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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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欢莫名觉得有些不安。 宛如那被蛇盯着的青蛙。 刚想动,下巴一紧,他动作极快地拉开了她的手,顺势吻了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床上三天三夜会有的,现在不是时候。 但是亲了嘴。 嘻嘻。 ps:我准备把这个文填完之后去填古代马文。毕竟是我人生第一个古文,总觉得有种莫名的情感在里面。 ☆、第二十三章 与其说是吻,不如说是撕咬。 他毫无经验,如初见一般,疯狂的野兽遇到了喜欢的东西,只想吃拆入腹。 戚欢逐渐感觉到了口中血腥味道渐渐蔓延开来。 她忍不住推搡着身上的男人,只见他眸色一沉,捏着她手腕微微用力。 顿时,戚欢觉得一阵剧痛传来。 她痛到快要窒息,他却很满意她的“乖巧”。 先前狂躁的兽性慢慢压住了下来,他放开了她伤痕累累的小唇,抬起头看了一眼那嫣红的唇瓣,似乎被蛊惑一般,他轻轻的舔了舔她。 戚欢脸色苍白,满头大汗,还说不出一句话来。 终于,等他满意地把她抱起来,放开她的唇蔓延而下的时候,她的眼泪狂飙而出。 “我……好痛……” 起初,范冥并没有在意。 他听宋之卿说过,女人在这个时候往往特别矫情。 她说不要就是要。 她说好痛就是好/爽。 他按着她的手,继续先前舔舐的和深吻的动作,直到怀中女人一动不动,一丝反应都没有。 她对他如此抗拒? 范冥蓦地抬起头来,怀中女人不知道什么已经晕过去了。 他有片刻的迷茫,下一秒他看着自己的手,又摸了一把戚欢的手,面色黑沉地站了起来。 宋之卿赶过来的时候,戚欢脱臼的手已经被范冥重新正骨了。 他脸色不好看,直到宋之卿给戚欢检查完身体没有其他伤害的时候,脸色才有所松懈。 宋之卿看了一眼床上的女人,又看了一眼自家兄弟兼老板,终于没忍住笑出声。 “哈哈哈哈……你居然把人家给亲晕了。这爱情的力量真是大啊。” 范冥郁闷抽了一口烟,最后想到是她的房间,长指一捏,指尖的袅袅白烟瞬间熄灭。 “我不知道她手脱臼了。她说痛,我以为她很爽。” “哈哈哈……” 宋之卿毫不客气捧腹大笑。 但笑过之后发现好友脸色不好,还是给面子的勉强收了笑容。 “没关系,一回生二回熟。你只不过是力气大了一些,以后温柔一点就没关系了。” “没关系吗?” 男人靠在落地窗前,整个人的身影仿佛已经融入月色一般。 他举起手,看了一番,忽然开口道:“真的没关系么?只是一兴奋就捏脱了她的手,如果完全兴奋起来,是不是会扭断她的脖子?” 从没这么讨厌过自己,如果他只是一个正常人。 如果他不是一个怪物,该多好。 砰—— 面前的玻璃应声而落,碎片落了一地。 “你干什么?”宋之卿很庆幸自己给戚欢打了的药里面加了一定的安眠和镇定作用。 拉着范冥的手,他急道:“有什么事情不能解决,非要自残的。” “自残?” 范冥看了一眼周围细小的伤口已经开始慢慢愈合。 他勾起一个微笑,举起手,说道:“能解决吗?我的愈合能力越来越厉害了,力量也越来越大,情绪也越发不能控制了,这样还怎么解决?” 宋之卿拎来药箱,用镊子夹出了玻璃碎片。 “不是说好的,我们一定会想到办法的。” “办法……那个人,我找了他这么多年,他死了又活了,就像是魔鬼一般,活在我生存的每口空气中,找不到,摸不到,但时时刻刻萦绕,让人恶心。” “你别这样。麻瓜那边已经在查了,一定会有线索的。而且,现在不是有这个女人吗?” 说完,两人的视线齐齐落在床上的戚欢身上。 宋之卿拍了拍他的肩膀,“如果真的只是利用,那么就不要像今晚这样失态的。要知道,女人不会喜欢有暴力倾向的男人。你可以扮演黏黏的小奶狗,也可以扮演凶恶的小狼狗,但像今晚这样的失态,万万不能了。” 见范冥不言不语,目光沉沉,宋之卿又加了一句, “还有,如果真的觉得她不错,就好好对待人家。毕竟你的小仙女已经失踪这么多年了,你不能一辈子都想着一个脸都记不清楚的女人。” 范冥依然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床上的女人,眉头微微蹙起。 戚欢再次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微微亮了。 动一动,觉得全身都散架了一般。 很快的昨夜的记忆涌入脑海中,顿时让她觉得很不是滋味。 别人的初吻为什么那么甜蜜,轮到她就这么血腥了。 戚欢深深叹息了一声,随即想到了第二个重要的问题。 昨晚上,范冥不会是酒后乱性吧? 不然的话,怎么解释那个血腥的吻。 正想着的时候,门从外面被推开了。 戚欢猛地抬起头,看到来人,她眼中惊喜的光芒尽数暗淡了下去。 “是你呀。” 宋之卿端着白粥和吐司进来了,见到她失望的眼神,也没有在意。 他找戚欢面前摆了一个小桌子,把粥和吐司都放在了上面。 “还疼么?” 戚欢摇摇头。 “我的止痛药可不是一般的止痛药。”宋之卿很是得意,“还有,我应该问一句,你似乎一点不怪他,甚至他那么大的力气弄伤了你,你都不好奇吗?” 戚欢用完好的手舀了一口粥送入口中,摇摇头,“最开始见到的时候,他不是也一言不合就咬了我吗?你们两个还神神叨叨说了那么多还完全不避讳我,所以他力气大一点,也完全在意料之中。” 其实,戚欢明白。那应该是范曜的实验有了作用。 他一直妄想改变人的基因,或许他是真的成功了。 “的确。”宋之卿点头,“他是力气大。不只是力气大,他的情绪也不正常。平日的时候,他会吃药控制。因为药物的原因,他患上了严重的失眠症,需要喝酒才能入眠。” 戚欢咬了一口吐司,没什么胃口,又放下了。 “你为什么要和我这些?” “因为我的药一直很好,一直能很好控制他的情绪。但昨晚他失控了。事实上,因为你,他已经失控两次了。上一次是你们初见,这一次,你又做了什么?” 想到先前暧昧的气氛,戚欢的脸涨得有些红。 “没什么。就是他帮我擦药,然后不小心弄伤了我的手。” “是吗?” 这明显的谎话,宋之卿也没有戳破,反而看着面红耳赤的他。 “欢欢,你喜欢他吧?” “我……我才……”戚欢结结巴巴,脸上红色又深了一层。 她应该找各种理由说着都是误会,但最后不知道为什么,她没有否认,反而慎重点点头。 “大概喜欢吧。见到他的时候,会莫名其妙开心。不见他的时候,会想他。看到他受伤会心疼。听到他的冷言冷语会心痛,但只要他过来和我说话,又开心了。” 似乎从来都没有这么鲜活的感觉。这种爱着一个人的感觉让戚欢觉得自己活着。 并且,活着很精彩。 深吸了一口气,戚欢看向面前的男人。 “所以,你是来棒打鸳鸯,还是来神助攻的?” 宋之卿也没有想到戚欢居然会这么直白。 尽管脸蛋红红,但一双圆圆的眼睛里光彩四溢,充满了渴望和欢喜。 一瞬间,宋之卿有些不忍心。 他别过头去,声音发涩,“欢欢,他或许不是你的良人。” 这就是变相的棒打鸳鸯了。 戚欢也不在意,反而松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