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旧人情
两人的身影完全消散,李诗梦捧着轩辕剑,呆立半晌。 她有太多事没有弄清楚,可又无人给她解释。 人死如灯灭,所有的事,也随着这三个人的死去,埋葬了。 “啊……哇哇哇,娘,娘……” 一声喧闹的啼哭声响彻了云霄,十几个孩子接二连三的醒了过来,揉着眼睛哭着找人。 李诗梦长叹口气,认命地去找人了。 赵子川一死,鬼荒红夜便动了起来,他守在这十几个孩子身边,作一时的看护。 李诗梦敲锣打鼓,将丢失孩子的家人聚到了一起,带到了坟地。 一到那地方,她忍不住地笑了起来。 鬼荒红夜的衣摆被扯地乱七八糟,一贯风轻云淡的脸上也挂着无奈的笑,孩子在他怀抱里哇哇大哭,其余的也是围着他,吵闹不停。 似有所感,鬼荒红夜准确找到李诗梦的位置,人群中定定望了过来。 “小宝,是娘啊。” “呜呜,女儿啊……” 伴随着的认儿女的声音,鬼荒红夜放开怀中的小孩,走到了李诗梦身边。 “走吧。” 李诗梦放下锣鼓,握住腰间的轩辕剑,看了一眼大团圆的场景,便跟着走了。 两族城的静谧中多了一丝生气。 大约是心境有所变化,这般场景,也不觉得奇怪了。 许是孩子找回来的原因,街道上看见李诗梦的人,大都报以微笑。 李诗梦微微一笑,道“我都没出力,倒把我当恩人了。” “没出力你就魂魄离体,若要真出力,你想做甚?”鬼荒红夜道。 经历了一番事,她也放松下来,不经大脑地回道“赴汤蹈火,万死不辞啊。” 说完,她便后了悔,她仿似没暴露,在她自己看来,却像是提前把要做的事说出来了。 “什么人值得你这样?”鬼荒红夜问道。 李诗梦干笑两声,“李家的人咯。”又补了一句,“现今,李家只剩我一个人了。” 意思就是她会为自己的事情赴汤蹈火,万死不辞的。其余人,做不到这个份上。 鬼荒红夜嗯了一声,道“记住你说的话。” 李诗梦诧异地看向他,记住哪一句? 迎面走来的几人,有一道熟悉的气息,她的注意力瞬间被拉了过去,也不问鬼荒红夜了,几步冲了过去。 拦住其中一人,抱拳道“姑娘,你还记得我吗?” 那姑娘未着脂粉,粉白的肌肤,润英光泽,腰间一枚鱼型玉佩,就是神情稍显冷淡。 她看见李诗梦,神色一变,“是你!” 李诗梦笑道“是我。” 姑娘就是与虞鹤说话的,也是之前被李诗梦拦住的女子。 李诗梦也是没想到,竟会如此巧合。她想找的灵药,和她要看得记忆,竟然会汇集到一个人的身上。 赵姝死前,让她来找的人,就是这位,腰间挂了一枚鱼形玉佩,上面还刻了一个虞字。 那是赵姝,亲手所刻,送给虞鹤的。 那姑娘转身便要走。 李诗梦在其身后喊道“虞姑娘。” 姑娘身影霎时僵硬,回过了头。 一行三人,跟着虞姑娘回了她的住处。 她已换了地方,住地比之前还要偏僻,几乎要出了两族城。 李诗梦开门见山道“虞姑娘,我有一事请求,还请借家父的记忆一观。” 虞姑娘冷声道“你是谁?你是如何认识他的。” 李诗梦自报姓名后,边将其间发生的一切事说出,详详细细,未有一丝隐瞒。 “虞姑娘,赵姝死时,让我来找你。她从未见过你,这应当是虞鹤的意思。” “是吗?都死了?”她问。 李诗梦沉重地点了点头。 虞姑娘看看她,又看看鬼荒红夜,“你们想知道这段故事吗?” 她的表情没有丝毫撼动,似乎和她有着莫大关系的两人死去,也不能牵动她的一丝情绪。 李诗梦点头,她有太多想不透的地方,眼前有人愿意解说一番,她当然是巴不得的。 说道“若是姑娘愿意,可说上一说。” 虞姑娘双手合在一起,身子往后靠了靠,整个人颓然起来。 “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她喃喃地念了一句,“情未到深处罢了。” 李诗梦摆出侧耳倾听的姿势。 她对李诗梦展开微笑,“故事太长了,还是说说记忆的事吧。” 李诗梦“虞姑娘,你逗我吗?”她的语气中不无抱怨。 鬼荒红夜也微微一笑。 虞姑娘道“是啊。” 李诗梦…… 这么正大光明地承认戏耍别人,真可谓是厚颜了啊! 不过,李诗梦即刻恢复过来,说道“我体内有虞鹤的血,我也不知怎么弄,你看看吧。” 虞姑娘点点头,闭上眼,一只手从李诗梦的额头、鼻尖,一直摸到了左手手腕处。 她道“有些疼,不准叫。” 李诗梦笑道“我很能忍的,不会吵你。” 虞姑娘拔下一根头发丝,轻轻吹了口气,发丝瞬间直立起来,如一柄出鞘的利剑刺向李诗梦的手腕。 初时,李诗梦只当被蚂蚁蛰了一口,很快就没感觉了。一点都不疼,她还朝虞姑娘笑了笑。 发丝逐渐深入,势要把她的手腕穿透一般。每进一分,疼痛便成倍的增长。 鬼荒红夜擦干她额头冒出来汗珠,她笑了笑,心里庆幸,他看不见。 她的脑袋已全被疼痛所占满,皮肤因疼痛红了起来,青筋暴起。 虞姑娘冰凉的声音响起,“还差一点,忍住。” 发丝穿透了她的手腕。 李诗梦闷哼了一声,咽下了那声痛叫。 虞姑娘伸出手放在李诗梦的手腕之下,没一会,顺着发丝,有几滴蓝色的血液慢慢滴落。 虞姑娘合上手,拔出发丝,道“好了。” 李诗梦的手腕上看不出一点伤痕,她捂着手腕,睁着发红的眼眶,笑道“忍住了。” 鬼荒红夜的手紧握成拳,道“怎么做?” 虞姑娘摊开手掌,几滴血液汇在了一起。 她道“你想好看哪段的记忆,最好能知道时辰地点,”她举起几滴血,“太少了,你看他的记忆,不能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