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节
“桃花姬。” “四月桃花。” “桃花姬。” …… 午夜的酒店,却依旧灯火通明,映着玻璃门外冰冷的黑夜,颇为萧寂。 然酒店大厅里却气氛极为火热。 八份的结果很快便在黑板上一目了然。八票六人,叶徐两位无一有票数,堪称惨烈,面色苍白如纸,身形也摇摇欲坠。而有三票都投在了《桃花姬》下方。 哈更斯看着《桃花姬》下方的英文,矜傲的抬起了下巴。他赢定了。 “票数排第一的是《当年》,四票当选。我宣布,本次为首的,便是《当年》的作者。” 贾平仄缓缓道,面上半点不显露心声,同传的声音也跟着响彻在大厅。 评审团里的白人已经矜持的为哈更斯鼓起了掌,却在哈更斯难看的脸色下渐渐停下。 怎么回事,难不成《当年》不是哈更斯写的?! 却听一道字正腔圆的温润男声响起,说着再标准不过的英语, “哈更斯先生,承让了。” 稍顿,同样的声音再次响起,这次,却换成了汉语, “谢谢评审员对于我的肯定,我将再接再厉。” 场中之人闻声,俱都将惊讶万分又不可置信的视线投在话音源地――温知秋的身上。 贾平仄和史仁这时才真真正正露出一个满是赞赏又包含骄傲的笑来。 一看见《当年》中足足的华国韵味,两人心中便已将作者身份摸了个透,加之其深厚的功底和出乎意料却又精准把握小小说精髓的构思,足以配得上六人中的第一,结果中自然要有这《当年》的一份。 两位白人评审面色都瞬间沉如水,哈更斯也是气急败坏的大喊起来, “我对结果抱有质疑,我怀疑你们泄露了文章的作者身份,给本国的作家予以便利!” 其余两个白人作家显然也都是这么想的,叫嚣着要求华方给个说法。 贾平仄从翻译处听来,确实十分镇定。贾平仄询问两位白人评审, “二位也觉着结果有问题么?” 白人评审毫不犹豫, “当然,我要求重新比过。” 他们来自伟大的不列颠,怎么会输给一群未开化的黄皮猴子! 史仁冷笑, “《当年》有四票,而评审团只有四位,也就是说,其中票数二位也都有贡献,如若我们泄露作者身份,我倒觉着《当年》会第一个出局。” 这话是不是夸大其词,温知秋的威胁有没有这么大,看了《当年》的白人评审想必是深有体会。 “我――” 白人评审哑然,相视一眼,只能隐秘的甩给哈更斯一个眼神,愤而离席。 哈更斯却很是不相信自己会输给这个矮小的、胆敢同情自己的黄皮猴子。他的《桃花姬》写的是貌如桃花的公主被爱人背叛,最终化成桃花散落漫天。灵感取自玫瑰公主和冰雪女王这等世界名著。有限的文字,却创造了无限的意境。让读者自己想象,点到为止。其中意境连哈更斯自己都沉迷了几分。 而这方面的实力,哈更斯有自信碾压在场一众华国人,孰知居然惨遭滑铁卢!连己方的评审都偏于那个猴子! “我认为评审不够专业,我保留对这次比赛结果的质疑。” 哈更斯无视了同伴的眼神,一脸不屈。 温知秋失笑,朗声道, “我请求将我和哈更斯先生的作品当众朗读出来,汉语英语各一遍。” 然后又以纯正的大不列颠腔向还留在场内的三个白人复述一遍。 三人相视一眼,矜傲的颔首。 贾平仄自然无不应的,亲自捧起了温知秋的手稿一字一句,缓声念到。贾平仄念一句,就有翻译对照着译本念一句。 一百四十个字不多,饶是贾平仄再如何以饱满而缓慢的语速,还有译本在其中穿插,也不曾念了两分钟。 《当年》是六份作品中,唯一一部题目中不含关键词的作品。倘若放在长篇文章中并不是问题,在这样一篇短小的小小说中却足见作者功力深厚和自信,毕竟每一个字都极为珍贵,不敢轻易浪费。 《当年》讲的是将军在得胜回朝前,打发了自己的妾室桃花,许其另择夫婿,重享人生。桃花心恋将军不肯离去,将军却只当其是可舍的物品,毫不留恋的策马回朝,与老封君和妻儿享受天伦之乐。命如蒲柳、身份卑贱的桃花冒雨奔至二人常去的一处桃花坡,却只见将军策马离去的背影。 桃花心死之下,卖掉了房屋珠宝,带着钱财,朝着与京都南辕北辙的方向而去。 多年后,将军携家眷虽帝南巡,其妻见一家首饰店精美夺巧,遂与将军进店。却不想,店铺的老板娘,赫然是当然被将军舍在边关的桃花。 如今的桃花已同数年前大不一样,满身富贵,显然日子过的极好,又多了岁月人情沉淀的韵味。面对旧人,将军难得支吾,桃花却淡笑依旧。在将军被其妻携手离去时,怅然若失,忍不住回头一望,却见斯人有夫,为其披衣,桃花满面嫣然,恰似当年初遇时少女的满面绯红。 一百四十字远远写不下这么多的故事,实际上,温知秋只写了二人多年后意外重逢的场面。然而温知秋将整个短篇塑造的意蕴十足,寥寥几笔细节,哪怕桃花袖口的一枝桃花,都叫人忍不住就浮想联翩,去探测揣摩当年真相究竟是如何。 以上不过是贾平仄自己的揣摩,就是史仁,已经跟他想的颇不一样,更遑论在场成百上千之人。 但殊途同归,众人对温知秋cao控文字的能力都纷纷心中一敬。仅一小时二十分钟,就能做到如此地步,场中只怕除了贾史查三人,再无其他能匹及。思及此,众人除了叹服,还是叹服。 读完,贾平仄直视哈更斯,面上带着和蔼的笑, “接下来要读的,是哈更斯先生的作品,《桃花姬》。” 语罢,就要拿起哈更斯的译本开嗓。 哈更斯的面色早就青青红红,僵硬的从牙缝中挤出一句话, “不必!” 便愤而离场,只是僵硬的身子和气势汹汹的背影怎么看十分违和。 在场之人虽然听不懂,但眼睛却健全的很,见此也就知道哈更斯自行惭秽,纷纷笑了起来。 外人离去,剩下的便都是自己人。场内人人面带喜色,哪怕出了这个门,又都是彼此争抢饭碗的对手,此时也都将其抛之脑后。 今天不但为华国人挣了面子,赢了这群鼻孔朝天的白人,更是赢得及其漂亮。温知秋顿时成为了场内的焦点,许多人向其涌去,夸赞也好,探讨也好,总归是想和温知秋说句话。哪怕眼下已经午夜,都未能阻止众人的热情和激动。 最后,还是贾平仄和查老站出来解救了温知秋,在离去前又很是感慨了一番,最后道, “天色不早了,早些休息,明日也不比早起,身体才是最重要的。” 立在一边的罗家和闻言,顿时心中一喜。这明摆着几位大家都对温知秋十分爱重关照,温知秋将来的路,定当要更加广阔平坦。 温知秋也确实疲惫,回了屋子倒头就睡,酣眠到天亮。 罗家和却在床上百爪挠心,绞尽脑汁想着两个白人评审怎么会把票投给温知秋,明明《多年》的华国韵味如此明显。 难不成真的是翻译神通广大,在短短两个小时内就将其完全换成了西式风格,掩饰了温知秋的华国人身份? 罗家和睁着眼睛盯着天花板,毫无睡意。 等温知秋第二天醒来时,正好赶上早饭时间。一晚的安眠让温知秋精神烁烁,邻床的罗家和却挂着大大的黑眼圈。 “昨晚没休息好么?” 温知秋惊了一跳,连忙关心道。他睡觉向来不打呼,应该不是被他吵成这副模样的吧? 罗家和却直愣愣的摇头,二人一同进了饭厅。路上遇到的人皆纷纷笑着跟温知秋打招呼,连带着他身边的罗家和也享受了一把万众瞩目的待遇。 酒店的早饭是自助餐式供应,馒头包子一应俱全,有粥有汤,甚至还照顾到外来友人,准备有牛奶咖啡和面包。 只可惜―― 温知秋慢条斯理的剥出了一个光滑的茶叶蛋,听着隔壁桌把外国作家代表团一早就离去的事儿当做笑谈来讲,一顿饭吃的也是蛮有滋味。 罗家和讶异,现在才八点不到,那哈更斯他们得多早就起了?昨夜可是一直到十二点才散的场,多少人都睡迟了,不见往常赶了晚趟儿的早饭点,现在却才陆陆续续有人来么。 不过想想也不足为奇,昨夜丢了那么大个人,换他也要趁着没人的时候赶紧跑路,不然难道还等着别人嘲笑他么。 “其实我们也颇有几分胜之不武。” 温向平喝着稀饭道。 罗家和大惊,探身向前,压低了声音, “你们不会……” 温知秋呵呵一笑,把碗清了个空, “昨晚我们吃饱了饭才去比的,人家确实最后才吃成个晚饭,难免收些影响。” 罗家和闻言,无奈的坐回原位。 他还以为作协真整了什么手段,原来不过如此。空腹创作对于学生们来说是够呛的折磨,对于这群作家们确实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不说曾有作家为了创作连续两天不吃不睡,就昨天温知秋和查老相谈甚欢时,也一口气聊了五六个小时,午饭硬熬成了下午茶。 “知秋啊,你这可是学坏了啊。” 温知秋但笑不语。 “对了,知秋。” 罗家和神神秘秘的问道, “你昨天是怎么瞒天过海的?” 温知秋从怀中摸出一方蓝色的帕子拭了拭嘴,帕子虽然布料一般,却因为长久的浸洗而柔软,这才亦故作神秘的同样探身前去, “我可是英语考了九十七分的人哪。” 罗家和这才恍然大悟,拍着脑袋斥自己着相了。 也是,昨天温知秋连同传都能做了,翻译这点小事只怕也不在话下,然而能蒙骗过本土大不列颠人的眼睛,也确实是厉害。万一哪天不想混文学圈,跑去当个翻译也是和极好的出路。温知秋之前的《格林童话》译本也是佐证之一。 今天可以称得上是交流会交流的最后一天,明天无非是走些官方的仪式,满打满算也只花一上午的时间。而后天一早,新周刊的一众人才启程回沽市。 温知秋早就打算着趁着这半个下午去把他这几天尝着不错的点心都买一些,什么稻花村,桂楼云云,带回去给苏玉秀和孩子们尝尝。眼下还不到夏日,天气没那么炎热,买些耐放的,带回沽市也不是不可能。 然那到底是明天的打算,温知秋还想着好好利用今天,再和几位大家探讨探讨。 贾平仄等人经过昨晚,对这个才华横溢的后辈更是赞赏有加,自然不吝指点, “还是那句话,多出去走一走、看一看,拓展眼界。” “多尝试几种文体也是不错的,说不定融会贯通之下,哪日还能再创个新文体出来。” 于是到最后,温知秋上衣兜里那本厚厚的牛皮本,到最后也没写过半,但其中分量却远超一整本。加上最后一日还被主席团的理事夸赞了一通,更是功成名就,心满意足的带着小本子和一提点心坐上了回沽市的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