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节
郑之南接过啤酒,他和阿彪接触的不多,但是对他性格还是蛮喜欢的,爽直,特别是能在他失去一切的时候,没有直接势力的躲瘟神一样躲开他,愿意多和他说两句话,阿彪对他也算是仁至义尽了,不过这建立在阿彪对他干的事儿一无所知的情况下。 两人碰了下,一边聊天一边说话。 “你接下来去哪里?”阿彪喝着酒问郑之南,“我在郊区租了个房子,你要是没地方去,可以暂时去我哪里住,等找到工作再想办法租个工作附近的房子。”阿彪为郑之南筹划接下来的事情。 郑之南说:“物业说我还可以在这里住一晚,所以等我明天睡醒了再想接下来的事情。”颇有些任性和无所谓。 阿彪笑了笑,和郑之南最后碰了下,把剩下的酒一饮而尽说:“我得走了,下午就要开工。” 郑之南也把剩下的都喝完,然后说:“一路顺风。” “好。” 接着郑之南发现自己身体开始发软,眼前也变得模糊,最后直接昏了过去。 原来有药,难怪那会儿他犹豫要不要接啤酒的时候系统提示他接下,喝光。 …… 似乎过了很久,郑之南渐渐有了些知觉,迷迷糊糊之际,郑之南听到阿彪的声音,又冷又硬。 他说:“你们不是喜欢玩男人吗?给你们带来个好货,喜欢吗?” “喜欢喜欢,皮真白,从哪儿弄来的?弄完了不会出事儿吧?”语气有些犹豫。 “我会坑你们吗?这家伙得罪了自己的老爷子和弟弟,被俩人联手扫出家门了,一个落魄公子,你们想怎么玩怎么玩,唯一能依靠的舅舅也进了监狱,不用担心,他现在就算死在外面也不会有人能想起来,我去外面抽根烟,完事儿了叫我。” “好嘞好嘞。”兴奋异常的声音。 …… 郑之南被系统抽离出原主的身体,他冷漠的看着三个男人对那具身体极尽糟蹋折腾和羞辱,一个小时,两个小时,看到那脏乱的木板上沾染上斑斑血迹和污秽…… “阿彪为什么要这么做?”郑之南对阿彪的事情一无所知,也没有注意过这个人,不由问起系统来。 “三年前原主强jian了一个男孩,那个男孩是阿彪喜欢的人,也是他的青梅竹马,他原本打算退伍后就跟他表白,结果回来后只能去坟前说出自己想说的话,男孩当时经历了那种事后,还被拍了照片,不堪折辱,最后跳楼自杀,阿彪是侦察兵出身,将一切都调查清楚后就潜伏到了原主身边,寻机报复。” “所以有了现在这一幕……”郑之南语气有些唏嘘。 当漫长的折磨过去后,郑之南以为这一切的一切终于结束,但这并不算完,郑之南被重新放置到那具备受折磨的身体里,被阿彪带到了山上。 郑之南虽然没有体会到被轮jian,但却体会到了这种事后的感觉,这感觉太差劲了。 可又觉得原主真他妈的活该,真就还是那句话,一切皆有因有果,自作虐,被报复也理所应当。 阿彪把郑之南带到山上,现在已经10月底,山上的夜晚本就比城市里要冷,他没有把郑之南丢下山崖,只需要放在这山上一晚,郑之南不冻死,也会被夜晚出现的野兽给啃个干净。 阿彪点了根烟,吸了一口,吸完烟之后,搬起石头砸向郑之南,干脆利落,恨意滔天。 郑之南昏昏沉沉,然后便是一阵剧痛,最后直接昏死过去。 阿彪看着血从郑之南的头上渗出来,看着他慢慢变凉的身体,这才起身离开。 ——想杀你很久了,今天终于得偿所愿。 一周后 游驰看着面前的男人,眼角眉梢都透出冷冽,这样冷峻的表情,郑之南从未见过。 游驰面前被打的头破血流,鼻青脸肿的男人不是别人,正是将郑之南丢到山上让他自生自灭的阿彪。 阿彪是个硬汉,就算被打成这样也露出个得意的笑容,他说:“想知道他在哪里?呵呵,我就不告诉你。” “哦,那等一会儿你就看看你的小竹马是怎么被拌成猪食被一群猪吞个干净。” 被如何严刑拷打,阿彪都没说出一个字来,但是听到对方淡淡地说要把他心爱的人从坟里扒出来,拌成猪食……他整个人都开始挣扎。 “你敢!你敢!” “我没有什么事情是不敢的,你除了配合,就是配合,不然我拿他喂猪,还要你眼睁睁的看着却无能为力。”语气平淡中透着冷血。 阿彪眼睛血红血红,最终一身硬骨也被游驰一点点的敲碎。 他说:“在姣云山,我把他扔在了姣云山。” 不等游驰做出下一个反应,阿彪就笑呵呵地说:“不都过去这么久了,他肯定已经死了,我走之前用石头砸破了他的头,在拉他上山的时候还找人轮了他,他早就死了,呵呵,早就死了。” 第139章 游驰不仅找到了阿彪, 自然也知道阿彪让人把郑之南轮了的事儿,那几个人已经被他弄死了, 哦,死之前给他们每个人都灌了让人兴奋的药, 关了三天, 这三天给的水和食物也都是掺了东西,三个人出来的时候已经不成样子,最后回到家没几天就自杀的自杀,跳河的跳河,发疯的发疯。 最后都死的很干净, 他很满意。 从阿彪那里得到确切的信息后,一个月, 两个月,三个月……游驰一直找了郑之南大半年。 誓要活要见人, 死要见尸。 后来没有找到郑之南,但是找到了一个跟郑之南长得很像的男人。 叫陆渊, 他和一个山下的赤脚医生在一起, 老头60多岁, 身体健康,精神烁烁。 虽然赤脚医生给他取了个名字叫陆渊, 但经常叫他傻子。 是的, 傻子, 因为傻。 陆渊很多事情都不记得, 还呆头呆脑的, 头上有个疤,应该是这个伤口造成的脑部重创,赤脚医生捡到他的时候给他用针线简单的缝合了一下撒上了消炎药粉,本以为活不长,没想到慢慢的喂些吃的还有一些消炎的药,竟然挺过来了。 好了后就什么都一问三不知,不知道自己叫什么,不知道自己家在哪来,不知道自己几岁了为什么那么多伤,隐秘的伤更是惨不忍睹,每天晚上用药石滋养了半个月才好。 陆渊能下地活动,好了后,赤脚医生让他干一些喂猪喂羊喂鸡儿的活儿。 “不然白养着他啊,干个活儿都不会,笨的要死,学了一个月才知道怎么拌猪食,怎么赶鸭放羊”虽然嘴上说着嫌弃的话,但赤脚医生脸上并没有多反感,说完自己笑了起来,“你们再不来,我都快养不起他了,天天惦记着我那几只鸡,要吃鸡,我看他是想上天,我这地方是容不下他这个大少爷了。”赤脚医生看了他们带来的照片就没多问什么。 只是一想到这傻子从前是个大少爷,竟然被人糟蹋成那样,就有些心疼和唏嘘。 陆渊跟他非亲非故,对方家人竟然找来了,他也没理由和义务去更深入的核对具体的信息,反正对方大老远的能找到他这里来,也不容易。 找到陆渊那天游驰没亲自去,他见到陆渊时,他已经脱掉了粗布旧衣,换上了质地柔软的居家服坐在客厅里看电视。 脸上的那股令人厌烦的油腻感,想要反抗时的胆怯和彷徨都烟消云散,有的只有懵懂,还有一丝丝的迟缓,更多的是清爽了许多,整个人仿佛被重新洗涤了一遍,所有讨人厌的气质都不复存在。 模样似乎也有了许多不同,比之前要瘦许多,棱角更加分明,可眼神看他时,是完全陌生的。 就像他们之前的那些纠缠只有他一个人记得,可这也不见得是件坏事,比如说,那些关于他干得那些垃圾事儿,他受到的折磨和伤害不记得也罢,似乎更易于他将他改造成一个不做坏事儿,让人喜欢的人。 陆渊看着走向他的男人,好奇的打量他。 “你是我的什么人?他们送我过来,说我家里人在等我回来。”问题问的很直白,透着好奇。 游驰坐在陆渊的左边,打量着他的神情,闻言,点点头,一本正经地说:“对,我是你的家里人,你的未婚夫。” “未婚夫?” “对。” “可我是个蓝孩子。”郑之南说“男”的时候念得有点快,念成了“蓝”,透出了几丝笨拙的可爱。 游驰故意学着郑之南的话说:“蓝孩子怎么了?蓝孩子就不能有未婚夫了吗?”嘴角噙着笑,看起来人畜无害,让人放低警惕性。 陆渊思维迟缓,被游驰几句话就带偏了,摇摇头说:“可以的吧……”说话的时候,手里拿着遥控器,语气有些犹疑和不确定。 游驰微微颔首说:“可以的,所以我是你的未婚夫,知道未婚夫是什么吗?” “知道。” “是什么?” “就是要住在一起,做什么都在一起。” 游驰被这个质朴烂漫的回答取悦,闻言勾起嘴角朝陆渊勾了勾手指头说:“对——你过来。” 陆渊听话的放下遥控器站起来朝游驰走过去。 游驰拍了拍自己的大腿说:“坐上来。” “我很重的。”陆渊特别认真的跟游驰说自己重,坐上去他会累。 游驰伸出手,握住郑之南递过来的手说:“我不嫌累。” 听到游驰的话,陆渊顺从地坐在了游驰的腿上。圈住游驰的脖子说:“累吗?我重吧?伯伯说我就知道吃,都吃肥了,床都要睡塌了。”说完有些不好意思的垂下了眼眸。 游驰搂住陆渊的身体,说:“不重,比从前轻了许多。”是真的轻了许多,腰线都窄了一点,他能感觉到。 说到从前,陆渊好奇的问游驰道:“我以前叫什么啊?我现在的这个名字是伯伯给起的。”陆渊嘴里的伯伯就是那个捡他回去的赤脚医生。 “你从前一直说你不喜欢你的名字,想换个名字,现在有了新的名字,不如就继续叫这个吧,你喜欢现在这个吗?” 陆渊恍然大悟道说:“好啊,那我有其他家人吗?我有爸爸mama吗?” “你是孤儿,在福利院长大,你出事是因为有人想抢你的钱,后来抢到了钱就起了杀心,所以才这样,这么久才找到你,怪我吗?” 陆渊摇摇头说:“不怪的,谢谢你来接我,阿姨说晚上有鸡吃,是真的吗?我好久没吃过rou了,想吃rou。”说着说着嘴馋起来。 “以后天天都有rou。”游驰闻言啼笑皆非地这么回答他。 陆渊闻言开心的主动亲了一口游驰的脸,表达自己的心情。 当一个人在没有任何记忆的时候,突然出现了一个认识你的人,知道你从前的事情,甚至这个人是你极其亲密的,你们俩还有亲密的合照,依赖对方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就像雏鸟见到的第一个活物会被他当成mama。 游驰是一个对他了若指掌的人,知道他的任何事,也有很有利的证据证明他这个人曾经真实的存在过这个房子里,和他在一起过。 陆渊对游驰说的话深信不疑,全身心的信任他。 特别是看到他们做了那些羞羞的事情,陆渊就更加相信游驰的话。 不是很亲密的人,怎么会做这么亲密的事呢。 他们一定很相爱,才会这样。 吃过饭之后,游驰带陆渊去洗澡,洗着洗着就抱着陆渊不撒手了。 这大半年,游驰很多次都在想,如果他真的死了,自己会是什么心情,然而每次让自己去想,都会发自内心的抗拒这个想法。 他一开始的确只是想玩玩他,因为他也的确渣的让人恶心,只是把一个渣,一个从未被人干过的渣按在身下的滋味却让人舍不得那么快撒手。 明明对方什么也没做,有时候甚至是会抗拒他,做一些无畏的挣扎,却让他一下子就兴奋了,所有的感官都被他那倔强的神情给点燃。 他就像他的春药,药性浓烈,只是舔一口就能让他热血沸腾,无法自控。 只要是在床上,他就能忘掉他干得那些恶心事儿,有时候还能用这些恶心事儿来恶心他,让他也体验一下这种命脉被人完全掌握的滋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