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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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展忽然一笑:“原来王汗是来同我兴师问罪的?” “您多虑了。” 奉展将手放在身侧, 慢慢地走过来,他站在卓格面前,他脸上的表情只是淡淡的, 但卓格却仿佛被他的气势逼得退了两步。 这几年间他一直隐在暗处,也不再出手,几乎让人忘记了, 当初他一人独挑噶颜部五名勇士的战绩。 而这样的他,也让卓格不由得回想起第一次与他见面时的情景。 那时候卓格父亲战死, 他在兵荒马乱之中接过噶颜部首领的位置, 带着残余的族人在草原上狼狈逃窜, 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 而就在这过程中,他救了一个男人。 这个男人被一匹战马驮着,身上布满了伤口,又长时间未进水食,整个人早就陷入了昏迷中,但即便如此,他的手依然紧紧地握着手中的剑。年轻的卓格没有想太多,只是有些敬意,所以在拿走对方的马匹后,又心软将人留在了部落里。 后来这人醒了,面对他这个救命恩人也没有什么特殊的表示,也不说自己的名字,整个人沉默寡言,了无生气。如果给他吃的,不管是什么他都吃,若不给,他仿佛也无所谓。 卓格对他充满了好奇,同时又有些防备,他们逃亡迁徙,常常要几天几夜赶路,这人虽然看着病恹恹的样子,却总能跟上他们。有一次部落被狼群袭击,本以为会损失惨重,谁知这人居然一箭射死了狼王,吓跑了狼群,救了他们全族。 因为这件事,卓格真正将这人当成了部落中的一份子,只是他还是和从前一样,除了吃饭就是发呆,似乎游离于整个部落之外。 然而,这一切的改变发生在他救下一个小奴隶之后。 这个小奴隶是个混血,据说他的母亲曾经是大周一位将领的侍妾,那位将领死后,她被卖给了一个商人,后来被俘虏,又被献给了别的部族,而这个孩子就成为了奴隶。 他给这个孩子取名叫布日古德,之后他突然就有了求生的意志,不再每日这么得过且过,教他们如何跟大周的商人砍价,用更少的东西换更多的物资,还带他们去打猎,他的箭法很好,有时候甚至不需要刻意瞄准,也能打下那些飞得极高的大雁。 只是在卓格千方百计想要跟他学功夫的时候,得到的仍然是拒绝。 原本卓格都习惯了,也死了这条心,直到某天,他们被一个大部族攻击,他的妻子被人抢走,这个男人忽然走到他身边,问他想不想复仇。 卓格当时的脑子完全被仇恨所占据,他忘记自己回答了什么,总之那一天之后,卓格的生活完全改变了。 这么多年过去,他已经想不起当初那个他深爱的为之拼命的女人长得什么模样了,但他却始终记得,他的马刀劈向第一个敌人,那鲜血溅在自己脸上的感觉。 而时间越久,他也对这个称之为老师的男人的身份越发怀疑。 他似乎对狼骑十分了解,不管是优势还是弱点,这让噶颜部在整个草原上都所向披靡。他们不再只是狼狈逃窜,而是不断地蚕食着周围的小部落,以令人惊叹的速度成长着。 卓格每每因为战绩兴奋不已,可这个男人却永远波澜不惊,仿佛这些不值一提。只是偶尔,卓格会看到他遥遥望着大周的方向,那目光极其复杂,似乎有眷念也有怨恨。 而这一切的改变发生在大周成帝驾崩的消息传到草原的那一天。 整个西北被他与奉展这两个名字支配了整整二十年,所有的大部族几乎都在奉展手中吃过败仗,本以为奉展死后会好一些。可接替镇守的威国公虽然不如奉展,将他们打得抱头鼠窜,但他守城却是一把好手,让每个想在奉展死后来邺城占便宜的部族都踢到了一块铁板。 而如今成帝也死了,接任的帝王据说性子温和,这对于这些年被这两座大山压得死死的外族人来说,简直是长出了一口气。 可卓格却是第一次见到老师脸色大变,当时他那复杂的表情,即便过了这么久,卓格依然无法忘记。 而经过一个晚上之后,他找到卓格,提出了一个疯狂的想法,要趁威国公回京奔丧的时候偷袭邺城。 这让卓格几乎不敢想象,邺城是在奉展手下被建起来的,城墙又高又厚,几乎没有攻破的可能性,就算威国公不在,凭借他们这个小小的部族,先别说如何从满城的守军中抢了物资安然逃脱,就说进去都是个大问题。 只是卓格凭着对他盲目的信任,以及越发寒冷的冬季,最后决定铤而走险。 然而在这过程中,卓格发现他对邺城极为熟悉,该躲在哪里,要从哪里进城,如何出城,乃至守军将领的习惯,他都了若指掌。 最后,噶颜部以微弱的伤亡换来了大批的物资,这让整个西北草原都震动了。 在此之前,没有任何一个部族能够攻破邺城,可噶颜部做到了! 草原以实力为尊,不少部族来投奔,噶颜部从一个几乎无人知道的小部落,一跃成为可以与穆庆部这样的大部族相提并论。 卓格这一生,都未曾看见如此精美的瓷器,曾经如金子般珍贵的盐和茶叶堆满了整间帐篷。哪怕他极力维持着面部的表情,也依然无法克制内心喷涌而出的喜悦和震撼。 而更令他震撼的是老师的身份。 从前卓格就怀疑过他可能是大周的逃兵或者是一名将领,然而经过这一次邺城之战,他完全推翻了从前的设想,这人的身份呼之欲出。 他竟然就是当年令整个西北草原都闻风丧胆的大周战神——奉展。 令人心惊的财富与奉展的身份催生了卓格的野心,而奉展也的确没有辜负他的期待,仅仅三年,就让卓格统一了整个草原,做到了他祖上从未做过的事情。 卓格从一个小部族的首领,成为了坐拥整个西北草原的王汗,只是不管他的身份如何变化,奉展对他的态度却从未变过。 他似乎从未掩饰过自己的轻蔑与冷淡。 这让卓格对他既感激又怨恨。 他分明只是一个被背叛,狼狈逃跑的逃兵,可他那一身傲骨却似乎总也无法被压垮,哪怕卓格已经成为了王汗,在他面前却依然只是那个被抢走了妻子无助痛哭的青年。 如果只是如此,看在他这么多年的功劳上,卓格也是可以忍耐的。然而在进攻大周的这件事上,两人一次又一次地爆发矛盾,这也让卓格开始怀疑奉展。 “三年前,老师劝我不要着急,还不是进攻大周的时机,如今三年过去了,敢问老师,时机成熟了吗?” 然而奉展依然只是摇头。 卓格急躁道:“老师!我们还要等多久!如今我们兵强马壮,又有老师的帮助,定然可以攻下邺城!只要没了邺城,大周在我们眼中就是一只露出柔软腹部的羔羊,老师究竟在担心什么?” “因为你们攻不下邺城。”奉展淡淡道。 卓格一腔热血被他浇了个透心凉,他的表情也渐渐冷了下来:“恐怕不是攻不破,是老师不愿意出力吧?” 奉展却并未动容:“我早就说过,邺城只能从内部攻破,曾经的伎俩用过一次,你以为还会奏效吗?——那你未免将大周的守将还有威国公想的太简单了些。” 奉展说的如此笃定,倒让卓格对自己的决定有些产生怀疑。只是如今整个部族都蓄势待发要进攻邺城,且这些年他们一直和邺城守军小规模试探地攻击,对邺城守军的战力也很了解,所以卓格很快便又重新恢复了信心。 “那就等我将邺城攻下来之后,请老师在城墙上喝酒吧!”卓格声音压低,“只希望到时候老师不会不敢来。” 奉展也不在意:“那就希望王汗马到成功了。” 卓格冷哼一声,转身离开了帐篷。 布日古德有些担心地看着奉展:“您不阻止吗?” “阻止做什么?”奉展漫不经心地将桌上的羊皮地图给收起来,“他既然想去试试,便让他去试试,这些年卓格被人吹捧过高,让他受一下挫也好,顺便也让我看看我那位表兄这些年可有什么长进。” 布日古德叹了口气:“您分明不是这样想的,何必说这样的话呢?” “你又知道我是如何想的了?” “您分明是担心大周那边,又何必做出这番姿态?”布日古德担忧道,“我只盼着您不要后悔才好。” “你把我当成了哭哭啼啼的女人了?”奉展不屑道,“我这一生就未曾后悔过,唯一后悔的事情,就是年少时太过轻信人,没有阻止我jiejie嫁给萧胤。” 见他这般执迷不悟,布日古德也无奈了,叹息一声,不再多说。 第93章 卓格带着狼骑出征了。 在邺城之上远远就能看见烟尘滚滚, 斥候拼了命地催马回报。威国公站在邺城的城墙之上, 脸色十分凝重。 虽说这几年外族人一直只是小股骑兵试探, 但其实他们等这一天已经等待许久了。 世子顾永暄躬身道:“国公爷,请下令吧!” 威国公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沉声道:“城门紧闭, 全城戒备, 所有士兵即日起枕戈待旦,迎敌!” 传令兵将威国公的话层层地传了下去,城中的气氛陡然一变。 沉重的城门被重重地关上, 城中的店铺都关了门,一列一列的士兵穿过城中, 滚木和石块被源源不断地运上城墙。火头军也烧起了大灶, 上面烧着开水, 这水却不是给人喝的,而是敌军攻城时,用来浇在敌军头上的。 狼骑就驻扎在城外, 对于一些刚入伍的新兵蛋子来说,这是他们第一次看到这么多的狼骑,夜色中, 一双双透着幽光的绿色眸子,将战场的肃杀气氛越发加重了。 狼骑凶猛, 可邺城守军也并不弱, 他们依仗城墙, 打退了外族一波又一波的进攻, 这场战役从天黑打到了天亮,又打到了天黑。 可这只是一个开始,从那天起,外族正式与大周开战,狼骑悍不畏死,似乎打定了主意要攻破邺城,然而邺城就像屹立在风浪中的小岛,不管攻击多么猛烈,都地守住了。 这一场战役打了许久,不管大周还是外族都损失惨重。 邺城。 所有人都满身血污,七歪八倒地躺在地上睡着了,没有人知道这一觉能睡多久,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可能又要上战场了。 奉翎靠在柱子旁,俊美的脸上布满了血和灰尘,他还记得刚刚从京城过来的时候,他与这兵营中的人格格不入,一旦身上脏污了就要去洗澡,而这么多年下来,他已经习惯带着一身臭汗和血污入睡,在短暂的时间里回复体力,重新投入战斗。 他手上拿着一块软布擦拭着自己的武器,这是他这么多年唯一没有改变的习惯,不管身上多脏,武器一定要保持光亮。 就在此时他听到旁边传来甲胄碰撞的声音,他浑身一凛,脑子还未反应过来,身体便已经做出了对敌的姿态,直到他发现对方竟然是威国公之后,这才重新松懈下来。 威国公却满意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有警惕心,这样很好!” 奉翎松了口气:“国公爷。” 威国公摆了摆手:“我只是上来看看,你接着休息吧。” 奉翎却道:“我陪着国公爷一起吧。” 威国公也没有拒绝他,两人便一起走到了城墙边上,此时已是夜幕降临,能影影憧憧看到外族的帐篷,以及远远传来的狼嗥。 两人这么站了一会,威国公突然道:“你也发现了吧?” 奉翎一愣,随即沉默地点点头。 “从前这些狼骑都只会横冲直撞,可如今他们却有了阵型,甚至还会开始使用一些战术。”威国公面上流露出一丝忧虑,“我们派了暗探去噶颜部皇廷,想要查清楚卓格那位老师的真实身份,可惜他们都铩羽而归了,至今唯一能确定的是,对方是大周人,而且他对邺城十分熟悉,很有可能是邺城曾经的将领。” 奉翎惊讶地看着威国公,这些消息应该算是机密了,而威国公竟然毫不避讳地将这些告诉他。 威国公淡淡一笑:“这几年我一直在观察你,比起你刚入军营的时候简直不可同日而语,不论是你的武艺还是机变,乃至和同僚的相处,都是军中数一数二的。如今我有一个重要的任务,其实原本不想这么早同你说的,但既然都说到这里了,便干脆来问问你的意见。” 奉翎隐约意识到了什么。 “我记得以前你跟我说过想要加入暗探去查这件事?如今你仍旧这般想吗?” 奉翎的心顿时剧烈跳动起来:“国公爷……” “等等,我话还没说完。”威国公抬手制止了他的话,“你如今已经是校尉了,若按照你立军功的速度,几年之后成就不可限量,不说封侯拜将,但一个骠骑将军的位置是少不了的。可若是你入了暗探,不说危险,你可能会好几年都在草原上,你的同僚都在立功的时候,你要面对的可能是饥饿、寒冷和孤立无援。即便最后将人的身份查了出来,这份功劳也未必比你留在军队中要大。” “你可以好好考虑清楚再答复我。” 奉翎却只是摇摇头:“我是军人,本就该服从命令,既然是国公爷的安排,属下便接受,不需要考虑。” 威国公露出激赏的表情,嘴上却说:“这并非是在战场上,我觉得你还是考虑清楚为好。” “自从开战,哪里不是战场呢?”奉翎目光坚定,“属下愿遵从国公爷的命令。” “好,好好!”威国公感慨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既如此,我也不矫情了,我给你一个月的时间准备,不管你是要钱还是要人,我一概满足,一个月之后,你便跟着商队进入草原。” “是,属下遵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