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节
柳雁欢点了点头:“林立,你呢?” “好看。” 柳雁欢被这样直男的评价骇到了, 不意外地听见了俞非的笑声。 林立挠了挠头:“我不是学艺术的, 没有那么多的形容词。在我的印象里, 梦三生就是女性美的象征, 我想这也跟它只做女性服装有关。” “那你对于女性美有怎样的定义?” “含蓄, 内敛,隽永,朦胧。” “perfect!”柳雁欢打了个响指。 “孙骏,你说说看。” “我觉得梦三生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它的中西结合,旗袍从倒大袖发展到短袖,本来就是一个受西式服装影响的过程。 “芸笙,你呢?” “我觉得旗袍很方便……” “像古装的戏服,整个身子都包裹得严严实实的, 要做点什么事情就只能把衣服撕开, 不像旗袍, 把下摆一撩……” “咳咳。”柳雁欢重重地咳嗽一声, “可以了。” “笔记做好了么?” “啊。”芸笙轻呼一声,满脸歉意地看着柳雁欢,“我忘了。” “下次记得做好笔记, 下面我来总结一下,大家印象里的梦三生,首先是女性服装品牌,所以我们的第一款香,也应当是女香。然后是大家对梦三生的印象,传统中带有创新,所以东方香调就成为了首选。 俞非很会举一反三:“我明白了,就像我刚才说的,高贵、典雅,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四君子,梅、兰、竹、菊。女香的话我更倾向于兰花做基调,因为兰花是一个大类,但是铃兰、玉兰、小苍兰每一种的气味都各有细微的不同,层次比较多样。 “很好,其他人呢,都有什么想法?” “要与含蓄、内敛、隽永、朦胧的特质相符,我觉得最好就是淡香水。” “嗯……方便的话。” “方便也就意味着简约,所以香味可以简约,层次不需要太丰富,但一定要让人一闻就想起梦三生的特质。” “嗯!”芸笙满脸崇拜地看着柳雁欢。 柳雁欢拍了拍手:“好了,现在每个人把心里想的香方写下来,我们择优调制配比。” “是。”大家伙接到了指令,开始各司其职。芸笙并不会想香方,便充当了记录员的角色。 他与旁人相处得很好,唯独跟孙骏仿佛天生就不对盘,总跟冤家似的吵起来。 比如眼下,眼尖的孙骏指着纸面说:“茉莉的茉字写错了。” 芸笙一咬牙:“关你什么事,头儿能看懂就成。” “头儿,这你都不管管。” “行了,你们两个消停点儿。”俞非把脑袋从臂弯里抬了起来。 从前她总以为,调香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脑子里还存着点小女生关于罗曼蒂克的遐想。 可真正入职了,她才知道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闷在实验室的日子,就是反复地试香、闻香,整个过程可以用枯燥乏味来形容。 更可怕的是,调香师的嗅觉要经受非常恐怖的考验,明明所差无几的香方,在没有色谱仪的辅佐下,只能靠鼻子去分辨细微的差别。 连着反复几次,嗅觉就已经开始麻木了。看着一脸认真的柳雁欢,俞非实在忍不住,一头栽倒在桌面上。 偏偏实验室还有俩活宝,天天火星撞地球。 终于,在公司熬了八个日夜后,他们的第一瓶作品完成了。 柳雁欢嘱咐芸笙:“将香方记录在案,记得不能和任何人说。” “好的。” 芸笙刚答应了一句,就听俞非问:“头儿,一道走吗?” 柳雁欢看了眼手表,笑道:“不了,有人来接我。” 于是,芸笙又一次看到秦非然标志性的通用。 俞非看着那大部头的车直咋舌:“天啊,这车得花多少钱啊。” 转瞬间,俞非看见一个男人从车上走下来,为柳雁欢拉开了车门。 “诶,那人是谁啊,头儿的朋友吗?” 芸笙在一旁听得心里难受,扔下一句:“不知道,我先走了。” 孙骏跟牛皮糖似的跟了上去。 “你去哪儿?” “关你什么事,你别总跟着我。”芸笙的心情非常差,偏偏孙骏半点眼力劲儿都没有,直接撞他枪口上。 “这不下班了吗?我跟你一块儿走。” 任孙骏说什么,芸笙此刻的心情就是无比郁闷,只想去找乐子,发泄一把。 “我去丽都。” “丽都,丽都好啊……”孙骏一时半会儿没反应过来,片刻后拔高了嗓音,“你说哪儿?丽都?” “怎么,我不能去丽都吗?” “不,不是。”孙骏上下扫了眼芸笙,有句话堵在嗓子里没问出来。 对着女人,芸笙你真的能硬起来吗? 当然,为了自己的小命,他还是选择把话咽回肚子里。 芸笙来到丽都门口,一瞬间却有些茫然。他在戏班长大,除了戏班几乎没去过什么地方,更别提这种如夜总会般的高级风月场所。 看着锦衣华服的男男女女,芸笙停住了脚步。 孙骏在后头笑道:“怎么,不是说进去么?” “进就进。”芸笙咬了咬唇,赌气地,颇有些大无畏地走了进去。 里头人来人往很是热闹,升降台上,是穿着开放的舞女。 芸笙被那五光十色的霓虹灯晃得眼晕,他定了定神,往人员比较密集的吧台走去。 吧台后头的调酒师瞧见他,笑道:“您瞧着有些面生,要喝些什么吗?” 芸笙看了眼酒水单子,傻眼了,上头全是洋文,他半点看不懂。 孙骏看他一副窘迫的表情,当即猜到了情况。他笑眯眯地从芸笙手里拿过酒水单子:“我要一杯血腥玛丽。” 调酒师点了点头,又重新看向芸笙。 这一回芸笙学乖了:“和他一样。” 调酒师有些诧异地看了芸笙一眼:“你确定?” “我确定!”仿佛为自己鼓劲儿一般,芸笙挺直了腰板。 当调酒师把两杯血红的鸡尾酒放在两人面前的时候,芸笙眼睛都看直了。 血红的酒液带着某种独特的诱惑力,芸笙先小小地尝了一口,顷刻间瞪大了眼睛:“好喝!” 孙骏在一旁,将他的表情尽收眼底。 他觉得芸笙好玩极了,跟只好奇的小仓鼠似的,明明见过那么多的人情世故,却仍然纯真得如同涉世未深一般。 明明什么都不懂,却要把自己伪装成风月老手。 正想着,就见一个穿着褐色风衣的男人坐到芸笙身边。 芸笙这些日子浸泡在实验室里,也练就了敏感的嗅觉,一下子就记起了男人身上熟悉的味道。 芸笙转过头,一个对视间惊喜道:“是你?!” 没错,坐在他身边的男人正是温达。这些天正苦于无法接触到芸笙,今儿个却见他送上门来了。 “你是?”温达皱了皱眉。 “我……你不记得了?那天在马路上,谢谢你救了我。” “哦,你就是那个清秀的男孩?很高兴再见到你。” 芸笙听着他低沉的声线,耳尖有些泛红,也许是救命之恩带来了天然的好感,他素日里最讨厌旁人说他没有男子气概,可这一回,温达说他清秀,他居然意外地不反感。” 温达笑问:“你经常来这儿玩吗?” 芸笙连忙摆手道:“不,不不,我是第一次来。” “原来如此,那你一定不知道,现在还早呢,这丽都的头牌还没出来。” “头牌?是最红的角儿么?” 温达笑道:“对啊,这儿最红的头牌,就是宁城第一嗓,许还仙。” “宁城第一嗓,唱得比莲老板还要好么?” “莲老板?你错了,许还仙她唱的不是戏,是通俗歌曲。” “通俗歌曲?” “她啊,是个跟凤辣子一般的人物,你若是见到了,怕是要挪不开眼。” 芸笙只觉得面前儒雅的男子格外开朗健谈,他一面说话一面喝酒,觉得那酒酸甜苦辣俱全,却很适合他此刻的心情,觉得好喝极了。 只是不一会儿,他的眼前就有些朦胧。 看东西总有两个影子在晃,看不太真切。 他听见温达说:“看,许还仙出来了。”可他使劲儿揉眼睛,还是看不清那个被温达极力夸赞的人到底长什么样子。 芸笙有些着急了,他一把拉起温达的手:“走,我们到台下去看。” “欸!”温达猝不及防地被他拉离了座位,原本三个人并排坐在一块儿,转眼间就剩了孙骏一个。 孙骏满心不得劲,自打温达出现以后,芸笙就顾着和温达说话,把他当空气一样晾在一旁。 还没等他回过神来,这小兔崽子已经拉着别人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