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
b大甚至流行起了好几个梗—— #法学系系花孟听今天分手了吗# #孟听的工地男朋友今天赚够生活费了吗# #为了迎合大美人奇葩的审美,我也想去搬砖# 有人开玩笑说:不,兄弟,你得先砸腿。 一时间这个话题在夏末成了时不时就要谈起的笑料。 一小部分有恶意,一大部分看八卦。 似乎朱婧的男朋友越儒雅优秀,孟听就被衬托得越惨。尤其是在孟大美人的美貌更甚的情况下。 比小圈子流传起来的八卦传播得更快的,却是坐了火箭一样飙升的房价。 提前买了房子的人都赚了不小的一笔,炒房地产一时间被推向了高潮。全国炒房热正式拉开序幕。 无数人捶胸顿足为什么不早点买房,也有人看准趋势趁现在赶紧买。 其中最赚的,约莫就是房地产商了。 新闻播报都是房价的事,各地杀出来的房地产新贵大佬个个牛逼得不行。 孟听一大早出去兼职的时候。宋欢欢看了新闻说:“早知道当初砸锅卖铁买房子,然后吃喝玩乐一辈子。别拦我,我问问骏阳要儿媳妇不?” 米蕾说:“骏阳老总都五十多了,你口味真重。” “我说的是儿媳妇!他没有儿子吗哼。” “人家即便有儿子,儿子也是太子爷好不好!” 孟听黄昏的时候回来,还给她们一人带了一杯老板赠送的奶茶。 宋欢欢高兴地欢呼一声,然后更兴奋地说:“听听,你桌子上有一束花。” “哪来的啊?” “当然是男生送的哈哈哈,他好男神哦,高高的,笑起来很温雅。他说是你学长,路过了来看看你。就住我们学校,他叫什么来着?” 米蕾接话:“霍一风。” “对对,就是霍一风,名字也很酷啊。” 孟听皱眉:“我有男朋友,以后不要收别人东西。” 收回来不好处理。 宋欢欢怕孟听生气,可是霍一风看起来真的不错。家教很好,穿得也好,关键他提起孟听的时候,眼里有细碎的光。 他说他等孟听两年多了。 宋欢欢急了:“听听不要不开心,你不喜欢我明天帮你还回去,对不起是我不好。” 米蕾这次也没说话,不要说宋欢欢,就连她也觉得孟听值得一个更好的男人。所以默认了这束花留下。 孟听叹口气:“没关系,下次别这样了。” 宋欢欢连忙保证。 然而她和米蕾心里都叹息,要是孟听男朋友是霍一风,现在还会流传学校那几个笑话梗吗? 孟听没有去见霍一风。 十月初,b市下过一场小雨。已经步入初秋,天气却还带着夏天沉闷的余温。 b大电子公告栏一大早就改了大红字——欢迎江总莅临我校! “江总是谁啊?” “没看新闻吗?今年冲出来的黑马,房地产新贵。” “又是房地产啊,天下终究是房地产的天下!” “哈哈哈我听说他年轻又大方,捐了五百万帮学校兴建宿舍楼,好像才二十多岁哎。” “长得帅吗?” “那就不知道了……新闻采访没有露脸,但是有钱是真的有钱。校长和孙主任都在接待他。” 这件事传得沸沸扬扬,法学系知道的时候,黑色的宾利已经在他们女生宿舍楼下了。 江忍抿了抿唇角,他其实有些紧张。 初秋的天气里,他穿了一本正经的西窗。领带也打得一丝不苟。 高义跟着他回了b市,去年这个时候,他坐飞机狼狈地来,身上穿着带水泥浆的脏衣服,还忘了摘安全帽。 以至于今年再来的时候,他几乎把这当成了仪式。 高义差点给笑死,江总一早出门,紧张得去正了三次领带。 高义忍不住调侃:“小孟听又不是没有见过你。” 江忍说:“那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估计只有江忍自己懂。他初见她的时候,他骑一辆山地摩托车,是流。氓混混。一头银色的头发,张扬流气。 而今他西装革履,成熟有本事,分外期待她眼中如今的自己。 高义都觉得不容易,两年多,他看着江忍蜕变,简直是在拼了命的变好,活脱脱的工作狂魔。江忍凭借一个“聆听”的房地产项目,总算在h市站稳了脚,放在全国,都是难得的新贵。 然而他来见一个小姑娘,绷紧了神经,抿紧了唇,生怕在她眼里看到一点不好。 高义笑得不行:“放轻松,你期待看到什么,她说‘哇好帅’,‘好厉害’还是怎么的?” 江忍冷冷看了他一眼,踩了油门走了。 到了她寝室楼下,江忍才觉得这种紧张感放大到了极致。 他已经忘记校长和孙毅的邀约,他今天早上出门开始,整个人就是不太正常的。 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见她,见她! 可是真到了这时候,他又想起了高义的话。你期待她说什么?好帅还是好厉害? 他低低骂了声艹,这才开了车门下车。 黑色宾利停在宿舍楼下就有女生不断张望了。 虽然不是人人懂车,但是看着豪华,就知道肯定值钱。她们好奇是谁,毕竟很少有人能把豪车开进学校,于是悄悄观望。 宋欢欢啃着苹果从三楼露出了一个脑袋,心里啧了声。 男人西装皮鞋,头发却是个再简单正经不过的平头。 他和那种商业人士不太一样,他气质冷,倒是有几分不羁的野。因为脸部轮廓冷硬,倒是有种很man的硬汉风帅气。 宋欢欢心里哇哇大叫,优质男人啊!江忍去年一脸灰,她不要说认出来,就是想也不敢往那方面想。 以至于孟听欢欢喜喜下楼朝着男人跑过去的时候,楼上的宋欢欢还是呆滞的,不是,你不惦记你那个工地男朋友了? 作者有话要说: 宋欢欢:你那个工地男朋友呢?不要了吗? 忍哥:你说谁? 宋欢欢:……卧槽不是!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第84章 大佬 十月的早晨带着浅淡的凉意,孟听快一年没有见过江忍,此刻再见,她愣住了。 大半年前的江忍,陪着笑,不以为意在小港城给老总们敬酒。 而今男人简短的黑发,领带系得一丝不苟,他穿着剪裁完美的西装,开的豪车是宾利。整个人都散发着成功人士的气息。 他抿着唇角,看着她走近。 “怎么,不认得我了?” 她点点头,一眨不眨抬眸盯着他看。 他不像她记忆中那个有些自卑的少年江忍,反而像极了记忆里那个陌生冰冷的企业家。 冷峻不爱笑,举手投足都带着狠厉的味道。 她一时竟有些不敢认他。 仿佛跨过了一道时光的门,孟听见证他成长。而她还在岁月里,层层的雾后看不透前世今生。 江忍皱眉。 至今他的紧张感都没有消散,以至于他脸上没有笑。一旦他不笑,就会让人觉得疏离冰冷。 她偏头,看了眼他换的车,觉得这个男人成长得好快。 他手上还有只名表。 孟听甚至不敢往他怀里扑。 他上前两步,隔着早晨空气些微的凉意抱住她香软的身体:“才多久,你就忘了我什么样?” 他总有一天要被她气死。 没说他帅,也没说他好厉害。竟然说不认得他了。 他下巴抵在她肩膀,淡淡说:“我是江忍,你的男人。” 孟听眨了眨眼睛,轻声给他说心里话:“你看起来一点都不亲民。” “什么样叫亲民?”他忍不住低笑了声,“去年那个满身水泥浆的模样?” 孟听不答,她脸颊泛红。 总觉得他气势都强了不止一成,当了大老板变化这么大吗? 江忍弯了弯唇,给她打开副驾驶座的车门:“先上车再说?” “好。”毕竟是女生寝室,他开个豪车过来引起了很大轰动,不少上午没课的女生还穿着睡衣悄悄探头往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