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虽然他没有做成医生,却养出医生的习惯,尽量让双手保持干爽洁净。可我觉得他这个习惯是天生的,因为他的解压方式,就是整理和打扫。 他喜欢家里像个博物馆,家私摆放有序,纤尘不染,恨不得用玻璃罩将所有摆件装饰罩起来。 只要我在客厅看书、上网,无论做什么,他的目光就会紧盯地毯,找到一根头发都有成就感。最开始我也小心翼翼的,但是令人身心放松,甩开约束的地方,才叫‘家’嘛。 久而久之,我就被盯习惯了,而今我喜欢趴在天鹅绒的沙发上,一边捏着起司三明治一边看书,完全可以无视他。 除了热衷保洁,孟老师还特别抠门,事例如,我在拍摄杂志时认识的主编,从法国寄来两盒名牌巧克力,有世界上最漂亮的巧克力的美誉,一磅要一百美金。 再漂亮的巧克力,仍需要人品尝,就算你不吃掉,它也会过期。可孟老师呢,偏要当收藏品摆着,不让我吃,理由是,“你马上要到内地拍戏,嘴巴养刁了又买不到这个巧克力,怎么办?吃点超市买得到的。” “我可以网购。” 他没有说辞了。 当我将巧克力盒上的丝带解开,他忽然灵机一动,“嗳,你不减肥的?” “陈导讲我太瘦了!” 矛盾的是孟老师又很热心慈善,这方面从不吝啬,早些年做过慈善机构的会长。每年放寒假之前,他都要带着新年礼物,探访他捐助的视障儿童学校,次日我要赶行程,只能在前夜陪他一起将他的新专辑贴上盲文贴纸。 我留意到他有个小小的习惯,每贴一张贴纸,就在上面轻轻拍两下,一种嘱托似的。 第5章 在我签入孟生平的得胜影视公司之后,他便将我托付给他的老友张芳芳,我叫她“芳芳姐”。 芳芳姐从前是太丰娱乐的艺人总监,赫赫有名的金牌经纪人,她与太丰是和平分手,现任得胜的电影监制,以及我的经纪人。 虽则我们都是从太丰离开的人,但是称不得一声“好巧”,太丰集团本就占据香港这一方天地,你叫得出名字的歌星、影星几乎都是太丰旗下的艺人。正因这样,孟生平创立公司之初,已经瞄准内地。 在芳芳姐的安排下,我一年只接一部戏,她说一个演员要有神秘感,过度曝光自己就是变相贬值,越是少见的东西,才越有窥探的价值,越能给人带来新鲜感和惊喜,而我的形象非常适合走这样的路线。 孟老师也坦言,当初帮我‘脱离苦海’,还是因为他经纪人的一句感慨,“真是老天爷赏饭吃,她要是改行就可惜了。” 老天爷赏我的这一口饭,不是我有多么八面玲珑,是我身上有大银幕需要的味道,他说不上来,但他有一种直觉我在内地会吃得开,便想赌一把。倘若我做不成他的活招牌,就要做他的摇钱树,摇出的钱再拿去栽培他钟意的新人导演。 “你想让我去拍三/级片?”我错愕地问他。 “三/级片能挣多少钱?现在最挣钱的,是内地的ip剧,先雇个公司把你炒红,再叫你同时接三部戏,钱就到账了。” “同时接三部戏,我没有累死,拍出来也会被观众骂死。” “越多人骂你,你就越红,这是良性循环。”他接着叹一口气,“其实,你现今赚的,不如我的这个方案赚得多。” 听得我只想避开这个唯利是图的老男人。 不过,为时已晚,我们同住一个屋檐下已有三年,工作之外的时间,孟老师教我弹吉他、弹钢琴、作词作曲,他叫我不要闲着吃饱了就睡,要充实自己,但我有负所望,只学会了打麻将,甚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上一个除夕夜,我回了趟外公外婆家吃了顿团圆饭,又带上家里做的点心,回来陪孟老师过年,收到了他的利是(红包),我兴奋地拆开,里面只有十元,去年还有五十元呢! 堂堂一代天王偶像,给小辈包十元的利是,我怎好意思说给别人听? 他振振有词,“你懂什么,十元十元,十全十美,多美好的祝福。” 其实,去年年中的时候,我欠他的违约金已经结清了,然后我说想在上海租个房子,因为我喜欢上海的天气,和带着一点花露水香气的小资风情。 孟老师欣然同意,想得也很美,少了我,家里地板上就不会再有头发了。 我的第三部 电影杀青,习惯性地乘机飞回香港,落地才记起我进组之前,刚刚搬到上海。一想,孟老师家里也有我的生活用品,我就回去住上几天再说。 当我绕过别墅外的女儿墙,隔着铁艺门,就瞧见里头十分热闹,有好多各司其职的人,还有拍摄的设备。原来是有个电视台节目来做孟老师的专访。 我和孟老师从来没有否认过,我们住在一起的事实,只是尽量不提。因为即使现代人的观念开放,我与他也差着一辈,他还很明确地表示自己是不婚族,但毕竟是两个公众人物,非亲非故住在一起,总归是授人口实,所以我有了点积蓄,就准备搬出去。 节目组的工作人员的目光齐刷刷投向我,我也只得拎起行李箱走进去。 孟老师反应自然地介绍起我来,还开玩笑说,“三年前,我是她的老板。三年后,我是她的奴隶,每天追在她身后说,‘小姐,能否把你的房间收拾一下?’” 玩笑过后,他有些认真地说我是个善良的好孩子,只要他把我看作女儿,我同样知恩图报。 在镜头前,我搭话,“亲兄弟明算账,我出场费很贵的。” 太阳落山,节目组收工,风卷残云般离去,孟老师的经纪人前去送他们,整间屋子忽然安静下来。孟老师一边将家私摆回原位,一边问我,“你晚上吃什么?” 我答随便,又说,“要不,我还是搬回来住吧?” 他惊奇地说,“你又被人甩了?” “没有!”我坚决否认,并且强调,“我还没有要谈恋爱的打算,而且我和方柏安,是我甩他!” 他兴致不错地唱,“往事不要再提,人生已多风雨……” 我想,等孟老师老了,等我有了自己的小家庭,没有亦可,顺其自然,反正我的名字叫‘亦可’,等我们渐渐无人问津,就可以一直住在一起,大年初一拜黄大仙,初二看赛马。我会为他养老送终,永远做个善良的好孩子。 从业以来,帮助过我的人有很多,证明我的运气太好,所以我想感谢的人太多,先顺顺思路,挑一个离我最近的人说吧——我的助理,她姓童,一般情况下我叫她“童童”。 童童是从我出道起,就陪着我一步步走来的人,她是太丰娱乐公司帮我聘请的助理,老家在成都,上中学时举家搬至香港,来得比我早,粤语说的却没有我好,得知我是内地人,一阵欢天喜地,跟我交流都是普通话,经常蹦出一、两句方言来。我的语言天赋不俗,还没有如歌中所唱“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已熟练掌握了川/普(四川/普通话),而且对她自家腌制的泡菜念念不忘。 当我告诉她,我要离开太丰的时候,她毅然选择跟我走。 离开太丰后,我接拍了陈易导演的古装奇幻电影《满月》,这一部电影是内地公司投资的大片,主演都是一线演员,与他们相比,我只是个小新人,但我又是所有女性角色中,戏份最重的一个。究其原因嘛,也不知道算不算是走后门,这一部电影的编剧老师,他是我的麻将牌友(其实是孟老师的好友)。我出演的这个人物,就是照着我的样子创作的。 当时,陈易导演心烦于找不到‘感觉对’的女演员,编剧老师就对他说,“我带你见见惠儿。”于是,他把陈导带到孟老师家里来见我…… 电影点映的日期确定了,我特地买了两张票,邀请童童一起来看。电影中,惠儿最终是死了,拍完这场戏的时候,我领到了一封红包。听到童童拆纸巾擦眼泪的动静,我是困惑的,故事情节好像没有这么催泪。 不等影厅亮起灯来,我戴上帽子和口罩,撤离现场,坐车上路,才有机会跟童童谈谈心,她说,“小可,我觉得你脱胎换骨了。” “真的吗?”我觉得她一脸‘我家小可真争气’的表情,有点傻气。 她“嗯”一声说,“我很高兴,像余高幸一样高兴。” 余高幸,偶像派(是他自称的)青年男演员,我的好友。 他出生在九大古都之一的山西大同,父母原本想给他起名叫高兴,却遭爷爷奶奶的嫌弃,便将‘兴’换成‘幸’,寓意是希望他未来每一天高高兴兴,美满幸福。 他和我一样,不是表演专业科班出身,面试过很多剧组,被一家经纪公司看上,但是只给他接一些草台班子的戏,他以为自己要演上好几年的小角色,才有出头之日。 然而,鸿运当头照,躲都躲不开,大好年华的他,把握住了一夜成名的大绝招——命。 有一部小成本的电影找上他,他没遇见过这么好的剧本,全情投入,让自己的灵魂短暂地燃烧起来,最后凭借这一部佳作,一跃成为金桔奖史上最年轻的最佳男主角。 一时间,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果敢地站到了行业内的众人眼前。 之后,陈易导演选中他出演电影《满月》。 余高幸是戏份最多的男性角色,我是戏份最重的女性角色,所以有不少的对手戏。初来乍到,我们两个人都很腼腆,面对着面吃盒饭吃多了,才解放天性,敞开心扉。 可是,这个盒饭通常是他眼巴巴地看着我吃,他的角色需要他瘦出仙风道骨之感,因此他格外痛苦地减肥,脑子里除了台词,只有唱着,“手里捧着窝窝头,菜里没有一滴油……” 魔音灌耳,才懂孟老师的珍贵。 他来来回回地唱这么两句歌词,我不胜其烦,终于做出一件使我们的友谊迅速升温的事情——我偷偷藏下了一份鸡腿饭。 那天晚上,他像一个烟民寻到大烟馆一样,摸到我的房间门外,一边鬼鬼祟祟地张望着,一边敲敲门,我警惕地开门放人进来。 他吃完一整盒的鸡腿饭,打个嗝,开始思考人生,“你说,当初我想养家糊口,才进这一行的,如今我好不容易赚了点钱,却连一口鸡腿都吃不上,我到底得到了什么?” 我不知道他到底得到了什么,但我从他身上参悟出,人还是不能吃得太撑,容易胡思乱想。 第6章 《满月》的票房成绩亮眼,离不开大手笔的投资和后期宣传,更是所有参与电影制作的人的功劳。 余高幸凭他既有特点,又没有攻击性的脸,博得绝大部分观众的好感,我也重新回到大众视野,收获了许多的褒奖,但我心知,出于对我心态的保护,我身边的人不会让我听到不好的评价。 电影宣传期间,我和余高幸经常赶同一个行程,收工再一起吃顿饭,即便至今没有再合作,只要我们在同一个城市也会见见面,被路人偶遇已不是新鲜事。 狗仔只登过一次我和他的绯闻,没有激起什么水花,男人与女人之间的暧昧气氛,比同性之间更容易捕捉,而我和余高幸坦坦荡荡,玩得再晚仍然各回各家,看不到任何超速发展的潜质,牢牢搭建起酒rou朋友的情谊,他们便不再把精力浪费在跟踪我俩守在马路边等烧饼出锅上了。 烧饼店的具体地址就不说了,当时余高幸听信传言,带着我去一探究竟,按我的口味来评价就是:还行。 尽管被狗仔放弃,却不妨碍粉丝朋友们喜欢把我和他凑成一对。 我是不介意,余高幸也无所谓,可他的经纪人和我的芳芳姐一致认为要避嫌,所以前年一整年,我与他形同陌路,不是友情破裂、分道扬镳,是从三天两头约饭,转型成‘见光死’的网友,而且是地下网友,因为芳芳姐说,“你们最好连微博都不要互动。” 直至,余高幸有幸认识了乔思思,也想将她介绍给我认识。第一次听到乔思思这个名字,我是陌生的,上网搜索才了解到她是内地的电视剧演员,与我同龄,出道五年,在她出演的首部电视剧播出的时候,我已搬到香港,对内地的电视剧关心甚少。 不管如何,余高幸要介绍朋友给我,我是非常感兴趣的,一则,我不是没有遇到过,只知道喝酒泡妞和摆架子的男性同行,以及脾气非常可怕,一上午抽光一包烟的女性同行,甚至有将不满发泄在工作人员身上的人。我晓得无论身处哪个行业,总会碰上不尽人意的同事,他们不打扰我,我也不干扰他们。 二来,我在圈中的朋友寥寥无几,所以我很珍惜余高幸,他不需要我努力把目光放在他的优点上,才可以合作下去,他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如此珍贵。他想让我结交的人,肯定是不会差的。 果不其然,我与思思一见如故,沆瀣一气,不是,趣味相投,无话不谈,撤三岔五要约着出门下馆子,或者她来我家里蹭wifi,一起熬夜刷美剧。 冬天来了,没有人再阻止余高幸加入我和思思的火锅局,可能是相信三角形的稳定性,开个玩笑,应该是我与余高幸各自有新的‘对象’。 有些微妙的是,当初他们要我与余高幸避嫌,却不用我们直接在镜头前发誓永远不会成为恋人,是不是担心某一天,我真的和余高幸在一起? 如果是这样,我认为这个担心是不必要的,我们不是对方那杯茶。 虽然我不能下定论,我喜欢什么样的人,他没有一个完整的轮廓,但余高幸的理想型是非常坚定、清晰的,而我是怎么知道的呢,这件事情,就像孟老师说的‘有妙趣’,可我该从哪里开始讲起? 我写写删删,想不出如何描述,才能达到我要的递进感,说来好笑,我又不是作家。不过,我的性格就是这样,如果我可以把一件事做好,那么一定要把它做好;如果预想中就做不好,干脆躺下睡一觉,也比白费力气有意义。 于是,我拿起手机来偷一会儿懒,也找找灵感,偶然看到余高幸的采访,记者问他,如何评价你的损友汤奕可? 余高幸说,“她……不算损友,她从来没有损过我,对我只有肯定和鼓励,这一点值得我向她学习。” 从来没有吗?我想着,好像有一次的,可能是因为只有那么一次,所以我记得很清楚。 我豁然开朗,可以从这里讲起! 时间是去年的年初,我接到时尚杂志举办的慈善晚宴邀约,但前一天,我还在另一个城市,出席一个腕表品牌的剪彩活动。到了晚宴那一日,我是一大早起床,飞来首都,又从中午开始化妆吹头发,生生把我困得睁不开眼睛。 傍晚六点多,都怪车行得四平八稳,我头上还夹着几个定型的发夹,也能打起瞌睡来。 到达举办晚宴的酒店,一眼望去全是举着相机的媒体记者们,黑压压的,后头还有两架高高的摇臂摄像机,另一侧是宽敞而冷清的红地毯,等着人来走,我的呵欠就咽了回去,彻底醒了。 走过红毯,结束采访,在礼仪小姐的引领下,我走进晚宴大厅,穿过西方酒会式的布置,来到距离舞台最近的长桌,她跟我说,这里的座位我可以随意选。 在或端庄地寒暄,或谈笑风生的众人之中,我看见了西装革履的余高幸,便朝他走过去,他抬头见是我,却问着,“这是哪路仙女下凡来?” 我答,“南贺路179号国惠大酒店来的。” 他笑起来,帮我拉开椅子,我顺势落座在他的旁边,不敢懈怠心神,周围都是摄像机,即使他们尽量藏在暗处,仍用着镜头记录下所有人的衣着打扮,脸上的笑容和轻轻的声音,比高脚杯相碰还要轻,他们聊着近况,满溢赞美之情。 我想是因为他们之间还不太熟络,相熟的人,大概会像我和余高幸这样,感觉是来蹭饭的。 真的,他已经抓上第三把坚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