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她记得, 上辈子在她死之前, 她还看到电视里的新闻报道。沈清越专门为吴烟建造了一个乐园, 以吴烟的名字来命名。 她在找不到那个那个男人的时候,就意识到,事情出了偏差,或者说,蝴蝶效应来了。她问了吴烟几次,也暗中观察了几次,甚至偷偷溜进吴烟租的阁楼里,没发现吴烟有救过人的迹象。她心里松了口气的同时,又开始着急。她没有了这次的机遇,那她的生活就不会有任何改变。 她决不允许自己重复上辈子那样的一生,好在她有记忆,她能预知未来,所以她将视线瞄准了金晋,这位曾经公开示爱吴烟的男人。为什么不找沈清越,那是因为她压根就不知道从哪里找沈清越。而金晋则不一样,他是土生土长的海城人,金家在哪,半数以上海城人都知道,她很轻易就能找到他。 最开始,她压根就碰不上金晋的边,但在她传了一条海城zf正在秘密筹划海城批发市场的时候,金晋就见了她。金晋文雅,有风度,短短几天的接触,她就迅速沉沦。但她知道自己的真实水平,她是靠预知来给金晋提供消息的,实际上的很多cao作她都不懂。 好在,她重点关注过金晋和沈清越争夺市场的两个项目,一个就是海城批发市场,一个就是海城新区黄江边一块地的竞拍。她这几人的投标书记得很清楚,所以她能帮助金晋拿下这两个项目,如果都拿下了的话,那金晋必然对自己刮目相看,至于吴烟,她是不会让吴烟出现在金晋面前的。 现在再看到沈清越,面对他精致俊美的五官时,周如甄的心不可抑制的为他狂跳。如果,如果这样的男人是宠着她的该多好,如果上辈子他买的那些珍宝都是送到她面前的该多好。 或许,她可以同吴烟一样,游走在这两位男人之间。 周如甄这么想着,眼中的亮光更深,带着浓重的贪婪,她笑着张开嘴,试图用自己最好的姿态,但她没有接受过什么礼仪训练,上辈子也是穷困潦倒,端酒杯的手势都很不准确,而这样的笑容在她脸上绽开,也显得外的恶心,“你好,沈先生,我仰慕你很久了,真高兴这次能见到你。” 沈清越皱了皱眉,他望了眼什么变化也没有的金晋,对周如甄淡淡的点了下头,“你好。”只这一句便没有再说下去的意思。 周如甄完全没有察觉一般,急切的探向他,眼睛也渴望的看着他,“沈先生看起来兴致一般,我也很不喜欢这种宴会,虚伪的名利场,没意思。” 她记得有有一篇关于他的采访,说沈清越特别讨厌宴会,说这都是很虚伪的名利场,没意思透顶。于是,周如甄才想着投其所好这么说。 果然,沈清越眼神诧异的看向了她,她兴奋的想着,自己肯定引起了沈清越的注意力。 沈清越确实不喜欢这些宴会,大家聚集在一起,各自试探,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他诧异是诧异在,作为金晋的女伴,怎么会当着他的面,说不喜欢这种宴会呢?要知道,金晋可是最喜欢这种场合的,他在这种场合里,长袖善舞得很。 站在一旁的金晋脸确实黑了,他带来的女伴说这种宴会没意思,那不就是他觉得没意思?这可是打宴会主人脸的事。 他看着旁边不知所谓的周如甄,压抑着怒气对沈清越说道:“如甄年纪还小,不懂事,可能是觉得咱们这些成年人的宴会不好玩吧。” 沈清越点点头,“既然年纪小,那就让她去做符合她年纪的事,没必要来这种地方。” 周如甄这会才反应过来,自己似乎是说错了话。“对对不起,是我说错话了。” 她眉头轻蹙,做出一副难受委屈的样子,眼巴巴的看着金晋,又看了看沈清越,然后垂下眼眸,显示出自己的弱小无辜。 沈清越一言难尽的看了眼金晋,“金先生,您的女伴似乎很委屈呢。” 不止委屈,还一脸恶心巴拉的想勾搭我呢。这句话沈清越没说,给金晋留点面子。 金晋这会也会后悔得不行,刚刚为什么要听周如甄的,把她带到沈清越面前。明明之前她表现得虽然一般,但也不算失礼。现在却像是发.情了一般,眼神飘忽不定。他自己也是风月场中的老手,哪能看不出周如甄的意思。 周如甄前些日子眼中的对他的崇拜以及炙热的喜欢,让他很受用,虽然他不喜欢周如甄这种类型,但周如甄年轻、饱满。这样一位妙龄的女孩子,是他这个年纪的男人最喜欢的那种青涩。所以尽管他对周如甄掌握的信息来源心存疑虑,但为了调查她,还是愿意花钱养着,也不介意带她出门见见世面。 可现在,她当着自己的面,用这种拙劣的手段勾引着沈清越,这让他感觉自己的脸都被沈清越踩在了脚下,他很生气。可他向来有风度,在这样的场合自然是不能闹出什么的。 于是他看着周如甄的眼神转为凉薄,脸上温谦的笑容也收敛了,只是淡淡的说道:“看来如甄还挺喜欢沈先生的,那如甄你就陪沈先生好好聊聊吧!” 说罢,他转身就走了。 周如甄没有觉得金晋的态度有哪里不对,还以为金晋是吃醋了,因为手里头有金晋想要的消息,所以周如甄也没有追上去,反而一心想让沈清越注意到自己。 只要一想到这两个男人从此都围着自己转,她就外的兴奋。 沈清越拦都拦不住人,这谁要和这个恶心的女人聊啊! 只是他刚要走的时候,就听到周如甄问了一句,“沈先生,您认识吴烟吗?” 沈清越停下脚步,背靠着后面的栏杆,桃花眼注视着她,摇摇头,“不认识。”他举杯喝了一口红酒,眼角瞥着周如甄的脸色,在她脸上看到了一丝窃喜之后,隐约觉得不对。 在周如甄问的时候,他想到的就是小烟,虽然不知道她全名,但他身边名字里有个烟字的,也就只有小烟了。可他没有说认识,他认为这个叫周如甄的有些不对劲。 周如甄送了口气,脸上难免带了几分窃喜,也就是说,吴烟确实是没救到人了,不然的话在,现在吴烟跟沈清越至少应该是见过面的。吴烟长得漂亮,有那么一张脸,就足够吸引住这些男人了。如果沈清越现在不知道吴烟的话,那她就能提前一步把沈清越勾引过来。 她是没有吴烟好看,她也没有吴烟那么惹人怜惜,但她能预知后世几十年发生的大事,可以帮助这两个男人更早的成就他们的商业帝国,她相信,没有男人会拒绝的。 沈清越想了想,追问了一句,“这个人是谁?我应该认识吗?” 周如甄把酒杯端高,避开他的眼神,“我只是随口问一句,我以为沈先生您认识呢!” 沈清越越发的疑惑,深深的看了一眼周如甄之后,说道:“哦!” 或许,待会他可以离开,去问问小丫头,认不认识这个周如甄。 周如甄没能和沈清越说上几句话,就被沈清越给打发走了,而心里起了去见吴烟心思的沈清越,跟宴会主人了提了告辞,就提前走了。 他不知道吴烟已经搬家了,以为她还住在以前的那个地方,将车开到那之后,就在楼下等着,结果等到艳姐都回来了,都没看到那个小丫头。 艳姐回来见楼下站着一个大高个差点没吓死,看清楚人之后才松了口气,“沈哥,你真的吓死人了。” “艳姐。”沈清越对她点点头。 艳姐眼珠子一转,走上前问道:“沈哥是来找小烟儿的?” “嗯!”沈清越往后退了一步,他抬手看了眼手表,“她现在都回来得这么晚吗?”沈清越准备开车到江北路去看看,但是没准这会小丫头已经在公交车上了,路上可能会错过。 艳姐轻笑一声,手里甩着那把钥匙,“回来?沈哥你不知道小烟儿早就搬走了?” 她满意的看着沈清越脸色大变,然后慢条斯理的扯了扯自己的头发,故意凑近了沈清越,媚眼如丝的盯着他,“原来,小烟儿没有告诉你啊!” 沈清越也说不清楚自己现在心里的滋味,很失落,不过对于艳姐现在的举动,他伸手将艳姐推开,面色不虞,“艳姐,请你站直一点。” 艳姐无趣的收回来,懒懒散散的站着。本来就是想逗一下的,真不给面子。“那行吧,我上楼了。你啊,就慢慢等,看看小烟儿能不能感应到你在这等她,然后过来找你。” 她作势要打开大门上楼,钥匙刚要插进锁孔呢,身后的沈清越就叫住了她。 “艳姐,你知道她搬到哪去了吗?” 顺利从没有再为难他的艳姐那拿到了小丫头的新住址,注意到就在江北路边上,沈清越松了口气,准备明天抽个时间再去找她。 正要离开的时候,艳姐站在门口叫住了他。 月色莹白,给路面铺上了一片银霜,艳姐一脸的浓妆也掩盖不住她的疲惫,她问道:“沈哥,你等小烟儿这么晚是为了什么?” 为了来问她是不是认识周如甄啊!这个回答在要脱口而出的时候,又被沈清越咽了下来。他陡然想起,如果吴烟真的认识周如甄,又跟他有什么关系呢? 他为什么半路离开宴会,在这栋小楼下面,从7点等到了9点? 带着这样的深思,沈清越离开了这个他只来过几次的地方。 艳姐晃悠悠的上了楼,在把自己的房间门打开的时候,想起了之前吴烟给她开门的场景,她抿唇一笑,哼起了一首在夜总会听到的歌。 “梦里共醉,让我抛开挂虑,共你编织爱字句……” …… 现在住在了江北路边上,吴烟就晚点收摊了,也学着前面两排的摊位,从后面的居民楼里拉线过来,承担一点电费,每晚亮着灯守到晚上八点。 其实晚上人也不少的,天气越来越热,在家呆着又闷,还不如出来走走,散散步。这周边居民楼多,又有好几班公交车路过江北路,稍微远一点的,也愿意坐车过来转转。 晚上出来逛的,一般都是一家三口,而且大多数都是有正式工作的。他们白天要上班,晚上或者周末才有休息时间。这类家庭因为计划生育的政策,就只有一个孩子,如果带出来逛街的话,一般就是给孩子买衣服买。 如果逛到了最后面吴烟这,看到这些漂亮发卡头花之类的,那大多数都会给自己的女儿买一些头花戴戴。 有正式工作的手里头都不缺钱,给自家孩子买点零碎的小玩意儿,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而这类人也不怎么跟吴烟还价,当然大多数也都是看吴烟自己年龄就不大,也没好意思还。 吴烟摆了几天晚上的摊之后,就发现短短两小时,有可能都能赚到白天摆一天的钱。为了能及时供上货,她现在晚上都要做这些都要做到十一点才能睡觉。为此,白天就不能起太早。好在摊位有李大姐帮她看着,也没人会抢她的。 这天吴烟晚边收了摊位之后,就拎 着两包东西往租的房子走去,远远的,她就看到楼下等着一个人,对方也注意到她了。快走两步从阴影下出来,他将手里的电筒打亮,照在吴烟的脚边。 “吴烟,你回来啦?我妈让我给你送一份菜过来。”来人是赵奇,李大姐那个在读大学的儿子,这几天学校放假,他就回来了。 吴烟手上没空,赵奇注意到后赶紧伸手要帮她拿一包东西。 “谢谢,不用你拿,我自己拿就是了。你妈她也真是的,我这里有厨房也能买到菜,我早上做的放冰箱呢,还老是给我送菜。”吴烟温笑着一张脸,和气的说道。 赵奇不好意思跟她抢,只能跟在旁边,心疼的看着她拎着两大包材料,走路都有些晃悠,“没事,你这些天晚上都要摆到八点,我妈说你回来还得热菜,不方便,正好家里多做了,趁热给你拿过来,你到家就可以吃了。” 吴烟是真的感谢李大姐,虽然李大姐赚了些钱,但也是辛苦钱啊,家里一儿一女都在读书,都是要花钱的,住在海城,买菜都是花钱买的。这一天做菜做多了,那还好说,要是连着好几天都做多了,那就是特意为她做的了,相当于每天晚上都多加一双筷子。 艰难的上了楼,吴烟把东西放下,伸出手接过那个碗,“赵奇,你跟你妈说一下呗,真不用给送饭菜了,我家里真的有,这些天每天送一大碗,我都吃胖了。” 赵奇个子比吴烟高,眼神躲闪着,一会又忍不住看她的脸,见她小脸绯红,脸上湿哒哒的黏着一缕头发,不见丝毫狼狈不说,反而更增添了几分柔弱之感,唇色艳丽,在这样比较黑的环境下,都掩藏不住绝美的面容。 他的脸越发的红了,呼吸都加重了一些,吴烟疑惑的看向他,只见他眼睛往上飘着,粗声粗气的说道:“那还是你自己跟我妈说吧。”说完,他拿着手电筒蹭蹭蹭下了楼。 吴烟张了张嘴,看他跑得飞快,又忍不住笑了。算了,还是明天跟李大姐再说说吧。 进了屋,吴烟把那碗菜放到桌子上,将那两大包东西给拿进来。然后拿着碗进厨房去,将早上煮好的饭热一热,再把自己早上炒的菜也热一热。 三个菜,一碗饭,这放在上辈子,吴烟想都不敢想。 这具身体和她上辈子饿出来的那种瘦有得一拼,本来骨架就小,瘦起来确实如弱柳扶风,可不弱柳嘛!长到十五岁没吃过一顿饱饭,每顿只能吃三分饱的情况下,谁会不弱柳?稍微要是长胖了一点,那就可能会不让你吃饭。偏偏她们还要学做菜,做完的菜她们自己是不能吃的,是要给院里的婆子来评判好吃不好吃。 吴烟真的受够了那种日子,所以她来了这里之后,每顿都不会委屈自己,就算之前手里头的钱有限,她买不起好吃的,那至少每顿是要吃饱的。 这边有厨房,她能自己做饭了,第一次吃到自己做的菜时,她眼泪一下子就出来。那种满足感,是她两辈子都没有感受过的。 现在的她努力生活,努力吃饭,努力长胖。 上辈子她不知道自己有多高,比那些婆子是要矮的。这辈子她买了皮尺,隔一段时间量一下,看着身高一点点上去的时候,就会高兴得不行。 她希望自己高一点、胖一点。 赵奇送过来的菜是白斩鸡,酱汁调得特别好。吴烟自己做的清蒸鱼和芹菜虾仁,口味清淡。就着这些菜,吃完了满满一碗饭,吴烟满足的打了个外秀气的嗝。 将碗都给洗好了,她又给自己洗了盘早上买来的葡萄,一边吃葡萄,一边就在客厅里做着发卡头花。 她现在画花样没有以前那么多了,主要的一些款式还是之前的样子。然后根据一些款式,自己再做调整。为了更快的省时间,她还会看电视,电视剧里面演员头上的花样,她会借鉴下来,然后再做出来卖,同样的很受欢迎。 吴烟这边仔仔细细的做着头饰,那头赵奇心脏砰砰跳的跑回去,脖子耳朵都是红的。 给自己儿子开门的李大姐系着围兜,奇怪的看着他儿子,“怎么脸这么红?菜给小烟送去了吗?这些天小烟跟我说了好几次,不让送了的,明天就不送了,这小丫头脸皮薄,送一次菜她第二天一定要还东西,这几天的水果都是她买的。” “刚跑快了,”赵奇换了鞋,没敢看他妈,“她刚刚回来,不就送点菜嘛,下次她还东西你不收就好了,她一个人在这边,又没有家里人,照顾点是应该的。” 李大姐用围兜擦了擦手,狐疑的看了眼儿子,“这菜我是不心疼,主要还是这小丫头还的可比我们送的贵。” 赵奇这会脸红已经下去了,他咽了口口水,看了下他妈,努力装作很不在意的样子,“没事,我明天去送的时候,和她说说,让她别还了,咱家不差这点的。” 李大姐盯着他儿子看,觉得不对,又说不上来,“嗯,你什么时候去学校?我先把钱给你,你爸那边扣扣索索的,也不知道钱都给他花哪去了。” 赵奇正要说好,又想到吴烟,年纪比他要小,还在摆摊赚钱养家里人,他说道:“给我一半就行了,我到时候看看能不能给人补习挣钱,剩下的一半生活费,我自己挣。” “那哪行呢?你好好读书就可以了,我和你爸还干得动,要你挣什么学费。”李大姐连忙说道,她儿子考上这个大学,就给她挣了不少脸面,还学费自己挣?她不愿意,那不是耽误学习了嘛! “就这样,不然我一分钱都不拿了。”赵奇说完,就回了自己房间,把门碰的一关。 李大姐脸也沉,孩子自己要赚钱,那是好事。但在她看来,学习还是更重要一些,她辛辛苦苦赚钱,可不是为了让孩子大学里出去赚钱的。把学业搞好,以后再分配个好工作,还愁赚不到钱? 李大姐了解自己儿子,从小到大,都是很乖巧的,突然间说这样的话,指不定就是看到了什么,或者受了啥影响。 她拧着眉毛,回厨房继续弄卤料。 她得把自己儿子这想法给打消了。 第二天吴烟把碗带过去还给李大姐,见她脸色不大好看,便问道:“大姐,怎么了这是?碰到什么事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