喊,反而还表现得特别镇定。

    果然陇西一行没白带她去。一个人只有深入社会的最底层,见识过真正的生死离别,她才能成长。

    一场恶战是在所难免的。

    晋王殿下亲自驾车,拉紧缰绳,沉声叮嘱:“你们坐稳了。”

    叶世歆和林静言赶紧扶住马车的把手。

    马车以最快的速度飞驰起来。

    黑衣人紧追不舍。都是顶尖的高手,个个功夫了得。手中的刀起起落落,刀光剑影。有两个试图跳上马车。

    男人面容沉静,冷静异常。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利刃出鞘,电光石火之间,血溅得到处都是。黑衣人一头从马上栽了下去。

    “啊!”林静言瞬间惊吓出声,脸色惨白。

    别看长公主殿下平日里飞扬跋扈,是京城有名的小霸王。可她完全是纸老虎一只,真遇上了真刀真枪的杀人,她根本就招架不住。

    叶世歆赶紧伸手去遮住她的眼睛,“别看了。”

    她比林静言要冷静一些,可毕竟是杀人,她的脸色也不免白了几分。

    这是她第一次看到林木森杀人。手起刀落,利落干脆,转瞬之间两条人命就没了。

    他的动作是那么的娴熟。不像是在杀一个人,而是在杀一只鸡。不对,应该比杀鸡还容易。杀鸡还需要砍好几刀,可他只用了一刀。一刀一个,就跟砍萝卜一样轻松。

    到底是叱咤战场的男人,杀人不过是家常便饭,自然手到擒来。

    敌人追得紧,马车在街上疾驰,颠簸不断。叶世歆的胃里翻江倒海,难得得厉害。两个姑娘紧紧抱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