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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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想是这么想,真打起来,仍旧比素和卫预料的要艰难太多。那伙晋军似乎每人都背了双倍的箭壶,就这样和他耗了起来。诱敌也是需要马力体力的,从天明打到了天黑,晚上又数次袭营,直到第二日午后,对方的箭阵也没有耗尽的意思。 这时素和卫才发现,对方军阵中不但有弓,还有不少弩。加上兵士轮番休息,这伙晋军就像不知疲惫一样,顶住了他们的攻击。可是即便如此,他们也不可能撑过三日啊?心中隐隐生出了不安,素和卫发现自己可能漏了什么…… 不好!这分明是在拖延时间! 悚然一惊,素和卫反应了过来!晋军是来攻打他们的,怎么可能摆出这样坚决的守势?!这次他带来的可是部族里大半战士,若是有人偷袭后方大营,剩下那些兵,又怎么能守得住?! “立刻回营!”素和卫当机立断,下达了命令。鏖战了一天一夜,损了七八百人,然而素和卫哪里还有争胜的心思。部族才是他们的根基所在,若是族中有失,他们就算胜了又能怎样?必须赶回去! 虽然人困马乏,但是生死关头,哪容得半分迟疑?所有鲜卑兵都把疲惫抛在了脑后,向着自家大营冲去。被抛在脑后的步卒是万万追不上他们这些骑兵的,然而追赶他们的,不是步卒。 咚!咚!咚!如同沉闷雷声,铁蹄撕碎了山野寂静。当那支骑兵骤然出现在侧腹,发起猛攻时,素和卫眼中闪出了绝望神色。 敌人出现了,那是一支仅有一千人马的骑兵,而他还有四千部众。可是四千忧愤疲兵,又如何挡得住这以逸待劳的铁骑?! “杀!给我冲出去!”素和卫吼得声嘶力竭,双眼赤红。这些人围不住他们,只要冲出埋伏,他们就有一线生机,就能回去援救族内父老。只要冲出去! 然而那灰蓝眸子的杀神,没有给留下他们任何生机。铁骑如同绞rou的钢刀,狠狠插入了骑阵。不到一刻钟,白部鲜卑的阵营被彻底撕碎。那些百战不殆的勇士,扔下了刀剑,伏低了身体,狠狠抽打着坐骑。如同夹着尾巴的土狗一般,四散逃去。 马嘶人喊,尘土飞扬。然而倒在血泊之中的白部首领,双眼圆睁,再也看不到那些令他绝望的景象。 第227章 成茧 “营正, 真的不用协助拓跋部攻打白部老营吗?”孙焦凑到了奕延跟前, 目光灼灼。 作为副将, 这次他负责正面诱敌,用霹雳营两千多兵拉住了白部鲜卑,耗了一天一夜, 还射杀了将近一千敌军,战绩斐然。现在步骑汇合,兵力损耗也不多,他难免要打一打白部老营的主意。若是不袭营,他们只能缴获一些战马和鲜卑人粗陋的兵器, 根本拿不到最大的好处。跟在拓跋部后面打秋风就不一样了, 收获绝对要比现在多上几倍, 也能让那些拓跋兵见识见识他们上党兵的威风。 奕延摇了摇头:“我军任务就是诱敌,不要多生枝节。这些事情交给张参军处理吧。吩咐下去, 全军就地整顿, 半个时辰后回营。” 这一仗其实只是平定雁门的起始, 之后还要清剿附近贼寇。没必要在白部身上多花气力。更何况这次出兵掺杂了不少政治利益, 拓跋部可是友军,还不劳他们提供粮秣。若是横插一脚,抢了人家的战获,说不定还要惹出什么麻烦。如今当务之急,不是眼前那点微末利益。而是收复失地,安民养民。奕延怎会分不清轻重。 听主帅这么说,孙焦也收起了那点轻狂的心思,下令扎营休整。打了这么长时间的仗,这命令好歹让绷紧了精神的兵士们微微松了口气。随军的护士们开始救治伤患,重伤的早就先一步送回大营了,现在则是处理轻伤,消毒包扎,避免溃疡伤风。 奕延也牵着马走到了溪边。他们停驻的营地旁正巧有一条滹沱河的分支,溪水清澈,可供饮马。他和自家爱驹都是血污遍体,也要收拾一下才行。用毛刷简单刷了刷那染成红黑的马鬃,他拍了拍马头,让爱驹到边上歇息吃草。自己则蹲在了溪边,打水清洗脸上和手上的污垢。 这次冲阵,兵力毕竟太少,又是袭杀对方主帅,打得颇有些艰难。奕延身上也受了几处轻伤,特别是面上被流箭射了一记,虽然几次擦拭,血已经止住,但是左颊还是多出了一道长长伤口,连唇上都破了一大块。洗干净了脸,看着河中倒影,奕延终归还是忍不住,掏出伤药,在伤口处抹了些。 他是一军主帅,姜达可是给备了上好的伤药,比军中常用的药收口要快上很多,也不容易留疤。平时奕延是舍不得用的,可是面上的伤总不能放着不管,若是留下疤来,岂不惹人生厌? 抱着那点小心思,他处理完了脸上伤口,又仔仔细细洗过了手,确定手上没有污渍之后,转身坐在了一旁树下。伸手在怀里一探,摸出了个小小的油布包。 一场恶战下来,奕延身上就没有几处完好的地方。不是被汗水、血水浸透,就是被刀槍剑戟扯裂。然而这个油布包搁在护心镜后,本就是防守最严密的地方,又裹了几层耐水的布料,里面的东西被护的严严实实,没有半分损伤。 看到那布包,奕延神情便是一松,就连脸上那亘古不消的寒冰,都像是融了几分。小心翼翼的揭开了油布,他取出了里面包裹的东西。 那是一封信。并州就改换了纸质办公,这封信用的正是刺史府专用的黄麻纸,普普通通,看不出半点稀奇。更不该被奕延这样身份的人,当做稀世珍宝贴身保存。 然而奕延却极为轻柔的展开了那信,手指沿着粗糙的黄纸一点点下滑,落在了信末那行小字上。 “兵凶战危,善自珍重。愿君得胜而归。” 一句极为平常的祝福语,不论是放在主帅对将领,还是放在主公对臣属身上,都看不出分毫异样。然而在收到这封信后,奕延却像得了什么宝贝一般。 这还是主公第一次如此吩咐。之前战事,大多都是临危受命。是为了梁府,为了上党,为了并州不得不胜的死战。而剿匪那样小差事,也无需多加吩咐。而今次,是他第一次在别郡正面开战。多这么句叮嘱,似乎并不为过。 可是奕延却像看到了这行小字之后的东西。这么长时间以来,他第一次离开主公如此之久,两个月转瞬即逝,新兴和雁门却还需时间打理。心念似潮,寄语如舟,他就像是独揽孤木的溺水者一样,抓住了这只言片语。 主公是不是也有些惦念他?在排斥和拒绝之外,是不是也有丝与他感同身受的寂寥和牵挂? 而这一点点臆测,便足以慰怀。 能够握刃引弦,毙敌性命的灵巧手指,缓慢又略显笨拙的在那行墨字上划了几遍。像是怕这娇弱的纸张承受不住,奕延小心的叠起油纸,把那油布小包放回了怀中,紧紧贴在心脏前面。靠在身后的大树上,他轻轻舒了口气,闭上了双目。 ※ “部帅,前方来了消息。白部的兵马溃败了,据说不少逃向了这边,晋军让咱们小心提防。”这是个不错的消息,然而副将禀报时,眉头锁地死紧,显然不怎么肯信。 说实在的,拓跋郁律也不信。白部这次可是派了五千兵!这群白狗想来桀骜,怎么说也是让单于花了无数功夫才打下来的部族,哪里会是弱旅?然而放在那伙并州兵面前,却像是纸糊的一般。接战怕还不到两天功夫,怎么把这群凶徒的建制都打垮了?难不成是用了什么诡计? 然而想是这么想,战报他却不能不放在心上:“派一千人去狭道守着,若是见到溃兵,立刻剿灭。” 这可不是拓跋部的风格。毕竟草原之上,胜利一方往往把失败者也当做一种战获。不是用来换钱,就是捉回去当奴隶。但是白部不同,他们本就是拓跋部的奴隶,现在变成了逃奴,就需要更加严峻的法子来惩戒一番。而有了白部这个例子,其他别部也会藏起野心,乖乖唯拓跋部是从。 拓跋郁律可是拓跋猗卢的侄子,心机手段都是上上之选,怎会不知事情轻重?对于这些白狗,当然不会手下容情! 不过话说这么说,白部那五千兵真的被击溃了?若是并州兵果真如此强悍,这次的战获分配,怕要再考虑一二了。 攻打老营虽然不算太难,但是处理老弱妇孺,搬运部落物资,乃至清理溃兵,仍旧花费了拓跋郁律不少时间。三日之后,在晋军的大营中,重新见到那个温和无害的参军时,这个鲜卑汉子也摆出了亲切笑容:“张参军果真谋略无双,这次剿灭白狗,可是多亏参军!” 那个姓奕的羯人不知去了哪里?拓跋郁律不曾多问,直接把功劳推倒了张宾头上。 张宾笑眯眯道:“我一个文士,只是动动嘴皮子而已。仗还是诸位将军之功。白部可尽归了拓跋将军帐下?” 这话似乎有些深意,拓跋郁律也不含糊,哈哈一笑:“妇孺三千余,已经尽数命人押回族中了。” 他只说了妇孺,没提老弱青壮,显然是屠了个干净。张宾丝毫不为所动,反而拱手道:“那便要恭喜拓跋将军了。如此大胜,下官也要禀明使君,向朝廷请命!过些日子,说不得朝廷又有加封。” 闻言,拓跋郁律眉峰一挑。虽然这些人一口一个“单于”的叫着,拓跋猗卢其实还没有得到朝廷正式册封。若是真有了册封,他家叔父统一三部也就之日可待。这可是个不小的人情。 又帮自己平乱,又要给叔父请封。甚至前面那五千兵,也是人家一手击溃的,自己这便宜,岂不是占的太大了? “如此,便多谢使君了!”拓跋郁律一脸谦恭道,“末将也从白部老营缴了些牛羊马匹,还请参军收下!” 张宾做出了讶然之色:“这怎么使得?” “当然使得!若是没有并州兵马,此战难能胜得如此轻松?这些微末,本就是贵部应得之物!”拓跋郁律答的极为豪迈。 “哈哈,将军实在太客气了。”张宾哪会真的推让,人家只是一递台阶,他便顺势收下了这批战获。 比起金银珠宝,显然这些牲畜更符合并州的利益。 各自都拿到了好处,气氛可不就愈发融洽了?张宾着实又吹捧了拓跋郁律几句,还提了提边贸之事,随后才大大方方收了牲畜。两边都还有事,倒也没有举办什么庆功宴,各自打道回府。 在拔营之事,拓跋郁律又看了眼那固若磐石的晋军大营,心中轻叹一声。看来这并州兵马着实不能小觑,回去之后,他一定要禀明叔父,让族中有些准备。 鲜卑人走了,张宾等人却没有立刻返回晋阳。新兴和雁门两郡初定,哪里能够走得脱。奕延更是没有半点懈怠,带兵开始了漫长的剿匪之旅。 如此又过了半个多月,一道消息从河东起,瞬间传遍了天下。 汉王刘渊正式称帝,迁都平阳! “此物真乃始祖之印?”刘渊已经换上了代表帝王的衮冕。他本就身材高大,容貌威仪,如今着帝王服饰,更显出非凡气度。 然而此刻,他正两眼放光,盯着面前案上的玉玺。这是在他登基之后,一命汉臣呈上的。所谓“始祖”,指的乃是当初代汉自立的外戚王莽,这人登基以后改国号为“新”,刻有一方旧玺,上书“有新保之”。然而如今这玺上,却多了三字,变成了“有新保之泉海光”。 刘渊的字元海,听闻汾水得玺,又见玺上添字,怎能不大喜过望?!这岂不是天命所归,上天为贺? 就算是刘渊这样老成持重,又蛰伏半生之人,登上了帝位,也难免变得自傲起来。又抚了抚玉玺,他朗声道:“既然汾水献瑞,新朝便改元‘河瑞’吧!” 下面臣子哪个会扫主上性质,立刻齐声赞贺。刘渊志得意满的看着阶下群臣,再次开了金口:“如今皇汉定鼎,当再伐晋国!” 这也是大的基调。一山不容二虎,更别说两个,乃至三个皇帝了。只要司马氏不灭,洛阳始终是刘渊眼中之钉,rou中之刺! “末将愿往!”“儿臣愿领兵踏平洛阳!” 数道请命之声响起。刘渊哈哈一笑:“皇汉人才济济,兵强马壮。三载之内,必平洛阳!” 就像一声虎啸,这雄壮誓言在宽阔的宫殿中回荡。山呼声随之而起,与那豪言融做一处,回荡不休。 第228章 冬雷 天刚蒙蒙亮, 梁荣就从睡梦中醒了过来。天已入冬, 清晨起床总有些难熬, 然而今日梁荣没有赖床,也未让侍女催促,翻身下榻, 向着外间的书案跑去。 “小郎君!”侍候的侍女连忙叫道,“天寒,先穿好衣裳!” 梁荣置若罔闻,像是不放心什么似得,飞快打开了案上放着的木盒。当看清楚盒子里的东西后, 他神情明显一松, 露出了傻乎乎的笑容。 “小郎君, 使君送来的东西,奴婢们都好好看着呢, 怎么会出岔子?来, 先穿衣。”梁荣人小, 架势却端正得很, 就连贴身侍女都难见到他这般幼稚的模样,不由掩嘴笑道。 梁荣面上一红,讪讪的走了回去,让侍女帮着穿衣洗漱。他也不是不知道,阿父送来的东西,必然会小心收妥。只是这礼物是昨晚才由快马送到的,今天早起一时糊涂了,生怕只是昨夜做了场梦,梁荣怎能不急?现在看到东西还在,那点小小忐忑就散了个干净。 穿好了衣裳,又净面刷牙。在梳好头发后,侍女手上动作不停,灵巧的拢起那柔软黑发,用梳篦在梁荣头上盘了两个小髻,笑着对他道:“今日生辰,奴婢给小郎君梳了髻。小郎君可喜欢?” 看着铜镜里那两个圆圆的小髻,梁荣双目闪出光彩,用力点了点头。今天他就满八岁了,到了总角之年,当然该梳髻。虽然有些不太习惯,但是梁荣还是觉得梳了髻之后,自己就像长大了一般。又端详了镜中那圆圆的发髻几眼,梁荣才来到食案前。 案上的朝食也与往日不同,多了几个软乎乎、热腾腾的糖包。梁荣身边伺候的都是梁府老人,极是清楚小郎君生辰时的习惯。今年郎主出任刺史,远去晋阳,只留小郎君一人在上党。他们就更加不敢怠慢,务必要让小郎君过的开心才好。 果真,看到那几个糖包,梁荣那张粉雕玉琢的脸蛋上,立时露出了笑容。乖乖在食案前坐好,他拿起一个糖包,小心的吃了起来。饴糖价格昂贵,平日哪会用这样粗糙的法子做面食,然而梁荣却吃得极为开心。似乎那甜甜的糖芯,就这么融在了心底。 用比平日慢上一倍的速度吃完了朝食,梁荣抱起桌上那个木盒,向着后院走去。 如今藏书阁已经搬出了太守府,后院大半成了崇文馆的地盘。他每日也要来这边听讲。能在这里入学的,不是梁府那些品学兼优的将官子弟,便是上党诸官家中子嗣。不论哪类人,都应该尽量巴结讨好梁荣才是。然而崇文馆内风气极佳,并无洛阳国子学里趋炎附势的恶习,梁荣在学馆中也似平常学子一般,勤奋学习,认真考试,凭着自身本领挣得荣誉。 不过今日,他毕竟还是多了几分开心,早早就到了学堂,寻找师长。崔稷是他的授业恩师,然而现在转为潞令,掌管上党一郡,公务着实繁忙。便请郡学祭酒范隆为梁荣指点一二。 范隆博通经籍,无所不览,教导一个黄口孺子,可谓大材小用。即便如此,他也毫无芥蒂,教的用心。每隔两日就会来到学馆一趟,专程为梁荣解惑。梁荣今日要请教的,正是这位范先生。 在书房中坐定,梁荣没让侍女帮忙,亲手把那个木盒摆在了桌上。小心翼翼打开盒盖,取出了里面的东西。那是一册书,按照梁府成例装订,不过上面的墨字并非印制,而是亲笔写就。这是阿父送给自己的生辰礼物,一册亲手抄写的经书。阿父如此繁忙,还不忘自己的学业生辰,怎能不让梁荣激动? 只是这经书梁荣并未学过,上面也未曾注解。小家伙便早早赶来书房,想要请教师长。这册书是阿父送他的,定然要认真学来。回头见着阿父,他也要好好表现一下,证明自己一直在用功学习,未曾荒废。 小手在经书上摸了又摸,梁荣好不容易才定下心来,开始复习之前的课业。刚刚读了一刻钟,门外就传来了脚步声。 梁荣赶忙停下,恭敬起身相迎。走进屋,一眼看到了梁荣,范隆讶然道:“今日不是荣公子生辰吗?可晚些再来的。” 小孩子总是把生日看的极重,范隆专门给了假,还以为梁荣会偷闲半日呢。 这是范先生之前吩咐过的,可是自己太激动,竟然忘了。梁荣小脸一红:“学生得了一册书,想要请教先生。便忘了之前吩咐……” 看小家伙害羞的模样,范隆不由莞尔。好学可是种雅德,身为师长哪会讨厌?在书案后坐定,范隆道:“是何书?拿来让我看看。” 梁荣连忙捧起书,献在了老师面前。 竟然是本《孟子》?见了书名,范隆眉峰就是一挑。汉时也设过《孟子》的传记博士,不过后来裁撤。《孟子》这篇归在了《艺文志》中,只做子书,根本不是平常孩童应读之书。然而第二眼,他就辨出了书上所写之字。那是梁使君的字迹! 伸手翻开书页,范隆淡淡问道:“此书乃是使君赠你的?” 梁荣有些自豪的点了点头:“正是家父所赠的生辰礼物。” 送《孟子》当礼物?这是要让梁荣通晓《孟子》? 范隆无书不精,自知《孟子》所言之意。孟轲生于乱世,却秉持仁、义、礼、智四德,崇仁政,奉性善,更有“民贵君轻”之言。这样的观点,放在当世可谓格格不入。门阀林立,都要压过皇权了,谁会把“民”看在眼里?更没人相信“暴其民甚,则以身弑国亡”的说法。那些朱门王室恨不得关起门来,敲骨吸髓,过自己的逍遥日子呢! 然而看看如今天下局面,却又不得不说,孟轲所言很有几分道理。只是这仁政、王道之说,已经不单单是臣子需要学习的东西了。 范隆想起了之前段钦寄来的书信。虽未明示,但是段钦已经有了谋国之心。在他眼中,梁子熙是一个千载难逢,或可结束这乱世的有为明君。那么在自己眼中呢?身处上党郡学,一手掌管着这迥异世间诸学的新兴学府,他看到的又是什么?难道不是自己苦求不得,梦寐难安的东西吗?对于他这个寒门儒者而言,没有比梁子熙更好的主上了! 而在他定念不久后,这样一本书,便到了眼前。用此书教导独子,是否也意味着使君真正认清了前路,要把梁荣当成储君培养了?其实范隆一直知道,梁荣心智坚定,品行端方,必成大器。但是之前他只是把这孩子当成王公来教,而非国君。也许这本《孟子》,便是两者之间的区别。