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行,穷亲戚,你要住几天?”秦衍特意加重了“穷”这个字。 陈嚣嘴角叼着烟,在烟雾缭绕中微微眯起眼睛,他很随性地说:“不知道,先住着吧,可能几天就能搞定,也可能要几个月。” 秦衍感觉自己眼皮不自觉地跳了跳,“几个月?那你还是住酒店去吧。” 陈嚣一下子坐直了身子,“你赶我走?秦衍,我可是你表舅!” 秦衍听见自己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 陈嚣是秦衍他mama的表弟,理论上来讲他是该叫陈嚣一声表舅,可他们两人年纪相差不过半岁,陈嚣从来也没个长辈的样子,虽然隔了辈分,秦衍见了他从来也是直呼其名。 陈嚣大学毕业后就去了国外,当了几年雇佣兵,虽然这几年两人断断续续一直有联系,可关于他在国外的生活,陈嚣始终闭口不谈,秦衍也理解,从来不会多问。 作为一名刑警,敏锐的直觉告诉秦衍,陈嚣这次回来,虽然外表看来还是那副放浪形骸的样子,浑身却透着冷硬的味道,那双不羁的双眼也藏着他从未见过的冷酷。 这是从鬼门关里摸爬滚打出来的人,才会有的眼神。 半晌,他松开手臂,朝陈嚣做了个手势:“给我根烟。” 陈嚣扯起嘴笑了笑,从衣服里掏出那包烟朝他丢了过去,烟盒在空中形成一个漂亮的抛物线,然后直直地落入秦衍手里,接着他又把打火机扔了过去。 一只金色的colibri打火机,造型别致,只是外壳微微有些旧了。 秦衍记得,五年前他最后一次见到陈嚣的时候,他用的就是这只打火机。 他抽出一根烟,歪着头将烟点燃,长长地呼出一口气,突然笑着说:“扔得挺准的,平时还有时间打球?” 陈嚣:“打球?呵,哪有时间,打人倒是经常,你呢?” 秦衍吸了口烟,又吐出来,“除了局里组的篮球赛,也就偶尔会跟展鹰他们约出来打一场。” 展鹰是秦衍的大学同学,陈嚣也认识。 陈嚣“嗯”了一声,倾身向前,在烟灰缸里抖了抖烟灰,又重新靠回沙发上,“问完了吗?我可以住这儿了吧?放心,我很爱干净,不会把你这儿弄乱的,也不会带女人回来。” 秦衍:“你倒是想。” “同样是单身狗,就不要互相伤害了,”陈嚣笑得很是浪荡,“我看你这儿一点女人的味道都没有,来,老实告诉舅舅,你这五年还不会还没开过荤吧?” 秦衍想也不想就把手里的烟盒朝他扔了过去。 陈嚣笑了笑,还好,扔的不是打火机,总算是顾念了一点亲情。 “那孩子的事处理得怎么样了?”秦衍抽了一半,将烟摁熄。 陈嚣沉默了片刻,面色明显沉了沉,半晌才缓缓开口:“快了,正在走流程。” …… 他收回了惯常玩世不恭的笑容,眼眸深沉,噙着的那根烟已经快燃到尽头,他都像是毫无知觉,连秦衍是什么时候回房睡觉的,他都不知道。 …… 星期六晚上,w市文化创意中心与国内数一数二的洋酒供应商q’s在丽景大酒店二十四楼宴会厅举办了一场盛大的鸡尾酒会,市里稍有名气的酒吧老板都应邀到场。 这种大型鸡尾酒会既是同行交流,也可以尝试各种各样的鸡尾酒,阮千曲作为调酒师,自然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汲取灵感的机会。 “呐,是你自己说想转型做调酒师的,我才特意带你过来,明天到了酒吧别说漏了嘴哦。” 每个收到邀请信的嘉宾都可以携带一位同伴,前两天阿龙死乞白赖地非要跟来,但原子后来悄悄跟阮千曲说了她的转型计划,考虑再三之后,阮千曲还是把她带上了。 原子笑嘻嘻地说:“放心啦,曲曲,我谁都不会说,尤其是那个阿龙。” 酒会七点半开场,夜幕低垂,华灯初上,宴会厅又正对着江边,二十四楼就是最天然的观景台,不少穿着时尚华丽的男男女女正端着酒杯立在窗边,一边聊天一边赏景。 这次酒会的氛围比较轻松,主持人介绍完开场白之后,所有人都可以自由活动。 嘉宾可以到吧台找专业调酒师为他们调制鸡尾酒,也可以到酒会最右边的白色长桌前自由发挥,上面摆满了各式基酒,以及调酒所需的专业调酒工具。 除了酒以外,酒会还为嘉宾准备了种类丰富的自助餐,阮千曲去拿了一盘处理好的桃子果rou,打算在这里试验一下自己的新创意。 “咦,曲曲,你拿桃子做什么?饿了吗?”原子问。 “做鸡尾酒。” 阮千曲的样子非常认真,原子也不再叽叽喳喳,只是安静待在一边,好奇地看着她的一举一动。 阮千曲将自己调酒所需的基酒和工具一一摆在面前,用夹子夹起四只冰块交叠放入酒杯中,再用长匙顺时针匀速搅拌,直到杯身上呈现出一层模糊的冰雾。 接着她将冰块取出放入雪克壶中,用量杯倒入伏特加和龙舌兰,还有金色的糖浆和柠檬汁,摇晃均匀后,阮千曲将它倒入酒杯中,最后将那盘桃rou混合着冰块绞成桃子沙冰,轻轻倒入那杯调好的鸡尾酒中。 她的动作流畅漂亮,遵循实用原则,并不会过分花哨。 毕竟她是一位不会出现在吧台的调酒师。 这杯酒没有做分层处理,颜色也并不花俏,可是加入桃子沙冰后,整体色泽忽然粉红起来,让人联想到少女的面颊,绝不妖艳,却格外娇嫩,惹人爱怜。 “完成了吗?让我先尝尝!”原子跃跃欲试。 阮千曲摇了摇头:“还没有。” 说这,她在酒杯上镶上一朵蝴蝶兰,再放入一根吸管,这才大功告成。 “好了,尝尝吧。” 原子大大咧咧地拿起鸡尾酒尝了一口,她连连点头,“嗯!好喝的!这个桃子味真的绝了…… ” 阮千曲又拿了根新的吸管,浅浅地戳了一口,入口香甜,是果汁带来的清甜口感,烈酒的刺激反而被甜味压下,等到多喝几口,才会品出伏特加独特的烈味,口感十分特别。 她对这个作品很满意,又如法炮制另做了一杯,端着酒杯慢慢啜饮,从长桌踱到落地窗前,看了会儿江景,一杯几乎被她全部喝完。 等到酒劲上来,她整个人都飘飘欲仙。 她一个人走出宴会厅,在门口寻了张单人沙发,舒舒服服地靠在上面,她嫌高跟鞋碍事,干脆松开鞋子,也不脱掉,只是半挂在脚尖,摇摇晃晃。 她从包里摸出手机,鬼使神差地点开了她跟秦衍的聊天对话框,虽然只有寥寥数条,却看得她忍不住咯咯直笑。 针对她那条“如何洗澡”的问题,禁欲直男秦警官给出了一个非常直男的答案:暂时不洗。 这句话,阮千曲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回,索性撂下不管。 反正洗澡是要洗的,这辈子也不可能不洗澡的。 不洗澡,那不就臭了吗? 话说回来,秦衍自己身上总是香香的,不是像陆一鸣常用的人工古龙水味,而是一种淡淡的,没有攻击性的清新味道,只有跟他贴近才能闻到…… 光是这一点想象,就足够让她红了脸。 秦衍和陈嚣踏出二十四楼的电梯,一进入走廊,第一时间就发现了蜷在一张单人沙发上的阮千曲。 她穿着一条黑色的裙子,斜斜靠着,本就纤细的腰身显得更加盈盈一握,长发柔顺的铺在胸前,挡住了略低的领口处露出的大片雪白肌肤。 姿势不是很老实,她脚尖勾着一双裸色高跟鞋,一晃一晃,左手端着酒杯,右手捧着手机,双颊染上绯红,整个人透着漫不经心的天真,嘴角还噙着笑意,像只餍足的猫咪。 秦衍站定看了一会儿,陈嚣发现了他的异样,神情古怪地打量着他。 “看什么?” 陈嚣出声的瞬间,阮千曲也回过神来,她微微抬起眼眸,就和站在她不远处的秦衍对视上。 阮千曲愣住了。 他怎么会在这里?鬼使神差的,刚好在她打算回他消息的时候…… 她还注意到了秦衍旁边那个男人,五官线条和眉眼和秦衍有点点像,只是更添了几分玩世不恭的倨傲。 他也在打量着阮千曲,见她看着自己,点了点下巴当是打招呼。 而秦衍眼眸平静如常,正在不动声色的看着她。 不知为何,她忽然感到一阵心虚,第一反应就是穿好鞋子,坐得端端正正,十足一副乖宝宝的模样。 秦衍走至近前,语气低沉又平淡:“喝酒了?” 第13章 阮千曲也不知道自己当时是怎么想的,望着近在咫尺的秦衍 ,傻头傻脑地眨了眨眼,脱口而出:“没有啊……” 话音刚落,她就感觉到秦衍的目光微微朝她左手边移动,最后定格在那里。 她不明就里,也跟着他的眼神看过去。 ——呵呵,她手里明明还端着酒杯,酒杯中的液体已经所剩无几,她捧了太久,酒杯上的冰雾都已经全消失了。 真是个拙劣到极点的谎言,不亚于小学生的那句经典台词——“老师我作业忘带了。” 接下来,阮千曲眨了眨眼睛,在酒精的驱使下又麻着脑袋抛下另一个更拙劣的谎言:“这杯酒不是我的。” 秦衍垂眸看她,眼底流动着意味不明的暗潮。 她嘴唇微微翕动,说完后,似乎又意识过来自己说了蠢话,她不动声色地摇咬了咬下嘴唇,眼眸低垂,浓密的睫毛在眼睛下方投下一层淡色阴影。 也是现在走近了,秦衍才发现她脖子上还戴着一圈黑色的装饰品,细细一条恰到好处地圈住纤细的脖颈,下面还坠着一条链子,直直地贴在皮肤上,从锁骨延伸下去,最后停在了下方那片阴影的中心。 随着阮千曲的呼吸起伏,那条链子也跟着不由自主地轻微摆动,像是在迎合她呼吸的节奏,配合着她此刻迷蒙懵懂的眼神,有种说不出的邪恶和勾人。 走廊处人流量很大,时不时就有人从她旁边经过,即便秦衍像座小山一般挡在阮千曲面前,还是会有个把男人不知死活地用十分大胆放肆的目光在她身上来回逡巡。 很罕见的,秦衍没有收回眼神,反而意味深长地在那条晃动的链子上停顿了几秒,接着又将目光移到她的脸上。 她脸颊微红,像是刷上了一层薄薄的胭脂,眼神三分醉七分醒,看着他的目光不似平时那么清澈,反倒有些闪躲,就连她抓着那只酒杯的手,都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就像只进退两难的小兔子。 秦衍突然意识到,他刚刚说话的语气是不是有些重了?她以为他在生气? 生气?谈不上,最多是有点莫名的烦躁罢了,那天睡觉前他给她发的微信消息,直到第二天他从警局下班了都没等到她的回音。 那天整个刑侦支队的氛围都格外紧张,比平日纪检来局里巡查工作的时候还要凝重几倍,谁都不知道他们素日里话少了点,工作时严肃了点儿,但还算“平易近人”的秦队长是被哪个不知死活的惹到了,足足给他们加了三倍的工作量。 所有队员看着秦衍那张面无表情的脸,一个个是敢怒而不敢言,只好又给他取了一个外号——天使面孔,魔鬼性格。 他们不知道,那个“不知死活”的罪魁祸首,此刻已经落入了他们魔鬼队长的“魔爪”之中…… 可惜了,处在暴风中心点的阮千曲对于秦衍的心思懵然不知,她只是感觉秦衍今天看她的眼神有点儿陌生。 尽管依然平静如从前,可她总觉得在那平静背后,压抑着暗涌的急流。 此刻,“不知死活”的阮千曲非常不知死活的用纤细的食指勾了勾自己的choker,眼神懵懂又无辜地盯着面前的男人,声音软得像是能掐出水来:“秦队长,这个叫choker,chocer,我新买的,好看吗?” 不是她要显摆自己英语好,谁让他一直用好奇宝宝似的眼神盯着这玩意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