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赵先傲跟在他身后一直走,也不知道他究竟在闻什么,东闻一下西闻一下,怪傻的。 “元欢,你在做什么。” “嗷呜!”我在找礼佛堂啊。 听大王叫唤的动静,赵先傲感觉是有点事,可是他到底是个人,实在听不懂。 大王也忽然反应过来,狗皇帝都听不懂他为什么要说。 那他为什么要说? 傻了吗? 大王不再理他,专心找起了礼佛堂。 就在他闻到香火味,抬着爪子去推宫门的时候,被那个狗皇帝扯着尾巴拖走了。 “嗷呜——” “嗷什么,跟朕回去用膳。” 你有病吧!本大王吃完了! 狗皇帝态度强硬,大王也不能咬他,于是很尴尬的被他拽走了。 大王暗暗记下这个地方,打算有时间自己来。 天黑之后,赵先傲要就寝了,他有心想让大王上床上来陪他一会,可想想,大王整天在地上又是坐又是爬,浑身的尘土,这是他不能忍受的,便让张肃把大王带回了猛虎阁。 除了张肃,还有两个小太监,一个拿着凳子,一个拿着碗,当着他的面在说他的闲话。 “今日兽王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跑到了礼佛堂去。” 那地方果然是礼佛堂。 “自从皇后娘娘被禁足在礼佛堂,我就没见过那门打开,听送饭的小太监说他们都只能走偏门。” 偏门……那他可以从偏门进去了。 “也不知道到底是因为什么,你说皇后娘娘好好的,又有了身孕,怎么就突然被禁足了呢。” “说不定这是皇上保护皇后的方法呢,皇上的心思,哪是我们能猜得透的。” “皇后现在也得有三个月的身孕了吧……” “别说了,再叫人听见。” 大王不是人,可以听一听。 晚上,张肃伺候着大王脱掉了黄马褂后便离开了。 兽王虽说身份尊贵,但也不至于让几个人蹲在那一宿给他守夜。 大王有些困了,可他还记着那个礼佛堂,他很好奇那棵菩提树究竟有什么特别之处。 子时,宫里的人都歇息了,只有两批御林军巡守,大王趁着夜色,爬上后园的树,跳出了猛虎阁的宫墙。 即便伸手不见拇指,在大王眼里也是亮如白昼,他穿梭在墙根底下的阴影处,与暗夜融为一体。 没有费多少力气,大王便找到了礼佛堂的侧门,侧门不似正门那般厚重,也没有上拴,大王轻易的便推开了。 礼佛堂里静悄悄的,比外面还要静,一尊佛像摆在没有门的正殿,正对着的就是菩提树。 那菩提树的枝叶溢出浓郁的灵气,令大王心惊。 他扫了眼佛像,便想通了。 本身菩提树就是汇聚灵气的神木,再加上在这金佛又是受皇家供奉,不凡是必然的,想来那小番狗就是因为这棵树的灵气,才会短短一晚就开了灵智。 大王在树下绕了一圈,伸出爪子搭在了树干上,灵气顺着他的爪子,疯狂的涌进他的身体。 不一会的功夫,菩提树的灵气消失了。 大王有种吃饱喝足的感觉,那些灵气似乎都待在他的肚子里,等着消化。 不过,除此之外,并没有其他的感受。 啧,没劲。 知道了小番狗开灵智的秘密,大王也就满足了,他打算离开这里。 一转头,那尊金佛正对着他,不知是不是错觉,大王总觉得那尊金佛在看着他笑。 让他有种,诡异的亲切感。 大王第一次见到佛像是在莲花县的荒郊,那里有一个破庙,常常有人去求神拜佛。 据说,能愿望成真。 这是好事,既然碰到了,他也得许个愿。 他慢悠悠的走进大殿里,学着人的样子跪坐在佛像前的软垫上。 “佛祖啊,保佑我能长生不死……” 大王说道一般,又觉得这个愿望不太好。 这世间万物,谁能长生不死呢。 他苦恼的思考了一番,眼睛亮了亮。 “长生不死就算了,让狗皇帝成为我的狗,像猎户家狗那样忠心护主就好。” 大王太满意他这个愿望了,一箭双雕,一来能报他给狗皇帝当宠物的仇,二来如果狗皇帝成了他的宠物,那大宋以及这个漂亮的皇宫不都是他的了吗,到时候他就是名副其实的大王了。 狗皇帝就让他当小王吧。 第11章 大王在金佛那许完了愿,从容的离开礼佛堂回到了猛虎阁,他发现事情变得尴尬了。 回不去了啊。 他是通过猛虎阁后园的那棵树蹦出来的,宫墙外面哪来的树。 睡地上一晚…… 要搁在以前,也不是不可以,可这几日锦衣玉食已经把大王惯坏了,俗话说的好,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让大王在这又硬又冰的砖上睡一晚,他是不愿意的。 没办法了。 “嗷——” 大王叫了两声,猛虎阁里面便有了动静。 很快,门被打开了,是伺候他的下人,披着件衣服就出来了,“兽王?怎么在外面?” 大王不理他,蹭的跑了进去,直奔自己的大床。 一躺下,就睡着了。 真困了。 曾经那个越到晚上越兴奋的他已经一去不复返。 这一觉,大王睡到了次日晌午。 是被饿醒的。 这一睁眼睛,他发现自己的身体有了些奇怪的变化。 就比如,他以前看什么都是黑白的……可现在,居然能看到那绚烂的颜色。 当然,大王并不是这么轻易的就接受了这件事。 从大殿里开始,大王的脑袋就不停的转,看看大地,看看草木,看看蓝天,看看白云,以往任何对他来说都平凡而普通的事物,现在全都不一样了。 包括内务府刚给他送来的新衣裳。 “兽王别看了,换上衣服还得去找皇上呢。” 大王用爪子把几件衣服扒拉来扒拉去,觉得这颜色真好看,哪件都好看。 行,换上。 然后,张肃又给他穿上了鞋,说是鞋,但做工相比衣服来说要粗糙的多,就是牛皮底加黑色钱袋子。 张肃给大王套上以后勒紧了上面的红绳,系了一个漂亮的结。 大王穿上这个,走起路来晃晃悠悠的,指甲也不能伸出来了,一伸出来,他的新鞋子就要被刺破掉。 走到御花园,大王看到了往这边走的赵先傲。 赵先傲今日穿着一身白底青竹纹长袍,看上去像个文质彬彬的书生。 “元欢。”看到大王,面无表情的赵先傲笑了起来,“新衣服喜欢吗?鞋穿着舒服吗?” 大王没吱声。 说了你又不懂。 然而大王的高冷并没有保持太久。 赵先傲说他要出宫,去长安的集市,说好听点事探查民情,不好听点就是出宫去玩。 热闹且香味四溢的集市一直是大王所向往的,他比赵先傲更想要去玩,所以对待赵先傲格外的亲近,圆滚滚的脑袋在赵先傲的衣袍上蹭来蹭去。 “怎么,你想和我一起出宫?”赵先傲本就有带他一起的打算,可看到他这样 ,忽然升起了逗弄他的心思,“不行啊,带着你太张扬了。” 大王一听这话伤心的不得了,两只爪子抱着赵先傲的腿怎么也不放手,赵先傲想走,就得拖着他走。 由此可见,那大王是真的想和他一起出宫。 赵先傲被大王这等姿态逗笑了,“带着你也不是不可以,你要听话知道吗?” 大王瞬间站了起来,围着赵先傲转圈圈,“嗷呜~” 赵先傲时常出宫去玩,对于出宫的准备李总管早已轻车熟路,不过这次多了一个大王,倒是有些难办。 往日皇上出宫,就扮作饱读诗书的书生才子,既可以自由浪荡,也不会引人注目。 但带着猛兽出行,这是只有富贵人家才会做出来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